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国枢:中办副主任王良恩为何会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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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年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为何会自杀? 2010-12-14 11:02  来源: 《同舟共进》

核心提示:“九一三”事件后,随着中央办公厅批林整风运动的发展,王良恩似乎与林彪集团有扯不清干系的一些疑点被提了出来,对他进行的“批评帮助”也逐步升级。1973年1月3日至8日,相继开了四天中央办公厅临时党委扩大会议,主要围绕王良恩与六号简报的联系,与林彪集团的关系及在中央办公厅工作中的错误进行批评和进一步的揭发。会议地点有时在中南海,有时在人民大会堂的常委会会议室。

在王良恩检查交代期间,我们曾几次同他谈话,交代政策,指明出路,要他正确对待。他也向我们表示过,同志们对他的帮助是热情的、诚恳的。我们对他有可能交代问题、改正错误的一面,考虑得多一些,对他罪行严重,可能发生问题的一面估计不足。虽然也作了些安排,布置了工作,但措施不力,落实不够,警惕性不高,思想上麻痹……

可见,王良恩至死都不承认他与林彪集团有什么深层的关系。在“文革”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时期,经查证,确实没有王良恩和林彪集团勾结、参与阴谋活动的证据。显然,无力辩白以死鸣冤是他的主要自杀动机。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0年第12期,口述:邬吉成,整理:王凡,原题:《王良恩事件始末》

邬吉成(1927~2006)曾担任毛泽东随身警卫、中央警卫处副处长及中央警卫局副局长兼司令部副参谋长、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

王凡 纪实作家、文史学者,1990年代以来连续出版《知情者说——与历史关键人物的对话》、《红墙童话——我家住在中南海》等著作,一些作品曾被视为了解和解读中南海的“词典”。

毛主席所说的“反革命的简报”

        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出现的政治斗争,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内引起了涟漪,特别是在“九一三”林彪出逃坠机事件后,涟漪荡起层层波澜,以致发生了让我大为吃惊的事,这就是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王良恩的突然自杀。我任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自杀,这在我参加革命以来还是第一次遇到。此事发生在林彪出逃坠机1年零4个月后的1973年1月,就我知道的情况,根由与庐山会议期间及此前此后发生的一些事有关。但王良恩究竟为什么作出这种极端的选择,不光是我,中央办公厅机关和他有过接触的许多人,都感到十分意外。这是当时中央办公厅内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在“文革”中经历的一件极不寻常的事。特别是王良恩之死一直被称为是个“谜”,所以这里多披露一些我所知道的情况,给对此有兴趣的史学工作者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线索和材料。

        在庐山会议上出的华北组六号简报,毛主席曾称之为“反革命的简报”。这样一定性,主管会议日常工作特别是会议记录和简报编辑的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就处于十分不利的状态。我在追忆庐山会议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汪东兴受蒙蔽发了一通言,这个发言就登在六号简报上。毛主席看了简报,批评了汪东兴。汪因此做了几次检讨,但他始终说,这个六号简报登了他的发言,却没有在印发前经他本人看,而且把一些不是他说的话,安在了他的头上。中央开会出简报,历来是中央办公厅的事,庐山会议期间的简报印发自然也不例外,具体负责人是王良恩。但王良恩还有一个直接上级,即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会议前王良恩曾在周总理那里和汪东兴一起商量过出简报的事,王提议出综合简报,但周总理和汪东兴都主张分组出。在反映华北组讨论情况的六号简报印发流程登记上,有组长李雪峰,副组长解学恭、吴德的签名,也有王良恩履行的手续。据王良恩的子女说:“在九届二中全会前总理主持的预备会议上规定,各组讨论后,只要组长、副组长签字,大会秘书处就可以出简报……”但不知他们的这种说法有无档案依据,是否源自真正的知情者。  

“九一三”事件后,随着中央办公厅批林整风运动的发展,王良恩似乎与林彪集团有扯不清干系的一些疑点被提了出来,对他进行的“批评帮助”也逐步升级。1973年1月3日至8日,相继开了四天中央办公厅临时党委扩大会议,主要围绕王良恩与六号简报的联系,与林彪集团的关系及在中央办公厅工作中的错误进行批评和进一步的揭发。会议地点有时在中南海,有时在人民大会堂的常委会会议室。

汪东兴:“主要是对良恩同志进行批评”

