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核电招聘信息:中国人为什么看不起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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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什么看不起中国人

张鸣

  古今钱柳遗事的话外音明社既屋,两对才子佳人出了大名。一对是侯方域和李香君,一对是钱谦益和柳如是。虽然前者有孔尚任的大手笔为之揄扬,成为《桃花扇》里人,但在清季乃至民国,却远没有钱柳遗事影响大,多少代文人墨客,对钱柳遗事,说了又说。别的不提,现在的学人,大都知道陈寅恪有一部厚厚的《柳如是别传》,言必称“河东君”(柳如是的号)。钱柳遗事为人所重,不仅因为钱谦益的地位比较高(明朝的探花、部长级的大员、文坛领袖,降清后还是高官、文坛领袖),侯方域虽有文名,不过是个秀才,改朝换代后参加科考,才混了一个副榜,半个举人;还因为同为才子佳人故事,前一对年纪相若,女貌郎才,郎亦有貌,属于传统戏剧小说里标准的才子佳人,而后者则是老才子和少佳人的结合,柳如是年方二十许,而钱谦益已经60岁了,双方有近40年的差距,这种差距,至今也令某些人不安。况且,柳如是为秦淮仕女班头,色艺惊人,从留下不多的诗句和画作看,气韵非凡,的确不让钱谦益多少。这样一个才情不凡的绝色佳人,居然便宜了一个老朽,怎不令人为此吃味?喜说钱柳遗事者,多半对柳如是感兴趣,扬柳抑钱者多。不只因为柳是名妓,有色有才,足以充分激起男人们“寡人有疾”的偏好,在很大程度上,更是因为柳如是的胆略才识居然远远高过比她年长36岁的钱谦益。在民族危难之际,人们最感兴趣的恰是这种男女的对比和反差,有气节、有见识的是女人,大男人反而窝窝囊囊,束手做了降臣。这里,既有男人和女人的反差,更有朝廷重臣、文坛领袖与青楼女子的反差,在一个特讲究绅士道德的男权社会,这种反差特别具有反讽的意味。虽然乐于做这种反差对比的文人们,自己事到临头未必做得比钱谦益好,但事后说人总是容易些。况且我们这个民族,一向有喜欢拿男人开心的传统,编怕老婆的故事是一种,还有一种是喜欢在编排武戏的时候,让男人打不过女人,薛丁山打不过樊梨花,杨宗保打不过穆桂英。钱柳遗事,本质上也是另一种男人被女人打趴下了的故事。

  故事其实都是男人编的,中国男人自轻自贱的传统,在鲁迅先生写《阿q正传》之前,就已经摆在那里了。临危一死报君王的英雄好汉,多在正史的忠义传里,而在戏剧、小说中,他们的形象远不如那些被女人比下去的男人更吸引人。一些估计也守不住气节的男人,嘲谑另一些已经守不住气节的男人,拉来女人做对比,在嘲谑中,所有没骨气的男人在时光中的尴尬悄然溜走,大家踏实地过日子。其实,见识高才情也高的柳如是,真正的心仪之人,还是钱谦益。毕竟,在那个时代,学识和才情比钱谦益高的文人,好像还没有出世。看来,气节并不意味着全部,否则她可以寻一个抗清的死硬分子嫁了——这样的人,在明末并不少见。反过来,真正能欣赏柳如是的人,也就是钱谦益,也只有他,才能以名绅之身,将一个青楼女子,纳为继室。柳如是体会到了一个懦弱而天分极高的文人,在大动荡时代的所有挣扎:有心抗清,却不得不做降臣,顶着贰臣的头衔,忍受着新主子和旧同僚的白眼,却还跟抗清人士勾勾搭搭,在背地里写些故国之思的文字,以至于致仕之后还遭逢牢狱之灾,死后他的文集遭到查禁(乾隆朝)。这个时候,自己的儿子躲得远远的,只有柳如是陪伴着他。最后,当他撒手西去之时,也是柳如是以自己的一死,帮助钱谦益那没用的儿子保住了家产。显然编排钱柳故事的文人们,没有注意到这个缺憾。人们其实无法解释这样一个事实,一个贰臣、无行的文人,居然会有如此的艳福和幸运,而这幸运和艳福,来自一个很有气节的奇女子。末世的道德批判,在一个古老的商女遗事中,悄悄留下了遗憾。到了另一个末世到来的时候,清末的名妓中,已经根本找不见柳如是的踪影,文人的故事只好改变基调,开始吹捧名妓赛金花如何跟侵略军头子睡觉,挽救了全城百姓,但是反过来,也不再拿任何一个男性名士来跟赛金花对比——大概连自我调侃的勇气都没有了。

  不可不读的檄文檄文本是古人开仗的时候,用以给自家壮胆同时吓唬敌人的把戏。说某人文武双全,就说他上马杀敌、下马草檄,而且下笔千言,倚马可待。说来也怪,古来流传下来的檄文妙品,往往属于失败者一方,陈琳为袁绍拟的《讨曹操檄》以及骆宾王的《讨武曌檄》,都是可以选入中学课本的佳作,连骂的对象见了都击节赞赏,或者惊出一身冷汗医好了头风病。

  前一阵在香港讲学,闲着无聊,乱翻清人笔记,居然发现了一篇这种吓唬人的妙文,足以跟《讨曹操檄》和《讨武曌檄》鼎足而三。抄在下面,供同好者欣赏:

  为出示晓谕事,本大臣奉命统率湘军五十余营,训练三月之久,现由山海关拔队东征。正、二两月中,必当与日本兵营决一胜负。本大臣讲求枪炮,素有准头,十五、六两年所练兵勇,均以精枪快炮为前队,堂堂之阵,正正之旗,能进不能退,能胜不能败。湘军子弟,忠义奋发,合数万人为一心。日本以久顿之兵,师老而劳,岂能当此生力军乎?惟本大臣以仁义之师,行忠信之德,素不嗜杀人为贵。念尔日本臣民,各有父母妻子,岂愿以血肉之躯,当吾枪炮之火?迫于将令,远涉重洋,暴怀在外。值此冰天雪地之中,饥寒亦所不免。生死在呼吸之间,昼夜无休息祗候,父母悲痛而不知,妻子号泣而不闻。战胜则将之功,战败则兵之祸,拼千万人之性命,以博大岛圭介之喜快。今日本之贤大夫,未必以黩武穷兵为得计。本大臣欲救两国人民之命,自当开诚布公,剀切晓谕:两军交战之时,凡尔日本兵官逃生无路,但见本大臣所设投诚免死牌,即交出枪刀,跪伏牌下,本大臣专派仁慈廉干人员收尔入营,一日两餐,与中国人民一律看待,亦不派做苦工,事平之后,即遣轮船送尔归国。本大臣出此告示,天地鬼神所共鉴,决不食言,致伤阴德。若竟迷而不悟,拼死拒敌,试选精兵利器与本大臣接战三次,胜负不难立见。迨至该兵三战三北之时,本大臣自有七纵七擒之法。请鉴前车,毋贻后悔,特示。(大岛圭介为甲午战时的日本驻朝公使,当时中国舆论认为他是导致中日开战的一个阴谋家。)这篇檄文出自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湖南巡抚吴大澂之手(很大可能是他幕僚的手笔),时间是光绪二十年底(公元已入1895年)。当时,北洋水师已困守刘公岛,离覆没不远。而陆军则从平壤一直退到海城。吴大澂在晚清也属于比较开明而且务实的“廉干人员”。在危难时率军出征,而且带的是武器装备以及训练都远不及淮军的湘军,居然能够发出如此气壮如牛的檄文,要在战场设立“投诚免死牌”,并要约日军“接战三次”,让人家“三战三北”,自己则可效诸葛亮,有七擒七纵之法。

  当然,吴大澂的部队,接战还是真的跟日军接战了,并没有说了不练,只是战绩跟淮军一样,打一仗败一仗,三战三北的不是日本人,而是他自己。开战的时候,我估计什么“投诚免死牌”之类的也没立起来,投降的日本人,一个都没有,一天管两顿饭以及用轮船送回自然都谈不上了,倒是被围在刘公岛的北洋水师全体被俘,被人徒手装在一艘卸除了枪炮的训练舰上,送了回来。

  湘淮军也是中国学西方搞军事现代化的产物。中日开战之前,中国的士大夫,一致认为日本军队,不及湘淮军远矣。就连世界舆论,也大多看好中国,没想到真的动起手来,如此不中用,两军轮番上阵,结果连一个小胜仗都没有打过。据对阵的日军说,中国兵打仗一上来就乱枪齐放,等到子弹打得差不多了,就是他们撤退的时候了。看来,“精枪快炮”,而且“素有准头”,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手里不比日军差的洋枪洋炮,起的作用,倒更像是过年放的鞭炮。

  军国与民国的两套逻辑陈志让先生的《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是中国大陆改革之后,最早公开引进的西方历史研究著作之一。而且引进得相当及时,香港1979年出版,次年三联书店推出。陈志让是加拿大的华人学者,早年在西南联大读书,学的是经济学。读何炳棣、何兆武和汪曾祺等人的回忆篇札,可知道当年的西南联大,集中了中国近代学术转型以来最优秀的学者再加上一些怪杰,属于那种有大师而无大楼的大学,这个大学又有让学生随便听课选课的学风,不仅人文社科相互串门,而且文科理科也彼此选课。出身经济学的陈先生,后来居然做了历史研究,而且做得有板有眼、立意甚高,一点都不奇怪。陈先生的书,跟那时候为数不多的几本西方近代史著作一样,是我们这代学者的启蒙之作。它第一次让我们知道,原来近代史除了为领袖的言论做注释,以及按这些言论所指示的路径解释两大运动和三大高潮之外,居然还可以这样写。“军绅”两个字,用来说明北洋时期的民国,传神而简洁。从晚清到民国,从权力结构上来说,正如陈先生所说,就是从绅军变成军绅的过程,军人成了这一时期发言权最大的人。在政治体制上,军绅政权则表现为军国。北洋时期,从袁世凯、段祺瑞、曹锟、吴佩孚再到胡帅张作霖次第当家,都是军国;到了国民党时代,他们自称党国,其实也是军国,作为党的国民党并没有当家做主,当家做主的是黄埔系的军人;而原来居于舞台中心的绅,无论新旧,从张謇、严修到梁启超、汤化龙,再到顾维钧、曹汝霖这样的留学精英,甚至包括跟当家的军人领袖关系密切的智囊型人物——袁世凯的杨度、段祺瑞的徐树铮、吴佩孚的张其锽、张作霖的王永江,都只能退居次要地位。

