青铜器拍卖最高价格:社会科学成果的质量与数量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5:41:16
社会科学成果的质量与数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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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成果的质量与数量关系


我院正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正确处理好科研成果的质量与数量之间的关系,是确保这一体系建设成功的前提之一。
1.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估价,要用质量语言,而不能用数量语言。目前,一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领导部门,在很多情况下,无论对个人还是群体的研究成果的估价,用的都是数量语言。比如,论文多少篇,专著多少部,字数多少。当然,论文还会分在什么等级的刊物上发表了多少篇,但这并未根本改变语言的数量特征。我们应该把它们改为质量语言。比如,发现了什么重要问题,提出了什么重要问题,解决了什么重要问题,填补了什么学术空白,提出了什么有价值的理论,等等。这种语言的改变,其实质是观念的改变,是对哲学社会科学基本规律的尊重。如果我们一定要用数量语言的话,那也只应该描述有多少原创性的成果,解决了多少问题,等等。就像对百米短跑竞赛成绩的评估一样,不能描述有多少人参加赛跑,而只能描述每一个人跑完百米的时间,并且最重视最快的速度。
2. 对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要符合实际情况,尊重学术规律。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包括三个层次,一是知识普及,二是一般的知识积累,三是理论创造。所谓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就辩证地存在于这三个层次之中。知识普及层次,就是通过教学和其它方式向学生和社会大众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层次。高等院校的20余万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的教师,以及新闻出版期刊等领域的许多工作人员,就承担着在这一层次的工作。一般的知识积累层次,存在于一般所说的研究工作之中。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中,绝大多数人所做的绝大部分工作都是一般的知识积累。比如,仅仅研究黑格尔的人,主要是在增加有关黑格尔的知识,而不是像黑格尔那样,在提出一个理论体系。理论创造层次,是哲学社会科学每一个分支学科中研究工作的最高层次,也是最高境界。在历史学领域,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一个有着巨大而悠久影响的理论体系。中国古代历史研究领域中顾颉刚先生的“层累”理论,是一个有一定影响的理论。国内世界历史研究领域,吴于廑先生关于从分散到整体的世界历史发展的理论,也比较有影响。
特别要强调的是,从第一个层次到第三个层次,对人的主观条件(情感、智力、见识、阅历、性格等)和客观条件(信息、资料、资金、时间、受教育程度、学术环境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具有符合较高层次研究工作主客观条件的人越来越少。而第三个层次的研究成果也肯定要大大少于第二个层次的成果。这可称为“数量递减规则”。直到今天为止,各国学术发展的历史都持续而充分地证明了这一规则。
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数量管理,如果尊重这一“数量递减规则”,就有利于保障各个层次的质量。比如,按照这一规则,虽然我们可以鼓励所有的教学人员从事力所能及的科研工作,但决不应该笼统地将发表文章出版著作这种数量要求纳入所有教师的业绩考核指标。如果大家都把精力放在写论文写书上,教学质量无疑会受到影响。因此,国内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大多数教师的业绩考核指标,还应该是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在像我院这样以研究工作为主的各类科研机构中,也应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研究人员的选拔、淘汰机制,让那些不具备学术创造素质和条件的人离开研究岗位,向后勤服务、科研辅助部门以及社会流动。
又如,按照这一规则,我们也不应该要求一般知识积累和理论创造的成果像工业制造品那样,大量地、成批地、不断地在各个学科涌现,尤其对理论创造的期望主要应该是质量的。我们一定要在理论创新问题上持非常慎重的态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一个理论的确立,必须以复杂丰富的学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为背景,以许多人的相关探索为基础,以理论创造者严谨、艰苦、深入、细致的研究为前提,以实践的检验为保障。这就决定了我们决不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创造出“一大批”理论,培养造就出“一大批”理论家来。
3.健全对学术研究工作的审核、评估、监督、考核制度。要处理好质量与数量之间的关系,还必须健全对学术研究工作的审核、评估、监督、考核制度。
      首先,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学术刊物的学术质量,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的学术质量。这些方面的质量有保证,将有助于对科研成果的质量与数量科学而真实的评估。目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刊物(包括大学学报)众多,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审查机制、具有公认的学术权威性的刊物太少。如何建立刊物和出版社的学术质量保障机制,在我国还是一个极其艰巨的任务。
      其次,要区分不同学科的特点,科学地提出成果数量要求。对一些具有研究条件的单位,适当的成果数量要求是必要的,否则就会鼓励懒惰。但是,数量要求要尊重学科特点。比如,在历史学科,一篇有较大突破的论文,往往要多年的积累,甚至一辈子的积累,才能写成;而一篇国际政治领域分析某一热点问题的文章,可能就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来准备了。对此,当然不应该搞“一刀切”。
      最后,要注重对阶段性成果的考核与评估。为了既在质量方面保障“十年磨一剑”,出学术精品,又在数量方面杜绝懒惰,鼓励竞争,多出优秀成果,科研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关注研究人员的学习、积累、思考、交流、写作等这些学术准备、学术试验过程。事实上,一位善于识人、懂得做学问之道的领导,通过科研人员就某些课题的学术史介绍、学术思路讨论、收集的资料展示等活动,不但可以了解他的工作情况,更可以了解他的学术素质。
      此外,构建我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首先应明确创新体系的概念。“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应该是由创新的观念、创新的机制、创新的基地、创新的课题所构成的一个系统。创新的观念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创新意识。哲学社会科学的一切研究工作都应该是创新,也只能是创新的意识。因为科学研究、学术探讨的性质和目的就是原创,与专利发明一模一样。不是创新则意味着重复劳动。二是关于创新的目的和方向的观念。哲学社会科学有着极其鲜明的社会性和意识形态性,任何国家都一样。为谁创新,为什么创新,是创新的前提。三是关于创新的价值的观念。在任何一个学科,简单的创新都非常容易,有些人甚至以不负责任的标新立异为荣。而真正艰难的是“创”有价值的“新”。所谓价值,一是学术价值,二是社会价值。只有通过非常艰苦的劳动,通过长期的实践,才能得到真正有价值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政策。
      创新的机制是指有利创新、促进创新的科研管理机制和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这种机制应该保证非创新的课题不能立项,非创新的“成果”不能通过验收,非创新的人员不能长期占据研究岗位,非创新的研究机构不能长期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每一个所、每一个研究室和每一个课题都在创新体系之内。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