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瓷u盘拆解:构筑跨越发展的精神高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6 15:34:15
2011年9月

 

湖北日报  本报评论员

 

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动员大会,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

精神文明是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良好环境。相比经济和科技,思想文化优势更具有内生性、持久性。不少条件艰苦、资源贫乏的地方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靠的就是精神的力量。精神要素是催化剂,也是黏合剂,能刺激各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共同发力。精神文明建设搞不好,即使经济一时上去了,最终也会垮下来。    

近年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在夯实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讲文明树新风、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全面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涌现出数以千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涌现了“信义兄弟”孙东林、孙水林,“英雄父子”王天喜、王盼,救人英雄谭纪雄,荆州“10·24”英雄群体,“志愿者楷模”赵小亭等一大批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先进典型,湖北群星现象备受瞩目。这些丰硕成果,为我们构筑精神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要运用和发展已有的经验,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湖北的精神区位。

  精神状态影响发展全局、决定事业成败。在资源能源趋紧、环境容量降低等硬约束下,湖北要实现经济总量倍增,不仅要比投资、比项目,更要比精神状态、比文明程度。全省干部群众要大力发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开拓精神、“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革命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团结拼搏精神,把湖北的各项事业推向新高。要更加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全面建设“诚信湖北”、“法治湖北”、“平安湖北”,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精神文明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提高人的素质,而人的素质提升是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持续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克服“重结果、轻过程”、“热一时、冷一时”等不良现象,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常抓不懈、锲而不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全省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

精神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大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一刻不放松地抓,坚决扎实地抓。要坚持重在建设、重在积累、重在利民惠民,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向前进。我们要乘这次会议的东风,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构筑起推动跨越式发展的精神高地,引领湖北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

 

 

归根到底是提高人的素质

——构筑跨越发展精神高地系列谈之二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提高人的素质。

   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高低、物质文明的发达和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只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人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物质文明,有了钱就应该能办得到,但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用钱不一定能买得到、办得成。有人说: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由此类推,用钱不一定解决得了的“素质问题”,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怎样提高我们的整体素质?首先,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使干部群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素质得以提高;强化科学文化教育,使干部群众崇尚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等文化素质得以提高;强化健康教育,使干部群众体魄康健、心理卫生、社会适应能力良好的健康素质得以提高。

其次,要大力弘扬荆楚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新时期湖北人文精神,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强化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建设中,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级党政机关和机关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带动群众提升整体素质。

    提高整体素质,落脚点是为湖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人们会自觉地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融入到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为湖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在联系群众、沟通群众、服务群众上多下功夫,在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上多下功夫,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精神文明建设与“诚信湖北”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重诚信、讲诚信,以诚信引领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创建

——构筑跨越发展精神高地系列谈之三

 

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创建。就是要把“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同参与,持之以恒,务求实效。这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本质内涵和关键所在。

坚持重在创建,要把群众性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尊重群体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要把为民开展创建、引导人民共建作为重要原则,紧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提升群众参与程度。

坚持重在创建,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关注民生,注重反映群众利益诉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认真解决群众精神生活领域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出行、分配、养老等各个方面,让全省人民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重在创建,必须注重过程,持之以恒。从一定意义上说,精神文明建设比经济建设要复杂得多、艰难得多。精神文明建设弹性大,易反复,不进则退。美好精神的塑造,高尚道德的形成,优良风尚的树立,需要长期积累,潜移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解决。因此,抓精神文明建设,要坚决克服“重结果轻过程”、“热一阵冷一阵”、“一手硬一手软”等不良倾向,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抓起,从细微环节抓起,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积小功为大功,积小成为大成,一步一个脚印把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

坚持重在创建,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格局、大氛围。要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动员力度、财政投入力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