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甲勇士小游戏马上玩:魏忠诚 南京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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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给魏忠诚开出20万“封口费”2009-12-14 10:28   南都周刊   网友评论 1 条,点击查看

魏忠诚突然意识到自己手里的这张支票,可以用“封口费”来定义,但给支票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坚称这只是“和解费”。

南都周刊记者_单崇山 南京报道 摄影 单崇山

  3年来魏忠诚紧盯着法院执行的每一个步骤,不放过任何“挑刺”的机会。   对于20万元的支票,魏忠诚和南京中院有不同的解释。 

2009年12月,一张收款人为“魏忠诚”,用途为“案件款”,盖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专用章”的20万元转账支票,静静躺在魏忠诚的保险柜里。

46岁的南京人魏忠诚,经营着一家商业调查公司,经常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入法院。但这次,他的对手不再是“对方当事人”,而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这张20万元支票,在魏忠诚看来,是法院与他三年纠结的一次买断。在拿到支票的第二天,魏忠诚特意将支票扫描成图,贴在自己的博客里,并取了一个吸引眼球的题目——《南京一法院开出20万元封口费》。

“存在瑕疵”的“有效评估”

这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纠纷。在魏忠诚讲述4遍案情后,记者才理出了点思绪。

2005年,因债务纠纷,魏忠诚被原生意伙伴邵忠有,诉至南京中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魏忠诚在200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邵忠有人民币160万元整。

“到了12月31日,我没有足够的钱给他”,魏忠诚说。于是邵忠有申请强制执行,南京中院执行局于2006年2月9日立案,查封了魏忠诚名下的两处房产——白下区新街口商圈户部街26号第十层和702室,共计930平方米,准备拍卖房产抵债。

3月13日,南京中院委托“江苏华信资产评估公司”对魏忠诚的房产估价。4月10日,魏忠诚收到了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他的两处房产估价为579.4万元,另有装修估价7.99万元。

这两处房产位于南京最繁华的新街口商圈,这个价格,在魏忠诚看来,低得离谱,与当时的市场价相差太远。据《扬子晚报》2006年4月消息,南京市城调队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3月,南京1类区住房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9173.3元,而按照评估价,同样位于1类区的这两处房产,每平米只有约6230元。

“我去找了法官,他说你不要说价格的问题了,我让哪个来评都是一样的。的确是这样,如果程序上没问题,人家评多少是多少,法院有最终裁判权。”魏忠诚于是开始从评估程序上找问题。

2006年5月,魏忠诚向江苏省高院纪委投诉,要求重新评估,理由是702室为住宅,而十层为办公房,用途不同,参考价也不同,应该分别重新评估。江苏省高院接受了魏忠诚的投诉。5个月后,魏忠诚收到了两份新的评估报告,“我把价钱一加,跟之前的一分不差,只是分别算了下,重新打印两份,连出具评估的基准日都没变。”

但魏忠诚在第二次的评估报告上,又有新的发现,“封面、页脚和末尾打印的是‘江苏华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的公章却是‘江苏华信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而3月份法院的委托书上写的是‘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都不一样,”魏忠诚说,“法院给我们的解释是,这个公司名称变更了两次,公章是最新的名字,评估报告上打印的没来得及改,我当时就信了。”时隔三年,2009年8月,南京中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仍坚持认为,这是虽有瑕疵但仍有效的评估。

疑云重重的拍卖

就在魏忠诚揪着评估报告不放的时候,南京中院对房产的处理并没有暂停。

2006年11月,南京中院委托江苏中盛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对办公房进行拍卖,出乎魏忠诚的意料,这处被他认为是明显低估的房产流拍了。

“我觉得有问题,几天后就以竞拍者的身份去找这家公司看看究竟,结果发现这家有着5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就在东宝花园小区的居民楼里办公,”魏忠诚说,“一进门,就听到四个剃着小平头的年轻人,对我说,干什么不好非要买这房子,这不是摆明了不想做生意么?”

