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魂qq头像:别让生命沦为事故频发的牺牲品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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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别让生命沦为事故频发的牺牲品

——聚焦温州动车追尾事故①

王石川

2011年07月24日15:0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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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23日晚发生在浙江温州境内的动车追尾事故,截至记者发稿时,受伤人数上升到210人,死亡人数上升至35人,有19人身份得到确认。

  这是一个多事之秋,仅就7月份以来,已经发生数起重大事故,比如,广西合山煤业八矿“7.2”透水溃浆、贵州省平塘县牛棚煤矿“7.2”透水、湖北省仙桃市“7.4”追尾翻车、山东省枣庄市防备煤矿“7.6”火灾、山东省潍坊市昌邑正东矿业有限公司盘马埠铁矿“7.10”透水、湖北省武汉市“7.12”火灾。此外,还发生了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浙江温州“7.23”动车追尾特别重大事故……

  再加上桥塌、楼倒、路毁等事件不断,不免让人惶恐而悲问:事故为何如此之多?尤其令人唏嘘而愤怒的是,上述事故(暂不统计“7.23”动车追尾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共造成136人死亡和下落不明。每一个生命的非正常死亡,都让人悲伤;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让人困惑与叩问。

  首先应叩问,事故多发究竟缘于什么原因?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强调,“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量存在,最终酿成事故,教训极其深刻。”简言之,事故的发生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其次应叩问,如何避免事故重演?煤矿事故不断,追尾翻车事故不断,甚至连桥塌、楼倒事故也连续不断……纵观不少事故,情节很相似,如果换了时间和地点,简直让人恍惚,这是不是同一事故的翻版?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为何别处发生事故了,此处不提高警惕、未雨绸缪?为何非要等到此处也发生类似事故了,才如梦方醒,忙不迭地处理?更可怕的是,风声一过,麻痹思想又重现,类似事故在此地一再重演。如果不能痛定思痛,真正把公众的生命放在首要位置,如果麻木不仁,不到黄河心不死,如果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没有刮骨疗伤的勇气进行整肃,不下决心进行制度重建,悲剧必然重演。

  最后,对责任人如何惩处?不严肃处理责任人,就无法告慰死伤者,也无法维护法律尊严;不严肃处理责任人,一些人就会继续抱有侥幸心理,继续麻木不仁;不严肃处理责任人,也就无法以儆效尤。其实,每起恶性事故发生,除了直接的责任人,也与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有关。也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实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积极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条件,加强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诚然,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乱作为,就是为虎作伥,必然加速恶性事故发生。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发展为了人,安全第一位。如果生命的安全和尊严得不到有效保障,每个人都会战战兢兢,心惊肉跳。有网友感叹,不要让列车脱轨,不要让桥梁坍塌,不要让道路成陷阱,不要让房屋成危楼……让每一个生命都有自由和尊严,每一个人都不被“时代”抛下,每一个人都顺利平安地抵达终点。诚哉斯言!为了生命和尊严,就必须遵守人性、恪守规律,遏制事故多发。

人民网评: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

——聚焦温州动车追尾事故②

陈家兴

2011年07月24日21:4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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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车追尾造成的惨剧,据称事故原因是“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耐人寻味的是,铁道部4天前就曾警告近来雷电对设备安全造成较大威胁,要求一旦遇有设备故障,要立即派人到调度台处置,制订合理的救援和处置方案。特别是对动车组故障,相关铁路局要按照比普通客车高一格的要求进行处置。

  遗憾的是,这一纸颇有针对性的要求,未能成为避免此次“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金牌令”。诚然,这只是设备故障发生后的处置要求,但铁路方面是否可以对雷电进行未雨绸缪式的防备呢?是否可以如飞机等在特殊天气时采取停飞等措施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呢?难道人在各种“不可抗力”因素面前只能束手无策么?

  事实告诉我们,尽管大自然力不可抗拒,但人的能动性能够使我们最大限度地避免受到伤害。这里的关键就是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从各个层面上都高度重视安全、真正落实安全。

  在每一次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甚或在发生之前,有关单位和部门都会召开有关安全会议,下发这紧急通知,那紧急要求。然而,安全事故并未因此而大幅减少,有的甚至前后脚,刚强调完安全,就发生安全事故。这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现实用残酷的教训警告人们,安全事故不是靠会议和文件就能避免的,唯有把安全的理念和行动贯穿到各个层面环节,使安全成为社会运行过程中的潜在意识和行为习惯,才可能真正获得公共安全,让社会公众放下一颗心来。

  每一起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风险警示。如果我们能够遵循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按照安全的规程不折不扣地操作,而不是心存侥幸心理,不是对安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那么就可能让诸多安全事故与我们擦肩而过。雷电对动车设备造成故障是这样的警示,易燃易爆品不能带上车更是一种常识性的警示。报道称,京珠高速起火客车司机证实有旅客带易燃品上车。问题是,该检查、该制止的安全监管人员哪里去了?

  显然,在现实中,对安全生产运行指令的执行力不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公共交通安全,到煤矿安全,再到食品安全,有关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再表明,安全的理念、制度、程序等等在理论上都没有问题,但就是不能转化成为安全的执行力。结果就是,这些理念、制度、程序在空转,执行的人却虚位了、缺位了、走神了、大大咧咧了、麻痹大意了……中国人,从什么时候懂得敬畏制度?只有把安全的制度规则视作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这些对民众安全的“守夜人”才能真正担起责任来。

  曾有专家说过,在发展的进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进入“安全处罚期”。然而,从根本上说,这样的发展只是“粗放式发展”,是那种不顾客观条件,无视发展规律的“跨越式发展”。如果遵从发展规律,走科学发展的路子,这种“安全处罚期”不仅会大大压缩,甚至会不存在。一些安全事故的血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越是要发展,越是要安全。缺乏安全的发展不要也罢。 (责任编辑:杜博)(责任编辑: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