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斯《托儿》视频: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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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来教授关于钢筋设计相关问题的答复汇总
(2011-04-07 12:17:49)转载标签:文化
一、 柱问题
(1):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
《03G101-1图集》对基础顶面以上的柱纵筋的构造要求讲得比较详细,但是对柱纵筋锚入基础的问题,图集中没有介绍,而且,此类问题查看了一些混凝土构造手册之类也找不到详细的介绍,所以,很有必要在此向专家请教,这些问题也是不少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的问题。
■ 答柱问题(1):所提问题将会在“筏形、箱形、地下室基础平法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G101-3、-4”中得到相应答案(2003年底陆续推出)。现在简单答复如下:
①⑤ 柱纵筋一般要求伸至基础底部纵筋位置。特厚基础(2米以上)中部设有抗水化热的钢筋时,基础有飞边的所有柱和基础无飞边的中柱的柱纵筋可伸至中层筋位置;②③ 当柱纵筋伸入基础的直锚长度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时,要求弯折12d;④⑥ 梁上柱纵筋的锚固要求亦适用于柱在基础中的锚固,但要求柱纵筋“坐底”。
● 柱问题(2): 我们在施工中经常遇到柱主筋大变小的问题。试问:当柱子采用电渣压力焊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例:25mm碰焊14mm的钢筋的能不能?
■ 答柱问题(2): 25mm碰焊14mm,直径相差过大受力时会出现应力集中现象。如果施工规范对大小直径钢筋对焊无限制规定的话,建议直径相差不要超过两级(25与20或18与14)。
● 柱问题(3): 柱伸入承台梁或基础梁中,是否设置箍筋?箍筋如何设置?不需加密? 此箍筋起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明确标示,就没有问题。如果在施工图中没有明确表出,则施工人员如何执行?现在的情况是各人有各的做法,例如,有的人设置两根箍筋,有的人只设置一根箍筋。
■ 答柱问题(3):要设不少于两道非复合箍筋,但不需要加密。箍筋的作用是保持柱纵筋在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钢筋笼的定位不受扰动。
● 柱问题(4): 柱上端“非连接区”?
《G101图集》规定,柱的下部,即在楼板梁的上方有一个“非连接区”(是个箍筋加密区),纵筋的接头只能在“非连接区”以上部位(也就是柱的中部)进行。然而,图集没有规定在柱的上部有没有“非连接区”?例如,在柱上部的箍筋加密区或者在柱梁的交叉部位允许不允许纵筋连接?
■ 答柱问题(4):提问者可能是指00G101,03G101-1中从下层柱的上部到上层柱的下部形成的非连接区是连续的。规范对此规定是“不宜”,未做强制规定,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规定偏严,对保证质量有好处。如果难以做到,结构设计师可以对此规定进行变更。规范用语“不宜”,反映了中国人的辨证思维。对于执行与否,结构设计师有抉择权利。该规定多出于概念设计考虑,未见其理论根据的文章发表。
● 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 答墙问题(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 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 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 墙问题(18):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 答墙问题(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 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 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 墙问题(20):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 答墙问题(20):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 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 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 墙问题(22):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 答墙问题(22):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 梁问题(7):在03G101第29页中第4.5.1条中"当梁的下部纵筋不全部伸入支座时,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截断点距支座边的距离,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为0.1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可是在00G101中第23页,却规定的统一取为0.05ln(ln为本跨梁的净跨值),请问陈总这两个取值一哪个为准,是03G101修改了以前的数据?还是印刷上的错误?
■ 答梁问题(7):以03G101-1为准。应当注意,结构设计师在采用该措施时,一定要细致地分析。
钢筋的截断点无论定在何位置,都是一个“参照点”。结构设计师要从该参照点往跨内推算出:1、该点距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的距离;2、该点距抵抗弯矩图上“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的距离。两个距离推出后取较长者,并以此决定截断几根钢筋。因此,截断点位置距离支座边缘的多少,均不会影响梁的安全度。
