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飞弹世界排名:“摸奶哥”上演“速度与激情”(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3 23:26:12


                         


















                                                                                                                       “摸奶哥”迅速在网上热传

  2011年8月22日,一张“左手驾车、右手袭胸”的监控照片在网络上热传,有关隐私、道德等相关话题也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地讨论。小号车牌、香车美女、香艳袭胸等关键词瞬间夺人眼球,网友随即展开人肉,并称该主角为四川长虹集团南充分公司经理。记者通过多方核实,此香艳照的主角并非网络所传为四川长虹公司员工。

  多方求证:照片主角并非长虹员工

  记者从网络热传的监控照上看到,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东风日产汽车,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探入坐在副驾位上的女子胸部。在照片顶端显示有拍摄时间、路段、设备编号、车速、是否超速等八大信息。

  随即,该“速度与激情”的香艳照在网上转发传阅,有网友戏称其为“抓奶哥”,更有好事网友对当事人进行人肉,言辞凿凿地称“绵阳最牛驾驶员”为四川长虹公司南充分公司经理,并公布其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等私人信息;但也有网友对公布监控照的行为嗤之以鼻,称任何人没有权利泄露其隐私,应起诉追责相关责任人。

  2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长虹南充分公司,该公司称并无此人。记者又通过与南充分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某经销商作进一步求证,其告诉记者,长虹南充分公司经理并不是帖中所说驾驶员,而且在业务往来时也从未听说此人。

  长虹集团:该人该车均与长虹无关

  当日中午,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在其官方认证微博中也称,“经公司查实,长虹集团没有名叫邓某某的员工。曾有一名字类似的员工,但已于2004年1月被长虹解除了劳动合同。”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刘海中,他告诉记者,微博和论坛热传的“一手驾车、一手袭胸”照和长虹公司无关,并称,经查实,长虹也没有该车牌号的汽车。

  警方:确系民用私家车 数据并不一定为警方泄露

  为进一步确认该车是否和长虹有关,记者向警方进行查询,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经查实,该车确为民用私人车牌,是东风日产车型,灰色,09年上的牌照,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为长虹集团车辆。

  该民警还透露,监控拍照分为临时抓拍和固定路段监控拍摄两种,监控系统的维护是由公司负责,警方只能调用监控数据。“因此也不能确定一定是警方泄露的。”

  律师说法:并未侵犯隐私 但存在管理疏漏

  公布该监控照片是否侵犯了公民隐私?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某律师,据其初步分析,由于当事人身处公共场所,又是因为超速被拍,所以从照片获得的手段上讲并没有构成对当事人隐私的侵犯。但监控拍照本是为交警处罚驾驶员提供依据,而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将其监控照片进行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亦或通过网络进行公众传播,所以,相关交警部门无疑存在着对监控照片管理疏漏的问题。(记者 吴柳锋 楚彦)

  男子开车超速摸胸续:当事人称副驾没人照片被PS

  -当事人称,照片是被PS的,是竞争对手所为

  -绵阳交警表示,将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微博疯传

  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上,车内一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

  网友担忧

  这种在网上流传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并忧虑:“照片是如何流传出来的?”

  交警声明

  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

  前晚起,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在微博上疯狂转发车牌号川B打头的一辆车内,一名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伸进了副驾女子的衣领中,这一幕因车辆超速而被抓拍。网友对“男子的身份”和“此举是否侵犯隐私”表示了强烈关注。

  从图片上看,这是一张电子警察抓拍的超速照片。图片上方显示,抓拍时间是2011年7月29日14时56分30秒,地点位于三台至射洪快速车道慕禹百花村段。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图中车辆当时的车速是92公里/小时,超速15%。

  超速车辆是车牌为川BY0008的尼桑越野车,开车的中年男子目视前方,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伸进了副驾上一名女子的衣领内。

  有网友表示:“老师从小就教育我们,一心不可二用,何况还在开车呢,多危险。”有网友开始“人肉”两人的身份:“男子姓邓,是长虹集团南充(微博)分公司经理。”同时,不少网友担心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并忧虑:“照片是如何流传出来的?”

