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中国养老体系是一个有预谋的骗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8 16:26:48

 

 

       对于国民来说,国家是他的人生最大的保险公司。他的身家性命都押在这家公司里。他为国家创造财富,向国家交税,把社保五金交给政府,是相信自己老了病了,国家会保障他的基本生活;他交给国家保管的这些财富,国家公权机构和公职人员,是能够为他保管好、百分之百会在将来还给他的。但是,当大量的社保金出现挪用、贪污、移用、不足时,人民把交社保当作有去无回的交税一样的捐献时,当人民交了十五年才能享受,而还只交了三五年就发现管家们早就在乱挥霍这笔钱根本不想还给他时,国民对这个国家的信用也便破产了。这个国家的国民凝聚力也就成了问题。民间的学者讲出了皇帝没有穿新装,官方的数据则佐证了他们的观点。连贯着看,我们不禁会出一身冷汗。我们国家的管理,确实已经是百孔千疮、问题丛生。不唯在法律层面,还有基本的道德层面。我们只看到了一个个具体的腐败,其实更要关注的是整体性的腐败。现在这种整体性腐败的症候早就已经呈现了。

国家审计署:

   ¥ 2005年审计出全国社保基金违规71亿,部分已无法追回

   ¥ 2009年审计,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 一些地方甚至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中国养老体系是一个有预谋的骗局 苏小和

 

2010年11月08日 14:53凤凰网财经 进入苏小和专栏主页>>

苏小和 财经作家

 

说中国养老体系是一个有预谋的骗局,这大概过于尖刻了。毕竟这个国家还有一批人真正在享受着养老体系的种种恩惠,尤其是那些有着行政级别的老人,那些在事业单位退休的所谓公务员或者是知识分子,那些一直靠垄断发财的国有企业里的退休职工。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离开了养老体系,这些体制内的人们将无法生存。更有一个不能考证的传言,说的是中国养老体系吸储的大部分资金,可能都用在了处级以上退休干部身上,相信这样的话并非空穴来风。

问题的本质在于,养老体制的本意,毫无疑问是指向每一个人的。所以这些年我们看到,即使是小的不能再小的私人公司录用员工,也必须签订与养老体系有关的劳动合同,即使是深处边鄙的乡村,养老的标语也挂在了田间地头。一时之间,这个国家的养老体系看上去气象万千,惠及众生,我们似乎真的进入幸福的小康社会了。

但是很遗憾,如果你不属于体制内的一份子,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一名拥有行政级别的老人,如果你不是在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的公务员或者知识分子,如果你不是垄断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你还过于认真地相信此时此刻的养老体制,那么你就过于天真了。有人开玩笑说,这个看上去很美的养老体系,事实上很像那个著名的22条军规,无论你怎么做,最后你都是失败者;还有人说,其实更像一个荒诞剧,因为你不在场,所以你一切的努力,最后都不过是一场梦,那不是真的。

是的,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你不在场,因为你不在体制之内,所以你与这个国家的养老体系没关系。如果你不认清这样的事实,那么你会把本来就不多的收入浪费掉一部分;如果你认清了这样的局面,那么你会难过,甚至会绝望,你对你的未来突然害怕,你会前所未有的失去信心。

每一个与体制无关的、正在劳作的人们,都应该仔细想想下面的问题:

他们的养老体系规定,必须连续交纳15年的养老金,才能有效,请问,今天有谁能在一个地方连续工作15年?都说养老金其实是可以异地转移的,请问,有多少人为了那么一点养老金,会去办理那么复杂的转移手续,去看那些公务员不耐烦的脸,去听他们毫无礼节的呵斥,去从深圳跑到北京,或者从上海跑到广州,必须由本人亲自来办理?事实上,一张往返的机票钱,可能就已经冲抵掉那点养老金了,谁会做这种不计成本,而且前途还渺茫的事情?

很有意思的是,太多的人最后选择了放弃,好像把一颗石头扔进了大海里,再也不去管它。假如一个人是1000元,5000万人在路上奔波,那就是50000000000元,一连串的0,这还仅仅是一年的资金,大家都不要了,钱还在,谁拿走了?当然是政府。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这些年,一方面我们越来越担心老无所依,另外一方面国家的养老金储备却迅速高涨,以至于他们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不知所措,最后决定去投资,即使亏损了也在所不辞。

每个人都在按照自己的个人利益和成本收益在生活,相信更多的人看到了养老体制内在的荒诞,所以更多的人选择放弃,不参与。还是刚才陈述的数字,即使只有5000万人选择放弃,对于这个国家的养老体制而言,一年就是500亿的资金亏空。这种用脚来投票的经济行为方式,不仅再一次强化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人际分野,更重要的是让国家的养老体系吸储能力出现危机。这甚至有点像一出与体制有关的出埃及记,更多的人选择出走。政府开始以为这没什么,说不定这是对体制的减负,但时间一长,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当大量的人们选择逃离体制,至少在养老资金这一块,出现了财源乏力的情形。