00G101提出该项措施,处于以下考虑:1、当梁的正弯矩配筋较多时,例如配置两排甚至三排正弯矩钢筋,没有必要全部锚入支座;2、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节点内的钢筋“安排”存在一些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把不必要的钢筋也锚入节点,十分拥挤,严重影响节点的刚度;3、把不需要锚入节点的钢筋在节点外截断,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由以上思路出发,似乎只要将不需要的钢筋从节点外断开就可以达到目的,于是确定了截断点距支座边缘1/20净跨值。但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在0.05ln位置截断一部分钢筋,距离支座很近,可能会影响伸入支座的钢筋的受剪销栓作用,如果距离大约一个梁的高度,即1/10净跨值,对受剪销栓作用的影响就很小了。应该说,03G101-1的规定在概念上更趋于合理。
当然,究竟截断几根钢筋,既要符合规范要求,又要满足受力要求。现在的问题是,规范对此并未“直接”做出明确的规定。应该理解的是,规范不会去“包打天下”,也不可能做到“包打天下”,结构方方面面问题的处理,还要依据结构基本理论、概念设计和经验。前面所述“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锚固长度”和“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截面”位置再加上“适宜的长度”就需要结构设计师细致地分析而后决定。
● 梁问题(8):请教陈总,在03G101-1中,楼层框架梁纵筋构造分一二级结构抗震等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两种构造,我对照半天,硬是没看出一二级和三四级结构抗震等级构造有什么区别,请陈总指教。若是没区别,何不合并?像屋面框架梁一样。
■ 答梁问题(8):二者的确没有区别,可能会在下一次修版时合并。
03G101-1修编初稿和中稿的一、二级抗震等级与三、四级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将35页右上角的构造规定用于一、二抗震等级(以后再过渡到所有抗震等级甚至非抗震等级)。后经校对、审核、评审与再思考后,感到时机尚未成熟,需要再做一些前期工作来创造彻底改变这种传统做法的条件。现阶段先把该构造放到35页的共用构造中,观察一下我国结构施工界对其反应。03G101-1定稿保留这个样子,考虑到一是不影响使用,二是为修版保留可能需要的空间(通常新规范体系最初需经若干次修定才会稳定下来,规范一改,国家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
我国结构施工的传统做法是将两边(等高)梁的下部筋并排锚入柱节点中,这是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做法。混凝土里并排紧挨着的两根钢筋,存在一条线状通直内缝,当受力时,这条内缝就可能发展成破坏裂缝,这对于抗震结构可能是严重隐患。再者,假如两边梁(约80%的梁)的下部钢筋刚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相向并排锚入柱节点后,就不能满足钢筋的净距要求了。抗震结构要求做到的“三强”:“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强锚固”中的强节点强锚固便得不到保证。由于节点内先天存在多条线状通直内缝,以及钢筋之间净距不足,将会影响节点区的刚度,削弱节点的塑性变形能力,对于高抗震等级的结构而言有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 梁问题(9):P62.63页中,KL.WKL箍筋加密区大于等于2hb且大于等于500,在注中,指出hb 为梁截面高。而在同页,“梁侧面纵向钢筋构造和拉筋”中,hw为梁截面高,当然,这里有文字标注,不会不明白,可在P66页,纯悬挑梁中l<4hb时,这里hb没文字说明,就让人糊涂了。建议陈总,是不是在同一页中同一构件采用同一符号?可能的话,同一图集中,最好同一符号只代表一个构件,一个构件只有一个符号。不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了?
■ 答梁问题(9):(国际)工程界的惯例为:主字母h代表英文height(高度),主字母b代表英文breadth(宽度);脚标b代表英文beam(梁),脚标c代表column(柱)。hb与bb分别代表梁截面高度与宽度,hc与bc分别代表柱截面高度与宽度。考虑到我国施工界的具体情况,今后应在标准图中加以解释。
● 梁问题(10):几个小问题
1、P66页悬挑梁配筋构造中,纯悬挑梁XL下部筋锚入支座12d,而在C图中锚入的是15d,那个正确?
2、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12d(Ll).P66页L中间支座纵向钢筋构造中,1。3、3节点下部筋在中间支座锚固均为15d(La).那个正确?
4、P65页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中,注:1、La取值见26页。应为33页。
■ 答梁问题(10):
1、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2、应统一为12d或15d,拟经研究后勘误;
3、图名下有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
4、(实为P66页注)有误,应勘误。
● 梁问题(11): 1、梁内纵向受拉钢筋是否非采用直锚。采用此作法后在一个框柱上相互四排钢筋混凝土能难在此节点灌实? 2、能否用纵向钢筋在1/4处,加密区外焊接通过。施工中此作法也常用??
■ 答梁问题(11): 问题指上部还是下部钢筋?不太清楚。
受拉钢筋通常在梁上部,如果是中间支座要求同一根钢筋贯通,如果是边支座则非锚不可。如果是中间支座,由于设计者不细心将两边的梁上部钢筋采用不同直径的话,施工方面可以等面积代换为同直径的钢筋。
● 梁问题(12): 第54、55、56“贯通筋”改为“通长筋”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 答梁问题(12):我个人的观点是没有什么区别,但规范把说法改了,标准设计也要跟着改,好象改的必要性不大。应注意:“通长筋”指直径不一定相同但必须采用搭接接长且两端应按受拉锚固的钢筋。
● 梁问题(13):关于梁纵筋搭接的问题----能否这样认为只要搭接接头在梁的箍筋加密区之外就可以(全加密除外),而不是一定在Ln/3处搭接?
■ 答梁问题(13):搭接同时意味着有截断点,对钢筋混凝土梁支座(上部)负弯矩筋的截断位置,《混规》GB50010-2002第10.2.3条有明确规定(执行时应注意规范用语的“宜”字)。规范对梁下部纵筋的搭接未做限定,根据混凝土结构基本理论,下部钢筋搭接时,一要避开弯矩最大的跨中1/3范围,二要避开梁端箍筋加密区,三要控制搭接钢筋的比例。
● 梁问题(14): 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能否向下锚入柱内?(我们现场就是这么做的)
■ 答梁问题(14): 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 梁问题(15): 1、 梁的负弯矩筋上的接头问题。
如此等等。请教一下,上述这些部位果真是允许接头的吗?
