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分查询:正义的边界总要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18:19:09

 

三、历代的重复

这类世道演变,本身就是一种常规。将两千年间的十余次反复集中到一本书里,这种常规就比较容易显现出来。我们试以明朝为起点再追溯两步看看。

宋朝。

宋朝初年(960年起),赃满五贯者处死。五贯是什么意思呢?当时宰相每月的俸禄是三百贯,小县主簿每月的俸禄为六贯。小县主簿相当于现在的正科级干部,月薪不足一千元人民币。贪污数额不足一个科级干部的月薪就要处死,真有年轻气盛、咄咄逼人的感觉。而且,当时的执行措施也颇为得力,监察御史每月都要完成参劾任务,百日不纠弹,就是给台谏(近似监察部或中纪委)丢脸,要罚“辱台钱”。(注6)

过了四十年(998年),到了宋朝的第三代领导真宗赵恒手里,年轻气盛的标准渐露老态,流配海岛代替了死刑。再过六七十年,贪官流放时无须受杖了,脸上也不再刺字。又过三四十年,宋徽宗赵佶即位,《水浒》所描写的这个时代是贪官们的好时光,据说,当时廉吏的比例不过10%,而贪官的比重达到了90%,皇上发现了贪官污吏,只给一个行政处分,“去官勿论”,惩贪的法律名存实亡。南宋亦然。“不屑官吏之非法横取,盖已不甚深求。”(注7)

唐朝。

唐朝的立法也很严厉。当时以绢计价,官吏受赃一尺,杖一百;贪赃枉法十五匹,以绞刑处死。据说,唐太宗立法后执法心切,有一次竟派人去贿赂官吏,故意勾引官员们犯法。刑部司门令史没有经受住皇上的考验,受贿一匹绢,唐太宗就要将他处决。多亏了户部尚书裴矩依法力争,批评皇上求治心切,矫枉过正,这才救下一条人命。(注8)一匹绢的长度为三丈,按照明朝的折算率,价值七钱银子,相当于一百多元人民币。唐朝的立法竟以十两银子为处死标准,而唐太宗竟然要为七钱银子杀人。如此咄咄逼人的执法气势,又叫人想起解放区那晴朗的天空。当然,这股气势又渐渐衰竭,《唐律》中有关官吏贪赃的刑罚规定,最后也与一纸空文差不多了。

四、法行故法在

我重复四遍描述了同一种现象:随着年头的增加,某些行为边界总要朝有利于官吏的方向移动。如果更细致地划分,行为边界的移动还有名义移动与实际移动之别。

法律是公开标明边界,改动起来比较麻烦。实际管用的边界,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换了位置。套用一句哲学名言来说,“法行故法在”,无人防守的边界其实算不得边界。由于无人把守,实际边界便暗自移动,名义边界也会羞答答地渐渐跟上,上述四个朝代的故事里都有这个程序。

“行为边界”这种提法,来自海瑞的同乡门生梁云龙。梁先生官至湖广巡抚兼右副都御史(监察部副部长),在《海忠介公行状》(注9)一文中,他把海瑞最后一次出山的主要工作概括为“正官民界限”。他说,南京一带的火甲组织(近似如今的联防),本来并没有杂差,如今南京的千百官员却利用这个系统摊派各种劳务和费用,官吏侵犯平民,百姓把官吏看成病害。海瑞重新制订规矩,一项一项地削减摊派,将官民界限重新调正了。

梁先生的说法可以帮助我们拉开视野。海瑞最后一次出山,干了三件惊世骇俗的事,其实质都属于“正疆界”。建议恢复严刑是其一,大规模削减摊派是其二,杖责御史是其三。前两件已经说过,无须解释。第三件杖责御史,相当于如今的监察部或中纪委领导仿效文革传统,给一位处长戴高帽子坐喷气式开批斗会,而这么做的原因,不过是该处长违反纪律吃喝玩乐唱卡拉OK——“宴乐游戏”。据说,海瑞将部下的御史召集一堂,问道:你们大概听说过高皇帝(朱元璋)颁布的杖打御史的法令吧?说完就下令行杖,众御史大惊,争辩劝解。至于劝解是否管用,最后到底打没打成,后世有两种流传版本,前半段故事却是一致的。

国家干部领取的工资,号称是皇家发的俸禄,最终来源于百姓。国家干部办公,可以看作为皇帝服务,也可以看作拿百姓的钱为百姓干活。奈何这些干部光拿钱不好好干活,还要贪赃枉法,这既侵犯了百姓的疆界,也侵犯了皇权的疆界。海瑞忠君爱民,高举义旗,反击官吏集团的侵略蚕食,结果,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很快就感觉到“窝蜂难犯”,攻击者连他家里的婆媳关系和妻妾关系都抖搂到皇上面前。由此可见,官僚集团对本方疆界把守甚严,反应迅速,反击有力,而且不择手段。

正义的边界为什么总要老呢?这与把守者的态度有关,与情报的准确和及时有关,与攻守双方的人数组织和装备有关,不过这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且不管我们如何解释这种现象,边界两边较量了数千年,进退生死,历史一遍又一遍地兀自重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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