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降价怎么开店:官员"风流"已是社会公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4:04:49

现在的某些官员也像一些明星一样不甘寂寞了,他们不光敢进涉黄场所,还敢立此存照,明摆着是要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唱对台戏”,不仅自己丢脸,还让单位丢脸,让政府跟着丢脸。有意思的是单位还得以种种理由为他们辩护,至于单位是不是明知有此事,却出于私心为他们护短,在此咱就不以“小人之心来度他们那些君子之腹了”,不过,在公共场所集体淫乱,如经查实,确有此事,那么那位处长大人违反的就不光是干部相关政策了,而是触犯了法律,应得到相应的处罚了。  本该展现在公众面前的公仆形象,现在却成了赤裸裸的色魔丑态。可以想象,这些官员的道德品质已经堕落到了何种可怕的地步。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有这样两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些官员本该是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的,但事实上,他们早已把这些抛在脑后,任意践踏,这是一种道德观的失落,也是执政观的缺失,这些案例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一颗老鼠屎会坏了整锅粥。
事实面前,最先傻眼的不是早就心知肚明的当事官员,而是被事实狠狠抽了一个嘴巴的官方。这也难怪,当丑闻刚刚爆出的时候,官方比当事官员还着急,第一时间不是追查真相,而是一连声地否认?“啥事都往好处想”不是什么好习惯,民众更不乐意,否则的话,官方动辄以自己的公信力为官员的不雅行为陪葬的闹剧就不会是最后一场,对民众感情的伤害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网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隐私权不受侵犯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官员的隐私权同样要受到保护。这个没有错,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官员可以享受自己的私人生活,然而以权谋私就不是公众所能接受的了。官员的私德很重要,但是并没有相关的监管机制来管理这一模糊地带,公众监督能发出的声音太少,能量也太低,官员理应主动地接受公众的监督。
据相关统计,被查处的贪官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因此,“性贿赂”问题已经不容忽视。
“提供性服务型的性贿赂”即雇请卖淫者为公职人员提供性服务。如赖昌星让红楼小姐陪官员洗浴睡觉。这种性贿赂涉及的性关系具有市场交易性质,可以直接以金钱衡量,入罪相对简单。但“奉献型或献身型的性贿赂”,指进贡亲友,或者自己充当“二奶”,以换取职权利益。这种性贿赂涉及的性关系不具市场交易性质,有时还涉及所谓“真感情”问题,易被误读为道德问题,入罪相对困难。性关系本身应属道德问题,但当性关系成为公权交易的砝码时,它就成为了刑法问题。将性贿赂入罪,必将是大势所趋。
换个比较新的角度来看。一个官员做坏事,肯定千方百计地想要隐瞒,避免出乱子,这个环节必然尽显其综合能力。从U盘丢失到把微博当QQ来用,自曝隐私,一些官员在保护自己隐私的环节都没有做到“万全”,那么对于他们在正经工作方面的办事能力,我们自然也有理由怀疑。
在国外,官员一旦被曝光不雅照,用不着单位开除,他自己首先就没脸继续干下去了,而在我们这,涉事官员不但能装傻充愣,一问三不知,其所属单位甚至上一级部门也会为其百般掩饰,你见过几个主动辞职的官员。在国外,官员只是一种职业,而我们的一些官员却能用权力变出房子车子。对权力的迷恋,不是因为他的脸皮真的厚颜无耻,实在是因为权力能带来的好处割舍不下,风景这边独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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