■ 答梁问题(15): 03G101-1明确规定了非连接区,既对节点区和箍筋加密区的连接加以限制。如果实在避不开这些区域的话,需要结构设计师同意并对此规定做出变更。
● 梁问题(16):对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讨教一下,这就是平法梁端部接点的构造问题,这是计算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长度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 答梁问题(16):严格地讲,无论水平放置还是垂直放置的钢筋,都应当满足“净距要求”,我国施工界的传统做法在这方面问题比较多,也比较严重(有的工程节点区钢筋甚至挤的没有了间隙)。提问所指的“一定间距”就是不小于25mm。设计《G101》的初衷,首先是对传统烦琐的结构设计表示方法进行改革,其次是初步将结构构造实行大规模标准化,以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在施工构造标准化的初期,需要尊重以往的施工习惯,然后再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分阶段修正。例如03G101-1中对柱矩形箍筋复合方式的规定等就是进展之一。
● 梁问题(17):对54页建议:
在03G101-1第54页或其他相关页的重要位置用醒目字体作出友情提示:“应尽量避免柱子左右两边框架梁的下部钢筋在柱节点内搭接、接长;当必须在柱内节点处搭接、接长,锚固时采用图示位置搭接、接长、锚固,并应参照35页说明。”
■ 答梁问题(17):梁下部钢筋“能通则通”,尽量减轻节点区的“拥挤”现象应该是合理的。机械连接或焊接后,在理论上两根钢筋变成了一根钢筋,只要避开内力较大的区段并控制连接钢筋的数量(比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若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对此做出统一规定,则需要充分依据,需要时间。
● 综合问题(5):有梁式筏板基础问题:
(1) “有梁式筏板基础”的筏板部分一般为上下两层钢筋网,下层钢筋网片放在最下面,基础梁的整个钢筋(箍筋及纵筋)放在下层钢筋网片的上面。是这样的吗?
1、筏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1)
(2)你的说法有点太直观,可以把强度计算出来,后来根据你要的数值来计算混凝土的强度。不一定要拿:梁高-2个保护层。
(3)A:底层钢筋网片:是 长向钢筋放在上排,短向在下排。
B:上层钢筋网片:是短向钢筋在上排,长向钢筋在下排。
很乐意和你继续讨论。
关于(3):我所说的第一层钢筋网片的长向钢筋放下排,是说的一个整体筏片,而且在这个筏片中有很多的加强带(梁)那么这个之间的加强带就形成了一个有短向和长向的加强带(梁)那么 实际上我们在分布钢筋的时候就应该是和短向的加强带(梁)成垂直布置!那就是轻雾所说的先布长向钢筋后布短向钢筋!
1、筏形基础的钢筋配置包括梁(或暗梁)和板两部分,布筋考虑一般“以梁为先”;
2、比较两个方向上的基础梁,从中判断强者(等高时选跨度较小者,不等高时选高度较大者),与“强梁”相垂直布置第一层(最底层)板筋;
3、在第一层板筋之上并与其垂直布置“强梁”的底层纵筋和第二层板筋(“强梁”的箍筋与第一层板筋在同一层面上插空走过);
4、再在其上布置另一方向上梁的底层纵筋;
5、板上部面筋的布置依据板区两个方向的跨度。跨度相差较大时,短跨面筋在上,长跨面筋在下;跨度相差不大时,与板底筋的上下保持一致(两个方向的ho相等);
6、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向梁相交对ho的影响,也应当考虑双向板的ho与单向板不同;
7、“筏形基础”相当于“倒楼盖”的说法不完全正确。当承受地震横向作用是,柱是第一道防线,楼盖梁是耗能构件,所以要做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梁要考虑箍筋加密区、塑性铰等问题;但筏形基础的基础梁通常不考虑参与抵抗地震作用计算
一般意义的板,是指普通的楼板等比较薄的板,即板厚(竖向尺寸)不大的板。为了节省钢材,如为单独简支板,只配板的下部钢筋。若是单向或双向连续的板,只在连续支座处,配置板的上部钢筋,又称为负筋。这排钢筋施工时,需要把它架起来,才能保证它的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如果负筋的长度不是很大,单靠梁的骨架就可以撑起来。如果比较长,就得采取其它措施,如设马蹬等。到过工地的人都看见过基础板,如筏板基础,它们的厚度较大,通常都设上、下排两层钢筋网。对于上层网片,尺寸都比较大,单靠四周的梁骨架,还是不行,中间部位,要用粗蹬筋按一定的间距把上层网片支起来。从广义讲,这些也算架立筋,但它不同于梁的架立筋。梁的架立筋是与箍筋的支数有关。
板的分布筋是指垂直于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它们可能也是受力筋,这决定于板两个方向的尺寸比例。达到一定的比例后,该方向不再是受力为主要时,就是分布筋的状态了。这时,不能说它不受力,只不过是另外一种受力形式了。温度变化会产生内力;板上作用一个集中力时,它会向四周扩散,也会在另外一个方向的板内产生内力。所以新规范GB50010-2002就规定,单位长度上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宜小于单位宽度上受力钢筋面积的15%,且不宜小于该方向芭截面面积的0.15%;间距不大于250mm,直径不小于6mm。
请问陈教授
1、一般基础梁及底板部分是否不作抗震要求,为何相关配筋资料很难找,03G101中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2、我遇到的问题是图纸按设计意图(已请教过设计),梁式筏板基础配筋与顶板形式相同即先绑扎梁,后绑扎底板,底板下铁与同方向的基础梁下铁在同一平面上,保持底板及基础梁下铁处只有两层钢筋;但有很多工地有这样的作法及认为底板受力较复杂,与顶板不同(即底板钢筋应把基础梁托住),梁式筏板基础钢筋绑扎时,先绑扎底板一个方向的底铁,再绑扎另一个方向底板底铁与与此平行的基础梁底铁,最后绑扎与先绑扎底板底铁同方向的基础梁底铁。我认为应该按第一种方法,第二种方法降低了其中一个梁的有效截面,请问您是否底板钢筋应把梁托住,梁式筏板基础中底板与基础梁受力到底是怎样的形式?