对于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而言,任何制度到最后都必须遵守大数法则。具体到养老体系这一块,如果仅仅只有体制内的人独善其身,更加庞大的体制外人群无法参与,或者不愿意参与,大数法则就立即被破坏了。这带来了一系列令政府官员头疼的问题,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养老金支付压力陡增。在一种非常难堪的经济形势下,在就业形势持续走低的背景下,政府只好出奇招:将普通职工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将压力重重的养老金支付尽量往后拖延。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让人纠结的局面?不仅大量的体制外人群心生荒凉,前途不明,整个国家的养老体系也顾此失彼。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在于我们的市场化严重不到位,这种半拉子的市场经济,让我们的经济生活捉襟见肘。也就是说,我们试图用一种市场化的方式来建构这个国家的养老体系,但却用一种反市场化的方式,把大量的人群排斥在所谓的体制之外。

有几个关键词需要在这里重申:

第一是每个人的权利,或者说是每个人自由参与到市场进程中的权利。一个明显的经济现象是,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一直无法把国内的资本真正“市场化”和“全球化”,本质原因是这些国家的有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阶层把市场经济看成了一间“私人俱乐部”。他们人为建立一个类似于“钟罩”的制度,体制内的人群活在钟罩之内,靠着既得利益安静度日,歌舞升平,体制外的人活在钟罩之外,政府不仅不关心他们的生老病死,还断然拒绝他们参与到真正的市场经济中。有意思的是,当这样的政府需要提高财政能力,他们想到了人口红利,想到了那些像蚂蚁一样无人照顾的人群,事实上也是有纳税能力的;但当这个政府需要建立诸如养老体系这样的福利制度的时候,却将这些人群排斥在外,想尽办法推卸掉作为一个政府的责任,像一个无赖一样,能拖就拖,最好彻底忘记。

第二,歧视性制度。是的,就是歧视,这个尖锐又刺眼的词语,一直摆放在中国的经济格局当中。体制内的人群对体制外人群的歧视,城里人对农民的歧视,既得利益阶层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官僚对百姓的歧视。都说中国最大的歧视,是对农民的歧视,这样的观点没错,但不全面。至少在养老体系问题上,无数的体制外白领、记者、编辑、律师、工程师、作家、诗人,他们的养老境遇,并不比农民好多少,甚至可能被农民更糟糕,只是在此时此刻,这些人眼前的收入比农民高了一些而已。所以,这是一种真正的歧视,一种对真正的市场化人力资源的歧视,或者干脆说,是对市场经济的歧视。

如此格局之下,我们看到了中国超大规模的对人力资本的浪费。人,每个人,才是市场经济得以发展的惟一动力,养老体系的终极意义在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安慰,但在我们这个国家,它的前端,却是对人的一种限制、一种排斥、一种剥夺。市场经济有着一种内在的美妙的均衡性,失去了原因,就没有目的,忽略或者异化了目的,原因也会荡然无存。每个人的发展,才是我们发展的方向,也是我们发展的动力。剥夺了个人发展的机会与权利,这个国家孜孜以求的富裕、崛起,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市场化或者反市场,就是在这样的地带次第上演。而眼下,我们看到的养老体系困局,不过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既得利益阶层反市场逻辑的一次小小的表征。

 

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

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和2010年,审计署分两次对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甘肃等19个省(直辖市,以下简称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至2009年,19个省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38.8亿元,获得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4.43亿元。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48.6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25亿元,占14.99%;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296.79亿元,占66.15%;地方各级财政安排52.47亿元,占11.70%;其他渠道筹集32.14亿元,占7.16%。发生廉租住房保障支出219.11亿元,至2009年底滚存结余277.97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7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19个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要求,加大廉租住房保障投入,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快速开展。19个省市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2007年的88.6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42.26亿元,增长6.25倍;保障总户数由69.03万户增加到246.93万户,增长2.58倍;至2009年底,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审计调查并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审计调查结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把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了2010年开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查工作内容,向被审计调查地区转发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在开展现场督查时进行重点督办,督促各地针对清单反映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加快整改;对于审计署审计调查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已着手对有关政策进行研究与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一些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时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其主要原因: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二是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8月底,除天津市表示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满足需求外,其余21个城市或在审计指出问题的当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还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61亿元。

