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顿哪个皮肤好用:[经济杂谈]吴思:明长城的投资与收益 为什么要修长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3 23:37:05
『经济论坛』 [经济杂谈]吴思:明长城的投资与收益 为什么要修长城?点击:1145  回复:8 作者:西域刀斧手2009  发表日期:2009-8-26 23:31:00
回复 
        明长城的投资与收益
  
   ——“战、守、和”及抢劫的政治经济学
  
   吴思
  
  
  
   一、建长城是要算账的
  
   1472年,明成化八年秋,余子俊第二次上奏,请皇帝批准修筑长城。余子俊是延绥镇巡抚,兼右副都御史(近似中纪委副书记),负责如今陕北及甘肃庆阳一带的防务。面对河套地区的蒙古鞑靼部[1],他计划东起清水营[2],西抵花马池[3],修筑长约1770里的边墙。[4]
  
   余子俊给皇帝算了一笔账。他写道:“目前征讨河套的八万兵马驻扎延绥,粮草供应烦扰内地。今年冬天,如果寇不往北去,又要准备明年的军用物资了。姑且以今年的数字约算,米豆需要银子94万两,草60万两。如果每人运米豆六斗、草四束,应该用407万人,运费大约要825万两银子。官民负担如此沉重,安得不变计?臣以前申请筑墙建堡,诏书答复:待事态安定后举行。请准许明年春夏,寇马疲乏之时,役使陕西运粮民五万,给食兴工。预计两个月完工。”
  
   余子俊的上次奏请写于1471年,大意是:延安府和庆阳府一带地势平易,利于骑兵奔驰突击,寇屡次入犯,迫切需要筑墙建堡。旧界石所在之处,高山陡崖比较多。依山形,随地势,有的地方铲削,有的地方垒筑,有的地方挖堑壕,修筑边墙也比较适宜。
  
   1471年,陕西和山西连遭旱灾雹灾,米价高达一两银子一石,比平时高出四五倍[5]。兵部尚书白圭(近似国防部长)上疏,说陕西民众正当困苦之时,大兴土木应该缓行。皇帝同意了。当年,鞑靼人进犯孤山堡[6],又犯榆林,余子俊督军打了两仗,鞑靼人退走了。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多年。游牧民族需要农产品,又是天然的骑兵,具备抢劫的动机和条件。明朝政府发大军征讨,多年未见成功。反过来,沿边数千里,稍有疏漏便遭侵掠,防不胜防。这时候,进攻与防守,重兵防守与筑墙防守,便成为需要比较的选择。比较的基点,就是当时采用的大军征讨方案:八万人马,每年154万粮草,加上825万运费,总计979万两银子。
  
   明朝政府每年田赋收入约2700万石粮食,加上其他税种,总计粮食3600万石左右。[7]按照成化年间的平均米价0.441两/石折成银子[8],不过1587.6万两。明朝将北部边防划为九个防区,称为“九边”或“九镇”,延绥镇只是九分之一,都照这么花钱,日子就没法过了。当然,825万两运费往往归入里甲之役,直接向民间摊派,无须中央财政掏钱,但这笔数字还是够惊人的。[9]
  
  
  
  --------------------------------------------------------------------------------
  [1]该地区的基本形势是:成化元年(1465),蒙古鞑靼部的孛来与小王子、毛里孩等先后进入河套地区,驻扎下来。成化六年(1470),癿加思兰、孛罗忽、满都鲁等部也入据河套,河套成为其骚扰内地的一个主要基地,当时被称之为“套寇”。明廷虽派兵对其进行打击,但“去辄复来,迄成化末无宁岁”。弘治年间,鞑靼部的达延汗(明朝称之为小王子)统一了蒙古各部,势力大增,“渐往来河套,出没为寇”。正德末年,达延汗死后,蒙古各部又一度分崩离析,但到嘉靖中期达延汗的孙子俺答汗时,势力又兴盛起来,不断率其部众骚扰延绥诸边。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上册),乙编,第九章,第二节
  [2] 位于今陕西省府谷县西北
  [3] 位于今宁夏盐池县西
  [4] 《明史·余子俊列传》
  [5]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转引自余耀华:《中国价格史》,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787页
  [6] 今陕西省府谷县境内
  [7] 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2001年6月第1版,第55-56页。
  [8]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转引自余耀华:《中国价格史》,第786页
  [9] 明代的粮食运费,一般都数倍于粮价,所谓“数石致一石”。具体数值又取决于运输的距离和方式。陆运成本高于水运。余子俊提供的运费数是粮价5.36倍。为了解决边防军粮的运费问题,明朝建立了盐和茶的开中制度,以特定数量的盐引或茶引(一种专卖特许凭证)作为商人运粮的补偿。此外还有征运本色(粮食)与折色(货币)之争,民运和官运(军运)之争。有关变革发生在余子俊上疏之后,故不论。
   二、长城的造价
  