3、框架梁两方向交叉处设计往往不提钢筋应该怎样上下错开,我们的作法为框架梁交叉处其中一梁钢筋上铁降低一个钢筋直径,另一梁下铁抬高一个钢筋直径,此范围处箍筋在加密区逐渐相应缩小以迎合梁铁,这样做是否合理,您认为施工中应该怎样做?
4、梁式筏板基础与端部地下室剪力墙是和关系,是否只是剪力墙钢筋锚固在基础底板内,如果是,锚固长度应是多少?梁式筏板基础梁端钢筋应该怎样封口,如果端头有柱或墙,是否应认为地梁钢筋锚入端柱或墙,还是认为梁式筏板基础应单独考虑,与墙、梁无关?
5、柱插筋的锚固长度应从底板顶面算起,还是从地梁顶面算起,我问过设计,设计要求从底板顶面算起锚固La,但我查阅新版施工手册,手册说从梁面算起,请问您应从哪算起?
希望您能回复,谢谢!
问题很好!
1、通常无抗震要求,但桩筏基础情况要复杂一些。
2、第2种板筋在下的方法比较好,因为板的保护层要求比梁小。当钢筋与混凝土浇筑在一起后,各种材料共同受力,彼此难分离,无所谓板钢筋托住梁钢筋,只存在“类销栓”问题。
3、你们的做法有普遍性,也是传统习惯。当设计者对两向交叉的框架梁计算时,如果对梁有效计算高度多减去一个(与其交叉的梁的)纵筋直径,那么两个方向的梁可上下正常交错,但这样做有些“可惜”,因为尽量利用既定梁高度是设计者的普遍心理。于是,这个棘手的事情就留给了施工方面。除你讲的方法进行处理外,当梁侧面与柱边缘不一平时,可将另一方向来梁的交叉钢筋入节点后斜向抬高(或斜向压低)越过钢筋,这样不影响节点外梁钢筋的正常构造,但施工将变的复杂。
4、地下室墙不同于剪力墙,应属“基础结构”的墙,要锚入筏形基础内,抗震时要按抗震锚固要求。筏基梁端有两种情况:探头梁端与收于柱或墙的梁端。因基础梁为柱或墙的支座(与上部结构正好相反),所以不存在往柱或墙内锚固的问题。有关这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尚需专家委的讨论,请再等待几个月。现阶段应由设计者提供解决方法。
5、柱下为梁,从梁顶面算起(注意有梁包柱的构造要求);柱下为板,从板顶面算起。
1、筏形基础的基础平板可以在基础主梁的梁高范围的任何高度,较常用的是施工比较方便的梁底与板底一平的形式。
2、梁顶与板顶一平的筏基最上层板的筋网习惯在梁纵筋以下,使板筋在其倒向支座有支撑,有些类似于“次梁下铁在主梁下铁之上”。
3、对。
4、要掌握把问题尽可能简单化的处理方法。基础平板的钢筋网,定好板下层(或上层)网两向钢筋的上下关系后,板上层(或下层)网的上下关系与其相同即可,不要把问题复杂化。
5、对,但不完全。采用何种方式,取决于地基性质和功能要求。
1、筏形基础的基础平板可以在基础主梁的梁高范围的任何高度,较常用的是施工比较方便的梁底与板底一平的形式。
2、梁顶与板顶一平的筏基最上层板的筋网习惯在梁纵筋以下,使板筋在其倒向支座有支撑,有些类似于“次梁下铁在主梁下铁之上”。
3、对。
4、要掌握把问题尽可能简单化的处理方法。基础平板的钢筋网,定好板下层(或上层)网两向钢筋的上下关系后,板上层(或下层)网的上下关系与其相同即可,不要把问题复杂化。
5、对,但不完全。采用何种方式,取决于地基性质和功能要求。
请问陈总:
2,筏板基础梁上部筋就是通长筋
顺便也请教一个筏板钢筋的问题:带有基础梁的筏板,筏板钢筋的布置是否按整个基础筏板范围考虑(即在基础梁范围内也需布置筏板钢筋)?
1. “梁板式筏形基础”的基础底板上部(不是上层)钢筋应在基础梁内锚固,长度≥12d(变形钢筋)或≥15d(光圆钢筋),且至少到粱中线。
2. “梁板式筏形基础”的基础梁应全长贯通,但可在支座中心线左右各为1/4跨度范围连接。
3. 可以。
4. 梁板式筏形基础的基础平板,在基础主梁或基础次梁宽度内不需要重叠布置与梁平行的板筋。
●墙问题
(1):在03G101-1图集中剪力墙竖筋在顶端要求锚入板中有个锚固长度,当剪力墙顶有暗梁AL时,是否只需锚入AL够锚固长度即可?