    (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偏差。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其主要原因:一是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收入财产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相关部门未准确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二是由于一些地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偏低,大多数保障对象居住在老城区,靠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自身的经济能力难以租到合适的住房。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8月底,18个城市已对不符合条件领取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1569个家庭停发了租赁补贴,收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86.47万元;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的533套廉租住房,已清退107套,其余426套正在清退过程中。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5名基层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已分别对其给予了撤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对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未用于或未完全用于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各有关地区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从租赁补贴的审核程序、发放形式以及后续监督等方面进行纠正。如济南市和泰安市计划采取领取租赁补贴与租赁住房实际支出挂钩的措施进行纠正,海口市和深圳市的部分城区已采取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才能给予补贴的措施进行纠正。

    (三)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是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南京等13个城市的一些地方存在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已入住家庭退房的情况。

    二是南京、昆明等13个城市投入12.60亿元新建、收购或装修的廉租住房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8月底,乐山、盐城等11个城市采取了完善道路、交通、水电等配套设施和加快廉租住房配租进程等措施进行纠正;西安市和泉州市提出了完善配套设施和加快配租工作的计划。对于新建、收购或装修廉租住房项目未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有关城市均加强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其中南京、深圳、盐城三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四)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入住后出现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天津、沈阳、重庆等12个城市截至2009年底,累计欠收廉租住房租金和物业费238.05万元;沈阳、厦门、常德、成都、乐山、昆明6个城市中的20个区县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难的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对拖欠租金、拒绝退出廉租住房的行为,缺乏有效措施和明确规定;二是入住廉租住房的部分家庭,在其收入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后,大多仍无能力购置新住房,腾退其现有廉租住房确有困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8月底,重庆、广州等7个城市采取分户计费、入户催缴等措施加大了租金、物业费的催缴力度,重庆、平凉等地采取了有偿劳动抵扣租金或聘用本小区人员承担物业服务工作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的问题。

    (五)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0年8月底,审计发现的挪用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231.3万元已全部归还,利用虚假材料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问题均已通过调整项目或补办手续的方式整改完毕。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并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中。目前,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名正处级干部被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2年;涉案的民营开发商1人被依法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

 

资金遭“腾挪”:保障房建设何以步履维艰? 2010年11月20日 02:07第一财经日报  资金遭“腾挪”:保障房建设何以步履维艰?

地方政府出资不力、大量保障房资金遭到挪用……审计署17日公布的一份有关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审计报告,引起广泛关注。几年来保障房建设何以步履维艰,此一块“短板”何以迟迟难补,从中可以管窥全豹。

这是审计署第一次公布关于保障房资金问题的专项审计报告,彰显了政府直面问题的勇气和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决心。这也是一次及时发出的警示:要加强保障房建设督促和监管的力度,遏制地方政府自利自肥行为,确保足够的资金投入并全部用在“刀刃”上,尽快补上住房保障体系中的“短板”。

“口惠”还是“实至”:

揭开保障房资金问题“一角”

此次审计署重点审计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审计出的问题让人忧心:

比如,地方政府出资不力。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重庆等22个城市的提取比例未达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再如,一些地方甚至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由此可见,本就捉襟见肘的保障房资金,在下拨过程中还要经过层层雁过拔毛般的挪用、截留和侵占,真正流入保障房建设的无疑更少。

另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入住后出现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近年来,对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一些地方可谓言之凿凿、“吆喝”起劲,结果却常是“只闻楼梯声,不见人下来”,保障房在整个住房供应中所占的份额还相当小。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说:“相对简单的廉租住房尚且存在这么多不足之处,可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绝非一时之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如果连廉租住房都难以有效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棚改房、限价房更难奢望做到位了。”

“1.59万亿”和“1.5%”:

保障房建设卡在哪里?

2009年见证了国内房地产业的“狂欢”,地方政府高价卖地也赚得“盆满钵满”。但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高达15900亿元,用于廉租房支出仅为187.1亿元,仅占整个土地出让总支出的1.5%。保障房建设面临的尴尬,暴露无遗。

我国1998年就将住房体系确定为三个层次: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及面向中高收入阶层的市场化的商品房。但10多年过去了,住房保障工作起起落落,成为房地产市场体系中一块久补不足的“短板”。

以经适房为例。中国指数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经适房销售面积3760万平方米,曾占普通住宅销售面积的23%。而到了2009年,经适房销售面积下降至3012万平方米,在普通住宅销售面积的比重更降至4%。1998年到2009年间,经适房投资额占住宅投资总额的比重从13.0%降至4.4%。

在楼市狂飙突进的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幅超过四成,销售额同比增幅超过七成,均创下历史新高;而经适房建设各项指标却创下四年来的最低点:年度完成投资额增速、施工面积增速和新开工面积增速分别为17%、3%和-5%,远低于2006年的34%、16%和25%。

“在追求经济利益增长的前提下,保障房这种不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投资显然不易被地方政府所接受。”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

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2009年全国财政支出决算表显示,2009年全国财政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为725.97亿元,为上年的313.3%;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50.56亿元,但地方财政仅投入175.41亿元。