从拍卖公司出来,魏忠诚开始怀疑这家公司有问题,随即交代自己的手下着手调查,他们在南京市鼓楼区工商局调取了中盛公司的档案,“我们用自己的审计手段发现,中盛成立后经过三次增资,达到500万规模,后两次有明显虚报嫌疑,而且数额巨大。”

2007年1月9日,魏忠诚向鼓楼区工商局举报中盛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工作人员在做过笔录后表示,春节后立案查处。此时,户部街26号十层房产已经经过两轮拍卖,均以流拍收场,法院定于2月8日进行第三次拍卖。

眼看拍卖日期临近,2月2日,魏忠诚向法院举报中盛公司涉嫌违法,并告知自己已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希望法院暂停拍卖并替举报人保密。但奇怪的是,2月6日上午,魏忠诚便接到中盛拍卖公司电话,“对方直接说,魏忠诚,你举报我们啊?”

第三次拍卖时,户部街十层的办公房保留价,已经由最初的491.1万元降至322多万元。根据《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魏忠诚认为,上述法条中“酌情降低保留价”给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事实上,目前地方法院在审理债务纠纷需要拍卖财产时,压低评估价格、人为制造流拍、变拍卖为变卖的情况并不罕见,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便落马于广州“中诚广场”烂尾楼拍卖案,黄松有和广东高院执行局长杨贤才利用职权操纵拍卖,将“中诚广场”低价卖给一家公司,后者很快将之转卖,获利4亿元。

维权人士郝劲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种法院执行部门与评估、拍卖机构串通,压价拍卖的事在债务纠纷诉讼的执行中普遍存在,但由于债务纠纷往往只涉及双方当事人,这种财产权的被侵害并没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利益受损的一方,也只能自认倒霉。

“刁民”魏忠诚

退休教师吕西翰认识魏忠诚很多年,对魏翻案并不乐观,“他不是刁民,只是认死理,以为死死抓住法律就行了,其实没这么简单,这里被牵涉的问题太多了。”

这3年来,魏忠诚紧盯着法院执行的每一个步骤,不放过任何“挑刺”的机会。

对于评估,他咬住了法院眼里的那个“瑕疵”,2007年2月,在房产已经抵债后,他又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报执行法官王剑飞渎职,采信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评估报告。

“检察院看了举报材料后,说这个公司更名是怎么回事,你要去工商局把公司名称的变更手续找来做证据,”魏忠诚至今还在庆幸,“幸亏检察院的人懒得亲自跑工商局。”

2007年4月,魏忠诚在江苏省工商局发现,南京中院评估委托书上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出具评估报告的“江苏华信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2005年12月之前名为“江苏华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竟是两家有着不同工商注册号的公司。江苏省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登记资料调查表》显示:这两家公司,分别开业于1994年和2005年,经营范围和所属行业均不相同,没有先后继承关系。不过,前者的三名股东,同时也在后者的股东名单中,两家公司的住所和电话也相同。

“这就是一伙人,先后搞了两公司,然后把其中一家从法院拿到的委托资格私自转给了另一家,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评估报告根本上就是不合法的。”魏忠诚说。

对此,南京中院在今年8月答复中也称,“华信房地产估价公司”是从“华信资产评估公司”分立出来,但并未说明委托给后者的业务,为何能由前者代劳,也未说明作为独立法人的前者是否有为法院出具评估报告的资质。为了进一步求证,记者联系了南京中院司法鉴定处,但被谢绝采访。同样,两家公司的同一位工作人员也拒绝了采访要求。

2007年2月8日,户部街26号十层房产最后一次拍卖,魏忠诚联系了南京当地几家媒体的记者赶到拍卖现场,“法院和拍卖公司不让我们进,场面很混乱,我还打了110,就是想尽可能让他们拍不成。”但拍卖仍在混乱中开始,唯一到场的竞拍者没有举牌,第三次流拍。