■答墙问题(1):剪力墙竖向钢筋弯折伸入板内的构造不是“锚入板中”(因板不是墙的支座),而是完成墙与板的相互连接。暗梁并不是梁(梁定义为受弯构件),它是剪力墙的水平线性“加强带”。暗梁仍然是墙的一部分,它不可能独立于墙身而存在,所以,当墙顶有AL时,墙竖向钢筋仍然应弯折伸入板中。
●墙问题(2):剪力墙钢筋、AL钢筋之间相互关系是怎样,图集中为什么不画出?端头直钩是从面筋上过,还是从下面过?直钩所在板中的位置是否有要求?在图集中剪力墙竖筋要求穿越AL,是否理解为剪力墙竖筋从AL钢筋中穿过,若这样剪力墙竖筋保护层又增加了一个AL钢筋直径?
■答墙问题(2):比较合适的钢筋绑扎位置是:(由外及内)第一层为墙水平钢筋(水平钢筋放在外侧施工方便),第二层为墙竖向钢筋及AL箍筋,第三层为AL纵向(水平)钢筋。端头直钩与AL箍筋为同一层面,所以从面筋上过。墙筋直钩在板中的位置要看板面标高与墙顶标高的关系(特殊情况下二者可能有较小的高差),当二者一平时,墙筋直钩位置在板的上部。
●梁问题(1):03G101-1: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以第54-55页为例,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答梁问题(1):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梁问题(2):关于03G101图集第54页“梁端部节点”的问题,是否“只要满足拐直角弯15d和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的要求,则钢筋锚入支座的总长度不足laE也不要紧。”
■答梁问题(2):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应当注意保证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达laE的错误方法。
●墙问题(3):剪力墙端部有暗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应该伸入柱钢筋内侧还是外侧,现实中大多数工地都是伸入暗柱主筋外侧,我觉得这样不妥,但图集上没有详细规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怎么样的?
■答墙问题(3):通常剪力墙水平钢筋放在外侧,如果伸入端柱竖向钢筋内侧时,需要向内弯折,这样做会形成钢筋笼“颈缩”,因此,水平钢筋走暗柱主筋外侧即可。剪力墙尽端不存在水平钢筋的支座,只存在“收边”问题。请参看03G101勘误:6、第47页端部暗柱墙构造中剪力墙水平筋弯钩位置稍往后退,在暗柱端部纵筋后“扎进”暗柱。
●墙问题(4):请问陈总在03G101第47页中“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为什么取消了原00G101第33页中“剪力墙身水平钢筋构造”的“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设搭接接头”的构造做法?因为在转角墙外侧设搭接接头比较便于施工,外侧水平筋连续通过转弯在施工中比较困难。
■答墙问题(4):按照我国施工实践中的传统做法,局部无间隙(纵筋搭接或箍筋局部重叠)的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如果严格要求,为保证混凝土对钢筋的360度握裹,不应该允许有无间隙的并列钢筋,请参看35页右上角构造)。由于转角部位存在比较密的箍筋,如果转角墙外侧水平钢筋在阳角位置设搭接接头,则难以保证局部并列钢筋最多为两根,钢筋混凝土中将形成多条贯通内缝,当地震发生时,可能会在此关键部位发生破坏。
●墙问题(5):关于补强钢筋“缺省”标注的问题。
■答墙问题(5):两条规定互相联系,在逻辑上是在同一大前提下(洞宽、洞高均不大于800)的两个不同的小前提。由于圆形洞口有可能只切断一个方向上的钢筋,例如梁中部圆洞只切断箍筋,却需要在洞口上下补强纵筋,所以,矩形洞口缺省标注的做法不适用于圆形洞口。
●墙问题(6): 关于圆形洞口补强钢筋设置方式的问题。
■答墙问题(6): 03G101-1的洞口规则与构造仅适用于剪力墙上(含墙身、墙梁与墙柱)开洞,如果在框架梁或非框架梁上开洞,其构造方式就有所不同了。梁与墙梁的主要受力机理不同,梁的主要功能是承受竖向荷载,连梁的主要功能是协助剪力墙承受横向地震荷载;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梁的(受剪)强度而设,连梁的箍筋主要为保证连梁的刚度而设。所以,当设置在连梁中部且直径不大于1/3梁高的圆洞切断了连梁的箍筋时,并不会使连梁的受剪强度减弱到不安全的程度,但却会影响连梁的刚度。所以,第(4)条规定仅需在洞口上下设置“补强钢筋”(严格的说法应是“补刚钢筋”)。
●墙问题(7):《03G101-1图集》第17页的第(6)条说明了“直径不大于800时”的开洞做法,对于“直径大于800”的圆形洞口怎样处理?
■答墙问题(7):在剪力墙上开直径800的圆洞情况比较少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一般主要解决普遍性问题(偶尔涉及特殊性问题)。如果圆洞直径大于800,建议按17页第(3)条洞宽大于800的矩形洞处理,并在圆洞四角45度切线位置加斜筋,抹圆即可。
●墙问题(8):当(洞宽大于800的矩形)洞口上下使用了补强暗梁以后,洞口左右就不须设置补强钢筋了?其中有什么道理?
■答墙问题(8):不设置补强钢筋是因为补强钢筋已经不能解决问题了,所以要在洞口两侧按(约束或构造)边缘构件配筋,见17页第(3)条规定。
●墙问题(9):关于“补强暗梁高度”计算问题
■答墙问题(9):图上已经指示为箍筋高度。
●墙问题(10):在03G101第48页中“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大样图中的“墙柱是否包括端柱还是指暗柱?
