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益高速复线望城段:抗旱救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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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民政抗旱救灾救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0-06-21 来源:玉溪市民政局 作者: 点击率:703


  去年9月至今年5月下旬,我市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历史性特大旱灾,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和困难。面对这场旷日持久的特大旱灾,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与全市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战旱魔度时艰,取得了民政抗旱救灾的重大胜利。                      

  据统计,全市民政部门累计接收上级下达各项抗旱救灾资金435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财力补助经费1850万元,定向和非定向捐赠资金2502万元(含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3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用于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16万元,各县区财政安排用于因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60万元;市级民政部门直接接收抗旱救灾捐赠资金1646.45万元(含党员特别捐献资金298.29万元),各县区民政部门累计直接接收抗旱救灾捐赠资金3738.45万元(含党员特别捐献资金1161.02万元)。上述中央、省级下达资金和市级自筹资金6114.45万元已安排拨付6113.49万元。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救灾粮(大米)3575吨,救助因灾缺粮人口22.8万人;发放衣服11928套、被褥类8056条,救助缺衣少被人口2.43万人;发放党员“特别关爱金”697.65万元,救助因灾特困户13953户;增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2个月生活补助金416.47万元,救助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对象12.69万人。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1.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为抗旱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旱情发生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关注旱情发展变化,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以民政部新编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积极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及时了解、收集、整理、分析灾情,及时统计、汇总、上报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分析灾区群众生活状况、有效把握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力度和尺度提供了决策依据。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118.85万人,其中饮水困难人口43.67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大牲畜13.76万头;农作物受灾9.51万公顷,其中绝收4.1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1.87亿元。

  2.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确保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春节前夕,全市民政部门在高度关注旱情发展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排好群众生活的指示精神,及时发放城乡低保金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不出问题。全市于春节前及时预拨、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046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12万元、抚恤补助资金2422万元、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补助资金29万元、农村临时性救助资金962万元,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众、低保边缘群众、受灾临时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发放城乡低保慰问金165.45万元;安排救灾救助资金717.8万元,有效保障了7.43万因灾临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及时转移工作重心,全力以赴抗大旱、保民生、维稳定。

  随着旱情的显现和进一步发展,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成立了抗旱救灾工作领导机构,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抗旱救灾上来。2月3日至9日,全市民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灾区群众生活状况摸底排查登记工作。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市民政局党组快速反应,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会议决定:一是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长为成员的“玉溪市民政局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民政系统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设立6个分片包干督查组,负责对各县区民政抗旱救灾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于次日分头到各县区开展督导工作;三是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在市直各单位中带头向受灾群众捐款献爱心;四是代市政府办草拟了《关于开展抗旱救灾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与此同时,市民政局并于当天向各县区民政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旱灾灾区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要把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来抓,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解决好灾区群众吃饭和人畜饮水问题。

  为把民政抗旱救灾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做实做细保民生工作,市民政局于3月30日再一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政抗旱救灾救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里对于抗旱救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澄江和峨山两县民政抗旱救灾工作交流发言、对进一步做好民政抗旱救灾救助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后,各县区民政部门于4月上旬对本县区受灾群众生活状况进行了又一轮摸底排查,并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区分五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三无家庭(小春绝收无收成、无经济来源、无基本口粮),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灾民救助方案。市民政局研究制定出台了《玉溪市2010年特大旱灾灾民生活救助总体方案》。

  4.积极争取资金,为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吃饭和人畜饮水困难奠定物质基础

  面对日益严重的旱灾,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方面积极投身抗旱救灾保民生战役;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反映灾情和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及时筹集各项救灾资金,为有效保障因旱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奠定了物质基础。去年9月至今年5月,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352万元:其中:省民政厅先后会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85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和中央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550万元、省级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00万元),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安排下达我市定向和非定向捐赠资金2502万元(献爱心抗旱救灾定向和非定向捐款2202万元、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300万元)。与此同时,市级地方财政先后安排116万元,其中60万元为2010年新增预算(系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新增抗旱救灾经费500万元中的一部分)。

  5.认真做好抗旱救灾捐赠接收工作,切实管好用好社会捐赠资金。

  全市抗旱救灾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踊跃捐款献爱心,积极支援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3月下旬以来,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共产党员抗旱救灾先锋行动”,纷纷做出特别捐献。截止2010年5月31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累计接收抗旱救灾捐款5086.61万元(含党员特别捐献1459.31万元):市民政局接收1646.45万元(含党员特别捐献298.29万元),县、区民政局合计接收3738.45万元(含党员特别捐献1161.02万元)。

  全市民政部门在认真做好接收捐赠资金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捐赠物资接收与发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民政系统累计接收并安排发放抗旱车辆4台(其中三台为使用权)、水泵13台、价值20万元的水管、矿泉水6.7万件、茶饮料500吨、其它饮料2万件以及农药、化肥等物资折款642.5万元。

  6.及时做好民政救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救灾救助资金的有序、安全运行

  根据云南省3月30日召开的“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抗灾救灾监督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及中共玉溪市纪委玉纪明电2号《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旱救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的通知》要求,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抗旱救灾救助专项资金及抗旱救灾捐赠资金检查的通知》。各县区4月8日前完成了自查,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和市民政局于15日前完成了抽查。之后,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玉政办电[2010]121号)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自5月17起再一次对去年9月至今年4月30日间中央、省、市安排下拨和各县区本级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及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我清理与检查。经过自我清理和检查,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事件。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是做好抗大旱保民生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二是全民动员、群众支持、社会参与,是做好抗大旱保民生工作的基础和条件。

  三是措施有力,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是做好抗大旱保民生工作的根本保证。

  三、存在问题

  从总体上来讲,我市民政部门抗旱救灾救助工作是有力、有序、有效的。但是,由于受各种困素的约制和影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 

  一是统一的灾情调查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同一指标的灾情数据,在部门之间难于一致,常会遇到不知以谁为准的难题。

  二是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滞后,基层统计上报的及时性、全面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分布范围广泛,具体情况复杂,给排查登记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是具体从事救灾工作的人员较少,有的县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既是科长也是科员,既从事救灾工作也从事低保工作,工作中顾此失彼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受特大旱灾的影响,加之雨季期间可能发生的洪涝、风雹、滑波等灾害,从今往后至大春收获之前,受灾群众生活安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和长期性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还将要毫不松懈地一如既往地把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抓好。

  一是抓好受旱困难群众后续救助工作。

  二是抓好雨季期间各种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抓好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玉溪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