        在1973年1月3日的会议上,主持人汪东兴首先对中央办公厅的揭批运动做了一番布置。他说:批林整风,各单位重新学习了。临时党委批林整风还要继续进行。这次又发现良恩同志犯了错误,做了两次检查,也是路线方向错误。对良恩同志还是按毛主席指示,犯了错误就改正。中央指示:办公厅就是批林结合实际,因此在我们这里就是批林整风,主要是批林。要反复读毛主席在外地巡视等讲话。他针对中央办公厅内部的情况说:林贼的流毒在我们办公厅有,如中央警卫团战士中毒很深。阶级斗争不仅可以反映到我们队伍内部,也可以反映到我们在座的同志中。想开几次会,主要是对良恩同志进行批评,也可以联系到我们单位,如警卫处,还有秘书处等单位个别人的问题,也要开点会进行一下帮助。要成立一个运动的简报组。汪东兴说完,紧接着,王良恩就做起了检讨。他说:“我列席参加了九届二中全会,九届二中全会后,我在批陈整风汇报会时做过一些检讨。”他认为他的错误,主要表现为五点(以下是王良恩的发言):

        一、没有识破林彪、陈伯达的阴谋,听信了他们的谣言诡辩。听说有人反对毛主席,就跟着表态,支持设国家主席,毛主席当国家主席,支持林彪当副主席,但当时表明了最后要听毛主席的。

        二、陈、李(李雪峰)反革命六号简报,毛主席及时察觉了,纠正了会议的方向。我是负责会议简报工作的。因会议不长,我建议出综合简报。总理、东兴决定分组出简报。反革命六号简报如何出笼的?当时我参加东北组会议,晚11时到秘书组,我看了简报。当时就听到有些组气氛较紧张,特别是中南组,叶群还发了言,引了语录。处理时应该谨慎,有汪东兴、陈伯达的发言,没有送审。为反革命六号简报的印发开了绿灯,是阶级觉悟低的表现。

        三、九届二中全会时,政治局常委带什么人由他们自己定,陈伯达带了政治研究室的某某某等人。29日陈秘书打了个电话说某某某他们没有事了,要先走。我就同意他们下了山。

        四、我的两个小孩子当兵的事。叶群有一次突然来了个电话,问我有什么困难,我说没有。她说有小孩当兵的没有,我说有几个。她说可以放到部队锻炼。

        五、12月6日,我看到几个同志给毛主席写的批林彪的信(记录原文如此,大概是没听清楚,记录有误,似应为支持林彪的信——作者注),不知怎么弄到林彪那里去了。看后进行了查问。总理曾问我给他们转过信没有,我总觉得这是个事。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存在两个问题,第一不应该看批件;第二不应该查问洪雪竹同志。我们没有给林转过信。我对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过去不认识,就是调到中央后,工作上有些接触,但没有私人关系。

        王良恩在会上继续检讨说:犯了这些严重错误,没有向中央写检讨,路线觉悟低,盲目地相信他们(指林彪、陈伯达)。没有很好地学习马列、毛主席著作,分不清真假马列主义,因此上当……汪东兴显然对王良恩的检讨不大满意,随即接过话头说:良恩同志说的这五个问题,都是我讲话时提出来的。言下之意,是检讨没有触及深层的问题。因此,汪东兴又点了许多具体问题(以下是汪东兴的发言):

        第一个问题,庐山只有五个旁听,王良恩同志编到东北组,做了发言。25日下午你的发言基调是拥护林彪的。周总理没有听到你发言,所以说你没有发言,我说你是发了言的。良恩同志在庐山这个发言是错误的,但老是躲躲闪闪的。你的发言某某是看了的,可当时良恩同志的思想一直没有带起来。关于简报,先说看过几页,后来听说是反革命的,就说没有看过。发简报前没有向我说,连个电话也没有打。发简报的人,关键是王良恩同志,而你却一不承认看过简报,第二说是12点后,已经睡觉了。现在你承认了看过,为什么不请示,为什么不打清样,为什么送得这么快?5点还打电话催过有关的同志,叫快印发,为什么唯独这份简报送这么快?据说有人给你打过电话,这个问题良恩同志要交代

       第二个问题,陈伯达带人上山你批准,要下山你不报组织就批准他们下山。

       第三个问题,你的孩子当兵,我们许多同志的孩子也当兵,都检讨过,可你连句话都没有。你是嫡系,叶群直接给你打电话。

       第四个问题,没有批给你看的文件,你为什么看你对山东表态的材料怎么那样敏感?没有让你谈话,你为什么找某某某同志谈?为什么压了那么长时间?根据现在的材料,某某某带回来的材料就是交给你的。安徽的信就是你转到林彪家的。信封上都写着汪东兴转毛主席,可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某某某交给你后,你交给谁了?简报先说没有看,没有看为什么发了?今天我们当着面讲清楚,知情的同志可以想想。但还是治病救人。

