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蚕蛾酒喝完睡不着觉:谁杀死了“雷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14:55:34
谁杀死了“雷锋”(2011-08-22 07:21:22) 标签:

杀死

“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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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

杂谈

发展越来越快,信任越来越少;物质越来越多,幸福越来越少;电梯里人和人之间视而不见,形同陌路;高楼里的邻居住在一起却老死不相往来……曾几何时,“不要多管闲事”,“防人之心不可无”,竟然成为中国民众的共识!我们的国家怎么了?这还是那个我们引以为豪的“礼仪之邦”吗?

据报道,日前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翻跃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红桥区法院判赔10万元。这起天津版“彭宇案”迅速在网上成为舆论焦点,并引发全社会关于司法与道德的大讨论。有网友直接慨叹,“雷锋”死了,公益不存。

在2007年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中,判决书根据彭宇“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老太相撞的可能性较大”。许云鹤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

这则判决被网友评为千古奇文。一名网友写道,“王老太状告司机直接碰撞至伤残,可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直接撞击倒地致伤残,法院就来个惊吓罪,判了10万块!以后‘碰瓷’简单了,直接往车前一躺,说你吓着我了就行。”

显然,无论是“彭宇案”,还是“许云鹤案”,判决都倾向弱者,却引发公众对司法悖逆道德的强烈担忧,人们对普遍道德原则的捍卫,导致舆论对审判结果的否定性评价。有网友称,大量的穷人堕落将导致社会的全面堕落,这或许比少数的富人堕落更可怕。司法应该起到引导社会风气的作用,不公正的司法会加速改变穷人的道德底线,是社会堕落的催化剂。

一方面,我们在大力推崇道德模范,一方面,我们又在扼杀善良的种子!因为,一次不合理的判决将直接扼杀人们内心深处的善良,这种罪过甚至比真正的杀人凶手危害更广,因为道德和法律虽然都是社会行为的指引,但约束一软一硬,作用一缓一急。所以,法律标杆的偏移,其反应比道德沉沦迅速得多,后果也恶劣得多。

至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雷锋”是被不善良的社会风气逼上绝路的,而它的引路人正是不公正的判决。所以,我呼吁,给良知和公德一个夹缝,不要把最后的善良也杀死!▲(作者是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

本文原载2011年8月22日《环球时报》。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