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金斯减肥成功案例:马寅初其人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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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月18日《南方人物周刊》刊登了关于马寅初的一个专版,认为“马寅初先生之所以能够成为后世学人的精神风标,成为北大校史上与蔡元培齐名的校长,正是缘于他在万马齐喑的年代敢怒敢言敢坚守”。我对这个专版的内容有不同看法。我在2007年写过一篇评论马寅初的文章,现略作修改,贴于此。

支持计划生育的人大抵是把马寅初捧得很高的,但真实的马寅初,恐怕会令计划生育支持者大失所望了。马寅初有两个妻子、七个孩子。而且,马寅初在与第二位妻子王仲贞结婚时,当时王仲贞年仅13岁,按照现在的法律来说属于“未成年幼女”。如果是在封建时代,纳妾确实是无可非议的,但那时已是民国时代了,马寅初还曾在海外留学10年,接受西方教育近20年,而且马寅初纳妾是在担任北大教授之后!

马寅初生于1882年6月。1898年,17岁的马寅初进了上海教会学校读中学。1901年,马寅初回家乡度假,父母作主让他与家乡一位叫张团妹的姑娘结婚。1907年,马寅初以优异成绩从北洋大学毕业,并被北洋政府保送至美国耶鲁大学官费留学。1916年,马寅初回到了祖国。不久,北大校长蔡元培邀请马寅初担任北大经济学教授。1917年,马寅初与嵊县一位叫王仲贞的小姑娘结婚。王仲贞生于1904年,比马寅初小22岁,年少漂亮,有小学文化程度。张团妹与马寅初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儿,这样他们婚后除了一个儿子夭折外,共有三个女儿。王仲贞和马寅初结婚后,生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马寅初和他的两位妻子共有五个女儿、两个儿子,是拥有七个孩子的多子家庭。

本来,马寅初有多少个孩子,这是他的家事,别人无权干涉。然而,马寅初后来提出了控制人口的主张:“两个孩子的有奖,三个孩子要征税,四个孩子的要征重税。”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那时一对夫妇普遍生五、六个孩子,要是按照马寅初的主张,当时大部分夫妇都要被课以重税了,除非他们立刻减少生育孩子的数量。然而,人类的生育文化能立刻改变的吗?况且,那时中国还缺乏必要的避孕手段。

马寅初在《新人口论》中说:“我深信社会主义事业愈发展,机械化、自动化必然随之扩大,从前一千个人做的事,机械化、自动化以后,五十个人就可以做了(假定到处都是二十分之一),请问其余九百五十人怎么办?”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科学技术越来越进步,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那么,是不是需要的人口越来越少呢?显然不是!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行业不断涌现,创造的就业机会也会越来越多。以美国为例,1930年代初美国人口只有1.2亿,现在美国人口有3亿,然而现在美国的失业率比1930年代初的失业率还要低得多。以整个世界而言,200年前世界人口只有10亿,现在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比200年前大大提高了,是不是说现在的69亿人口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多余的?当然不是!

马寅初还说:“一般人往往不够了解,一个孩子要求家庭的开支,还抵不上要求国家的开支大,因此国家理应有干涉生育控制人口之权。”究竟是一般人不够了解还是马寅初不够了解?难道马寅初不懂得这样一个基本常识:在把孩子抚养成人的过程中,家庭的投入是主要的,国家的投入只占很少一部分;然而,当孩子长大成人并参加工作以后,对国家的贡献是远大于国家对这个孩子的投入的。马寅初的“国家理应有干涉生育控制人口之权”以及“三个孩子要征税”的主张,无疑为实行强制计划生育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提供了“理论依据”。

有人说:“你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三个孩子,马寅初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可见你的观点与马寅初的观点是比较接近的。”其实不然!这是因为:第一,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我国的婴儿死亡率和人口死亡率都比较高。例如,1954年,我国婴儿死亡率为138.5‰,1958年降至80.8‰;1950年-1958年,我国人口死亡率约15‰. 2005年我国婴儿死亡率只有19.0‰,人口死亡率只有6.51‰. 现在我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三个孩子,但如果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我可能会提倡一对夫妇生三、四个孩子。第二,虽然我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三个孩子,但并不主张对生四个或四个以上孩子的夫妇征税。

当然,我认为马寅初的人口理论是错误的,并不等于说当时大批判的做法就是正确的。我认为应该批评马寅初的人口理论,但不应该采取政治高压的手段。一个人有权利提出各种学术理论,不论这种理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不应该受到压制。不论是五十年代还是现在这个时代,发表与“主旋律”不一致的观点,都有可能受到攻击。马寅初当年坚持自己的观点,是需要有勇气的;现在人们反对计划生育,也是需要有勇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