■答墙问题(10):墙柱有10种,详见第12页第3.2.1条和第3.2.2条关于墙柱的定义。
●墙问题(11):在03G101第48页中“注:1、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根据该条的规定,端柱、小墙肢在顶部的锚固构造做法是否也得考虑其是边柱、角柱或是中柱?若是边柱、角柱那么其构造就是按照37页或43页,若是中柱那么其构造就按照38页或44页。
■答墙问题(11):应该这样理解。顺便指出,关于剪力墙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在未得出进一步的研究结果之前,现时可以套用框架柱的某些做法。
●墙问题(12):在03G101第21页中,C-D/1-2间,YD1 D=200下面的“2Φ16 Φ10@100(2)”是代表什么意思?
■答墙问题(12):请见第17页第4条第(4)小条的规定。
墙体外侧水平钢筋要连续绕过转角墙,通过转角暗柱后即可搭接。
●墙问题(13):问:03G101-1第47页剪力墙水平钢筋构造在有端柱时,直锚长度小于Lae时,要求端部弯折15d,当剪力墙钢筋较大时,例:25,弯折长达375mm,施工很不方便,此处可否采用机械锚固,锚固长度可折减为0.7Lae,直锚即可满足要求。
■答墙问题(13):可以采用机械锚固,但有两个条件:1、不适用于墙面与端柱的一个侧面一平的该侧墙面的水平筋;2、水平筋要伸至端柱对边后再做机械锚固头(如果伸至对边≥laE或≥la,则可不设弯钩与机械锚固头)。
●墙问题(14):问:水平筋在丁字、拐角的做法,哪种符合要求?(见图1、2)
■答墙问题(14):两种做法,左边的符合要求。左边的做法能够保证混凝土对钢筋比较好的“握裹”,这对于保证钢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与混凝土共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墙问题(15):剪力墙暗梁主筋遇暗柱时的锚固计算起点?
■答墙问题(15):暗梁与暗柱或端柱相连接,暗梁主筋锚固起点应当从暗柱或端柱的边缘算起。
剪力墙的基础插筋和剪力墙中暗柱的基础插筋的计算方法
计算基本原则是满足>=lae;或当插至基础底部不足lae时,直段要>=0.5lae,弯钩为15d。同时,还要满足构造要求,如无论直锚还是弯锚一般要求都要插至基础底部,钢筋末端均应有12d弯钩,等。
● 墙问题(16):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 答墙问题(16):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 墙问题(17):图集中要求拉筋必须同时拉住(暗柱)主筋和箍筋,如果因此在施工中造成拉筋露筋现象时能否改为只拉住主筋?
■ 答墙问题(17):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 墙问题(18):03G101-1有端柱时剪力墙水平钢筋直锚长度不够时,做法为直锚0.4Lae,弯锚15d,此时弯折长度较长,此处可否采用03G329-1做法,即在保证直锚大于0.4Lae的条件下,弯折长度为Lae-直锚长度。
■ 答墙问题(18):这样做理论上应该可以,但尚未见相应的试验数据。
如果设计者选用了03G329-1,可以这样做。03G101-1是否进行调整,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讨论。
● 墙问题(19):剪力墙水平筋用不用伸至柱边?(在水平方向柱子长度远大于lae时)
■ 答墙问题(19):要伸至柱对边,其构造03G101-1已表达清楚,其原理就是剪力强暗柱与墙身,剪力墙端柱与墙身本身是一个共同工作的整体,不是几个构件的连接组合,不能套用梁与柱两种不同构件的连接概念。另外请参考“答墙问题(16)”。
● 墙问题(20):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的关系如何?
■ 答墙问题(20):连梁LL主筋与门洞两侧暗梁主筋直径相同且在同一高度时,能通则通,否则各做各。
● 墙问题(21):门洞高度范围的独立暗柱要否设置水平筋?
■ 答墙问题(21):不设置,因为独立暗柱全高范围已设箍筋。
● 墙问题(22):在P48页左上角“剪力墙竖向钢筋顶部构造”中,标注了“墙柱或墙身”,是不是说墙柱顶部纵向钢筋构造也是锚入屋面板或楼板LaE(La)?若是如此,那么在同页注中第一条:“端柱.小墙肢的竖向钢筋构造与框架柱相同”该如何解释?抗震情况下,端柱.小墙肢顶部纵向钢筋是该按P37.38页处理还是依据本页顶部构造?
■ 答墙问题(22):墙柱有多种(见03G101-1第12页),48页“注”将端柱和小墙肢拿出来另说系描述其特殊性。端柱通常与框梁相连,但小墙肢未必,将两者放到一起规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在抗震情况下,端柱或小墙肢顶部与框架粮相连时,应按37、38处理;顶部无框架梁时,应按48页处理(构造顶部已注明了“屋面板或楼板”)。
● 墙问题(23):剪力墙开洞问题:剪力墙水平筋和竖向筋在洞口处的截断,钢筋是直接切断还需要打拐扣过加强筋呢,如需要打拐,长度是多少呢?这个问题在我们工地争论很长时间,施工、监理、甲方均有不同意见,请专家指教,谢谢!
