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杰克逊有用吗:中学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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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刘忠堂

【专题名称】中小学教育
【专 题 号】G3
【复印期号】1996年08期
【原文出处】《石油教育》(京)1996年04期第9-12页
【作者简介】刘忠堂 石油大学附中


    方法是实现既定目标的操作规程。但如果我们仅强调这点—可操作性,那么,我们的中学教学就会流于一般作坊性工作的层面上,而消融掉它本该具有的鲜活和灵性。因而,在面对丰富多采的教学内容和充满活力的受众时,我们的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必然地带有极强的可塑性和创造性。这也正应了一句老话:“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只要得法,就是好法。”但到底怎样才算得法?是否还存在着一种“用法之妙,存乎一心”的艺术境界呢?这的确是我们教学方法论应探讨的核心问题。
    “得法”的根本是要寻找“法”之所“本”,也就是说要探讨教学方法选择的依据有哪一些。
    事实上,教学是一项艰苦的创造性劳动,这种艰苦性不仅在于它的重复性、浩繁性,更表现在处理教学内容时如何使用最优化的方法这种创造性上。而这种创造性活动又是不存在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学生都行之有效的唯一方法。苏联著名的提倡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教育家巴班斯基也讲过,在教学上不存在“教学方法的百宝箱”。因而首先探讨教“法”之所“本”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探讨也是“教学有法”的根本所在。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点可供参考。
      一、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方法
    在以课堂为单元的教学过程中,每堂课所应具备的教学内容和期望目标是各有特色的,这就要求教师实施相应的教学方法来实现。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决定了教学方法选择的多样性。如复习课与新授课,复习课的主要任务是对学过的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系统,进而完成牢固认识和灵活运用的目的,教法设计应当是引路式、提纲挈领式的,重在学生活动;而新授课,对学生来说内容是全新的,目标也比较明确、集中和单纯,教法就应与复习课有别,宜采用讲授为主导的教法。同是新授课,学科不同,内容不同,教法自然也就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前进行教学设计时有的放矢地选择适合于当堂课内容和目标的教学方法。
      二、根据学生的特点及个性差异选择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是一个阐释/接纳,消化/吸收的严谨的系统。面对同样的信息源,对于教师,这个信息源是已知的熟悉的,他的任务就是把这些他已知和熟悉的用最佳方法使学生接纳并消化掉;而对于学生来说,这个信息源基本上是一个陌生的,尚待求证的。这就出现了问题,学生面对未知事物可能产生许多不同的心理;积极求思,消极等待破译,干脆拒绝接受……。这些由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引起的不同态度我们绝不能视而不见,因此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结合学生的实际选择相应的教学方法是我们教法论的又一条原则。
    低年级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差,可加强直观教学;高年级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应注重他们的分析综合能力的培养,多采用点拨式、探讨式教法。即使同一个年级甚至同一个班级也应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做到因材施教。
    当然,课堂教学是一种群体活动,在这种群体活动中最容易忽视的也是最应该解决的是如何处理课堂死角,所谓课堂死角是指在授课过程中出现的个别消极不接受的学生,(有时这个死角会固定为某个或几个学生),这就要求授课者一定要机智地处理这种现象,使整个课堂包括每一个点都处在一种运动状态。比如教法的临时改变、教学流程的暂时中断,设计某个新颖的兴奋点,这时候我们的教法就应该灵活、主动,真正做到点面结合。
    另外,重视学生的学法指导也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我们的教是为了不教,通过教师的指导使学生由“学会”变为“会学”;掌握一套科学的学习方法,这也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时代要求,因之,在教学方法选择时,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学法”这一因素。
      三、结合教师自身条件选择教学方法
    任何好的方法并不适合于任何教师的。因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自身的条件(如气质、性格、特长、教育素养、知识储备)往往决定着方法的运用。比如说,满口方言的教师就很难有好的朗读效果。一般说来,性格内向者往往不善言谈,在课堂上激情较少,感染力就弱,但这些教师的思路却较严谨,知识的传授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序列性;性格外向者善于表达,但有时思考就欠缜密。老教师教学经验丰富,驾驭教材的能力较强,运用教法就会驾轻就熟;而年轻教师在这些方面相对就差一些,但年轻教师也有自身的优势,如知识结构新,头脑中的框框少,善于接受新鲜事物等。这就要求教师在发扬优点时矫正偏差,弥补不足,要做到这一点,努力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是很重要的,但是选择适合于自身特点的教法也同样重要。
    再有,那些有特长的教师(比如善画善歌,能表演,会讲演)在教学过程中发挥这些特长,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通才”是中学教学特点的要求,我们需要也盼望出现在我们课堂上这样的教师:严谨周密、学富五车的学者;活泼热情、妙语连珠的演说家……。
    总之,选择教学方法时,教师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切忌机械地照搬和模仿他人的教法,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采他人教法之长,经过咀嚼加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四、根据现有的物质条件选择教学方法