  本来,人们革了皇帝的命,是要建立民国的,却弄出来个军国,派系纷争出来了,地盘和养兵问题成了政治的关键。一边是战争和割据,一边是外国势力的推进、现代化的开展,一边是传统生活方式和环境的破坏;军官当家说了算,士兵就成了一种养家糊口的职业,秩序混乱;一面是沿海都市畸形繁荣,一面是内地农村的真正破败。都市有了现代的企业和市场以及大学、报社,但在乡村,很多地方,最能反映时代变化的现代物件,就是汉阳造步枪。皇帝没有了,传统的政治信仰“三纲五常”缺失了关键的部件,立不起来了,一部分上层人士,从文人到武夫,都服膺了天演论,相信社会进化的大道理。可惜老百姓没有跟得上,也没想跟上。没有了皇帝,对于一部分底层的人来说,就等于没有了王法。于是乡村秩序有点乱,社会边缘或者叫第三社会的成员——土匪、流氓、私盐贩子统统活跃起来,乡绅们也只好跟着武装起来,没有武装的,只有靠边站。社会在配合军人的武力统治,整个社会都呈现武化的面貌,讲道理的不多,来耍横的横行,你杀来我杀去,不服就比较刀法枪法。即使在军阀内部,由于“纲纪”大乱,反叛的部下总是很多,一个军头混成了一省的督军,如果不亲自兼任一个主力师的师长,就立马会被人架空,什么都说了不算。在这种困惑之下,很多军阀当家之后,都感到有重建传统信仰的必要,祭天祭孔,弘扬传统道德,印十三经。但如果走到复辟帝制的地步,就会崩盘,像袁世凯洪宪帝制那样。因为进化论的信仰,在发言权最大的上层人士那里,早已根深蒂固,按照进化论逻辑建立的西式政体,无论操作得多么糟糕,也不容倒退。大家只有按照这个进化的逻辑往前走,改良不行,就革命,一直革命,不断革命。把民国弄成军国的武夫们,其实跟传统王朝末代的前辈不一样,他们是国人学习西方、立志富国强兵、几代人奋斗的果实。他们中,无论留学日本的士官生,还是本土军事学堂的学生,有爱国报国之志者并非少数。国家变成武人割据、军阀混战的局面,很多军人也很痛心。北洋时期,几代当家的军阀,除了胡匪出身的张作霖,都表现出对民国这种西式政体某些要素的尊重,不管怎样,都得要国会,对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学校自治都还认账。章太炎打上门去骂袁世凯,还砸了总统府的家具,袁世凯也只能把他软禁起来,每月给五百大洋养着;当了总理的段祺瑞,固然也是赳赳武夫,可是如果有记者写文章骂他,骂也就骂了,断然不会派兵拿人。其他的人,赶上脾气不好的,也许会把报馆封了,这边封了,那边转身人家又开办了。批评政府以及政府要人,都成了记者的毛病。

  就算陈志让先生没有提及的国民党时期,对舆论的管制,大不了也就是设个新闻检查官,看出来不合适的,也就是开人家天窗而已。大学更是如此,当时高等教育三足鼎立,国立、私立和教会大学并存,不仅私立和教会大学,政府无法置喙,就是国立大学,也是教授治校,政府没法子说了算。清华大学属于国立大学,可在梅贻琦长校之前,接连几任校长都被学生和教授们轰走,政府也无可如何,断然想不到治这些闹事者的罪。大学里讲什么、怎么讲,都是教授自己的事,谁也干涉不了,即使在国民党激烈查禁“赤化”的时候,大学里教马克思主义也是合法的。党化教育,最终的结果,也无非是在大学设了训导处,对大学的权力结构没有什么影响,顶多算是一个政治厕所,只能吸引些职业学生像苍蝇一样飞进飞出。所以,我们看到,整个民国时期,一方面是军人专权、军阀割据,一方面是思想文化的繁荣。在一些军阀热衷恢复传统道统的同时,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西风劲吹,甚至吹到全盘西化的境地。民国历史,呈现的是一种异常吊诡的面目。《军绅政权》是陈志让先生30年前的旧作(1978年的讲稿),这样的旧作,在30年后依然能够再版,一方面说明这部著作的分量,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史学界在民国史方面的研究停滞不前。什么时候,我们的史学界不再盯着有皇帝留辫子的大清朝,分点精力给国人第一次民主政体实践的民国,也许会让国人对历史研究多点信心,没准,中国今后转型的路,还可能因此而好走点。

  清末民初的二政府这年头,新闻老有刺激人的东西,即使央视的新闻也如此。有一天,在央视《新闻会客厅》节目做客的河南公安厅厅长说,他们省有些地方有段时间治安恶化,警察都不敢穿制服上街。我相信,厅长的话,说的只是河南省个别地方,而且已经是过去时了,但即便如此,还是让我吓了一跳。警察是干什么的呢?三岁孩子都知道,抓坏人、维持治安的。一个地方治安坏到警察都不敢穿制服上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那个地方政府近乎失控,已经由别的什么势力来控制了。这样的事情,过去也有过。比如晚清东北好多地方,政府管不了,就由地方上的胡子来管,每支队伍管一片,对外不叫胡子,叫保护队,这片的老百姓,不给政府交粮纳税,却给保护队交保护费,我们赫赫有名的张作霖张大帅,就是干保护队出身的;河南也有这样的事,民国时期豫西有个别廷芳,占了好几个县的地盘,说是要自治,这些地方政府管不了,全由他来管,对老百姓生杀予夺,但如果安分过日子,的确也加以保护。民国历史上,长江流域的洪帮,四川的袍哥,陕西的哥老会,上海的青帮,都干过跟政府分庭抗礼“保护”一方的事情,这些帮会,就是二政府。凡是正统的政府治理失效,秩序失控,就会有黑社会的势力出来代为维持秩序,维持一种黑社会的秩序,一种规矩和规则都跟正常社会不一样的秩序,老百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也只能接受这种秩序。晚清和民国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战乱和分裂。国家整体秩序混乱,地方政府腐败无能,只知道刮地皮,却无法维持哪怕起码的治安与秩序,甚至只会扰害百姓,这种时候,一般就会由黑社会出头,用非常手段,建立非常秩序,在混乱无序与黑社会秩序之间,老百姓只能选择后者,因为后者带来的损害多少要小一点,于是,这种替代政府的二政府现象就出现了。一般来讲,这种替代往往处于地下状态,只有在政府特别失人心,或者黑社会势力特别强大的情况下,黑社会才会在市面上招摇,而维持秩序的警察,才会不敢穿制服上街,因为穿制服上街,既讨黑社会的嫌,也招老百姓的骂。其实,在二政府统治下,老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尽管由于政府失效,老百姓在有冤难伸而且特别想伸的时候,也会求助黑社会,而且凡是出现二政府的地方,根据黑社会中人的品性,有时候也会主持一点公道,但是总体来说,那种秩序绝非正常的秩序,往往是靠非法的暴力来维持的,就像当年的别廷芳一样,他的话就是法律,说杀人就杀人,连申辩的机会都不给。服从二政府的治理,只是由于不得已。

  穷京官混世之法京官穷,是古代官场的一个永恒主题。其实,京官穷,大官不在此列,权大自然金多,想不要都困难。穷的,只是那些小京官,所谓京曹,即中央政府各个衙门里的属员,无权无勇,人数众多,一般来说很闲,但却没钱。他们甚至比不上那些经手琐事的胥吏,由于有公务经手,在手续上就可以卡点油水出来。这种状况,在官吏分途而官员的俸禄又出奇低的明清两代,尤其明显。京官之穷,是因为没机会直接刮地皮。同样一个六部主事,七品官,如果在地方上做知县,平常年景,说不上贪酷,一年几万两雪花银总是会有的。但是在京里,一年的法定收入,也就是45两银子再加上一点禄米。京师米贵,居大不易,这点钱粮,家口如果超过5名,那么多半是要饿肚子的。原本文人就喜欢哭穷,做了京官,则一塌糊涂,活脱脱一个个怨妇。最有名的是李慈铭,在他的《越缦堂日记》里,在骂人之余,总是喋喋不休地诉说自己的困窘。还有人填了曲子诉苦:“淡饭儿才一饱,破被儿将一觉,奈有个枕边人却把家常道。道只道,非唠叨,你清俸无多用度饶,房主的租银促早,家人的工钱怪少,这一只空锅儿等米淘,那一座冷炉儿待炭烧,且莫管小儿索食傍门号,眼看这哑巴牲口无麸草,况明朝几家分子,典当没分毫。”京官哭起穷来,好像每日等米下锅,忍饥挨饿,日子都没法过了似的,其实大抵属于“家兄江南殁,舍弟塞北亡”的诗人作诗,当不得真。没错,这些小京官,的确房租经常拖着不交,“酒食常欠米常赊”,动不动就跑当铺,经常随份子送礼,欠债也属于家常便饭。但并不等于他们真的活不下去,事实上,他们往往出有车,食有鱼,家里有哑巴牲口,还雇有拿工钱的家仆。李慈铭一边厢说自家没米下锅,一边厢却记录自家赴一个宴会,又一个宴会,鱼翅海参没完没了。当然,很有可能,这边主人在赴宴,饭店门口,仆人找来嚷嚷:“大奶奶说了,当的那个镯子到期了,赶快去赎!”晚清有嘲京官诗云:“天乐看完看庆丰(看戏),惠丰吃罢吃同丰(吃席)。头衔强半郎员主(即各部的郎中、员外郎和主事,都是各部中下级属员),谈助无非白发中(麻将)。除却早衙签个字,闲来只是逛胡同(妓院)。”虽说有点夸张,但也八九不离十。其实,当年吃瓦片的租房户,即便承租的官员拖欠房租,也断没有把人赶走的,因为租户里有个官员,对外好说话。而平时的商家,从来都是赊账的,按年节一总收账,因此,拖欠和赊欠,对于官员不算什么大事。