   相比之下,修筑长城非常便宜。
  
   余子俊上报的预算是:“役陕西运粮民五万,给食兴工,期两月事毕。”5万民工干60天,总共300万个工作日,这些工作日相当于多少钱?
  
   明朝的工价,农村大体在日银三分左右,约等于今天的5.27元人民币。嘉靖至万历年间,官府主持黄河水利工程,每日工价就是三分银子[1]。如此算来,300万个工不过9万两银子,不足延绥镇每年军费开支的1%。如果依据粮价把这笔钱折成今日货币,这1770里长城的预算只有区区1580多万人民币[2]。明朝的一里相当于现在的576米,每米造价才有8.8分银子,即15.5元人民币。
  
   余子俊兴建的长城,并不是我们在八达岭看到的长城。八达岭所属的蓟镇长城是将近一百年后的豪华制作,用整齐的条石砌外墙,内填碎石灰土,再以青砖砌成女墙和垛口,每隔三五百米还建一座敌台。这种砖石长城,平均高七八米,顶宽五六米,底宽六七米,每延长一米的土石方量高达45立方。余子俊的延绥镇长城,则以夯土墙为主,高度和厚度远不及蓟镇长城,还大量利用天然山体铲削成墙,并大段因袭隋长城的旧基。墩台的平均间隔也超过一公里。[3]尽管如此,每米15.5元的造价,还是便宜得难以置信。
  
   以工价为基础的计算,存在一个支付方式的问题。所谓“给食兴工”,这个“食”既可以理解为“工食银”即伙食费,也可以理解为粮食实物。更合乎情理的理解是半粮半银——工地上吃的是粮食,带回家的是银子。由于粮食运费极高,这三种方式可以导致三种结果。以半粮半银的支付方式计算,总工价为16.3万两银子,平均每米0.16两,比第一种算法高出80%。[4]
  
   事实上,余子俊并没有动用五万陕西运粮民工,而是动用了四万军人,“不三月而成”。四万人干两个半月恰好是300万个工作日。役使军人是不用另外花钱的。明朝军队经常干工程,不是给官府干,就是给领导家里干,即所谓“占役”。在这个意义上,余子俊连预算中的9万或16.3万两工价银都省去了,长城简直就是白来的。
  
   当然,节省是需要条件的。延绥、宁夏、陕西三镇总督王越,乘鞑靼人入掠之时,率骑兵出榆林,一昼夜行三百里,直捣敌方老巢红盐池,侥幸得手,“擒斩三百五十,获牛驼马器械无算”,还烧了所有庐帐[5]。“寇以捣巢故远徙”,形势不那么紧张了,余子俊得以动用军队修筑长城。
  
   这种节省也暗示出另外一种算法。如果延绥镇供养八万兵马一年要花979万两银子,那么,按照同样比例,四万兵马两个半月需要多少钱?答案是102万两银子,比前两种算法分别增加了11.3倍和6.3倍。
  
   总共三个数字,到底该选哪个呢?我们只能依照历史事实选择最高的数字,即102万两银子,折人民币1.79亿,每米造价175.6元,约为一两银子。
  
   这种算法的缺陷是:每个工的工价太高了。300万个工,102万两银子,大约干三天就可以挣一两银子,超过半粮半银的合理工价的六倍。即使完全以实物支付,考虑到五倍于粮价的运费,工价还是高出一倍。或许我们可以用明朝官军的纪律松懈来填补这个缺口。
  
   黄仁宇先生在《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也算过两笔造价[6]。
  
   第一笔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在宣府和大同地区,每修筑城墙一英里,政府费银约6000两。即每米造价3.73两银子。黄先生的依据是《明世宗实录》嘉靖二十五年二月已丑,总督宣大山西侍郎翁万达在上疏中提出的预算:“延长一百三十余里,……添筑边墙一道……通计经费约用二十九万余金”。
  