        汪东兴的发言最后还谈到一些王在中央办公厅工作上的问题,例如专案组有些材料没有给汪看,有些材料不应该王良恩看的王却看了等。接着,与汪东兴提到的几个问题有关的参与、知情人员对王良恩进行了揭发,说王良恩曾吹嘘“调我到中央来,我的档案是林彪看过的”;还说王良恩在批林整风汇报会时,对江青流露不满,等等。 

庐山会议后,陈伯达曾给王良恩打过电话

        1973年1月4日的会议,是由张耀祠主持的。他在开场白中要求王良恩对几个问题要做认真交代:一是六号简报印发的过程;二是从北戴河林彪住所清理出的几封信,若按正常程序,这些信是要经汪东兴往上转的,但汪并没有转,不知怎么“弄到林贼那里去了”。这一天有关人员揭出来的问题主要有:将自己摆在不适当位置,有事不请示汪东兴,实质上是想将办公厅的权抓到自己手里。没有批由王办的事,王为什么经手,应视为抓权。庐山批陈之后,安排陈伯达的人走,不请示汪东兴,明明是自己批准走的,有记录在案,后又查问是谁批的。安徽小组在九届二中全会上表态的信,信上有王良恩的笔迹。周总理批示送毛主席及其他常委同志的材料,为什么不送毛主席。王良恩看不应该他看的文件。有一次看了二十几份文件,送回来时轻描淡写地说我翻了翻。1972年12月6日偷看文件,那天8点30王良恩到办公室,本不属于王办的文件,王转到大桌子跟前,看到山东问题的文件,有参加会议名单,有问题内容。王看到文件后为什么会这样敏感,连续3天来查问题什么意思?三次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录音,是如何转到林贼那里的?再次提到1970年8月25日凌晨打电话催印六号简报的问题。王良恩给一位干部打电话指示:“快印快发。”那位干部当时向王讲了印厂的情况,王说你抓一下,将工厂改进一下。关于快印快发的催促,是什么人交代的?
        在1973年1月5日的会议上,一些与王良恩有较多工作接触的人,又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多是些工作细节。这次会上也重复了前两天已提出的一些问题,但揭发批判的口吻强化和升级了,而且有不少上纲上线扣大帽子的言辞。例如“王良恩是给林贼搞情报的”,“死抱着林贼已经沉没的破船上的一块木板不放”等。

        又过了两天,以王良恩问题为中心议题的中央办公厅批林整风会议,在人民大会堂继续举行。如果说此前的会议还是以揭发问题为主的话,从这天开始,基本上就转成批判会了,对前几天揭出来的事情刨根问底,追究其“险恶用心”。这天说到的新问题已不多,有那么几条:在整理东北组简报时,发现毛远新把“天才论”和设国家主席的喧嚣,称为“未遂政变”,这是第一次这样提,汪东兴说要印发,王良恩得知后说为什么不拿给他看?还对此评论说:年轻人嘛,他要这样讲就让他讲嘛。好像不屑一顾。庐山会议后回到北京,陈伯达曾给王良恩打过电话,说我是常委为什么没有文件了?陈当时还谈了什么?六号简报流程登记本一度找不到,说丢了,这里边有阴谋。王良恩说自己是林彪指名调到中央办公厅来的,档案林彪看过,这些情况王是怎样知道的?

         1月8日的会议上,曾担任康生秘书的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李鑫发言时点的问题最多。他说:“庐山会议,我们是去搞宪法的,林贼挑起的问题是从宪法问题上开始的。上山后我分到东北组。22日传达了主席在常委会上的讲话,23日就开会,24日就发生了事情,25日发出了简报。这中间某某变化很大,他两天没有回来(指搞宪法问题的小组成员),邱会作发言某某参加了整理。8月13日王良恩同志问过宪法起草小组情况。某某在庐山的动向根子在王良恩同志那里。某某不回去就在王良恩同志处,在做什么呢?”李鑫还说:“王良恩同志在专案组工作,对自己位置摆得不适当,那些文件他说发就发,他说不发就不发。还有电台问题,抄送林彪给周宇驰的信等,对中央同志很不尊重,很不光明正大,邀功诿过。”“关于到北戴河清理林彪住所查出的四封信,9月以前,参加清查具体工作的人都没有看到过,但王良恩同志在此前就看过了。”汪东兴做了当天会议的总结,他指出林彪集团对中央办公厅确实是插了手的,他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其中就有李鑫提到的某某,但没有把王良恩算在这些人里面。