  总而言之,京官虽然比外放的地方官穷,但日子并不真的像京里穷民那样难过。鲁迅先生的祖父周福清,以见习翰林(庶吉士)大考未过,外放老虎班知县,因过于骄横丢了乌纱,马上就捐一个内阁中书进京,虽说没有钱拿回家,但自家的日子还过得不错,时不时可以捎点特产孝敬自己的老娘。京官,也有自己来钱的道儿。京官第一种来钱的道儿,是打地方官的秋风,即揩油。当然这种揩油,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地方官总是要进京办事的,一进京,消息马上传开。同年(科举同届)、同事、同乡,一拥而上,地方官也就大方地大开筵席同时撒钱。作为地方官,进京办事,有关部门自然需要打点。主管长官得重点关照,但是自家的关系也必须面面俱到,同年、前同事、同乡,大小菩萨每个面前一炷香,一个也不能少。那年月,做官最要紧的是关系网,如果这种在大家眼里天然合法的关系都照顾不到,丢下一个半个,马上名声就坏了。官场上关系复杂,说不准谁和谁有点什么瓜葛,得罪一个,往往得罪一大片。有的时候,得罪人甚至都不可怕,但却不能落个薄情寡义的名声,破坏官场约定俗成的规矩。地方官的撒钱,广积人缘,就是这种约定俗成的规则。按这个规矩走,才具平平不用怕,没有政绩也不用怕,只要不出大格,或者特别倒霉赶上战乱,进了官场,大抵都可以无灾无难到公卿。京官第二种来钱的道儿,是吃来往京师的同乡商人。中国这块土地,官商勾结,自古皆然。明清之际,官商之间往来的平台是同乡会馆。说起来商人们弄会馆,是便于同乡之间互助的,但是几乎从一开始,这玩意就成了周济进京赶考举子和穷京官的场所。举子进京赶考,可以在会馆白吃白住,如果考上做了官,自然会照顾同乡商人,这属于商人的期货投资。对于现任京官,凭借会馆,时不时地给点补助,实在困难的,还可以在会馆下榻,不收房钱,这属于现钱交易。京官第三种来钱的道儿,则属于职务额外收入,这一点古今一理,就不多说了。值得一提的是,有清一朝,往往是越往后,这种职务额外收入越多,清中期之前,各部的胥吏多半比中下级官员机会更多。所以,穷京官也有自家的混世之道,只要有个官衔,即使在北京这种消费很高的地方,也能混下去。

  鬼界的官僚体系《玉历宝钞》是著名的善书。曾经有一个阶段,中国的城乡,到处都是这种玩意,仅仅比黄历的普及度低一点点,每家一本不至于,说十家有三本,应该不算夸张。《玉历宝钞》讲的是地狱的事,今日酆都这个地方的知名度,很大程度上是托了《玉历》的福。《玉历》的地狱系统中,首脑就是酆都大帝。可惜,今天酆都这个地方,凭“地狱”旅游挣钱的人,对地狱的种种传说,已经不甚了了。某日等车,偶然看了一眼酆都的旅游手册,上面说酆都的特产有孟婆茶;在《玉历》里面,孟婆茶是给将要投生的鬼们喝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忘记前生,现在给大活人喝,不知是何道理。中国人地狱的观念,来自印度的佛教。佛家讲六道轮回,其中的三恶道是畜生、地狱、恶鬼,地狱和鬼并列。中国人又把鬼装进了地狱,神、人、鬼三界,天上是神界的空间,地上是人界的空间,而地狱就是鬼们待的地方。西方基督教也有地狱(hell)的说法。但是洋鬼子的想象力实在有限,看但丁的《神曲》,地狱里的那点事,实在过于简单。不仅里面的刑罚单调,无非放火上烤、让风吹着跑,而且地狱里面居然没有什么机构,作恶多端、神通广大的撒旦,在自己的地盘上,居然连办事人员都不配一个。比较起来,我们中国人大不相同。《玉历》里面,不仅刑罚品种多样,从锯胳膊断腿,到开膛掏肠子,油炸,锅煮,磨粉,大蛆拱,凡是人能想到的恐怖手段里面都有。更有意思的是,在《玉历》的叙事里,地狱跟人间一样,也是一个等级森严、机构众多的官僚衙门世界。地狱里面有十殿阎罗,每殿阎罗都下辖赏善司、罚恶司、查察司等若干衙门,里面有判官鬼卒、夜游日巡、牛头马面、黑白无常等大小属员。十殿中,除了第一和第十殿,负责接受和转发鬼魂,其他的八殿,都下辖十六个小地狱,每个地狱照例设置对口机构、官员鬼等,一个也不能少。

  如此庞杂的官僚机构,操作的是若干种繁复的事务,每个小地狱一种刑罚,针对鬼在人间的时候犯的一种罪过。比如在佛寺道观随意拉屎撒尿,就要下捣肉浆地狱,受人之托不办事,就要下刮脂地狱,犯口舌者下割舌地狱。如果行过善,则可以功罪相抵。每个鬼魂进来,光是审核、折算、用刑,就要花去巨大的人力,不,鬼力和物力,这还不算最初的接受和最后的发送,包括挨个灌孟婆茶。神、鬼两界,大抵都是人比照人间的样子比划出来的,里面的官员(神界还有帝君)都很多。但在神界,官员或者帝君,多半人浮于事,吃饱了没事干的很多很多。比如神界,好像只有观音、关公和妈祖几位比较忙,剩下的好像多半职责不清,说不明白到底负责管什么,像八仙这样的神仙,还到处游荡。可是鬼界的官员却很忙。各种民间传说、小说、戏剧中,很少听说有阎王出来到处溜达串门的。因此,衙门排到10座,而且每座有16个小衙门,充分合理。只有汤显祖这个没有做过官的进士,才在自己写的《牡丹亭》里,非要给鬼界衙门精简机构,说是元末大乱,人间的人十停去了九停,新鬼自然也就少了许多,阎王殿事务大减,于是天帝把十殿阎君减了一殿。杜丽娘为情而死,进了地狱,居然只见到判官,不见阎王。我总觉得,《玉历》设计的官僚系统,是一种鬼界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很有全能主义(totalitarianism)的味道,对人的活动,从一枝一节开始盯起,吃喝拉撒,说话思想,乃至做梦起意,统统管起来,行善记一个红点,为恶记一个黑点,最后秋后算账,一点也赖不掉,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如此庞大繁复的管理任务,还要保证不出错,没有营私舞弊的,说实在的,真难。不知道地狱里的鬼官们是靠什么思想武装起来的,能一直维持如此的高效率和低差错率。抑或阎王殿里的刑罚过于严苛,把鬼官们吓得只能老老实实做事。

  乡绅与精英中国这个国度,自秦汉大一统,建立官僚型帝国以来,朝廷用来平衡官民关系的法宝有三:一是强调官员的自律;二是朝廷对于官员的监管,因此特别设置了别的国家所没有的监察系统,官小权大,替皇帝盯紧了官员;三是逐渐形成了半官半民的乡绅阶层,通过这个阶层的制约,抗衡官权的无限扩张。官员的自律,时间长了都靠不住,而监察部门的监督,也会随着制度的疲沓,官僚机器的锈蚀,形同虚设,只有扎根乡土的乡绅靠谱一点。但由于整体上朝廷制度的废弛、政治的混乱,这种乡绅的抵制,也会变味,或者作废或者变成地方性的反叛。如果按西方类似研究的说法,所谓的乡绅,也可以说是乡村精英,只要民这边存在文化精英,那么,官民之间就有缓冲,有沟通,关系即使逐步恶化,恶化的步伐也会慢一点。现在中国官民关系的难题是,一方面,类似传统官民关系的结构,依然存在。社会基本的矛盾,依然是官民矛盾,官员还是整个社会运行的主宰者。一个地方,得一优秀官员,则兴;赶上一糟糕的官员,则败。什么事情,负责官员一言九鼎,民众没有声音。但是,另一方面,跟传统社会不一样,社会上的精英,跟民众基本脱节,不仅乡村不存在过去那种跟民众关系密切的乡绅,连城市里的精英也跟民众关系淡漠。相反,他们中的多数,倒是跟官员关系更加紧密,有事没事,都自觉地站在官的一边,甚至不惜睁着眼睛说瞎话,以专家身份,帮官员圆谎。这样的结果,是使官民关系丧失了起码的缓冲,对立迅速加剧。当然,官民对立的根本问题,在现代社会,还是因为官的权力太大,而民这一方,几乎没有什么权力,一边无限扩张,一边节节后退,民方唯一的抵抗,就是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然后让官员的上级得知情况,出手遏制,或者通过不那么正常的渠道,通过媒体和网络披露出来,还是让官员的上级得知情况,然后出手遏制。可是,严格来讲,官员的上级也是官员,除了最高领导,真正能从大局出发,遏制官权膨胀的,毕竟是少数。加上上级总比下级人数少,“正常渠道”经常不畅通,而媒体披露也有顾虑,网络上的事又经常很难说,一个事情,是不是能变成网络事件,制约条件很多,严格讲,官员也不是不可以操控的。因此,尽管我们说,官员最怕的事,就是被曝光,被捅出去,但在多数情况下,他们还是有本事把事情控制住,只要控制得住,民的反制就没有作用,反过来,他们也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扩权了。

