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跳槽十个跳九个悔:赖昌星被遗返回国,敲响了“流亡者”的丧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4:22:37
赖昌星被遗返回国,敲响了“流亡者”的丧钟!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 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于7月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999年4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加拿大有关部门经甄别,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并最终于当地时间2011年7月22日依法将其递解出境。

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2011723“新华网”《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遗返回国》)

 

1999年,接到举报的调查组进驻福建厦门,赖昌星闻风而逃,由香港而去了加拿大温哥华。于是,在“一号人物”缺席的情况下,远华特大走私案在曝光后进入侦查审理程序。

十二年弹指一挥,该案300多名受到法律追究的涉案人员有的仍在服刑,有的病死狱中,有的重获自由,但他却至今毫发无损。虽然赖昌星从未真正淡出过公众的视线,但作为厦门特大走私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却从未在本案中开过口。说得准确一点,是因为他的“流亡”而没在办案人员面前,开过他的“金口”。

 

就一般常规而言,在主角不出场的情况下,那一场“大戏”总该有尚未演完的情节。而且没演的,该是最精彩的情节。谁都应该想得到,这个特大走私案在赖昌星不在场的情况下,该是无法真正水落石出的。漏网之鱼的存在,怕也是一个客观事实。而且那些已经得到法律惩处的人,说不定也因为赖昌星的被遗返回国,而有新的发现。

 

那么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赖昌星并非一般人物。他的呼风唤雨,他的缜密,也不一定所有的人都了解,因为事涉走私,事涉掉脑袋,所以关乎核心机密的事,他肯定不会轻易告诉别人。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他也该留一手。然而当今天他已经被遗返回国,当新一轮侦查开始即将时,他那一手还留得住?他是不是该开了他的“金口”?

 

而一当赖昌星开了“金口”,该案是不是将真正彻底大白于天下?不管是当初因为赖昌星的不在而避重就轻,或者是查无对证而矢口否认,还是因为他的不在国内而漏了网,这一次怕已经不可能“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要是这样的推理成为事实,或原来有的“小鱼”有可能成了“大鱼”,或一直隐着的“大鱼”将浮出水面,并不是没有可能。我们甚至可以作这样的推断,当赖昌星将被遗返回国的消息一经传出,有人怕早已寝食不安。

 

赖昌星的被遗返回国,是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的象征,是中加双方、乃至中国与更多国家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联手惩治刑事犯罪的良好开端,是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体现,也是对那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畏罪潜逃的一个严正警告。包括赖昌星在内的该案三十多名潜逃者被一一遗返,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犯下了罪行,以为逃亡到了国外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那是一页已经被翻了过去的“老黄历”!

赖昌星的被遗返回国和新的侦查开始,其意义不仅仅是说明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最后收网已经开始,而是用事实诠释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为那些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的“流亡者”,敲响了丧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