■ 答墙问题(23):钢筋打拐扣过加强筋,直钩长度≥15d且与对边直钩交错不小于5d绑在一起;当因墙的厚度较小或墙水平钢筋直径较大,使水平设置的15d直钩长出墙面时,可斜放或伸至保护层位置为止。
● 墙问题(24):
1、如果端柱截面远远大于剪力墙水平钢筋的锚固时,那么此时我的剪力墙内侧水平钢筋还需要伸至柱对边吗?比如柱的截面是1200,而水平钢筋的锚固仅为450时?
2、如果独立暗柱的截面很大时,比如独立暗柱沿墙方向的长度超过1000时,是否在门洞高度范围内也不需要布置水平钢筋吗?
■ 答墙问题(24):
1、这个问题涉及面大,解决方案不仅需要经多方研究后确定。我个人的意见是当端柱很大时,没有必要伸到柱对边。不过,如果端柱过大的话,设计可能存在问题,因为高层或超高层抗震框架结构或框剪结构的柱为了满足轴压比要求,下部若干层柱截面往往很大,不得不做成短柱(大于1:4)甚至超短柱(大于1:2),但剪力墙的端柱,通常没有必要做的很大。该问题的解决重点在框架柱而不是剪力墙端柱上。
2、独立暗柱(一般不称做“独立”暗柱,《规范》用语为“独立墙肢”),如果沿墙长度比较长,但全墙肢均设置箍筋的话,则不需要再重复加剪力墙水平筋(当然,箍筋的设置必须要满足该墙肢的受剪要求)。如果该墙肢两端设置了端部暗柱,墙身当然要设水平筋。
● 墙问题(25):
1、如果连梁两侧没有暗柱时,暗梁主筋的锚固是否应该从洞口边算起?
2、如果连梁顶标高与暗梁顶标高相同,可否将连梁的上部主筋与暗梁的上部主筋相互搭接?暗梁的下部主筋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这样暗梁的上部主筋就不用伸至暗柱边开始算锚固了,
■ 答墙问题(25):
1、有无暗柱都应从洞口边缘算起。
2、连梁与暗梁的功能不同,要分别保证其构造。连梁和暗梁钢筋的锚固都应从洞口边缘起算,只是方向相反。只有在连梁与暗梁上部纵筋配置相同且梁顶标高相同的特殊情况下,上部钢筋才可连通布置。
● 墙问题(26):
1、《00G101图集》只有一种“暗柱”,而现在《03G101图集》变成许多种暗柱,请问这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上有什么意义?
2、请问“约束XX柱”和“构造XX柱”有什么不同?什么时候用到“约束XX柱”?什么时候用到“构造XX柱”?
3、请问“λv区”和“λv/2区”各代表什么意义?其配筋特点有何不同?
4、“配筋特征值λv”的数值“0.2”有什么用?还可能取什么数值?
5、“约束XX柱”有“λv区”和“λv/2区”,而“构造XX柱”只有“Ac”区,是否这就是它们的区别?“Ac”区的意义是什么?与“λv区”有何不同?
6、《00G101图集》的暗柱就是现在的“构造XX柱”,对吗?
7、G101图集历来使用的是“抗震等级”而不是“设防烈度”,而《03G101图集》第18页表中用到“一级(9度)”和“一级(7、8度)”?请问“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有什么联系?(比如说,一级抗震等级对应哪些设防烈度?二三四级抗震等级又分别对应哪些设防烈度?)
■ 答墙问题(26):
1、新规范GB50010—2002与89规范在剪力墙规定上的主要区别,一是在整体上提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的概念,二是在部分上明确了“暗柱、端柱、翼墙、转角墙”(见GB50010—2002第195页第11.7.15条和第196页第11.7.16条)。03G101-1的规定,主要与新规范规定相对应,同时引导设计师正确理解和应用新概念以及为施工提供标准构造。
2~5、由于大学教科书也在修编,以及全国结构界仍在消化规范提出的新概念(可能还有不同观点),如果提问者对此尚未初步接触,答复及理解这几个问题均比较困难,故请提问者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中的有关章节和后面的条文说明。
6、不完全是。
7、在同样的设防烈度下,由于结构的高度、结构体系不同,其抗震等级亦不同。就是同一座采用框剪结构体系的建筑,其框架柱与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也可能不同。规范对混凝土结构地震作用分析以及构造规定,都是按抗震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设计必须与国家规范保持一致。
问题中所指“剪力墙竖向钢筋”应为“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
1、竖向分布钢筋可以这样锚固;
2、可以;
3、应同2条的锚固方式;
4、需要布置,以保证浇筑振捣混凝土时插筋的稳定。
请问陈总,为什么在结构施工图的基础大样图中,无论基础板的厚度,几乎所有的做法是插筋必须插入基础板底,且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要清楚剪力墙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的纵筋与墙身分布纵筋所担负的“任务”有重要差别。
对于边缘构件纵筋的锚固要求非常高,一是要求插到基础底部,二是端头必须再加弯钩>=12d。对于墙身分布钢筋,请注意用词:“可以”直锚一个锚长,其条件是根据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低抗震等级时“可以”,但高抗震等级时就要严格限制。
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剪力墙受地震作用来回摆动时,基本上以墙肢的中线为平衡线(拉压零点),平衡线两侧一侧受拉一侧受压且周期性变化,拉应力或压应力值越往外越大,至边缘达最大值。边缘构件受拉时所受拉应力大于墙身,只要保证边缘构件纵筋的可靠锚固,边缘构件就不会破坏;边缘构件未受破坏,墙身不可能先于边缘构件发生破坏。
剪力墙水平筋在暗柱中锚固长度满足要求时能否采用直锚,不做15d弯钩?