  事实上,现在官民矛盾最大的问题是官民结构失衡,从历史的经验看,这种失衡的危险非常大,一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形成对全局的威胁,甚至崩盘。而官民结构失衡,最大的问题是官权的无节制扩张,对应官权的扩张,目前唯一的途径,是增强民方的遏制力。在最高领导层,从全局的战略考虑,是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比较好的解决之道,在于实行普遍的基层选举,让亲民之官知道自己的权力来源于民众,从而使民众握有部分制约官员的权力。在实行选举之前,应急之法,是鼓励精英替民众讲话,显然,国家不能像过去那样,利用各种手段,使得所有像样的知识精英都归入体制内,又利用体制的力量,使得这些人扫数归顺,唯官是从。尽力压制体制内不同意见,尤其压制打击体制内的理性声音,结果使得体制外一批草根精英崛起,成为民众不那么合适的替代性精英。而各级官员在处理一些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往往蛮不讲理,强行压制,往往使得部分草根精英趋于非理性,趋于暴力抵抗,理性的声音在官方的强横中,在民间根本无法生长。要知道,目前的官场正在滋长一种前所未有的权大独尊的风气,而且已经蔓延到了所有吃官粮的单位,包括大学。凡是敢说不中听话的人,毫无例外地会受到严厉的打击,所有官方场合,官话、假话、空话和阿谀话盛行,或者说横行,因此民众的意愿,根本无从表达,谁要是傻到替民众讲话,几乎立刻就成了所有官员的公敌。显然,民众是需要有人替他们讲话的,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那么就只能由那些不怎么理性的草根精英替代。

  古代的钓鱼执法钓鱼执法,在中国是个古已有之的旧传统,一丁点都不新鲜。在明清两朝,政府具体的执法人员,被称为衙役。具体地说,就是三班衙役中的快班,所谓捕快之类的人物。捕快在法律上属于三代不能参加科举的贱民,但是,这个贱民,只是在青天大老爷那里才名副其实,而在老百姓那里,捕快则往往被尊为“翁”或者老爷。因为,朝廷的法度,实际上是靠这些人来落到实处的。在某些情况下,普通百姓,是罪犯还是良民,往往在他们的一念之间。因此,尽管对外名声不佳,政治地位不高,但想当捕快,还得花钱买。当不上正经制役,做不拿工钱的帮役、白役,也一样趋之若鹜。所以,凡是个县衙,里面都一堆一堆的衙役,大大超编。超编不要紧,因为一个县衙,真正吃官粮的人,其实只有上面派来的主要官员。剩下的书吏和衙役,正经的官方支出,只有一点补贴。至于帮忙的帮役和白役,则一分钱都不用出。凡是衙役,没有靠补贴吃饭的,想靠也靠不上,因为那点银子根本养不活人。不过,衙役无论正、帮、白,都活得很滋润。这个滋润,靠的是官府的办案权。实际上,他们吃的就是青天大老爷手里那颗大印。凭着官府的威风,有事加点,没事生事,都可以吃得饱饱的。这没事生事,主要就是靠钓鱼执法。钓鱼执法,首先要找对鱼。什么叫做鱼,就是那些有余钱剩米,但又没什么权势之辈。就像上海的钓鱼者,他们总不能去钓军车,钓黑牌的外国车,钓政府机关的车(真要是哪个钓到这些车头上,鱼钓不到,还会惹一身的腥)。找好了对象,就好下手了。找个外地的无赖,假装是逃犯,然后跑到被钓的鱼那里,装成逃荒人,要求收留。总之,百计千方,装可怜,只要收留,哪怕不给钱白干也行。只要被钓的对象善心一动,或者贪念一动,以为天上掉下来便宜的劳动力,将来人留下,衙役随后就到了。一个窝藏逃犯的罪名,足以让中产之家破产了。这种方式,被称为“活钓”。相对于活钓的,是死钓。这个更简单,只消找到一具无名尸体,病饿而死的最好。趁着天黑,将尸体运到被钓对象家门口。第二天不等这家人家开门,衙役打上门去,劈头栽一个命案在这家头上。有尸体在,一户农户人家,满身是嘴也说不清。还好,衙役们只是诈钱,并不想要人家的命,所以只消拿出令衙役满意的银子,就可以消灾。掏空了这家,这家还得千恩万谢。还有一种钓鱼,是针对行旅之人的。行旅之人大抵有几个钱,而且行旅之中,难免贪色。衙役们就利用这点,找好妓女,扮成良家妇女送上去,假装出走或者迷路。旅客如果贪色,趁机占了妓女的便宜,那么,麻烦马上就来了,马上就有人打上门来,当场抓住,说是拐带。自然衙役随后不请自来(连110都不用打),连唬带诈,旅客非得把身上的盘缠掏空了才能脱身。这叫“放鸽钓”。

  除了衙役,有时候正经的官员也会干钓鱼的事。衙役钓鱼只是图财,官员如果钓鱼,就往往是害命了。比如地方官如果成心想跟哪个人过不去,一时半会儿又抓不到把柄,就会授意一些江洋大盗来攀这个人。一攀上,就非死不可。比如清朝初年,江南秀才金圣叹等人痛恨县令贪渎,趁顺治帝驾崩去孔庙哭庙,大搞学生运动。惹恼了巡抚大人,要杀这些秀才以儆效尤。于是就让落网的海盗攀上这些秀才,说他们是一伙的。于是秀才就成了海盗内应,大才子金圣叹的脑袋就落地了。所以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钓鱼不是什么新发明。还好,上海某区的交通执法部门,还只是跟前辈学了图财之一技,没有深入下去害命。所以,被钓的鱼们,无论大小,都是要念佛的。

  监察与分肥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制度,即使在古代,一个特出的地方,是特别强调监督的重要性。因此,自秦汉以来,一直都存在跟行政和军事机构并列的监察机构,正因为如此,孙中山在创制的时候,特别将监察制度引入现代政体,特意将监察权独立出来,演变成五权体制。但是,监察权失效的问题,也一直是中国制度的一个难题。无论什么时候,行政部门的权限都是最大的,管人、管事、管地方,手上难免经过大量的金钱和物质。权限大,难免出事,所以需要监督。负责监督的部门和官员,没有直接的行政权,不能直接发号施令,但是可以查有权者是否违法,也就是说,监察官员在某些场合和时间点上,可以“管官”,可以按规矩管,也可以不按规矩管。因此,对于行政官员来说,最佳也最具理性的选择,是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讨好监察者,等于是让监察者部分地分享自己的权力,于是久而久之,监察就变成了分肥,开始是分一杯羹,后来则四六或者五五分成,再后来,监察者甚至可以把被监察者变成事实上的下属。到了这个地步,原来平行的监察也就没有了,等于是行政吞掉了监察。汉武帝将天下郡县分成九个部分(州),然后每部分派一个监察官刺史,分部监督。郡太守官大,两千石,州刺史官小,六百石,但是一个刺史可以监督几个郡太守。结果到了东汉,郡太守就逐渐变成了刺史的下属,后来皇帝干脆下令将作为监察区的州变成行政区,刺史变成行政官员,级别提高,形成州管郡的新的行政格局。汉武帝本意防止地方尾大不掉而设置的特别监察制度,最后适得其反,反而增加了地方分立趋势,东汉末年群雄割据,诸侯并起,就是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发生的。明代的巡按制度,也发生过类似的变异,在各省设置巡按,原意是加强对地方的监督,但是巡按很快就变成了省级大员之一,一个七品的小官,居然可以跟二三品的省级官员布政使和按察使平起平坐,分享制度上没有赋予的行政权力。结果,监督的职能自然废掉了,反而增加了省级官员内部的纷争,最后不得不再派一个凌驾所有官员的监察官巡抚或者总督到省里去,时间一长,巡抚和总督也变成了事实上的地方最高长官。近来审计署出台新纪律“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等等。这“八不准”,意味着已经出现过这样的八种现象。出现了这样的现象,自然意味着审计和监督的失效和部分失效。如何防止监督变成分肥,严肃内部纪律仅仅是一方面,还需要这个制度以外的监督来加以保障。任何机构之间的监督,在理论上都可以化解为彼此之间的分肥或者分赃,无论机制多么复杂,只要时间足够长,彼此博弈次数比较多,都可以通过彼此间的谈判实现这一点。所以,真正的监督,实际上是有民意参与的监督,来自众多被管理者的监督,这些人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通过谈判达成分肥协议的,而民意的监督,则来自人民代表,来自社会,来自公共媒体。因此,审计部门若想让“八不准”真正落到实处,不能仅靠被审计一方的配合,还需要引入一个第三方。

