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蛇黑寡妇竞技版拆解:那些有“中国特色”的小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1:32:47

那些有“中国特色”的小偷

 

乔志峰

 

为让孩子喝上高档奶粉,22岁的年轻妈妈付某不惜铤而走险,连续9个月疯狂盗窃收银款70余起,总金额达12100元。记者26日从重庆九龙坡区公安分局获悉,犯案少妇因盗窃被抓获后,警方为处于哺乳期的她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将其送回家照看孩子。(中新网重庆8月26日电)

 

首先,我要对这则新闻的两个用词提出疑问。第一个是“高档奶粉”。我不知道这位年轻妈妈用偷盗的钱给孩子买的到底是啥“高档”奶粉。按照记者的标准,什么样的奶粉才算“高档”?根据中国国情判断,现在的奶粉“高档”不“高档”倒在其次,关键在于是否“安全”。窃以为这位年轻妈妈不惜偷钱也要给孩子买好奶粉,并不一定是在追求“高档”,她更可能只是为了让孩子吃得更安全、更放心,不至于被劣质奶粉甚至毒奶粉所戕害。因此,我觉得“高档奶粉”似乎应改成“放心奶粉”更贴切。第二个词儿是“疯狂”。连续9个月盗窃收银款70余起,论时间跨度、论次数确实有几分“疯狂”,可盗窃总金额却只有区区12100元,还比不上某些小美女的一个包钱,还比不上某些领导的一瓶酒钱,“疯”在何处、“狂”在哪里?连这点小钱都要去偷,甚至还要“辛辛苦苦”、提心吊胆地偷上70余次,简直是卑微可怜到家了,跟“疯狂”八竿子打不着。

 

一个小小的小偷落网,却折射出了不少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例如食品安全,例如贫富差距。而这些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在当今中国是比较严重的,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我承认这位年轻妈妈确实是小偷,她确实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但我觉得她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是有社会原因的;换言之,社会也有责任。因此,我称她为“有中国特色的小偷”。而近若干年来,类似的“有中国特色的小偷”也是越来越多了。试举几例吧。

 

在浙江省宁波打工的农民晁某的儿子中考成绩不理想,比当地高中录取线低几分。要想继续就读,必须交1万块钱。眼看就要开学,但晁某打工的积蓄只有7000元,尚有3000元没着落,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偷拿了工友的银行卡,取出了3000元,卡里还剩余6000多元。事发后,晁某将钱归还给工友,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这是个令人鼻酸的新闻,折射出的是两代人的悲哀。先说这位农民工父亲。他辛辛苦苦打工,却连儿子上中学都供养不起,这是做父亲的最大的悲哀。无奈之下,他最终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工友卡里有近万元钱,他只取了3000元应急,然后又偷偷把卡放回了原处。很显然,这个“贼”是善良的,如果不是被逼无奈,他又怎会将手伸向工友?这样辛勤劳作却贫苦甚至贫贱的人,遍布在城市里的每个角落。再说农民工的儿子。因为比当地高中录取线低几分,如想继续上学就必须交1万块钱。这种现象很多地方都存在,好多年前我上高中的时候就有了,我们叫那些交了一大笔钱才得以上高中的学生为“高价生”。当时心里就犯嘀咕:明明学校有这个办学能力,为什么还要把分数线定那么高呢?难道就是为了多收一些“高价生”?穷人家的孩子偏又遇上了这样的教育制度,也许这就叫作“屋漏偏逢连阴雨”吧。检察院对偷钱的农民工作出不批捕的决定无疑是人性化的、也是感人的,但我还是想问:农民工偷了别人卡上的钱是不假,可是,又是谁偷走了他做父亲和做人的尊严?又是谁偷走了农民后代更好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呢?

 

泉州江南某超市里遭遇了小偷,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进店行窃的是一对妯娌和一名老妇。孕妇陈某因为想吃点补的,就偷拿了一块3斤多的猪肉,乘旁人不注意放入裤裆内;她的嫂子张某见自己的鞋破旧,就将架上的新鞋换掉;而那名老妇正愁没夏装替换,就顺手拿了一件短袖花格休闲衫,放入怀中。鲤城警方作出处罚,3人全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经医生检查,证实陈某怀孕,依法处罚但不执行。偷东西不对,可看看这三个小偷偷的都是什么东西!孕妇陈某想吃点补的,偷了一块3斤多的猪肉放入裤裆内——从什么时候起,猪肉竟然变成“补的”了?猪肉应该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才对啊。难道,作为一个孕妇,吃点猪肉就算是“补”了?由此可以推断,她平时的生活困苦到何种程度。当很多孕妇都在家人的呵护下这个口服液、那个营养品来“均衡营养”的时候,还有一个孕妇竟然要自己动手跑到超市里“拿”猪肉“进补”!孕妇可怜,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可怜。再看看孕妇的嫂子,她换了一双新鞋,原因是自己的鞋太破旧了;跟她们一起去的老妇,顺手拿了一件短袖花格休闲衫,原因是她“正愁没夏装替换”。鞋子破旧不堪,连换洗的夏装都没有……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穷人,都是非常穷的穷人。她们做贼,目的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吃饭、穿衣的最低的生活需求。

 

福州的徐采(化名)在斗池路一药店偷了四盒高血压药,两名女营业员追了他两条街后,将他抓住。“没钱给爸爸买药,才去偷的。”据徐采交代,他偷药是为了给患高血压病的父亲治病,因高血压需要长期吃药,他手头没钱,才选择了这条路。记得刚看到这则短短的新闻的时候,不争气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涌出了我的眼眶——记不清这是第几个让我泪流满面的小偷了。谁家没有父母?谁家没有子女?谁不想孝敬父母,谁不想为自己的父母及时治疗缓解病痛?可是,这样最基本的需求,却因贫穷而成为了奢望,前贤所推崇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岂不更是无从谈起?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固然可敬,可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个升斗小民都这么“安贫乐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固然清高,可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个黎民百姓都如此“高尚”。在很多时候,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好一点的生活,似乎比让那些穷人饿着肚子“高尚”更合理。物价上涨、贫富差距加大……凡此种种,社会各界都已经说得够多了,讨论得也够多了。民生问题和公平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没有盗贼的清平世界可能一时半会儿还做不到,但我们至少希望那些有“中国特色”的小偷能够不再出现,那些让人不恨反怜的小偷能够少一点、再少一点!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s/2011-08-26/2030230578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