2007年4月17日,立案近10个月后,南京市鼓楼区工商局,终于认定中盛公司虚报注册资本500万元的事实,并处以罚款6万元、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但虚报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并没有告知魏忠诚,“因为他不是当事人,跟他没关系”。

很长一段时间内,魏忠诚都认为中盛公司只虚报了200万注册资本。虚报数额在魏忠诚看来尤为重要,《拍卖法》中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必须有100万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魏忠诚据此认为,如果中盛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超过400万元,就不具备拍卖资格,更不能够成为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了。

但鼓楼区工商局认为中盛拍卖公司虽受到行政处罚,但仍具有拍卖资格。南京中院也就据此认定,中盛公司对魏忠诚房产的拍卖,依然有效。

“即使只虚报200万,也达到了犯罪标准,应该移送公安局”,魏又开始在工商和公安两个部门间跑,他认为既然行政处罚不能把中盛公司从法院的怀抱里拉出来,就把它再推上刑事诉讼被告席,“都沦为罪犯了,还怎么有资格接受法院的委托。”

2007年6月29日,鼓楼区工商局告知魏忠诚案子已经移送给了南京市公安局。一年之后,经过几次进京上访,2007年10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通知魏忠诚,将对中盛拍卖公司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正式立案。而此时,魏忠诚的两处房产,连同装修被作价不到420万抵债。

2007年12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南京中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为中盛公司,“这个时候,原来挡在法院前面的公安、工商、检察院三堵墙都打开了,”魏忠诚说

“半个小时就判完了,中盛公司法人代表郭斌承担了所有刑责,判了半年缓刑一年,公司依然合法存在。”说这话时,魏忠诚的声音变得很大。

就这样,胜利在望的魏忠诚,再一次回到原点。

“封口费”

魏忠诚的斗志却没有消减,2008年开始,他的上京告状次数更加频繁,成了南京市维稳工作的“重点关照对象”。

“2009年3月,南京中院副院长尹平原和我商量,给我30万做补偿,让我不要再闹了。我答应了,当时的想法是,钱我可以拿,出去还可以告,钱还是证据,法院是收支两条线,钱归财政管,不做违法的事不会多出30万给我的。” 魏忠诚说。

经过几次商谈,7月底,魏忠诚终于和南京中院达成一致,“法院以司法救助基金名义给我20万,由法院打印一份承诺书,我签字承诺不再告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魏忠诚说。

2009年8月3日,魏忠诚到法院签承诺拿支票,一番交涉后,魏忠诚得以用手写在承诺书上加一句,“此致:南京中级人民法院”,但支票上注明的用途,却是“案件款”。

“签好字后,我要求保留副件,他们只同意用手抄一份,我就边抄边把字号、格式都记下来,回家做了份一模一样的。如果法院说我这是假的,请把真的拿出来,他们不会连收条都不打就给了我20万吧。”

第二天一早,魏忠诚将这张支票交往江苏省纪委,但江苏省纪委表示,法院系统的纪律检查是独立的,于是魏忠诚又前往江苏高院纪委,但也没能把支票交出。

这时,魏忠诚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手里的这张支票,可以用“封口费”定义,便把这张支票贴到了网站上,这就有了“南京中院封口费”事件。

而南京中院在8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认为,这笔钱是“和解费”,法院只是充当了魏忠诚与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的中间人,“两家公司将和解费汇入法院账户中,所以支票上是法院的印章,法院调解与判决民事案件中的通常做法。”但同对评估报告合法性认定一样,南京中院至今尚未出示相关法律文书。

支票已经作废4个月了,魏忠诚说,我与南京中院的关系并没有改变。

邵忠有觉得,魏忠诚这样搞不会有结果,“想要房子,拿来600万元,马上给你。”

12月8日,魏忠诚来到南京中院方正的大楼前,感触良多。他有些无奈,“虽然现在还是很有信心,但我知道现在干的这些事儿不值得别人效仿,一个以帮人打官司为生的人,遇到这种事儿,还要付出这么大代价,不懂法的人怎么办。20万,怎么可能抵得上这几年的折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