  选举在近代中国底层社会的工具性悖论一人一票的选举,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在引进西方制度的同时,中国自然也引进了选举制度。比较而言,同属西方政治影响的东西,政权下移最合中国人的心思,因此做得最彻底,文官政治次之,人们也能认可。议会政治就比较麻烦,无论如何都搞不好,不是变成议会专制,就是废掉议会。显然,议会政治难以落地,最关键的原因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在中国难以落实。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伦理本位和集体本位的国度,其文化的基因里,就没有选举这回事。对于过去的中国人而言,所谓的选举,就是选官,就是科举考试,根本就没有投票的概念。相对于民主政治,传统中国社会倒是有协商这个概念,但协商中每个人的发言权是不一样的,集体本位的社会离不开权威,因此即便是协商,也是依据每个人地位的不同,有不同的发言权,地位低的人意见要想被采纳,必然要有地位高的人力挺才有可能。当然,没有概念的事务,不见得就完全没有办法引进。但是问题是,西方制度被引进中国,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种工具来使用的,人们无非是借助这个看起来很美的工具,实现富国强兵的夙愿。这里,民主没有文化的内涵,更没有价值的意义。在这种前提下,选举在中国近代历史上,往往呈现出很有意思的面相。凡是选举,就不可避免地要跟底层社会打交道。中国自辛亥革命实现政体变革之后,北洋时期搞过两次国会选举,民元国会和安福国会,某些地方军阀,也推行过联省自治,搞过地方议会的选举。国民党则搞过行宪国大选举,而中共也推行过农村的基层选举(不是指现在的村民自治)。这些选举,无论动员力度大小,百姓参与程度高低,基本上都是为了完成上层政治某项任务的工具,老百姓不仅难以借此实现民主政治的启蒙,甚至可能效果恰恰相反。所谓集体本位,意思就是一个群体中一般成员的意见,是通过这个群体的精英来表达的,而伦理本位则表示,所谓的精英只能是群体伦理关系中的高位者。因此,在民元国会选举中,虽然中国人还没有学会买票贿选,但一人一票的选举,基本上是不存在的,每个选区的投票,差不多都是体现本区域精英的意志,所谓选举,不过是工作人员抱着票匦四乡走一圈,然后按照选民册代填选票而已。候选人不知道用政见讨好选民,主导选举的地方精英,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选出合乎地方需要的候选人,因为即使是地方精英,也懂得选举与自己社区日后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推出他们认为合适的人而已。民元国会选举,国民党之所以大胜,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地方精英看来,国会是革命之后的新鲜事,而新鲜事就得跟革命沾边的人来办,因此,跟革命有关的国民党就占了便宜。显然,这并不意味着国民党有深厚的群众基础。然而,当选举接着进行下去之后,买票贿选的本事,中国人也学会了。这么一来,选举在底层社会,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选票需要买了,买的时候,基本上是一群一群的买,只要买通一个地方精英,那么这个精英能控制的地方的选票,就都是自己的了。而地方精英的行为也分成两类,一类借选举为自己牟利,买票的钱都落入自己的口袋,只要他能压得住茬,一般也不会出现乱子;一类比较有公益心的精英,往往会把选举当成为自己群体谋福利的一次机会。比如很多南方的宗族,就开会议决,本族的选票一定要卖给出钱最多的候选人,而卖票所得,一律作为宗族的公产,用于宗族公益。当然,如果有政权的干预(一般都是掌权的军阀),价钱上可以优惠,但必须用其他条件作为交换。这就是为什么在安福国会的选举中,原本觉得自己在人望上占优势的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会大败给仓促组建的安福俱乐部,只得了区区二十几个席位,因为安福俱乐部背后有军阀政权的支持,在政权和金钱两种资源上,研究系都没有优势。

  军阀政权利用选举组织国会,为自己的政权提供合法性,但底层社会却把选举变成一次相当纯粹的市场交易。事实证明,双方在当时的条件下,都达到了理性选择前提下的利益最大化。1947年国民党行宪国大的选举,跟此前的选举有所不同。由于国民党政权有点全能主义的味道,因此动员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都比北洋政权要强很多。其党、政、军、警、特在地方上,还是很有力量的,政权对社会的渗透也远非北洋政府所能比。但是另一方面,毕竟经过了现代政治几十年的洗礼,二战胜利,民主国家的声望空前提高,某些城市居民尤其是知识水准比较高的居民,民主意识有所觉醒,人们初步意识到了选举与自己生活的关系,只是这类人实在太少,对选举大局构不成很大的影响。同时,我们看到,由于战争的破坏,原有的乡村精英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从前选举的买票方式,往往会出现问题。因此,此次国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更多地表现为国民党国家机器在地方高度动员的局面。尽管在选举之初,国民党为了防止代表变成国民党员的清一色,曾经力图通过地方协商,尽量保证某些无党派人士,尤其是青年党和民社党等附和他们的“民主党派”成员占有一定的比例,事先就把这个比例通告给这些小党。然而政权机器一开动,地方上担心的却往往是自己人的比例不够,难免动员过度,最后使得小党和无党派人士纷纷落马,国民党中央又不得不出来纠正,结果原来当选的人又不干,演成很多选举纠纷。这种政权体系动员下的选举已经演变成完全意义上的政权工具,参与选举的底层民众,既不可能得到选举自己的代表的好处,也得不到卖票的利益。选举,只是上层政治的工具,民主跟老百姓依然距离很远。在历史上中共进行的最认真的选举实践,是在抗战时期推行的基层选举。在整个抗战期间,中共领导的敌后根据地,由于选举的实行,为中共赢得了很大的声誉,很多国统区的民主人士以及外国朋友,凡是到过根据地的,都盛赞根据地的民主。相形之下,国民党治下的国统区,反而背道而驰,不仅没有选举,而且一度提倡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专制主义政策,跟根据地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显然,在抗战时期中共推行的选举,从选村长到选边区参议员,都是相当认真的,基本上看不到背后操控的痕迹。由于中共对于底层社会超强的动员能力,因此根据地每年进行的“大选”(这是当时根据地的通行叫法),底层民众的参与度,绝非此前任何一种选举所能比拟。也可以说,这种选举,基本上实现了底层民众真正有热情的参与。很明显,不能把根据地的选举,简单地视为做给外面人看的政治秀,选举,对于中共而言,有着切实的工具性考量。中共根据地的选举,是从拔除国民党基层政权入手的。中共的敌后根据地,本是利用日本军队入侵,国民党军队后撤造成的空隙而建立的。虽然军队的撤退,很多国民党县以上的政权随之撤走,但大部分地区,国民党的基层政权却还存在。如果用武力驱赶这些基层政权的人员,虽然不是不可以,但在法理上却未免有些理亏,或者说,不符合中共的统一战线政策,于是中共想到了选举。自从清末新政推行地方自治以来,留在乡村的地方精英实际上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越来越踊跃地进入县以下的基层政权中,另一部分则跟从前一样,待在政权之外。一般来说,乐于进入政权的精英,往往属于劣质化的那部分,随着军阀割据的政局演变,劣质化的精英还有武化的趋向。这部分精英的种种作为,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乡绅的行为模式,用杜赞奇的话来说,就是以掠夺型经纪取代了保护型经纪。这种比喻虽然可以商榷,但劣质化的精英凭借政权之便,行为不端,是可以肯定的。事实上,他们的行为,也引起了另一部分恪守传统模式的精英的反感。因此,中共只要组织选举,原来国民党基层政权的精英的下台,是必然的。推倒这部分政权精英,也因此创造了中共跟另一部分传统精英合作的基础。最关键的是,这种打着地方自治、民主选举的“改朝换代”,国民党中央政府明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却无法明确反对。尽管基层换成了自己人或者自己满意的人,但是从这以后,根据地的选举却一直坚持了下来,除了遭遇日军的扫荡,几乎每年一次。应该说,这种基层选举,中共组织得非常认真,其针对大部分不识字的选民创造出来的“豆选法”简单有效,广为推行。在选举技术上,虽然算不上是秘密投票,但比起后来的举手表决,还是不错的,算得上是无记名投票,在保密性方面,至少被选举人是不太容易弄清到底谁没有投自己的票。而且在选举实施过程中,中共党组织一般都不公开出面,即使组织,也是在幕后进行。最有意思的是,他们并不强求自己属意的人选一定要当选,只要被选上的人他们能接受就可以。

  一般来讲,在农村环境里推行选举之初,那些传统的精英,被选入参议会,参加基层政权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农民是个需要精英代表的群体,现存的精英,只要道德上说得过去,农民习惯让他们来出头露面。但是奇怪的是,选举推行几年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老的精英当选出现了麻烦,基层政权开始向清一色中共党员方向发展。以至于中共中央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硬性规定“开明士绅”名额的方式,即所谓“三三制”,来保证传统精英的份额。与某些人认为“三三制”是为了保证中共地位的看法不同,实际上,在当时的情形下,传统精英在政权中的地位才需要硬性的制度保障,也就是说,实际统治乡村社会上千年的传统精英,即使在从清末到北洋再到国民党政权推行政权下移的过程中,都没有丧失地位,在中共的基层选举过程中,居然被成功地边缘化了。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变化,基于几千年传统和文化的乡村权力结构,用这种方式颠覆,显然比用简单的暴力推翻有效得多。到了抗战胜利,中共实行土地改革之时,只有在新解放区,乡村精英才有可能组织一些反抗,而老根据地,精英们则只能束手待毙。在多年的选举中,农民最明白的只有一点,就是多少年的文化威权、传统权威,都可以用手里那粒用来当选票的豆子来推翻,他们也就真的给推翻了。显然,这推翻和颠覆的,不仅仅是些精英,而且还有精英背后的传统权力结构,以及文化的结构。但是,推翻之后,并没有人给他们一个新的东西。对于民主政治,他们只是学会了投票,或者说习惯了投票,但却没有起码的权利意识、人权观念,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也自然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这种选举,没有民主的文化,也没有民主的价值观。在土改过程中,中共为了发动群众,往往采取放任农民随意行动的做法,在这“群众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氛围中,许多地方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对于那些大家一时对是否处死有争议的人,人们会采取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还是豆选,往碗里投豆来选择,一个生碗,一个死碗,哪个碗里豆子多,就按照碗上的标签来行事。如果死碗里的豆子多,那人就必死无疑。当选举仅仅是上层政治的工具时,这种选举如果仅仅是装装样子,跟底层社会具体的人关系不大,不会对底层产生多大影响,如果这种选举真的在深度动员下进行,推行得越久,底层政治就越是畸形。

