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佳慧网红:山西蒲县煤炭局局长敛财3亿,谁是“保护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20:10:48
Nicole1314 于 2011-8-15 16:37:4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近日,据央视《新闻调查》报道: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专案组查出其涉及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其中郝鹏俊在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产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近期,蒲县法院一审判处郝鹏俊20年有期徒刑,此外,郝鹏俊夫妻还因逃税被处以高达2.6亿元的罚金。


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在短短10年时间内敛财高达3亿,这个数字令人瞠目结舌。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郝鹏俊沦为3亿元巨贪,固然与蒲县煤炭资源丰富有关,与他前后掌管过三个与煤矿有关的要害机关地矿局、安监局、煤炭局,“靠煤吃煤”,并直接参与经营煤矿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与我们的制度存在疏漏、监管缺位、监督不力有关,与地方政府、权力要员官煤勾结,充当“保护伞”有关。


无论郝鹏俊的权力如何大,无论郝鹏俊做得多保密,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他的所作所为不可能不泄露,民间不可能不流传,举报信不可能没有。事实上,郝鹏俊担任地矿局、煤炭局主要领导十几年期间,多次被群众举报,也经历了多次专项整治,但却得不到及时查处,究其原因是郝鹏俊与某些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了问题会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对案件侦查设置障碍。在这些“背景”的庇护下,郝鹏俊可以有恃无恐地干违法犯罪的事。


这表明,郝鹏俊在官商之间自由游走、呼风唤雨并“坐大做强”,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必有众多“保护伞”在为其“保驾护航”。因为有“保护伞”,他长时间半官半商地做着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生意,在当地路人皆知,可是组织“不知”,即便是2006年因矿难免职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都与煤矿有关;因为有“保护伞”,多次被群众举报,也经历了多次专项整治,但每次都顺利过关,毫发无损。这就严重说明了我国制度缺陷和监管缺位。当然,制度的缺陷与监管缺位,恐怕也难以“造就”一个亿万贪官,而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其背后存在着一把“保护伞”。


多行不义必自毙,郝鹏俊的下场是可以预料的,但他造成的损失却是巨大的。有人说,制约机制不健全是“官煤”式腐败的温床。还有专家认为,对基层官员监管缺位、监督无力,是小官员、大腐败的重要因素。身为小小的县煤炭局长,郝鹏俊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十余年,“炼”成3亿巨贪,除了他本人长袖善舞之外,其身后还站着一大串为其“保驾护航”的官鼠。如果不顺藤摸瓜,揪出那些“保护伞”,一个郝鹏俊倒下了,还会有更多的郝鹏俊“接力”。要“揪”究竟还有哪些人“保护”了郝鹏俊,还有哪些人为郝鹏俊的腐败提供了便利,又接受了郝鹏俊什么样的好处?干扰调查的又是些什么人?这些问题均需要一一拉直。也唯有将郝鹏俊背后的“保护伞”都铲平了,才算是真正将“第一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