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卷材的价格:刘洪波:既同情小商小贩又不满占道经营,难(南方都市报 2007-4-1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23:03:09
既同情小商小贩又不满占道经营,难   2007-04-11 10:10:5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无限杂思之刘洪波专栏
  
  城管又出新话题——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拍卖人行道经营权。

  说“又出”,是因为过去也有,就是城管该怎样对待小商小贩。现在,这个问题并未解决,但今年已报道一些城市准备开放经过批准的占道经营。

  城管以驱赶、罚款和没收等方式对待小商小贩,遭受过舆论的无数抨击。最初,人们多要求“文明执法”,后来则谈论城市应该允许人们以不同谋生手段生存,问题上升到了“基本人权”和“社会和谐”的层次,这可以理解为一些城市考虑开放批准占道经营的原因。

  内江市城管局拍卖人行道经营权,照样引起强烈抨击,人们质疑城管部门是否有权拍卖人行道经营权,市民呼吁不能允许占道经营,城建部门认为拍卖要慎重,城管部门头头是道说拍卖理由,占道经营者说无钱参加拍卖恐生计有忧。

  方方面面的意见,应该分而论之。

  舆论质疑固然是一种言论权利,恐怕也是一种言论习惯,道理怎样是另一回事。你说城管对人行道只有管理权,没有处置权,我说批准占道经营也是一种管理。而且城管在人行道管理上行使政府职能,政府并非没有批准占道经营的权力。

  城建部门认为拍卖要慎重,指的是要保证市民的基本通行,不能侵占盲道,不宜摆摊地段应杜绝摆摊设点,这是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意见协调,尽管倾向性明显,但未根本否定拍卖的做法。城建部门的建议应称合理。

  市民呼吁拍卖地段是休闲区,不能允许占道经营。我想,这显示的是城市管理中的一种普遍性矛盾。有人要在城市以占道经营方式谋生,而无须以占道经营方式谋生的市民多不希望自己的悠闲和清静被打扰,有人甚至不愿意眼里看到占道经营带来的街市“混乱”。这就像挤公交车,已经上车的希望尽可能不要再上人,以便乘车舒适一点;而未上车的人希望再挤一挤,以便自己能够成行。

  城管部门理由多,计有拍卖是弥补市场建设的不足、有消费需求、有助于改善经营管理混乱的局面、为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解决生计问题等。放在政府层面考虑,其实只有解决生计问题可引为允许占道经营的理由。市场建设、消费需求和改善经营管理混乱局面,工商部门思之,非城管部门职能,而且解决这些问题,不见得要在拍卖地段。

  当然,我但愿拍卖人行道经营权真是为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生计而忧,不过这种考虑的真实性,应当通过“利益无关性验证”,那就是城管部门与拍卖利益彻底割断,而且能够履行好管理占道秩序的职能。城管部门不能兼有占道经营批准权与占道经营拍卖权,而且不得与拍卖发生的利益产生任何直接关联。

  剩下的是为生计发愁的人们的问题。这些人是否有能力去缴纳保证金(不知道保证金是用于保证什么的),是否有能力去参加竞价拍卖?如果拍卖的结果是经营费用提高,生计有忧的人们被逐出经营,那么所有漂亮的考虑都失去意义,所有言辞都不过是托词。

  某种程度上,可以将内江拍卖人行道占道经营权与部分城市即将有限开放占道经营联系起来看。有限开放占道经营,同样涉及到批准占道经营的秩序,管理是必然的,也会有管理费的收取,但批准占道经营应当是无偿还是有偿,如果有偿的话,是申请划拨占道经营还是拍卖竞价,值得关注。

  谈起小商小贩同情无比,说到占道经营义愤填膺,这是不行的。在城市里要讨生活,最难的是失地农民和失业市民。开放小商小贩是必须的,开放以后管理也是不可少的,政府要协调吃饱了饭的人民和未吃饱饭的人民之间的利益,解决困难人群的生计不能因部门利益的搅和变味,这些都是原则性的问题。拍卖是否适当,应放在这些原则下衡量。 (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411040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