如何加快保障房建设

值得肯定的是,徘徊多年的保障房建设,有了明显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报告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410万套,占计划的70%;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68万户,占计划的56%。中央财政年初安排的692亿元(含去年结转的50亿元)和追加安排的1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也已全部下达。

各地也紧锣密鼓。重庆目前已开工建设1200万平方米公租房,明年一季度建成交付使用。上海首个公租房项目于9月底开工,建成后将提供4000余套公租房。按计划,该市在未来5年将建设包括公租房在内的各类保障房100万套。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能否落实,成为保障房建设能否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关键。财政部等三部门近期发文强调,“各地要切实落实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确保不因资金不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还明确规定,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多渠道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如何确保各级政府积极履行住房保障的应尽责任,如何保持保障房建设加快推进的良好态势,如何尽快使保障房从图纸、工地变成实际的供应以满足民生期待?保障房建设任重道远。

此次审计署首次披露过去三年间保障房资金问题,说明政府“动了真格的”。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从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困难出发,还是从健全房地产市场结构考虑,保障性住房都不能再耽误,既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又要落实监管、问责程序,尽快弥补前几年“落下”的“课”。(新华社

 

审计署审出71亿违规社保基金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5:05 新京报


  作为困难群众生活的源头活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

  审计署23日公布了对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审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上述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社保基金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有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在1999年前发生的23.47亿元,2000年以来发生的47.88亿元。

  部分社保机构违规建办公楼,基金无法追回

  其具体情况是,1999年前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大多是涉及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其中动用保险基金对外投资11.48亿元;购建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房产3.77亿元;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未收回1.89亿元;用于规定范围以外的支出1.25亿元;经商办企业0.68亿元;弥补行政经费0.33亿元和违规担保0.22亿元……另有原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未移交财政专户存储等3.76亿元。当时三项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出于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出借和投资了一部分基金;有些社保机构动用三项保险基金购建了办公用房或其他一些房产,既无法变现,也没有正常的资金来源归还基金。以上问题虽经有关部门查处,但因种种原因部分基金至今不能收回。

  2000年来违规贷款投资超5亿

  2000年以来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47.88亿元。其中,扩大三项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用于弥补“补充医保基金”及借给企业等16.69亿元;用于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对外投资等5.44亿元;用于购建办公房及弥补行政经费等0.32亿元;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23.37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社保费代征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将保险基金收入16.20亿元交入专户;二是社保经办机构在决算中少计保险基金收入8.12亿元。

  -曝光

  河南宁夏贵州被点名

  违规行为包括转移至亲友等,金额超过1.02亿元

  这次审计也发现个别地方由于保险基金管理混乱,造成损失。如河南新密市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37万元存入两家城市信用社,由于2002年11月信用社撤销,资金面临损失。宁夏石嘴山市医保中心自2000年以来,会计资料管理混乱,账目不全,部分凭证缺失,该中心主任和财务科长采取截留银行承兑汇票的手法,将某企业交给医保中心的3190万元医疗保险费转移到其亲戚、朋友名下。另外,审计还发现,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截留社保费的问题。如建行贵州省分行与工行贵州省分行少申报缴费基数,在征得贵州省社保局的同意后,对已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6422.64万元予以截留。

  -整改

  明年一季度前上报整改情况

  审计署建议1999年前无法清收资金由同级政府偿还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明年一季度前,把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署,审计署将于适当时候公告各地整改情况。

  这次审计发现1999年以前发生的挤占挪用、违规出借和投资等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处理。为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建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所有侵占保险基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如果确实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偿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建议提出,要努力扩大征缴面,逐步提高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总体看,目前征缴面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平,绝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仍然是市县统筹,使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影响人才流动,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立法

  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纳入立法日程

  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

  针对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社会保险基金是条‘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等指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现在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各地也在采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认为,社保基金出现问题,首先是基金监管法规不完善。目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只有《劳动法》中有概括性规定。此外,还有一些文件和规定,但都停留在部委一级,法规层次不高,缺乏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

  其次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有些地区的基层甚至没有计算机,只能人工记账。另外社保基金管理人手极少,全国基金监管人员不到100人。如广东某市只有1个人管理着1.7万家企业的工伤保险工作。

  此外,有些人法制、政策观念淡漠;还有监督不到位。

  -保障

  三项保险基金结余2918亿

  截至去年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保障4000余万人

  根据审计署的公告,截至2005年底,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

  此次审计的省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三项保险基金2005年收入3128.46亿元、支出2203.14亿元,分别占全国当年基金收支总额的50.7%、46.5%。截至2005年底,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

  2005年,全国三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716万人、13783万人和10648万人。

  2005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保障了4367万离退休人员和362万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