  从前晚到昨日下午,数以万计的网友转发了这张照片。直到昨晚8时,仍有大量网友在转发这张照片。

  司机回应副驾上没坐人女孩是被PS的

  有网友指出,图片中的男子是长虹集团南充分公司经理邓嘉林。

  昨日12时过,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发微博辟谣:“经公司查实,长虹集团没有名叫邓嘉林的员工。曾有一名叫邓嘉陵的员工,但已于2004年1月被长虹解除了劳动合同。”

  该微博还配发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关于解除邓嘉陵劳动合同的决定》:“1975年10月6日出生,技校毕业,1995年12月27日进公司,原为营销管理本部临海分公司业务员……邓嘉陵较长时间连续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决定解除邓嘉陵劳动合同……”

  “照片是被PS过的!”昨日,邓嘉林在电话中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前几天在网上就看到了这张照片,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响。不过,从前天开始就被PS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这是竞争对手所为”,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他的生活。

  邓嘉林强调,这张照片在网上被炒得这么火,是因为仇富和仇官的心理。实际上他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国企高管,只是一个私营企业的小老板。对于交通违法照外流,他表示愤怒:“交警不应该这样做!”

  至于副驾上的女孩子,邓嘉林表示,当时副驾上并没有坐人,那个女孩子是被PS上去的。“我正在处理这件事,处理完了会给大家一个结果。”

  图从何来将调查图片来源及真实性

  邓嘉林称,原来的照片,他没有留底。

  昨日下午1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绵阳市交警支队,通过交警内网查询系统,发现川BY0008近年有多起交通违法记录,点开记录,基本上都能看到当时的违法照片。不过今年7月29日14时56分的超速抓拍照,总共3张,均无法查看。

  “图片是否被PS,因为事件还在调查中,目前还不好下结论。”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无权删除内网上的照片。

  绵阳交警:调查已全面展开

  昨日下午,绵阳市交警支队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名为《绵阳警方对超速驾驶人员网上“不雅照”展开全面调查》的声明:

  近日,《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微博等网络上出现了川BY0008号车在三台县(微博)境内超速监控照片的信息,引起广大网友质疑。得知情况后,绵阳市、县两级公安部门高度重视,责成三台县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调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并声明如下:公安机关将对此事件中的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对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将调查结果第一时间通报给公众。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全市道路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处于试运行阶段的监控设备全面调试,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众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照片流传出来存在5种可能

  绵阳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照片流传出来,存在5种可能:1、当事人或委托人,在处理交通违法时,有权利调出并拷贝照片。2、电子警察违法信息采集人员,这组信息的采集工作是三台县交警大队在负责。3、对电子警察违法信息的审核人员,审核工作在绵阳市交警支队科技科进行。4、处理交通违法的人员,违法属地三台县和绵阳市交警支队都能开展这个工作。5、通过交警内网,全国交警都能看到电子警察抓拍下来的车辆交通违法照片。

  四川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证实,车辆违法被确认后,违法信息就会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全国交警都能看到。

  律师说法发布者和转发者涉嫌侵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伟认为,针对当前被发布照片的内容和传播途径看,发布者和转发者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照片发到网上和转发,让不特定的公众知道,根据侵权的相关法律依据,涉嫌构成侵犯当事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但是,从现有证据来说,无法确定侵权人,不能判定保管照片的交警部门有什么责任。

  陶伟说,如果当事人表示照片系合成,那么,发布原始照片的人,没有损毁名誉的故意,是否涉嫌侵犯名誉权等,很难认定。合成照片并发布到网上的人,损毁了他人名誉,涉嫌公然侮辱、诽谤罪,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交警个人将照片发布到网上,属个人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人。对交警部门来说,只是管理不善。(成都商报 陈东 汤小均)

  作者:吴柳锋 楚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