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穿怎样的风衣:关于进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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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
2011年08月11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教委),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密切合作,不断强化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存在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农村学校食堂纳入监管目标,加大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学校食堂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单位。各地要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督促学校充分利用学生放假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四、全面强化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校食堂作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要把学校食堂列为重点抽验场所,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每年春季开学前(12月底前)和秋季开学前(8月底前)对属地的学校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强化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供餐业务,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五、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学校食物中毒行政责任追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并于2011年9月1日前将监督检查报告及附件3、附件4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和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11年9月至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抽查。
联 系 人:马朝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88330528
传  真:010-88375603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统计表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合格/不合格)
整改期限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
情况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
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从业
人员
健康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是否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都在有效期内
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有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是否烧熟煮透
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自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食品
安全
管理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开展经常性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制定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准入要求
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许可
情况
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未超出许可范围经营
没有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食堂
环境
环境定期清洁,保持良好
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与厕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在规定范围内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未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加工直接入口食品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限,原料贮存符合相关要求
清洗
消毒
配备了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设立了专用餐饮具保洁设施(柜)
消毒池与其他水池未混用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没有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生熟食品未存在交叉污染
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过充分加热
使用食
品添加
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本辖区食堂总数
本辖区食堂自查总数
本辖区食堂从业人员总数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堂总数
开展相关培训食堂总数
整改效果明显食堂总数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总数
大学食堂
高职高专
食堂
中学食堂
小学食堂
幼儿园
食堂









































填表人:                                                                                审核人:
附件4: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上报单位(盖章):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出动人数
监管部门开展培训次数
参加培训的
食堂负责人人数
参加培训的
食堂从业人员人数
责令整改食堂数量
受到其他行政处罚食堂数量
食堂食品抽检件数
填表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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