    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必然带来方法上的革命。随着高技术对中学教育的介入,传统的一块黑板,一支粉笔,一本教材包打天下的教学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手段所替代。直观教学在原有实物、挂图、实验操作、现场观摩的基础上,因为有声像技术的介入而产生了一场真正的革命,从而使直观教学方法构成了中学教学法领域的生力军。当然某些硬件的构成在目前国内的发展尚存在极大的不平衡,一般讲来,重点中学好于一般中学,城镇中学好于农村中学,经济发达地区好于经济落后地区。因此,以某种特定条件为前提的教学方法,往往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外语的口语教学与先进的语音系统;先进的计算机教学与完善的微机网络系统;演示性表演性的文理科教学与音像系统……所有这些能够极大地提高教学质量的现代化手段在广大的落后地区和广大农村学校难以有相应的硬件支持,因而方法与条件就形成了一对矛盾。但这是否说明我们就该因条件所限而墨守成规、裹足不前呢?魏书生说过:“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一百条,此法不行用他法。”先进的教改经验百花纷呈,甚至在一些落后地区也产生了许多先进的教改措施,这也同样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条件固然重要,但是人的创造力是无限的,总能找到适合本地本校情况的好的方法。而且,教学方法本身就富有创造性,只要是充分利用了自身的条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的就是好的方法,在这一点上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做条件的奴隶。
    总之,科学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教好与学生学好的保证,教学方法的选择应考虑上述因素,即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完善和发展学生的认识结构,培养学生的能力,使课堂教学真正成为一种艺术。
    我们探讨了方法选择的四个主要依据,但注意到了这些就会使我们的教学活起来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任何好的方法都不能保证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这就是我们要谈的第二个方面:如何去运用我们精心选择的教学方法。
    首先,教师授课的精神状态是保证教学方法得以实施的关键。教师的精神状态也就是教师的教学情感,它意味着教师对课堂教学的自信性和目的性,同时也体现着课堂结构的个性色彩。因此,教师授课时的良好精神状态本身就是一种身教,是一种激发学生思维活力的无声的命令。难以想象,一个虽进行了充分的备课,也掌握着好的教法,但授课时无精打采、缺乏感情的教师能保证他的教学方法完善体现和实施。
    教师授课要做到精神饱满,通过各种体态语言使学生感受到教师讲的内容的真切,感人,有说服力,因而也就能入耳入脑了。
    在诸多决定教师授课精神状态的因素中,最重要的是语言。课堂语言要求是艺术性的,丰满性。即要有优美准确的语汇选择和生动亲切的语调再现。我们为什么不去学习一下相声、话剧、评书演员的语言功夫呢?
    在谈到教师授课的精神状态时,不能不提到和谐的课堂气氛。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是互为因果的,一种平等、民主、合作、热情、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的建立,决定因素还在于教师。教师应该利用自己最佳的课堂精神状态去影响感染学生,进而形成这种良好的课堂氛围,获得实施你精心选择的教法的最适宜的土壤。
    其次,教法的运用还赖于课前的精心备课,这同样是一个互为因果的关系。因为备课不充分也产生不了好教法,反之,有了好教法而备课不充分也就成了空中楼阁。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归结于一点:最合理地传达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目的。因而仅空谈什么“愉快教育”、“单元教学”、“掌握学习”、“三段式”、“六课型”……而不把精力放在钻研教材、吃透内容上也必然会花拳绣腿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东西。谈到这里又衍生出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功夫在课外”,平时的知识积累是决定一个教师知识矿藏品位的重要因素。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要想备好课,上好课,平时的知识积累起很大的作用。在我们的课堂上能游刃有余地挥洒的教师不是太多而恰恰相反,多的是仅仅能较准确地传达教材规定的内容的平庸教师,而这的确又是远远不够的。
    第三、坚持一法为主,多法相辅的原则
    教学内容和目标的从样性,需要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任何单一化、绝对性都是教学规律所不允许的。教师应根据各种教法的内在联系,形成一定的教学结构,以充分的发挥教法的综合效应。另外,根据一般心理学原理,学生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其注意与有意注意与教学过程的演进并不是平行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注意力是递减的。因此单一的一种教学方法具体作用于一堂课必然没有好的效果,它会使学生的接受水平大大地打折扣。我们所要做的是在每堂课的不同时段上有针对性地变换教学方法,密切注意着课堂气氛,时时制造一些兴奋点以刺激学生保持一种良好的接纳状态。
    事实上,现行的教学法也没有一种是完美无缺,教师应注意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创力,灵活运用。这也就是上文曾提到的“教学有法,教无定法”的道理。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则,那就是我们选择教法并运用教法的目的性。再好的教学手段,若没有学生的积极参与也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因此,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一定不能忽视“学生主体”这个原则,要能使他们的主体意识发挥出来,真正使他们掌握和运用你所传达的内容,那么,你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叶圣陶先生说过:“教是为了不教”,这话很有辩证的哲理意味。实际上我们教师决不能跟学生一辈子,我们不仅要授之以“鱼”,而更重要的是授之以“渔”。要达到“不教”的境界,必须在研究教法的同时,注意学法的指导,把“学”与“教”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来认识。学生能力的培养,关键在于有一套科褔的学习方法,不但要学会,而且要会学。让学生积极主动、高效率地学习并有所获是我们最终极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教师的作用就恰似引路人。在这方面,著名的青年教育改革专家魏书生同志关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经验是宝贵的,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因此,“教学方法包括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这一命题的建立就决不是偶然的了。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一方面而忽视掉另一面,就构不成完整的教学法体系。教法与学法是同等重要的。
    再次应该申明的是:教师自身素质同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有着直接的关系。不管是为了教改选择教法还是为了教学造反教法,教师必须拥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因此,要恰当地选择并运用教学方法,教师必须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
    中学教学是一个广阔的天地,要想在这片沃土上有所收获,请俯下身子,用人类创造的各种知识来丰富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