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秀还是whoo好气垫:在外国如何投诉警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9:46:47

一位中国公民杨佳持刀杀死6名,重伤4名警察的恶性事件据说起因是曾经受过警察盘问而心中不平又无处申诉,从而导致报复警察的恶果。那么在外国,普通公民对警察的行为不满可以投诉吗?这里仅举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为例,看看澳洲是如果对待投诉的吧。

澳洲是联邦制,也就是说各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立法,因此各州的法律也各有不同。像警察,就有州警察和联邦警察之分,两者是独立的机构,只有合作协调关系,而没有隶属关系。澳洲政府非常重视警察执法的公正和廉洁,有专门的《警察法》管制警察的权限和行为,公民有权监督警察的一切行为,一旦发现有不合法的行为,可以随时投诉。

公民可以向许多机构投诉警察。例如,可以直接给给地方警察署(相当于派出所)打电话或者写信,也可以直接给州警察总长写信或在网上投诉。另外还有两个监督警察行为的独立机构,一个是廉政公署,另一个是警察廉正委员会。投诉的内容可以涉及警察的虐待行为,使用威胁或骚扰,未能采取适当行动制止家庭暴力,过多或不必要的使用武力,不合法或不合理的逮捕,警方的偏见或虐待,使用不公平或不当审讯,未能或拖延提供合法权益,非法泄漏私密资料以及犯罪行为。

公民提出的每一项投诉,都有专人负责收集和处理。如果投诉人英语不好,这些机构还免费提供传译和翻译服务。一经收到投诉,主管部门立即给投诉人发一封收到投诉的确认书,并告知如何处理,在多少日期内处理。所有的文件都必须记录在案,以备独立的审计机构定期审查,如果发现有对投诉置之不理,有始无终和敷衍了事的情况,审计机构会追查到底。

根据投诉的内容和复杂程度,警察署的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从非正式的处理方法到彻底的调查。在任何阶段,如果投诉人对处理方法不满意,可以进一步跟廉政公署联系。根据情况,处理的结果可能是采取行动改进警员的工作表现,或者把有关警员调离警察队伍,起诉警员的犯罪行为,改善工作系统和程序等等。

在实际处理投诉的程序上,通常是由警察署,特别是各个具体的部门(派出所)办理,廉政公署只起到监督作用,凡是重大问题都要提交廉政公署备案。如果对办事方法不满意,廉政公署会督促警察署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如果廉政公署对警察署的做法还不满意,他们会直接向州政府的警察部长和议会报告。

处理结果出台后,会通知投诉人处理结果。如果投诉人不满意,他们可以继续向廉政公署投诉,要求再次审核对投诉的处理,也可以向本选区的议员、有关部长、调解法庭和上诉法庭投诉。同样,这些机构都必须对投诉有求必应,有案可循。

投诉多了,会影响警察的正常工作吗?不会的,对投诉的处理是监督警察是否正直、公正和廉洁的有效方法,也是政府接受公众监督的开明表现,所以有常设的部门负责处理投诉。有人诬告警察,扰乱视听怎么办?这也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有法律保护警察作为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和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警察法》,故意诬陷警员的投诉,或者在调查投诉的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将被判处多达一年的监禁。另外根据《犯罪法》,诬陷指控别人犯罪的人将被判处最高达7年的监禁。相信很少有人愿意以身试法。

由于在澳洲有多种方便的投诉渠道,所以很少听到有人抱怨无处申冤,更没有像中国那些浩浩荡荡,阵容庞大,前赴后继的上访大军。如果杨佳在中国可以任意投诉(甚至冒诬陷的危险),一解心中不平的话,或许这种对无辜死伤警员和他本人都无益的恶性事件就不会发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