   黄先生的数据比实际造价高出2.7倍,因为他的依据是预算,而不是结算。《明实录》另有结算数据。《明世宗实录》嘉靖二十五年七月甲戌:“总督宣大侍郎翁万达等,修筑大同东路之天城、阳和、开山口一带边墙一百三十八里,为堡七,为墩台一百五十有四;宣府西路之西阳河、洗马林、张家口堡一带边墙六十四里,为敌台十,斩崖削坡五十里。用工止五十余日,经费视原佑省九万余两。御史黄如桂核实以报。”
  
   根据结算数据,采取和余子俊长城同样的计算口径——把斩崖削坡也算入长城修筑工程——每米造价应为1.38两银子。[7]
  
   据《明史·翁万达列传》记载,翁万达随后又申请动用国库银60万两,修筑大同西路等处边墙800里。如此算来,平均每米造价为1.3两银子[8],接近大同东路的1.38两。东路和西路的数据相互支持。
  
   考虑到嘉靖年间的物价比成化年间提高了32.4%[9],翁万达的两段长城也非常接近余子俊长城的造价。
  
   黄先生计算的第二笔造价是:“1558年修筑蓟镇城墙,雇募劳动力每英里就要费银6357两”[10]。即每米3.95两银子。此计算的依据见《明世宗实录》嘉靖三十七年九月辛丑,兵部郎中唐顺之关于蓟镇筑墙等问题的上疏,关键句为:“以雇役计之,每墙一丈费银十五两[11]。”明朝的营造尺长32厘米,每米造价为4.69两银子。如此算来,每英里应该是7542两,黄先生给出的6357两恐怕是误算[12]。
  
   蓟镇长城的造价比延绥、宣府和大同的夯土长城高四五倍,完全是应该的。这一段是长城的精华,自居庸关至山海关,砖石外墙,墙体更加高大宽厚,土石方量便有两三倍的差距。
  
   总之,我们可以将每米4.69两作为砖石结构长城的造价[13](不含墩台),这段长城大概有1000公里左右。夯土长城是明长城的主体,每米造价约为一两银子。据此估算,明长城长约七千公里,不算借用前朝工程的价值,也不算先后补建墩台的费用,总造价约为1069万两银子,相当于18.77亿人民币。
  
   按说,墩台也是长城的组成部分,应该一并计入造价。但墩台往往是单建的,质量和密度相差甚大,我算不清楚。墩台的造价,以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余子俊提议增补的440座为例,长宽高皆三丈(9.6米),共耗银249万两。1300里长城,每米均摊造价4.6两银子。[14]假如算上墩台,长城的总造价将成倍提高。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
  
   动用军队修建长城,在明朝是常见现象。《明史·戚继光列传》说,嘉靖(1522—1566年)以后,蓟镇边墙虽修,墩台未建。延袤二千里,一瑕则百坚皆瑕。戚继光建议补建敌台,先由边防军兴建1200座。但是,“边卒木强”,不好指挥,以军法从事又怕激出问题,戚继光就想了个办法。
  
   戚继光调到北边之前,在江南抗倭,专挑憨朴耐劳的浙江农民,特别是义乌的农家子弟,以铁的纪律训练出著名的戚家军,简直百战百胜。他要把这样的军队调来,让懒惰骄横的北方兵看看,真正的军人是什么样的。上级批准了戚继光的建议。三千浙兵到后,列阵郊外,“天大雨,自朝至日昃,植立不动,”《明史》说,“边军大骇,自是始知军令。”
  
   戚继光重振军纪之后,主要依靠军队完成了敌台建筑工程,“精坚雄壮,二千里声势联接。”直到今日,在司马台等处长城的城墙砖上,我们还可以看到某镇某卫之类的施工官军的落款。
  
   如此说来,价值百万的工程,主要是靠士气吹出来的?这笔费用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从国库拨款的角度看,自然花不了多少钱。从军费开支的角度算,无论建不建长城大体就是那些军费,也多花不了多少钱。但物资和人工总是可以折成钱的,无非是出处不明而已。我们不妨把这笔出处不明的价值,看作千古名将或一代名臣的价值体现。
  
   不管怎么算,1472年,摆在成化皇帝面前的方案很简明:延绥镇的长城修筑费用不过300万个工,最多价值102万两银子,还是一次性的;而大军征讨每年耗费979万两。兵部尚书白圭一直主张大军征讨的方案,对修筑长城兴趣不大,这次依旧反对,说灾后民间仍然困难,希望再缓一缓。皇帝赞成余子俊的方案,催他尽快动工。
  
