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特克金币多少钱:像处罚小摊贩一样处罚开发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21:06:02
像处罚小摊贩一样处罚开发商?   像处罚小摊贩那样处罚开发商?
盛大林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10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共分4级。意见稿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看到这句话,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打开另一家媒体的报道,看到的是同样的数字,我这才相信自己没有看错。
   
    罚款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于一般的商家来说应该是比较严厉的处罚了。比如个体工商户或者路边的小摊贩,如果被罚1万元,他们都可能跳起来跟你拼命。但这个征求意见稿调整的对象是房地产开发商,要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门槛就是500万元,大多数开发商的注册资本金都达数千万甚至数亿元;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商业企业,房地产的利润也比较高,稍大的开发商年利润就以亿为单位,比如万科去年的净利润就达72.8亿元。对于这些企业来说,罚款1至3万元肯定是“毛毛雨”。
   
    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企业或其他企业认识到错误并引以为戒。罚款的数额虽然不是越高越好,但肯定不能太低。那么,罚款多少为合适呢?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标准。但总的来说,应该让受罚的企业有“痛”感,因为只有这样它才会“长记性”。试想:对一个利润数以亿计的企业来说,1至3万元会有“痛感”吗?
   
     经济处罚还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让违法违规者“得不偿失”,也就是不能让违法违规者从违法违规行为中获利。换句话说,罚款的数额一定要大于非法的利润。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一旦违法违规,非法利润就非常可观,千儿八百万往往不在话下。如果只罚万把块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征求意见稿的制订者住房和城市建设部或许认为,罚款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才是主要的处罚处罚,但辅助手段也要起到辅助的作用,绝不能有罚无效。
   
    就拿擅自变更容积率来说,这是开发商获取非法利润的主要手段。很多楼盘都存在着擅自变更容积率的问题,而提高0.1的容积率,就可能带来数以百万计的利润。擅自变更容积率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主要的原因就是处罚的不力。很多开发商在违法违规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被罚款的准备,但他们一点都不怕,因为罚款的数额只占违法利润的百分之几甚至更少——象征性地交一点儿罚款就能够过关。
   
    乱罚款是我国行政中的一大顽疾,很多部门甚至靠罚款发工资增福利,所以在罚款的时候往往“只嫌少,不嫌多”,比如超生一个孩子就可能被罚上万元。然而,政府部门在对开发商进行经济处罚的时候却总是像处罚小商贩一样,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