王良恩的遗书

        批评王良恩的会后来还开过,然而到了1月26日,我突然听说王良恩自杀了。开始我并不了解具体的情况,但第二天,中央办公厅临时党委以书记汪东兴、副书记张耀祠的名义,给毛主席和中央写了一个报告,详述王自杀的情况,还有法医的鉴定。第三天,这个报告也发到了我手里,我就是通过这份报告知道了事情经过的。

        关于王良恩的自杀,与其由我来转述,还不如将原始的《关于王良恩畏罪自杀的报告》摘录如下,作为史料留存:

        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五十五分,中办政治部接到王良恩的家属王英同志的电话,说王良恩在宿舍卫生间内上吊自杀。中办政治部接到电话后,五位同志立即赶到现场,对王进行人工呼吸。十二点零五分,我们接到中办政治部的报告,张耀祠同志和三零五医院的医务人员先后于十二点十五分和十二点二十分到达现场。经医务人员积极的抢救,终因自缢时间过长,心脏停搏,而抢救无效。随后,公安部派法医到达现场进行鉴定,经医生的检查和法医的鉴定,确认王良恩为自缢身死

        汪东兴同志于一月二十六日下午一点四十分看了现场,并同王英同志谈了话,问了情况,讲了党的政策,给她做了思想工作。在谈话中,王英同志说,王良恩自己感到问题严重,前几天他曾说过,庐山会议后已经两年多了,自己犯了错误,没有作检讨。王英说,一月二十二日晚八时,组织上打电话找王良恩谈话前,他临走时对我说,如果我坐牢了,他们来清文件时,你把这个钥匙交给他们,你们可搬到东厢房去住…… 

        在检查现场时,从王良恩上衣口袋的小本子里,发现留有向党申明的一页纸,承认他在党的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犯有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对党、对人民犯了罪,否认与林彪反党集团有串通。在他办公桌抽屉里,还发现写给家属王英同志类同上述内容的一封信。

在王良恩检查交代期间,我们曾几次同他谈话,交代政策,指明出路,要他正确对待。他也向我们表示过,同志们对他的帮助是热情的、诚恳的。我们对他有可能交代问题、改正错误的一面,考虑得多一些,对他罪行严重,可能发生问题的一面估计不足。虽然也作了些安排,布置了工作,但措施不力,落实不够,警惕性不高,思想上麻痹……

        汪东兴、张耀祠写成这份报告的当天,即送报周恩来总理,周总理在这份报告上作了批示:“印送主席、政治局有关同志。”这份报告附有三个附件,其中附件一是王良恩的遗书,共有两份,一份是通过汪东兴、张耀祠给毛主席、党中央的:

东兴、耀祠同志并报

毛主席、党中央:

        我负责地向党申明,九届二中全会我是犯了严重方向路线错误,对党对人民有罪。但属于受骗上当范围,绝没有和他们死党有串通。

王良恩 一月二十六日

一份是王良恩写给妻子王英的,写在了一张纸的两面:

王英同志:

在党的第十次路线斗争中,我犯了严重方向路线错误,对党对人民是犯罪的。但与林彪死党绝无串通,请教育孩子们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革命到底。

王良恩 一月二十六日(正面)

有实际困难,可找政治部转请东兴、耀祠同志帮助解决,我相信他们是会按党的政策办事的。(背面)

可见,王良恩至死都不承认他与林彪集团有什么深层的关系。在“文革”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时期,经查证,确实没有王良恩和林彪集团勾结、参与阴谋活动的证据。显然,无力辩白以死鸣冤是他的主要自杀动机。

附件二是在得知王良恩自杀后,赶往他在兵马司胡同21号住所进行抢救的解放军三五医院的大夫写的现场抢救情况报告,报告中说:“我们进一步检查见其颜面、口唇、手指甲均呈明显紫绀,两眼球轻度突出,球结膜血管淤血,两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颈部可见一条被绳绞勒的伤痕。在甲状软骨上方有皮肤擦伤,此外头部及躯干未发现其他伤痕……根据当时体检所见符合为由于自缢而死亡……”

