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坂坡之战视频:意外保险赔偿:回想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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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赔偿:回想的警钟

2011年7月27日 09:08 来源:东方网-城市导报 作者:杨 倩 夏 阳 选稿:王昕晨

  东方网东方财经7月27日消息:“39人遇难,住院192人,其中重症12人。”这是7月23日 D301次列车与D3115次列车追尾事故留下最新的一组黑色数字。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凝结成的黑色数字,将一道题目摆在面前:一条人命赔多少钱?

  “老套”的2万保险

  据1951年出台、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这一条例,20年来从未更新。

  另外按照2007年国务院令第501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再加上强制保险2万元。意味着,如果旅客死亡且并未购买商业保险,最终只能获赔17.2万元;如果购买商业保险,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是37.2万元。

  据了解,铁道部此次赔偿标准以上述基数固定不变,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同时铁道部规定,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以上费用除奖励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拿出来外,其余由铁道部一并支付,支付方式以现金和冲卡方式。7月26日,第一个赔偿协议达成,遇难者林焱的家属获赔50万元。

  “失落”的保险意识

  “如果旅客在碰到交通意外时想寻求较为全面的保障,那么最好就要配置商业意外险”,多名理财师和保险业从业人员向记者表示。“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赔付金额就令很多人不满和失望,但3年过去了,这方面始终没有得到改善。”中国平安一位人士指出,中国旅客的保险意识还是比较淡漠。据保监会数据,胶济铁路事故的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多元,购买商业保险的投保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1/4左右。

  据悉,目前国内各主要保险公司均推出交通意外险这一险种,保险时限通常不超过1年。交通意外险的险种相对比较简单,对于投保人的年龄一般也没有太大限制,因此,不少保险公司都开通了网上直销模式,价格则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保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与之相比,铁路部门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则算是暴利,因为无论票价多高,2%的费率不变,但最高保额只有2万。

  “糊涂”的理赔主体

  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主体一般分为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在7.23动车追尾事故中,理赔主体究竟是什么,是天灾还是人祸?铁道部昨日表示,事故原因是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若如此算来,此次理赔主体就是不可抗力的“天灾”因素。

  然而,电力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除了不可抗拒的雷击导致设备故障,还有三种可能:第一,从设计角度讲,有可能是避雷系统的密度不够;第二,从施工角度讲,可能是避雷设施的接地网不合理,雷来了,引不到地下去;第三,从产品质量角度讲,可能避雷装置的导线质量不合格。 按此种解释和猜测,理赔主体就变成了人为因素。

  其实,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相信每个读者心里都有一本明白的账,而我们每个人也都揣着这本明白账,且看铁道部能给出一个怎样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