  古今民告官民告官,古代叫“上控”,凡是上控的人,多半都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不得不如此,因为只要踏上上控之途,就开弓没有回头箭,就算最后皇帝老子做主,官司打赢了,下场也很悲惨,破家是肯定的了,最后很可能会搭上自家的性命。就算这个人命大,平安无事,回到家乡也会被官府视为刁民,以后的日子好过不了。清朝道咸年间云南乡绅杜文秀,就是因为上控,控到最后逼上梁山,最终从一个有功名的乡绅,变成了造反起义的领袖。没有哪个朝代规定民不许告官,更没有哪个朝代准许官员打击报复举报他的百姓,所有的法律规定,似乎都向着弱势的老百姓,但现实中的百姓,只要哪个吃了豹子胆敢惹到官员,那么下场大都很惨。这宿命背后,有一只看得见的手。古代民告官的宿命,在今天依旧在某些地方延续。辽宁抚顺一位开发商,只因为曾经告过抚顺市的一位领导人,令这位领导人感到很没面子,居然就授意一个来历不明有过前科的无业人员,设局陷害这位开发商,不仅骗钱索贿,而且要置人于死地。幸好,这位开发商中途识破了骗局,把这位领导人举报到辽宁省纪委。可是奇怪的是,在这位抚顺市领导人东窗事发、锒铛入狱之后,这位倒霉的开发商却被一个接一个莫明其妙的官司缠上了身,所有财产连孩子的东西都被查封,无辜入狱,被无罪释放之后,依然有被再次“弄进去”的危险,不得不东躲西藏,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告官的民,无意中触犯了两种潜规则。其一,凡是做贼的人,最痛恨的,就是被人举报,凡是碰到这样的事情,他们多半要报复,残酷地报复,因为如果容忍这种举报,他们偷窃的生涯就会遭遇致命威胁。同理,凡贪官被举报者,不仅被举报的人痛恨异常,其他同病相怜者,会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也一样会痛恨举报者,因为他威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不法官员的整体。其二,直到今天,我们的很多官员,还有人有意无意当自己是百姓的父母官,如果碰巧这个官员是一把手,那么他更觉得天老大,他老二,不仅是民之父母,还是民之霸王,举报者不仅是破坏自己的威信,而且是破坏秩序,破坏伦理。国家必须下大力气反击这种恶意报复,无论它是来自一个人,还是来自一群人——一群有权有势的人。只要把报复行为遏制住,自然会有人乐意出头举报,那么,贪官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公器问责制之忧重大事故问责制度的实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目的是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把官员的乌纱帽与事故的责任联系在一起,从而起到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的作用。问责制度实行的现状是,但凡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直接和间接负责的官员一律按倒,就地免职或者建议辞职。只是问责的这种威慑,起作用的机理,未必尽如制度设计之意。官员们可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通过正向的努力来保住乌纱帽。但是也可能在出事之后,隐瞒实情,将死亡人数通过特殊处理降下来,使重大事故变得不那么重大,从而也可以保住乌纱帽。在现实中,采取第一种措施,命里注定要困难得多。就煤矿而言,众多小煤窑、矿窑,虽然很多都涉嫌滥采滥挖,安全不达标,但开矿容易,关闭则难,整治难度之大,真是难于上青天,各种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官场关系,涉及地方保护,涉及对外燃料原材料的供应链,牵一发而动全身。即使是国有大矿,加强安全投入、购买设备、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工培训,都不仅要花大笔的银子,还要有得力的干部主持,花大精力投入。现在,为官一任,少则两三年,多则四五载,往往整治未了人已下台或者调任。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在整治期间,自己的辖区就不出事,有时候由于正在调整,秩序反而更乱,出事的概率甚至可能更高,一旦出了事,功夫精力和资金白搭,跟那些什么事都不做者一样,接受处分。相对而言,采用不正当的欺瞒,固然会冒一旦露馅遭到惩罚的风险,但是,一来反正都是个“死”,冒险一下,说不定就瞒过去了。二来在实际生活中也存在瞒住的可能性,防火防盗防记者,只要把媒体控制住,就八九不离十。前一阶段网上盛传江苏一个县,化工厂出事之后,全县上下立体动员,最终使所有媒体记者铩羽而归。

  压力之下,不能对官员的道德觉悟有太多的期待,非让他们选择的话,我想多半是会倾向于选择不作为,出了事再设法处置,能瞒则瞒,实在瞒不了,则自认倒霉就是。也许更糟的是,真正老实作为的官员,在事故处理中,未必会比那些耍奸弄滑的人下场更好,往往恰恰相反。老实人吃亏,是现阶段官场的严酷现实,很多时候,耍滑者作的恶,最后却是老实人顶雷,这种现状,无疑起了鼓励人们作伪的反向激励作用。因此,我不知道现在的问责制,能否最大限度地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是不是会导致事故还是事故,但大家把精力和心思都用在了隐瞒上面,一面人为地“减少”死亡人数,一面暗中安抚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某种意义上说,问责的力度越大,做官的风险越高,官员们趋利避害的动机也就越强烈。在历史上,一种制度的设计,最后达到的效果跟设计初衷完全相反的事是很多的。比如中唐之后,设置监军,原本是为了防止军队叛逃,但监军来了之后,不仅叛逃问题没有解决,将领反而对宦官的指手划脚更加反感,即使不叛变,也导致军队战斗力严重下降;再比如,明初废相,朱元璋是为了防止大臣专权,大权旁落,但结果却造成了太监专权,而且专权得非常离谱,比大臣专权还要糟上一万倍。因此,现在的重大事故问责制,大有完善的必要。首先,不仅应该有行政系统垂直的问责,更应该有同级人大的平行问责。在理论上,地方官员都是人大选举出来的,理应由人大出面问责。只是目前人大制度还没有真正起作用,更多地起一个仪式作用,事实上,只要人大制度被激活,赋予这个制度宪法上应有的权力,人大代表切实负起责任来,这种问责就会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由于人大代表是当地人,对当地的建设,包括安全建设的关切度要高得多,会鼓励官员向这方面努力,而官员要想隐瞒事故,在当地人众目睽睽之下,也要难得多,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因此,这种问责,可以有效地防止官员隐瞒,促使他们向加强安全方面努力。其次,事故的行政问责,应该事实求是,把责任细化、科学化,该是谁就是谁,该负责多少,就惩罚多少,不能胡桃杏子一起数,只要出了事,就全体按倒。有些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可能差不多,但性质完全不一样,比如歌厅因为消防设施不达标,消防通道阻塞,失火导致大量人命伤亡,跟矿难同样的人命伤亡,根本就不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行业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属于高危行业,尽管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减少事故,但完全杜绝事故,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同样是矿难,原因各有不同,失职失责者有之,属于天灾者亦有之。因此,事故的问责,应该有所区分,把责任算到细处,有多少算多少,不能粗枝大叶,笼而统之。更不能因为民意群情激愤,需要有人负责,就扩大处罚的尺度。这样,才能做到让受责者口服心服,真正达到遏制重大事故的效果。

  其三,应该为媒体监督大开方便之门。现在的确出现过一些假媒体借机敲诈,以及某些不良媒体借机牟利的问题,但是,毕竟作伪的官员真正害怕的还是让事件见光,如果媒体监督的渠道畅通,不仅官员的正向努力会得到鼓励,不良媒体的行为也会受到遏制。媒体监督,实际上就是一种社会监督,这种监督,无论制度设计多么严密,都是必须存在的。自古以来的中国制度建设,都喜欢就事论事,因事设制,为了特定目的,眼前救急打补丁,不大注意这些补丁跟整体制度的协调。就问责制度而言,必然涉及中国现存的干部制度,不对这个制度做整体性的修正,仅仅着眼于应急,最大的可能,往往会救了眼前而损害了其他部分。18世纪末,英国人马戛尔尼率使团来华,要跟中国建立平等经商关系,结果因为无论如何接受不了中国朝廷的三跪九叩之礼,灰头土脸地回去了。当年刘邦做亭长的时候,偷鸡摸狗无所不为,做汉王的时候一边洗脚一边就见客了,但是,做了皇帝得有排场,排场离不开礼仪,马上找人制礼,群臣上朝,打扮齐整,什么时候趋,什么时候立,什么时候下跪,什么时候叩首,井井有条,一步迈错,帽子掉了,都要被拉下去治罪。刘邦得意地说,今日方知皇帝之贵。排场,就是一种有形的精神享受。自秦汉以降,朝代可以变更,但仪式排场却始终如一。但凡是个官儿,出行虎头牌一对对排开,八抬大轿,鸣锣开道,前呼后拥;皇帝出来就更了不得,卤薄仪仗加上护卫,得排上几里地,连马桶和虎子都得带上。在家里开会上朝,大宴群臣,品级山上,文武两列,下来摆酒,边跪拜边饮酒,声势浩大,整齐划一,讲究的就是仪式场面。为什么儒家偏受独尊?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只有儒家会讲究礼仪,能给皇帝和百官设计出排场讲究来。没有富贵的人们,也未必不喜欢排场,平时不讲究,那是没有条件。婚丧嫁娶,攒了一辈子的钱,一天的礼仪排场就都花出去了。一旦农民发了家,排场讲得比从前的东家还厉害,太平天国几个农民忽然做了天王东王什么的,出门的仪仗,从城东门可以排到西门,讲究细致得大家都背不下来。即使没钱搞排场的时候,站在边上看皇帝或者官老爷抖威风,也未必都是满心的怨恨,项羽当年说的是,彼可取而代之矣,刘邦则说,大丈夫当如此也。野心没有这么大的人,心中艳羡者,恐怕也不少,会觉得当官就得这样。