按03G101-1规定,在端柱中可以,但在暗柱中不可以。
本问题的实质是“剪力墙水平筋是否允许与暗柱箍筋搭接”的问题。暗柱并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其本身是剪力墙的一部分,如果允许剪力墙水平筋与暗柱箍筋搭接,需要有两个条件:1、暗柱箍筋配置是否考虑了抵抗横向地震作用产生的剪力?2、将暗柱箍筋配置量除去自身主要功能所需部分外,其余量是否“不小于”剪力墙水平受剪钢筋配置量?
关于条件1:剪力墙水平钢筋的功能是当横向地震作用产生时保证剪力墙有足够的受剪强度,且其配置量系按总墙肢长度考虑,并未扣除暗柱长度;剪力墙暗柱箍筋的功能主要是保证剪力墙在周期性反复荷载作用下的塑性变形能力,使剪力墙在地震作用下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在《混凝土设计规范》关于暗柱箍筋的配置规定与计算公式中,并未包括或未明确包括其受剪要求,因此,如果设计工程师为专门考虑的话,条件1不成立。关于条件2:由于条件1的模糊性,因此,无法对条件2做定量描述。
由上所述,当两个条件都不确定时,不可轻易地在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中普遍允许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按搭接考虑,但具体工程的设计者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03G101-1中的规定进行变更,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当有这个权力。
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现行规范要求在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可长达1/4墙肢长度,两头加起来达到墙肢长度的一半,剪力墙水平钢筋与暗柱箍筋的相关问题,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加以解决,最迟到下一次修版时将有所改变。
关于另一组问题:首先明确“拉筋”与“单肢箍”的概念。拉筋要求拉住两个方向上的钢筋,而单肢箍仅要求拉住纵向钢筋。标准设计也要遵守国家规范要求,规范明确规定在剪力墙暗柱中设置拉筋。
混凝土保护层保护一个“面”或一条“线”,但难以做到保护每一个“点”,因此,局部钢筋“点”的保护层厚度不够应属正常现象。
1、剪力墙由墙柱、墙身、墙梁三类构件构成,每类构件又分若干种(详见12页第3.2.1条)。剪力墙肯定应执行墙的保护层规定;
2、可以以此为尺度;
3、如果箍筋比墙水平筋直径小的话,是对的;但若箍筋直径较粗,就应等于墙厚减去两倍的墙保护层、再减去两倍箍筋直径;
4、对。
我遇到了两份剪力墙结构的图纸,均有暗梁和连梁同时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上要求,暗梁和连梁互相锚固。
我有两点疑问:
1、纵筋是不是相互伸入对方一个锚固的长度?
2、箍筋应如何处理?
1、连梁与暗梁相冲突的纵向钢筋(一般为上部纵筋),连梁纵筋贯通,暗梁纵筋与连梁纵筋搭接;不相冲突的纵向钢筋照布(一般为暗梁的下部纵筋要贯穿连梁)。
2、箍筋连梁范围按连梁,非连梁范围按暗梁。
请问陈总,你所说的“暗梁下部钢筋贯穿连梁”是否指暗梁下部钢筋必须通过洞口跨度范围?而不是从进入洞口边暗柱开始计算锚固?
图纸上说法有依据吗?
有这样的要求是不是也算合理的!
若按以上说法:
在计算时,是不是要判断连梁和暗梁的顶标高是不是相同?
在计算连梁的箍筋时,连梁范围是不是指洞口的宽度
暗梁纵筋保持连通对结构有利,如果坚持锚固到连梁内(配箍筋的部位),两头钢筋的各自一个锚长加起来可能比洞宽还要长,还不如连续穿过连梁经济且受力合理。
暗梁不是“梁”,而是在剪力墙身中的构造加劲条带,计算连梁时可不考虑暗梁的存在。
连梁箍筋分布于洞口范围。
1、好像听说过,剪力墙的支座是基础(梁)。暗梁、暗柱、端柱等都是剪力墙的一部分,现在的问题是:在“剪力墙”这个总体概念内部,有没有“谁是谁的支座”问题?例如:连梁的支座是暗柱(或端柱)?或者说暗柱不该称作支座,但是连梁纵筋伸入暗柱还有个“锚固长度”的问题。
1、搞清楚谁是谁的支座是一般的(初级)结构常识,如果深入探讨,从系统科学的整体观出发看问题,结构中的各个部分谁也不是谁的支座(正如肩臼并不是胳膊的支座的道理相同),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功能)结合到一起。我们根据各部分构件的具体情况,分出谁是谁的支座,只是为了研究问题和规范做法更方便一些。相对于剪力墙(含墙柱、墙身、墙梁)而言,基础是其支座,但相对于连梁而言,其支座就是“墙柱和墙身”。
(1)“能直通则直通”是结构配筋的重要原则;
(2)如何锚固,请看51页:“1、墙端部洞口连梁”构造。
请问剪力墙竖向钢筋与暗柱边多少距离排放第一根剪力墙竖向钢筋。
1/2竖向分布钢筋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