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柯特:对反腐倡廉建设历史课题的战略性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20:34:49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就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五项要求。清醒把握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总结其他国家一些执政党包括苏联共产党失去执政地位的深刻教训,需要从党和国家的发展命运出发,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战略性思考。

  坚持党的基本纲领,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马克思、恩格斯在1847年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共产党宣言》时,就用透彻而鲜明的语言把消灭私有制、创造共产主义新社会作为党的基本纲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实现党的基本纲领作为奋斗目标,并将实践党的基本纲领具体化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几十年始终不渝地坚持。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党的基本纲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显示出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有一些党员干部没有解决好真学真信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问题,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出现了动摇,对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缺乏识别能力,一遇困难和考验,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为此,中央再三强调,要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加强学习型政党建设,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来推进,实现了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深入研究和解决阻碍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抵制危害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保证了中央政令畅通。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鲜明地提出了“一个高举、三个坚持”,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应当说,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实践党的基本纲领的进一步表述。始终不渝地治理腐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而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保障。观察时代发展特征和我国的实际,始终坚持“一个高举、三个坚持”,就能保证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突出反腐倡廉建设的为民主题

  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代表人民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我们党从只有几十个党员、国家贫穷、民不聊生,发展到拥有8000多万党员、国家昌盛、人民安康。在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下,党内也出现了一些不符合党的宗旨的问题:有的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有的言行不一,弄虚作假;有的个人主义严重,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有些贪图安逸,奢侈浪费,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生活腐化,享乐主义严重;有的利欲熏心、见利忘义,甚至腐败堕落,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中央反复告诫全党,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遏制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问题,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补偿截留等问题,使人民群众日益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实惠。

  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能否始终奉行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关乎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用了136个“人民”的概念,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拜人民为老师,视群众为亲人,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为民执政的宗旨,就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坚持不懈地纠正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应当说,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为民执政,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以贯之的主题,也是反腐倡廉建设一以贯之的主题。惟此,才能长久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匡正用人风气,明确反腐倡廉捍卫党的性质的重要任务

  我们党充分认识到,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具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重要的执政资源和巨大的执政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进一步提出,要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维护党的性质,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是纪检监察机关长期而重要的任务。要下力气纠正干部队伍中的消极倾向,对于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对中央决策部署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对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问题;对于一些干部事业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飘浮、得过且过的问题;对于一些领导干部处理复杂问题、做群众工作本领不强,遇到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力不从心,或因失职渎职酿成大祸的问题等,要认真加以解决。在实践中,要抓住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全党,让党员干部从一批优秀干部的事迹中得到激励,从一批被追究干部的教训中得到警示。制定一系列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注重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健全干部考察制度,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推行干部差额考察、差额推荐、差额票决。加大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探索干部退出机制,并不断深化,取得实效。

  坚持从严治党,坚守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工作原则

  我们党对执政条件下出现的腐化变质问题高度警惕,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新中国成立不久,就相继开展了“三反”和“五反”运动,严肃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化堕落分子。面对改革开放后党内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消极腐败现象,先后开展了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实行党政机关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和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集中招投标采购制度。针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集中治理收钱送钱、公款赌博、买官卖官、借婚丧嫁娶敛财、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影响以权谋私等风气,着力查办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针对一些干部出现的轻微腐败苗头,及时谈话打招呼,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办法予以阻止,切实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是,我们需清醒地看到,处在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凸显,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腐败范围从经济政治领域浸染到文化社会领域,腐败主体从个体化向群体化蔓延,腐败案件类型及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腐败非法所得从短期化向长期化或期权化演变,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还出现了跨国腐败。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从严治党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必须严肃党纪国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实行有效监督制约,担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使命

  我们党历来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近年来,为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中央政治局在全会上“述职”,为党内民主监督做出示范,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和函询制度得以建立;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先后推行,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加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党政干部问责制;改革监督体制,建立巡视制度,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审判机关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检察机关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金融监督,建立国有企业内控机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鼓励公民检举控告,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探索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实现方式,支持媒体负责任地开展舆论监督,等等。从总体上说,我国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督方式多样化,制约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必须进一步提高监督制约的有效性,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强化党内监督带动社会监督,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胡锦涛总书记告诫全党要直面“四个考验”,消除“四个危险”。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继续完善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速推进期,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深入探索期。为了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蓬勃活力,为了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走向新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必须居安思危,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交出一份走出政权“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律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