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月名字:云南高院“救”了多少“死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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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救”了多少“死人”的命?
 
时间:2011年07月22日 09时46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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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强奸并杀死两人的李昌奎“死缓”,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日前,又曝出昭通卫生学校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同样被云南高院二审改判“死缓”的案件。至此,难免让人产生疑问:云南高院到底“救”了多少“死人”的命?   2008年6月18日,云南省昭通市卫生学校21岁女学生吴倩,课后被其结识的男子赛锐约到昭阳区钻石广场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赛锐用刀相逼问她:“喜不喜欢(我)?”,吴倩回答:“不喜欢。”赛锐就狠狠地刺她一刀。接着,不顾吴倩哀求,骑到她身上连刺27刀,吴倩喉管被割断,头部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最终因心脏、肝脏、肺部、腹部、背部等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赛锐在被追捕的过程中,向警方投案自首。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死缓。给出理由仍然是“有自首情节”,还认为“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可酌情从轻处罚”。这起案件,不仅与李昌奎案杀人犯罪的恶性情节差不多,云南高院发“免死牌”的理由主要也是“有自首情节”。   案发后,据张绍琼夫妇称,一次,他们在一家复印店,无意中听到赛锐那方说,没啥了不起,无非是死了个农村姑娘,花上那么点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就是花再多的钱也要打通各个环节,让省高院改为死缓。再过两年活动一下就出来了(此说并未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后来,他们经过了解得知,赛锐家本身经济条件不错,而且在法院有亲戚。对这起恶性案件,昭通卫生学校700余名老师学生及吴倩所在村的父老乡亲,联名写下请愿书,希望严惩凶手。两年以来,被害人父母张绍琼夫妇四处奔走申诉,只希望凶手得到法律的严惩。时下,举国关注李昌奎案,无疑给张绍琼夫妇带来了希望。   云南高院频频“救死人”,给人们留下诸多疑问:赛锐被免于一死,是不是像传闻的那样,因赛锐家人花钱“摆平”了抑或“法院有亲戚”?还是因为执法出现了偏差?近年来,云南高院类似李昌奎、赛锐恶性杀人案被改判死缓的,究竟还有多少起?像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一样,将社会对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说成是“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把杀人偿命视为“观念陈旧”,要给予杀人恶魔“人性和人权”,把错判当成“标杆”和“典型”,是不是云南高院领导层的共识?这些问题,云南高院应该给出明确的回应,而不是仅仅把李昌奎、赛锐重新送上断头台了事。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是这道防线的守卫者。守不住防线,还要司法机关啥用?看来,最高人民法院需要介入云南高院的问题了,云南高院也到了该整顿的时候了。不然的话,按照他们的执法理念和做法,说不定还要“救”多少“死人”的命!
 
 
 
关键词:司法;李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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