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伦子av:财政部:婚姻期间房产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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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婚姻期间房产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税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9月01日15:10我来说两句 (0) 复制链接打印  新华网快讯: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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