  老百姓心目中最好的清官包拯大老爷,在民间的戏剧中,还不是八抬大轿,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前呼后拥?包公如果不这样八面威风,有谁会相信他呢?当然,民间排场的讲究,是跟官场学的,君不见,作为白丁的老百姓在结婚的时候,新郎新娘,照例一边官帽子,一边凤冠霞帔。有权有势之人,人生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一个又一个的仪式,盛大而隆重的仪式。出行的时候,依旧是前呼后拥,依旧是随从一队,只是八抬或者十六抬大轿变成了四个轮子的轿车,虎头牌变成了警车开道。下属在辖境边上恭候如仪,然后接风,然后讲话,然后请入酒席,请上座。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早就安排好,按台本走台就是;大小会议,都成仪式,无论多大规模的会议、展览,还有名目繁多的节、祭典,开幕式和闭幕式最为隆重,也最为无用。领导嘉宾,按衔级大小依次讲话,大抵照本宣读,所讲的内容,换个抬头,另一个会照样适用。只要够级别的领导来了,哪怕仅仅站了一站,整个的会议都蓬荜生辉。现在连学术会议也渐染此习,开幕式完了,下面的议程可有可无,大家大可以去风景名胜玩也。某些人生就是仪式,就是排场,一个排场接着另一个排场,生命就在这一个又一个排场中消耗。

  过年送礼的商机与仕运春节是中国人的大日子。过去,一过就是半个月,正月里从初一到十五,都是过年。有地方兴致高的,整个正月都算是过年,吃喝玩乐整30天。正月初一过去叫元旦,一大早皇帝大宴群臣,然后放假一月,让官员们好好歇着。官员们这一个月的吃喝玩乐,基本上取决于送礼。大宗的送礼是元旦之前就要办完的事情,下属给上司送,地方官给京官送,同僚互送,同年、同乡互相送。有实权的大官小官,自然满盆满罐,但剩下的穷京官,也得捞点余沥,所谓冰敬、炭敬,过年的时候,来的就是炭敬。翰林和中书,没有事可管,官阶又不高,但是过年之前,他们的同乡、同年(同年考上进士的人)中在地方任事者,大抵忘不了送点钱礼,否则这些穷京官是无论如何都过不了年的。明清时,北京消费习惯是一年赊账,年终结算,没有这笔炭敬,别说过年的吃喝,连账都躲不过去。初一之后,人们要走亲访友,当然也断不了要送礼,不过这种时候的送礼,大抵收支相抵。因此,过年对于中国人来说,大抵要忙活两个月,年前一个月忙着送,年后一个月忙着吃和送。大日子是中国人花钱的日子,因此,别人都可以歇着,唯独商家歇不得。铺子里的伙计,大抵只能在年三十夜里歇一下,大伙一起吃顿年夜饭,头顿饺子还不能煮好,非得把所有的饺子煮得开了包,俗称“挣了”才行,图个口彩。年前人们忙送礼,商家忙出货。古代的人,没有今天的人那么精明,预备礼品也无非是合理搭配,看上去顺眼,过去有种点心匣子,里面各种点心都有点,年节老百姓拎着到处送,有时候,一个匣子转了一圈,又回来了。官员送礼,不会这样寒酸,即使送物品,也大抵为稀罕玩意,比如鹿脯、飞龙什么的,一般都是直接送银子,清代已经有钱庄了,一张银票就够了。过年是大日子,送礼皇帝不禁,平日专门找人茬儿的御史,此时也不好说什么,因此借这个日子巴结上司,是大好的机会。反过来,这个时候,也是上司大捞一票的好时机。元朝的蒙古上司,喜欢讨礼,明清的汉人官儿不好明讨,改成骂,小骂则皮袍来,大骂则古玩来。对于相当多在乎仕运的官员来说,其实不用骂,礼都会奉上。最大的问题是送什么才能讨上司的欢心,直接送钱当然好,但数目太大,则有贿赂之嫌,送别的就得看上司的喜好了,万一人家讨厌的偏送上去了,不仅花钱费力没讨好,弄不好把现在的官也给丢了。现在的中国人,过年给上司或者上级机关送礼,勉强也可以算做民俗的一种。所以,每逢过年,上级机关所在的城市,交通都比较拥挤,下面的机关单位,像一起约好了似的,都来汇报工作了,主要是为了工作,顺便送点年货。其实,如果这些礼品仅仅限于各地的土特产,倒也无伤大雅,可是,送礼本身,是要与时俱进的,进着进着,就变了味道,从针对整个上级机关的土特产品,变成了针对领导个人的特别孝敬。因此,有些深谙其中三昧的上级领导,每每在年前紧急下令,不许下级机关前来汇报工作,人来不了,自然礼也就上不来了。

  毕竟时代进步了,送礼过去是下属官员自己操办,现在都可以商业化运作,交给专门的公司去办。无论多大的官员,只要有爱好,都可以打听出来,按图索骥,得骥上礼便是。这边厢还有专门的公司为你预备礼品,从洋烟洋酒到瑞士名表,从白玉金牛到紫砂陶器,某某年礼品完全手册,想送什么,送什么档次的礼品,为你着想到了家。有段时间,书商们喜欢做金书,我感到奇怪,为什么要做金子的书呢?人家告诉我,送礼呀,官员最喜欢的还是金子,但直接送金子不好,名曰送书,实际送的是金子,皆大欢喜。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官礼市场,存在许多专门吃官礼饭的商家。人情往来,是民俗也是官俗,官场也是人间,杜绝干净,谅有困难。但是,任由此风劲吹,将人情往来变成仕途的苞苴,且因此形成相当规模的官礼市场,对世情政风,都不是好事情,既败坏了官场,也毁坏了商场。因此,最好对过年的官场送礼,加以刚性限制,限制礼品的含金量,将之限制在象征性的东西上,君子之交,即使不能淡如水,也要清淡一点。此时的监察机关,最好勤快一点,一头盯商家,一头盯官场,如果有人拿出特别的大礼,一查一个准。

  王赫斯怒,狗掉魂狗是人类的朋友,这个道理我小时候就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狗,养狗的人,跟狗都有感情,那时候还不兴把狗当宠物,已经有人跟狗一个碗吃饭,一个炕上睡觉,亲得不得了。现在,城里的狗,已经基本上都是宠物了,千奇百怪,可爱煞人,宝贝得一塌糊涂。不过,尽管是宠物,狗咬人的事,也还是有。狗眼不认人,咬了领导,弄不好,全城的狗都遭殃。黑龙江省黑河市一位市领导被狗咬了,结果领导大怒,下令全城禁狗,所有家养的狗都要被宰杀。(2009年5月23日《成都商报》)其实,不用记者操心,了解一点黑龙江政情的人都知道,只要领导被咬的事是真的,那么后面的禁狗令,多半假不了,那儿的领导,但凡有点权,脾气都大。听到这消息,一方面为黑河的狗辈感到悲哀,一方面也为其他动物感到庆幸,试想,如果领导被驴踢了,被牛顶了、马踩了,那么禁驴令禁马禁牛令,也许也会出台,一齐下汤锅的动物,就太多了。人的霸道,波及动物的事,历史上好像也有。但是,有这样威风的,好像只有皇帝,明武宗因为自家姓朱,朱、猪同音,因此不许百姓杀猪,一时间,至少明面上,酷爱猪肉的中国人,不敢吃猪肉了。这种事,对于猪来说,绝对属于福音,因为不少的八戒兄弟,因此可以躲过屠刀,不进汤锅了。领导因为被一只狗咬了,就要把全城的狗都杀掉,两者性质虽然稍有不同,但霸道的劲头却惊人的一致。某些在一个地方为官而且说了算的官员,在他那一亩三分地上,跟皇帝的确也差不了多少。别说黑河的领导不知道禁狗令会招致全城百姓的反对,谁不知道养狗的人跟狗的亲昵?我当兽医的时候,每当发生口蹄疫疫情之时,上级都要布置打狗,但根本贯彻不下去,有的老乡宁肯与狗皆亡,也不让你动一动他的宝贝狗。但是,打狗看主人,是老百姓的逻辑,打狗不看主人,见狗就打,才是皇帝的逻辑,否则,皇帝的恶气,怎出得来?诗云: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一只不长眼的狗惹出全城屠狗,黑河的百姓要想制止,只能在网上发帖,能不能保住全城狗的命,还很难说。

