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神龙武术杂技学校:吃个馒头喝口水都要缴税 我们到底缴了多少税[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7 07:43:43

吃个馒头喝口水都要缴税 我们到底缴了多少税[图]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评价说,23.7万条民间意见表明了我国公民对税权利意识的萌发,对民主社会的建构具有积极意义。
    “我到底该缴多少税?”
    475元,这是青岛律师隋思玉5月份缴纳的个税。
    在高涨的房价、油价面前,475元对他来说,不再是工资单最后一栏的几位数字,而是一箱汽油、一顿大餐、半月房租、甚至一次体检。
    2011年的这个夏天,23.7万个声音表达了对一张税单的关注,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结束,征求意见数超23.7万条,这个数字创我国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不再被忽视的税单
        “先生,如果这顿饭不开发票的话,我们可以送您三罐可乐。”
        “不了,谢谢,我要发票。”每个周末,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隋思玉律师都会与朋友聚餐。结账时,他从不忘要开发票。
        “这是饭店向国家的缴税凭证,这里也有我的一份贡献。”
        隋思玉今年30多岁。十几年的工作和生活中,他从未错过做一个纳税人的义务,但对工资条上个税一栏的几个数字,这些年来他从没留意过。
        “律师这个职业,最讲求权利和义务,但在纳税上,我更倾向于当做自己的义务。”   
隋思玉20岁出头便缴了人生第一份个税。那时,他是中学老师。
    “工资只有1000多元时,每月缴十几元,遇到双薪时才多到几十元。那时,没仔细考虑个税是个什么东西,该不该缴,是怎么计算扣除的。”隋思玉说,当时对个税的理解就是大家都缴,因为金额不多,也不在意。
    2002年开始,隋思玉当起律师,收入逐渐增多,相应增加的还有个税。在这期间,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至1600元,之后又调整至2000元。
        “买卖好坏,不在税上。”
        这是一句多年流传在青岛工商界的民间语言,隋思玉常挂在嘴边。他说,念叨这句话能让人摆正心态,鼓励人们挣更多的钱,而不是把心思用在偷税上。每次个税起征点调整,隋思玉都能感觉自己的收入跑过了个税“最低点”。
        “挣的多,就是缴的多,缴的多就证明收入多了,相应地也不会计较这点。”但是从最近两年开始,即使再想起这句话,隋思玉心中却不再平静了。
        “猪肉价格猛涨,比去年翻一倍,市民惊呼让俺肉疼”、“青岛消费高收入不及杭州,相同职位薪酬差一半”。这是6月9日,见诸青岛几家媒体醒目位置上的标题。同样在这一天,青岛楼市分析人士张百忍撰文表示,“青岛市的房价在北方同级城市第二高,青岛的老百姓收入和房价比悬殊……”
        当许多年轻人感叹房贷压力时,隋思玉庆幸的是,1999年,他花12万元在青岛城乡交界处购买的一套90平米的住房。如今,这套房子已经涨到了100万元左右,十年几乎翻了10倍。这样的物价水平,哪怕月薪5000元以上,隋思玉说,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中产。
        相比之下,月收入2000元仍是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换句话说,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将被看做较高收入人群而被征收税款,用来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现在我感觉每月扣掉我500元,甚至上千元的个税,心里有些不情愿。”
        隋思玉说,此时看到工资条上的税金,他会不经意间考虑缴税的部分在他实际生活中的等价物:“500元钱可以加满一油箱93号汽油,可以买一个月的菜,可以请朋友和家人吃一顿大餐,可以是事务所新来的同事半个月的房租或生活费……物价不涨时感受不到税高;物价都涨,钱不够用时,就会考虑了。”
       不过,他强调,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是合法、合理而且公正的。只要它不更改,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他就必须遵守。
        每天吃个馒头,喝口水都要缴税
        475元的个税,这个数字怎么计算出来的,隋思玉有些搞不清楚。
        “因为律师的收入是不固定的,公司财务一般会按照一个财年的平均情况给你纳税,单个月还真算不清楚。”
        隋思玉举例说,今年3月,他给全市个体私营业户代表授课,5000元报酬,扣了1000元个税。那个数字让他有些心疼。
        隋思玉开始研究个税的计税方式。而在这个夏天,关心个税数额的工薪族越来越多。
        6月10日上午,趁着工作间隙,在青岛一家纸媒工作的李楠在网上搜索起个税缴纳的计算公式。她惊讶地发现,网上已经出现很多个人所得税计算器,只要确定自己收入的门类,并输入薪酬和各项社会保险金额,个税缴纳多少一目了然。
        “我觉得给我扣多了。”李楠说,她的收入类型应该是收入、薪金所得。收入4500元,去掉350元左右的各项社会保险,计算出的个税数额只有197.5元。但是在她的工资条上,月收入三千多时她要缴个税200元;月收入4500元时,至少要缴300元。
        当她将收入类型换为稿酬时,4500元的收入,缴纳的个税一下增加到504元。
        而对于纳税的项目,在青岛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董晓青说,去年底单位发年终奖金,个税扣了很大一块。“我去问财务,这次个税为什么扣这么多。财务告诉我,这次扣除的个税项目叫偶然所得税。”
       “我拿的是奖金,又没有中奖,为什么扣我偶然所得税?”