附件三是公安部法医做的死亡检验报告。在报告和附件的后面,还附上了法医检验记录和照片说明。

一旦自杀,问题的性质就变了

        在我的印象中,尽管中央办公厅针对王良恩的批林整风会,越到后来批评和批判的言辞越激烈,中央办公厅几位负责人的讲话都将王的错误定性为“方向路线错误”,但他们始终在王良恩的名字后面缀有“同志”二字。“同志”在当时是非常关键的字眼,这等于说他的问题再严重,也只是属于当时所说的“上了贼船”。毛主席固然说过有些人“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但毕竟还可以下,下来了,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从会上揭发批判者的言辞和王良恩的几次检讨对比看,确实存在较大的差距,究竟谁是谁非,我是难以判断的。但会上呈一边倒的局势,罗列了那么多问题,可以想象王良恩会承受多大的压力。置身那种氛围的我们,大多也会产生王良恩确实有不少疑点的感觉。有一点需要交代的背景,就是当时中央办公厅的几位主要领导,可以说在庐山会议和与林彪集团成员的关系等问题上,多少都有点“短儿”。汪东兴的表态上了六号简报,挨了主席的严厉批评;送子女参军的问题、和林彪集团成员有接触的问题,则几乎人人有份……“九一三”事件后,张耀祠在给毛主席的书面检讨中,也讲自己和杨德中到毛家湾办事时,被叶群拉去见林彪;在子女当兵和学习上叶群主动提出帮忙时,曾领了她的情等。他们都主动检讨,并都得到了谅解。中央办公厅、中央警卫处是为中央最高领导核心服务的,与作为最高领导核心第二号成员的林彪打交道是免不了的,特别是地位比你高得多的人主动与你接触,这能由你掌控吗?关键在于如何说清自己和林彪集团没有深层关系。王良恩说不清楚的事情,好像并不太多,也不是那么严重,特别是在矛盾真正转变的九届二中全会之后,更没有他参与阴谋的证据。我想,这也就是我们在得知他作出极端选择后,为什么感到大吃一惊的原因吧。

       但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一旦自杀,问题的性质马上就变了,按当时的定式就是“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这样一定性,所有说不清的事,就都一律从反面做推定了。别人对此事的态度也就只能选择划清界限。我在此后看到的情景正是这样。1973年1月29日,中央办公厅召开了临时党委扩大会议,议题就是关于王良恩自杀的问题。办公厅领导人在讲话中用的,就是“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的定式。于是,有人在会上说 :“王良恩在庐山上的阴谋活动是死跟林彪的。没有问题为什么自杀呢?我们中办扩大会议开了六次,一次集体谈话,都是对他进行帮助。自杀充分证明他是林彪一伙的,这个人至死不回头。”对自绝于党的人,要把他清除出去,这也是例行的程式,所以马上就有人代表王良恩所在的支部提出:“政治部支部同意清除王良恩出党。”王后来真的被“永远开除”出党。当时的公安部部长李震,也在会上讲了话,他说:“王良恩在第十次路线斗争中犯了严重方向路线错误,中央对他等待了两年之久,他一直捂盖子。”“上了贼船,抱得很紧,就不下来,最后殉葬。”他的话越说越重:“他自杀是向党示威……他自杀灭口,是怕暴露他的同党,这是恶毒的,也是妄想的。”这天的会议上,作出了立即向中央办公厅各单位传达王良恩自杀一事,并做好善后工作的决定。我们警卫处和中央警卫团是由政委杨德中布置的,当时要求注意动向,注意安全。从那以后,中央办公厅下面的各个部门,包括在江西的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都开展了对王良恩的揭发批判,中央办公厅还出了专门的简报,这些简报按惯例都送给了中央领导同志。由于中央领导同志对王良恩的问题很关心,2月9日,中央办公厅临时党委专门召开了扩大会议。汪东兴在会上说:王良恩的检讨此前都原原本本地报告过主席和中央领导同志,这次写报告要写得精练些,不应给中央领导同志增加负担。汪又讲了一些王的问题。已经死去的王良恩无从辩解,许多原本打问号的事情,都以句号结论,结果自然是越揭批问题越严重,他头上的帽子也越来越大。以致有了“王良恩上贼船是‘九大’期间,他到中央办公厅说是林彪调来的,‘九大’期间他就和那些人非常密切的”、“王良恩是林彪集团埋在中办的一颗定时炸弹”等说法。

        王良恩戴着上述罪名,直到1979年底中央办公厅重新甄别后作出为他平反的决定。平反决定我倒是听说了,但内容十分简短,并不能让我从中明晰王良恩的冤案究竟是怎么回事。以后许多年里,我陆陆续续得到一些关于王良恩之死的道听途说,比如他自杀并不是因中央办公厅内部的批、帮所迫,而是得悉江青等人硬要将他归为林彪集团成员,他感到问题严重……到我做这个口述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江青等人将王良恩列入林彪集团的直接证据。江青为什么要置王良恩于死地呢?身在事外的我没有认真探问过,至今仍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