  官礼假货市场南京一家商行推出“官员礼品”,一边说,凡官员定购,有折扣,级别越高,折扣越大;一边又说,这种“官员礼品”就是送礼公关用的,据说,还可以防止送礼腐败。显然,商行的话,除了最后一句之外,基本上都是真的。如果有高级别的官员来买,具有广告效应,当然要打折,但所谓的官员礼品,基本上不是供官员们购买的,而是供有需要的人们,买了送给官员的。我记得,在20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专门为给官员送礼而生产的产品,比如烟和酒,所谓极品烟、极品酒,或者是特供烟、特供酒,一条烟几千甚至上万元的都有,老百姓买不起,当官的也不买,但销路却相当的好,总有人会买了当作手榴弹和炸药包,去炸开有关领导的大门。曾经一度繁荣的大书市场,其实也是“官员礼品”的产物,很多外表光鲜、装潢精美、成套的大部头,都是送礼用的;大书的升级,是黄金书,或者钱币书,书页是用黄金做的,书页里贴着货真价实的各国货币,一打听,这些书都是专门为送礼而定做的。专门制作这玩意的人告诉我,现在给当官的送礼,直接送钱太张扬,也太扎眼,送书是件雅事,里面又是黄金,被送的人喜欢。其实,古董字画市场的繁荣,跟“官员礼品”也多少有点关系,据说,某些有相当层级而且以知识分子自命的官员,送钱送物甚至送女人已经不行了,得送古董送字画。一来二去,这个市场就被炒起来了。专门的官员礼品市场,跟其他市场一样,也有大量的假货,极品烟酒掺假自不消说,一不留神,送礼人或者被送的,就被人蒙了。好在眼下送烟送酒,多半醉翁之意不在烟酒,在乎的是里面的现金或者银行卡,只有这些假烟假酒送到专门收购这些玩意的杂货店,才能露馅。所谓的金书,有的其实也是假货,仅仅一层金箔而已,但一本书却卖上万元。某些特别有办法的人,制作的古典经典类大书,甚至被高级官员当作送给外国人的礼物,其实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别的不说,错别字就一堆。至于古董和字画,即便成了官员礼品,假的也特别多,反正送礼的和收礼的都一窍不通,正好便宜了骗子,众多贪官财产被没收的时候,稍微明白一点的人,发现他们收藏的字画和古董,都是明晃晃的西贝货。官礼、官礼市场乃至官礼的假货市场,其存在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巨大的公关送礼需要。中国是礼仪之邦,请客送礼,人情往来,在所难免,但给官员送礼,多半具有特殊意义。从古至今,涉及官员的送礼收礼,往往是行贿受贿的代名词,所有人都明白。但是,当官的不打送礼的,也是古来的格言。极少数清官的洁身自好,挡不住滚滚而来的贪官以及不清的官发自内心地喜欢礼物。恰好,官员手里偏就有让人不得不送礼的由头——权力。都说权钱交易,其实不对,实际上是权力效用的出卖。卖效用,不等于卖印把子一次性消费,卖了一次还能卖,只要大权在握,不愁没有“官员礼品”滚滚而来,自然,官员礼品市场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商家从来都是绝顶聪明的,只要有商机,他们就会制造市场。据报道,南京的有关部门,已经去查这家商行了,但查了商行,管不住官员爱礼送礼,还是关不了官员礼品市场。

  单位伦理的禁忌北京首位因维权被炒的工会主席唐晓东,终审败诉。(据《新京报》2008年12月22日)眼见得这位工会主席的一系列遭遇,根子就在于替工人出头维权,各方博弈的结果,“出头的椽子先烂”,让惩罚落到了这位打了几年官司的人身上。终审法院的判决,按道理也没有错,因为唐晓东的被开除,直接原因不是此前的维权,而是维权后复职的“严重失职”,但是为什么偏偏唐晓东在复职后不久就“严重失职”,企业有无涉嫌报复,说不清道不白。对唐晓东来说,更加严重的问题是,鉴于先前维权的经历,很可能不会有公司接纳他,收拾行李准备找工作的他,前程大为不妙。公民维权之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单位层面上存在一种不成文的禁忌,那就是但凡“内部人”出头,照例会遭遇严酷的对待。假如有人自己遭遇不公平待遇,自己为自己维权,哪怕一哭二闹三上吊,单位的领导都可以理解,虽然多数情况也无法解决,但只要不闹得太大,多半不会遭到严重的打击报复,有时候,如果恰好成本不高,时机适当,加上领导心情不错,还可能真的给你解决了。如果有外面的人插手维权,记者、律师、ngo组织什么的,领导也很头痛,但外面的人遏制起来难度比较大,所以尽管头痛,也往往无可奈何。一般来讲,单位领导最讨厌也最痛恨的是内部不相干的人出头说话,就像唐晓东这样,当年有些工人未签劳动合同,没给加班费,在企业领导看来,干卿底事,要你这个工会主席出头?而且还把事情闹到外面都知道,不仅让企业损失了钱,而且损失了面子。这种事,无论哪个单位、企业事业,领导都烦,烦透了。单位有单位的伦理,这是一个研究企业文化的人都知道但却不能点破的事实。在所谓单位伦理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不能容忍害群之马。所谓害群之马,不是指那些在业务上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害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贪污受贿、损公肥私之辈,一般专指那种替人出头、跟领导为难的人。在古代,作为亲民之官的县令,最痛恨的人就是替人打官司的“讼棍”,还有那些替民众说话的民间精英,或早或晚,都要找茬给收拾了,收拾不了,在他们看来,就是隐患。

  一个工会主席,为自己的会员维权,看起来理所应当。但是,这种事情,在中国一向都行不大通,替工人维权,就等于站在了企业的对立面,企业自然不能容忍。这种事,如果私下里暗中交涉,也许企业还可以容许,但是像唐晓东这样公开发文,在企业看来,等于内部人反叛,因为尽管唐是工会主席,在企业看来,也是自己的员工。虽然说,在理论上工会是为工人说话的组织,但落实在具体的单位里,每个工会都是单位领导的一个辅助组织,做点福利和娱乐活动还可以,帮助领导解决困难更好,但如果替内部员工维权,就大逆不道了。说白了,单位是不大能够允许自己内部出现员工自己的组织的,那岂不等于出现了另一个权力中心?只要有人犯了此禁忌,那就等于是所有单位的领导的公敌,走遍天下,也别想有人会接纳他。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单位的“安定团结”,将任何来自下面的挑战,都消灭在萌芽里。单位里的个人维权,成不了气候,而别人帮忙又被严惩,因此,天下太平。有人示威请愿,社会才正常北京市指定奥运期间的游行示威区域,规定想要游行示威表达意见的人,可以申请在几个特定地点游行示威。这些区域中,像日坛公园和紫竹院公园,都处于市区中心地带,有关部门表示,只要通过合法手续批准的游行集会示威活动,都可以在这些地点进行。不像游行集会示威法刚通过那阵,偶然有个游行,还被安排到大老远的郊区去。在任何社会,政府做得再好,公众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怨气,必须有个合法的发泄渠道,否则就会在地下聚集,聚集到一定程度再爆发出来,所造成的破坏,是所有人都不乐意见到的。这些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几乎每个事件,都照例有防堵压服的过程。更何况,现在已经是21世纪,民主已经是世界的潮流,一味地防堵,不仅无效,而且后果严重。事实上,即使在古代,那种完全协调一致的秩序,也只能出现在一定的时间段或者小范围内,而且往往是靠高压强力维持的。人有嘴,除了吃饭,就是要说话的,众口难调不只是讲烹调,而且也是说治国,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国者即使做得再好,也一样有人说不好,因为不合他的口味。

  人有话要讲,就得让他讲出来,靠高压,靠防堵,可以得逞于一时,时间一长,就有大麻烦。人是有理性的,只要允许人们自由讨论,那些不合情理的意见,不会有很多人去迎合。换言之,一个正常的社会,必然要有杂音,没有任何杂音的地方,只有坟场。但愿,北京这样的安排,在奥运开完之后,还能继续下去,成为一种常设机制。阎王生病小鬼吃药“两高”出台司法意见,说是对医生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者,以商业贿赂罪论处。的确,是有不少的医生和教师,借职务之便,比如开特别药方,或者购买特别的教学用品,比如影响学生定购教辅材料,吃回扣,影响很坏,该整。不过,在我的印象里,这两个行业吃回扣的人,大头绝非一般的教师和医生,而是若辈中有权有势者。医生至少是科主任,教师至少得是教研室主任或者年级组长,大学里至少得是院长、副院长,直接负责单位采购的单位首长才是某些商家主攻的对象。说到底,无论拿大头的医官学官,吃小头揩油的医生和教师,能够这样肆无忌惮地吃贿赂,占学生和患者的便宜,最大的根源是结构性的。无庸讳言,我们现在的医院和学校,还是垄断性的,公立医院和学校占据了最大的医疗和教学资源,少量开放的民营成分,还仅仅限于拾遗补阙的位置,只能靠低端的特殊病治疗(很多都是蒙人的)和职业教育来维持。老百姓生了病,别无选择,只能去公立医院,由于医患之间信息的完全不对称,也只能听任医院摆布。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痼疾,固然有政府投入不够的原因,但是在目前情况下,即使政府加大了投入,医院也未必就会停止“以药养医”行为,因为毕竟这里面的利益足够大,而医院的垄断地位,就是可以方便地让药厂通过勾结院方乃至医生,结成联盟欺诈患者。同理,学生和家长,在学校里也处于不得不接受侵害的弱势地位,无论教师和学官怎么做,他们多数人的理性选择,都会让他们选择接受而非反抗,因为别无选择。尤其那些重点中学以及有点名气的公立大学,店大欺客,你不来有人来,你不来,只好选择出国,但出国受教育,绝非一般老百姓所能承担得了的。中国教育和医疗界的问题,很多人都认为事情出在产业化和市场化上,其实未必。现在这两个行业所谓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仅仅体现在收费上,关键的部分,根本没有放开,如果这也算产业化和市场化的话,仅仅是一种官家垄断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谁都知道,这是一种最糟糕的状态,兼有市场和计划经济之恶,却没有两者的好处。这样两个公益性很强的行业,我也不主张全行业市场化。在开放行业的同时,国家或者特定的慈善机构,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非营利性的医院和学校,维持一个平衡。就像民国时期的大学一样,国立、私立和教会大学并立,这样才能办好。像这种揩油性的普遍犯罪,要想监管起来,难度很大,俗话说“法不责众”,因为责众则司法成本太高。作为政府,首先要解决的是结构性问题,而非显露出来的表皮病状;作为司法机关,最应该着意治理的是这些行业违法犯罪的大头,这样才能杀一儆百。阎王生病,小鬼也病,但仅仅给小鬼吃药,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