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五金品牌怎么排名:理论调研::::::实施五措并举 破解四道难题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8:20:36
实施五措并举 破解四道难题 时间:2007-9-27

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办案力度,努力增强办案效果,进一步增强了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反腐败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在检查指导和调查研究工作中发现,办案工作面临着四个日益突出的“难题”,成为制约办案工作的四道“坎”。

一是认识不够影响办案。个别基层党委甚至纪委领导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办案会损害投资环境或单位形象,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对待办案工作,存在“会上讲重要,真抓起来次要,触及本地区本部门利益时不要”的现象。取消查办案件指标后,一些基层单位在思想认识上出现偏差,认为办案无关紧要,往往或大案化小,或半途而废,或只查不处;有的办案人员工作方法不当,得不到同级党委的支持,在思想上出现畏难情绪;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时怕麻烦、怕得罪人、怕影响工作的“三怕”思想,不能正确认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放松了办案工作。另外,也有部分办案人员错误地认为强调依纪依法办案就是对办案工作的限制和束缚,不敢大胆办案。

二是阻力加大妨碍办案。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人情干扰较大:有的是老上级、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老乡讲情;有的是自己的亲属为别人求情;有的是上级领导打着稳定大局的幌子向办案人员打招呼或施加压力等等。这些纷至沓来的各种人际关系往往会使案件检查工作“夭折”、“搁浅”,使办案工作难以正常进行。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办案工作难度还在逐步加大,主要体现为“四难”,即:案件情况复杂,性质多元化,案件定性难;条规滞后,执纪依据不足,案件量纪“难”;说情现象增加,办案干扰增多,案件处理“难”;地区间执纪不平衡,宽严失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难”。

 三是体制盲点制约办案。反腐败体制存在一些盲点和薄弱环节,导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未得到及时查处。一是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难度大。在体制上,纪委领导的级别不够,客观上造成基层纪委组织协调职能上的弱化,加之纪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从而导致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违纪人员查处难。这些单位的党员干部存在弱监、虚监、漏监问题,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三是村委会非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委会主任查处难。当前“村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非党员村干部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象,容易造成群众误解,引发农村社会矛盾。四是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查处难。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主体成分日益复杂,查处其领导人员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缺乏手段和依据。

四是人员短缺无力办案。随着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案件数量急剧上升,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力量明显不足,特别是乡镇和县级部门存在“一人委、一人组”等问题,制约了案件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当前有不少案件涉及财政金融、财务审计、房地产、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对于这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真正懂行的办案人员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积极研究新形势,应对新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坚持五措并举,推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是加强队伍增力量。调研结果表明,案件查办和管理力量不足已成为制约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首要“瓶颈”。为此,我们积极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市、县两级纪委一方面加强内部人员调整,把专业对口、有一定特长的人员充实到办案和管理队伍,另一方面采取公开招考等方式,选调了一批高素质的办案和案管人员。二是各方配合,互相协作,合力办案。案件检查、审理、管理协调、信访等部门通过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案情分析交流会议、抽调力量参与办案等形式,以服务办案为目标,主动加强协作,借力使力,实现互动,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树立全市案件查办“一盘棋”思想,整合市、县办案资源,实行全委联动、片区协作和异地办案。通过市县互动、全市协作,实现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提高基层办案和管理水平,缓解上级工作压力;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共享,加强协同作战,有效缓解决力量不足;有利于发现和总结推广基层部门行之有效的的实践经验和做法,推动办案和管理水平整体提高。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通过学习培训,努力使办案和管理人员成为有坚定公正依法依纪办案信念,熟知法律和纪律条规,掌握金融、财会等专业知识,能活用办案方法和技巧的高素质人才。

二是集中力量办大案。近年来,渭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坚决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窝案,充分发挥了查办大案要案的典型带动和警示教育作用,为构建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腐败体系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做法是:一是合理确定大案要案范围。大案原则上在上年度、上季度案件统计资料综合分析确定的重点监督方面中产生,具体依据案件的性质、涉案金额和人数、情节轻重以及社会影响大小等条件确定。二是整合办案资源,全力保证大案。在人员、经费、设备、车辆等方面向大案倾斜,保证正常办案需要。实行全委办案,人员不足从其他部门、基层办案机构抽调补充。三是落实办案责任,加强包案联系。在查办大案工作中,一方面层层分解落实分级办案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建立了大案要案定期汇报、领导包案和案管部门专人联系等制度,确保办案顺利。四是实行跟踪督办,加强全程监督。由案管部门对大案要案实行立、查、审、结“一条龙”式跟踪督办,一督到底,确保案案有结果,件件有落实。2006年,全市共初核案件线索384件;立案346件369人,比2005年上升17.3%;结案353件376人,挽回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集中查处了渭南热电厂领导贪贿案、大荔县张家乡领导截留救灾款物案等窝案和陕西华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案、富平县安监局副局长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起到了震慑违纪违法分子,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

三是加强统管强监督。我市纪委积极应对新形势,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案件检查和管理工作思路,试点推广“四统管”、“四备案”等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强了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四统管”即对案源线索、立案、结案及案卷归档实行统一管理。实行案源线索由案管部门统管,能够拓宽案源渠道,防止案源流失;实行立案、结案由案管部门统管、会议集体研究制度,特别是对立案后撤销案件、免予处分等情况实行集中管理,有利于统一立案、结案标准,防止宽严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以及人情案、关系案,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处理恰当;实行案卷归档由案管部门统一审核把关,既是对案件进行形式复核和监督的需要,也是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有效保障。目前,案源线索统管已在临渭区纪委试点成功,正在全市推广,其他三项统管正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四备案”即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要将初核结果、调查措施、阻碍办案事项以及案件进程信息等及时向案管部门书面备案。对初核结果进行备案,一方面有助于落实初核责任,同时便于查询,避免重复核对;另一方面也可以确保案源线索条条有核对,件件有结论。对调查措施特别是实施“两规”、暂扣、查封等措施情况进行备案,有助于规范办案程序,确保依法依纪办案。及时报备阻碍办案事项,有利于案管部门及时组织协调。及时报备各阶段处理结果、时效以及延长办案期限等案件进程信息,便于案管部门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目前,“四备案”正在各县(市、区)不同程度的开展。

四是严格办案保效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和纪律规定,坚持独立办案原则,努力排除来自各方的干扰,依法依纪办案,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了不枉不纵。首先,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实行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违纪不究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其次,坚持办案工作“三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没有落实不放过,错误没有追究不放过,确保了办案效果。三是严格按规定适用警示训诫。针对当前滥用警示训诫措施、以警示训诫代替纪律处分等现象,我们及时进行了纠正,并明确了适用的两个条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的必要条件是违纪行为轻微,确实不够处分标准。上半年共应用警示训诫110件(次),涉及党员干部113人,其中诫勉督导47人,责令纠错66人,较好地发挥了教育、监督、保护和挽救功能。

五是努力创新求发展。针对近年来全市案件出现的数量逐年减少,作案主体多元化、手段智能化、行为隐蔽化等特点和“窝案、串案、大案、要案”上升等新形势,渭南市纪委坚持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和调查研究,用调研结果指导办案工作,积极开展方法创新、制度创新,推动案件查办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我们在临渭区纪委进行了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工作试点,制定了详细的《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建立了案源线索分析会议制度和双向互动制度;在富平县纪委进行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考核工作试点,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查办案件综合考核办法》、《查办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案件检查工作移交程序办法》等23项制度,建立了查办案件领办员制度和案件检查文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在对试点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在全市进行了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积极开展创新试点,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案件检查和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丰富了案件查办和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开创了案件检查工作的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