        董晓青说,卖保险挣钱很辛苦,每次她和同事都希望财务在代扣个税时手下留情,但是公司将其平时的交通、伙食补贴等都算进薪金里面计算个税,有时,自己的收入还要用各种税票来顶。
        而缴了多年个税,董晓青只收到过一次税单。她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她到底缴了多少税,哪些税她本可以不缴。
        “我到底缴了多少税?”——这是一个纳税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隋思玉从他的钱夹中拿出一沓印有地税公章的发票,有电费发票、电话费发票、餐饮发票、旅店住宿发票、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出租车发票、超市购物发票……
        “作为纳税人,了解个税远远不够,你缴的税不是只有工资单上标明的‘个人所得税’。只要你消费了,就会被抽税。”
        隋思玉说,自从关注起个税后,平时消费时替商家承担的各种流转税他也细心留意起来。“餐饮业的纳税额大概是百分之十,出租车里程计税是百分之六点多,超市的各种商品也有不同的税率。最直接的是航空燃油税,从40元涨到现在的110元,虽然贵,但也算明明白白消费。”
        “甚至每天你吃一个馒头,喝一口水都要缴税啊。”
        青岛市地税局工作人员王晓英举例说,每天,市民饮用的自来水中便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而日常消费中的流转增值税的税率在15%—17%之间。以此估算,一位市民每月个人消费2000元左右,他承担的间接税高达200元以上,与一个月收入4000元的纳税人个税数额相当。
        而这部分隐形税款,普通纳税人时常忽视。
        但相比个税和流转税的支出,隋思玉目前最头疼的就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高额税收。
        “如果税达到房价的10%,谁不敏感?”
        最近,隋思玉要将手中一套房屋出售,但因为购买时间不到5年,需要缴纳的税费有5.55%营业税、占房屋成交总额2%的个人营业税,还有1%的契税,这其中还不包括过户费、评估费,印花税、手续费等等,而全部税费将近总房款的9%。
        “我到底缴了多少税?”隋思玉说,以前很少有朋友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但现在不是了。“现在当越来越多的人注意这个问题后,大家肯定会问第二个问题,他们该不该缴这么多税?”
        一扇纳税者启蒙的门
        “我们该不该缴这么多税?”从去年到今年,这个问题的讨论伴随着我国第三次个税调整方案出炉愈加热烈。
         2010年12月,一则“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消息引起了隋思玉的注意,虽然几年来经历了三次个税起征点调高,但感觉到税收压力的他还是抱有期待。
        “毕竟每次起征点都在上调,免征人群的范围在扩大。”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布个税修正案调整方案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草案计划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时,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也计划修改为7级。
        隋思玉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到3000元,他仍然感觉太低。但这次面向社会征集意见,让他感受到公民可以通过某种渠道,争取自身利益。
        5月31日,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结束,征求意见数超23.7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围绕此次征求意见,隋思玉在网络、报纸上看到了社会各界在探讨个税调整中各自的利益诉求。
       “现在有机会将自己的建议交给决策部门参考,这个建议可以代表咱们这个群体或者地区,是我们自己的声音。不管它是否被采纳,但至少决策部门会听到我们的声音。”隋思玉说。
        就在近期,青岛的地方媒体甚至计算出了此次个税起征点调高后青岛的获益人群:
       “我市目前缴纳个税的纳税人有近100万人,依据我市目前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库进行统计,显示60%的纳税人收入在3000元以下,只有40%的纳税人收入在3000元以上。相比我市800万人口,粗略计算,此后的纳税人口只占5%,而此次起征点调整,全市将有60万人免税。”
       “不管个税起征点怎么调,都不可能惠及每个人,都会给另一部分人厚此薄彼的感觉,这是正常的。”隋思玉笑着说,这次个税调整的受惠范围,他仍然没赶上。
       然而,另一则信息让隋思玉更加关注。
        有消息称,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23万多条意见分为三大类型:一是有道理、可以采纳的意见;二是可以考虑的意见;三是不宜采纳的意见。分类的依据,并不是提意见人数多的就归类为“有道理、可以采纳的意见”,而多数可能将被归为“不宜采纳的意见”。
       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说,现行个税起征点上调是未来个税改革之前的序曲,未来还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只是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但这个过程本身将对广大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产生深远影响,使得决策层与大众产生互动。”
       “虽然此次个税修改还有诸多争议,但是23.7万条民间意见表明了我国公民对税权利意识的萌发,对民主社会的建构具有积极意义,但我希望以后通过选举而不是建议形成决策,以此从民主的声音向民主的权利转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对记者说。
       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道馒头税,而且馒头税的税率高达17%。潘耀民委员认为,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
       现在老百姓对超市的馒头价格有很大抱怨,一个大馒头就得在1.2元。但馒头税的税率却高达17%,这意味着老百姓买馒头的每1元就有近2毛的税。
