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和田玉去哪里买:如何应对频发的中小学安全事故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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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频发的中小学安全事故(2007-01-16 18:40:34)   分类:每周政策献言专稿  《每周政策献言》第二期
 如何应对频发的中小学安全事故
  一、事件回放
  1、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沙兰镇学校水灾事件。2005年6月10日下午,沙兰镇沙兰河上游突降暴雨,瞬间形成洪峰,并引发泥石流,沙兰镇中心小学被淹。正在上课的300多名师生遭洪水围困,造成117人死亡。
  2、江西九江市都昌县土塘镇中学踩踏事件。2006年11月18日晚,都昌县土塘镇中学晚自习后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件,造成6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重伤。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送子车”事故。2006年11月21日6时40分,哈尔滨市1名无客车驾驶资格证的驾驶人关景全,驾驶不具备“送子车”营运资格的客车,严重超载运送小学生上学,由于车速过快,翻入河沟,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9名不同程度受伤。
  近年各类重大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频发,媒体都有相关报道,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二、当地处置情况
  1、沙兰镇学校水灾事件发生后,牡丹江市委组织人员全力以赴进行救助,并成立专案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10名违法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宁安市委、市政府给予每个遇难者家属15万元救助费。
  2、土塘镇中学踩踏事件发生后,九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率公安、卫生、教育、政法、安监等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赴现场指挥抢救,看望慰问受伤学生及家属,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处置措施。土塘中学校长谢坚松和副校长刘亚涛被隔离调查。当地政府对每位死亡学生赔偿21.2万元。
  3、双城“送子车”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安监局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处理工作。客车司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队长等责任人被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及行政警告处分。每个遇难学生家庭得到约20万元赔偿。
  三、政策分析者述评
  据有关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死于食物中毒、溺水、交通、踩踏等各类安全事故,平均每天40多人。学生的非正常伤亡对于学生所在的家庭创痛至深。
  频发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已得到各方面的极大重视。学生恶性伤亡事件一旦发生,媒体的报道追踪不可谓不全面深入,舆论的关怀关心不可谓不发自肺腑,政府的反应处置不可谓不及时果断,对责任人的处理不可谓不严厉公正。然而,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仍在频繁发生,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反思,漏洞到底发生在哪个环节?
  政府的重视表现在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参与处理,慰问家属;按有关规定从快从严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对伤亡家属给予赔偿;召开不同层级、众多部门参加的会议反复强调安全问题;组织大规模检查督查工作等。作为公共政策研究分析者,我们认为,事故发生时,各级政府能够采取上述行动,表明我们的政府和领导是勇于面对问题的,是负责任的,是在不断进步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听到过太多认为被处理的责任人是倒霉者的评论,看到过太多被处理的责任人在极短的时间就官复原职、或换岗重用的事例,知道有太多用会议传达会议、用会议贯彻会议、用会议落实会议的方式,明白在很多地方仍旧是检查督查时给予重视,风声一过还是老样子。因此,要想使不可抗的天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要想使可抗的人祸不发生或尽可能少地发生,各级政府还有非常多应该发挥作用和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政府不仅要履行职能,而且有义务把职能履行到位。
  四、政策献言
  能否真正解决好中小学生安全问题,对各级政府是一个重要的考验。虽然说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家庭、学校、政府,乃至社会各界共同发挥作用,但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在平均每天消失的40几个幼小生命面前,政府所能做的,也是最应该做的,就是进一步忠实地履行职能,使不足得到完善,使漏洞得到弥补。为此,在充分肯定各级政府已有作为的基础上,我们提出如下几条具体的建议,供各级政府在决策时参考:
  1、继续加快立法和建章立制。确定政府和学校两个层面在维护学校安全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从法律上明确校园、周边和学校社会活动三个安全空间,尽可能详细地规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法律责任。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对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认定的法律制度,尽快制定学校安全及事故处理的具体规范。应把立法的着眼点放在对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上,通过立法促进学校、监护人和社会各方面加强管理和教育,增强对事故的预防意识。
  2、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小学生安全的投入。认真分析不难发现,中小学生安全隐患绝大多数与财政投入不足有关,沙兰镇事故一个重要原因是投入不足造成的校园选址不科学,建设不规范;土塘镇中学踩踏事件也存在投入不足造成的教学楼设计、建设问题;双城“送子车”事故更是由于公共财政在中小学校车上缺乏投入。在相当多国家,中小学校车都由公共财政统一投入,统一车型、统一标志,行驶中绝对优先,为什么我们到今天还做不到?为什么在大力倡导教育优先,在公共财政每年以几千亿速度增长的年代,我们还能够因为投入不足让一个个中小学生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在教育和学生安全的投入上,我们的各级政府为什么拿不出再大一些的魄力?在学生安全问题上的投入,绝对是公共财政的责任,需要各级政府拿出更切实的行动。
  3、进一步严格执行“问责制”。事故有关责任人能不能得到处理已经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责任人在处理面前有没有受到警醒,更多处在同样岗位上的人有没有受到警醒,对责任人的处理是否按规定真正执行了。“问责制”的目的就是要让每一名处在一定领导岗位上的人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责任重于泰山,岗位荣耀与责任风险同在,一旦出现问题,必须承担责任,受到责罚。
  4、推动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目前在相当比例的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教育仍是空白。政府教育管理部门要提出要求,加强督促,使中小学校把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内容之中。建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中小学安全普及教材,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
  5、引导实施科学人性化的校园管理。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学校实施人性化科学管理。比如将上操、集合等需要上下楼梯的活动,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进行,以防止踩踏;放学时适当错开时间,避免学生拥挤;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校园食堂全部实行定点采购,任何一款在食堂销售的熟菜都要留存一些以备意外时取样;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在学校大门口,都应该竖有让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的警示牌等。
  6、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构筑中小学生安全防护网。中小学生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媒体、社会组织、家庭等多方面的努力。但居中协调、整合各方的职责,政府应该当仁不让。建议由政府新闻、出版、宣传、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引导媒体加大对学生安全的关注,在关注事故、警醒世人的同时,更多介绍相关保护措施,传授安全防护经验;建议政府借助相关保障机构对中小学生开办相应的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一旦意外发生,学生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建议在编制教材时,要注重学校与家庭、社会的互动性;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校园、家庭、政府、社会“四位一体”、协调统一的中小学安全防范机制。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  执笔人:肖立辉、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