  
  
  
  
  --------------------------------------------------------------------------------
  [1] 余耀华:《中国价格史》,第822页
  [2]成化年间,每石稻谷的均价为0.441两银子,本文写作时(2005年9月)的稻谷收购价为1.2元/公斤。明朝1石=1.073市石,每市石稻谷重60公斤。在本文中,依据粮价将纹银折算为人民币之处,一概采用这一组数值。
  [3] 这段长城在建筑方面的细节如下:“延袤千七百七十里,凿崖筑墙,掘堑其下,连比不绝。每二三里置敌台崖砦备巡警。又于崖砦空处筑短墙,横一斜二如箕状,以瞭敌避射。凡筑城堡十一,边墩十五,小墩七十八,崖砦八百十九。”见《明史·余子俊列传》
  [4]如果把工食银分解为两个月的口粮外加银子,大体上一半对一半,那么,每人每月六十斤口粮,两个月差不多就是一石。按照余子俊提供的数字,米价与运费之比为1比5.36,五万人两个月的口粮,再加上运费,就相当于11.8万两银子。再加上剩余的另外一半现银,即4.5万两,总工价为16.3万两银子。
  [5] 见《明史·王越列传》。奔袭的距离,《明史纪事本末》说“一昼夜行三百里”,《王越列传》称“两昼夜八百里”。
  [6] 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2001年6月第一版,第376页
  [7] 关于这段长城的修筑费用,《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九,嘉靖二十五年三月已卯条还有一段记载。在兵部置疑翁万达修改边墙走向之时,“上曰:筑边之议,守臣躬所相计,必与遥度者殊。其如万达议行。宣府兴筑之费,计大同当余四万两,更发太仓马价四万助之”(《明实录》原文的标点皆为摘抄者所加,下同)。根据议题背景,这段话似乎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一:宣府的兴筑之费,加上大同的,应该有四万两节余,(因此,把原定的发马价银九万两助之)更改为发太仓马价银四万两助之。其二:地方原有节余银四万两,再增发太仓银四万两助之。按照第一种理解,29万两预算将减为28万。按照第二种理解,29万两预算不但不减,加上地方原来的节余和中央补贴,总量将达到37万。不知确解,这里只好存而不论。《明史》的编撰者恐怕也遇到了同样的困难,《翁万达列传》只取嘉靖二十五年二月29万预算的数字,完全不提三月份的预算调整和七月份的结算。如果采用37万的数字,减去翁万达节省下来的9万两,每米造价为1.93两。扣除上涨的物价指数,每米造价相当于成化年间的1.3两。考虑到这段长城的墩台密度比延绥段高一些,这个造价也比较接近余子俊长城的造价。
  [8] 《明史·翁万达列传》
  [9]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转引自《中国价格史》第786页,表二
  [10]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三联书店2001年6月第一版,第376页
  [11] 有关段落的原文是:“墙工费,今顺天八府操工民兵远者雇役,近则派夫。以派夫计之,每夫月给银二两。若派百夫,计费银二百两。而百夫筑墙月以而(摘抄者注:疑为什)丈为式,仍有给盐菜银十两。以雇役计之,每墙一丈费银十五两,则派夫二丈之费(摘抄者注:应加“仅”字)可得十四尺矣。今筑征银雇募,则官得七倍之赢(摘抄者注:黄先生认为这是节省下来的运费),民免去家之扰,其利如此。”
  [12] 一英里等于1609米
  [13] 作者没有找到砖石等建材开支的记载。我曾在黄花城附近打石头垒坝,也曾脱坯制砖,还有在长城附近山上砍柴的经验。这些工作几乎完全可以视为劳务支出。我参观过长城附近的采石场和砖窑遗址,似乎可以支持这种猜测。另外,官方和民间的大型包工也往往采用包工包料的一揽子计算。在总督或巡抚级别的预算或结算里,也没有再将工价和建材开支分开的理由。
  [14]见《明史·余子俊列传》。北京四海冶至黄河1300余里,原有墩台170座,余子俊提议增补440座,动用民工8.6万,劳作数月,耗银150万两,米豆230万石。大豆价格通常只有米价的七八成,230万石米菽可折银99万两,加上现银共计249万两。照这个比例计算,每米均摊造价4.6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