       据了解,潘耀民是济南民天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在省城馒头生产的企业中,像民天这种既有各种认证及食品安全认证的公司,都征收17%。
       “馒头不是海参,不吃海参可以,但不吃馒头很难。”潘耀民委员说,为了减轻百姓的生活压力,政府多部门联手多渠道千方百计平抑物价,那么降低馒头税率无疑是最科学、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另据济南时报报道:“不能让馒头已经到老百姓嘴边了,却还要再加一道税。”市政协委员、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潘耀民今天下午对记者说。记者今天在查询提案时,又发现了关于降低“馒头税”的提案。这已经是潘耀民连续第三年提交类似提案了。
       潘耀民所说的“馒头税”是指对馒头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潘耀民说,现行馒头17%的增值税税率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而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如今只有13%,其中挂面是2008年底降为13%的。潘耀民认为,馒头也是“粮油复制品”,应执行13%的税率。
        “我们只是把面粉做成馒头,过程很简单,比做挂面还简单,附加值本身不是很高,而且毛利率很低。”潘耀民说,但税率却要高出面粉不少,也就是说,把面粉做成馒头,老百姓都会,就要多缴纳4%的税,不仅不合理,而且给企业带来很大的负担。他认为,国家有必要理清一下相关税收政策。
        据潘耀民介绍,如此高的税率对正规的大型馒头生产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目前市场上的很多馒头都是由个体户生产的,他们只需缴很少的税,甚至根本不缴税,大家不是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所以,很多人宁愿到小摊上买小作坊生产的馒头。据潘耀民说,在济南,像民天这样生产馒头的正规企业很少,很多是按一般规模纳税人缴税,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他们“吃亏”不少。
        两年前,记者曾就此事采访过潘耀民。潘耀民今天向记者说,此前连续提交类似的提案,得到了济南税务部门的重视。“他们到我们公司了解情况,但相关税收只有到国家层面才有权做出调整,他们表示要向上级部门反映。”潘耀民说,引起更多人的注意是他连续第三次提交该提案的原因。
        此外,潘耀民表示,现在的大背景是,物价持续上涨,面粉、馒头的价格也在上涨,国家正想各种办法稳定物价。国家对很多商品有补贴,却对市民一日三餐离不开的馒头征过高的税,显然不合理。此举只能增加食品企业的成本,并把这部分负担转嫁给广大的消费者,变相增加了老百姓的生活负担,“等于快到老百姓嘴边了,国家又征了一道税,提高了价格。”
        潘耀民认为,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现实需要上讲,都应该降低馒头的增值税税率。“政府正千方百计平抑物价,降低馒头税率无疑是最科学、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潘耀民建议,有关方面尽快出台政策,把馒头的增值税税率降下来。
        齐鲁网2月21日讯 近日,记者就“馒头税”一事采访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有关人士。据了解,对于潘耀民委员三次议案,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曾以济国税函【2007】89号、【2009】61号、【2010】25号文件进行了答复,今天,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又当面听取潘耀民委员的意见,并就社会公众和广大网友普遍关心的“馒头税”问题做出解释。
        第一,目前我国没有“馒头税”这一税种,山东省各级国税机关未擅自开征“馒头税”。潘耀民委员在政协提案中反映的是馒头税率的问题。媒体所称的 “馒头税”其实是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生产和销售馒头应当缴纳增值税。
        第二,馒头产品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目前我国的增值税设置了三档税率,基本税率为17%,对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对粮食等产品实行13%的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馒头是粮食加工制成的熟食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第三,消费者购买馒头承担增值税的计算问题。新闻报道中所称:“购买一元钱的馒头就要缴纳2毛钱的税”,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我国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应换算为不含税价之后再计算。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讲,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3%;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由于国家对初级农产品实行免税政策,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按照13% 抵扣,消费者最终承担的增值税为4%左右。
        第四,食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问题。按照规定,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政策,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虽然税率为 17%,但实际税负远远低于17%。从我省食品加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实际税负在3%左右(不同企业、不同年度略有差别)。

读报探索源自:http://insurance.jrj.com.cn/2011/06/15070910204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