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龙记招聘:周海婴多次为父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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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婴多次为父打官司

2011-04-08 09:15:00 来源: 金陵晚报(南京)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1936年鲁迅逝世时,周海婴年仅7岁。在《我与鲁迅七十年》这本书中,他曾详细描述了父亲去世的那一天。对父亲的回忆、眷念,对父亲权益的维护、捍卫,萦绕了周海婴的一生。为争取鲁迅的巨额稿酬、为给父亲写书、为了别人以父亲的名义注册互联网域名……周海婴因为频频卷入鲁迅官司而受到世人瞩目,并且承受了一些非议。

鲁迅生前(19世纪30年代)曾为自己的著作权打过一场官司。鲁迅逝世以后,鲁迅后人又为鲁迅稿酬版权打了官司。

矛盾突出

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与日本学习研究社合作翻译出版了日文版的《鲁迅全集》,而版税全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支取(根本没有征求鲁迅继承人的意见、甚至连一声招呼也不打)。而日方曾托付该社给鲁迅之子周海婴送几套样书。

但直到1985年夏,周海婴访日期间,才从日本朋友处获悉:5年前有这么一件重大的事情!

对于人民文学出版社不预先征得同意、不付酬、甚至不送样书的行为,周海婴感到非常气愤。他决定诉诸法律。

1986年6月28日,周海婴提起诉讼。他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文学出版社。

周海婴提出了四项诉讼请求:

一、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补发该社于1953年至1958年出版鲁迅著作所计稿酬的余额4万元;(陈按:当时4万元约合今人民币60万元。)

二、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结算并支付1959年至1966年出版鲁迅著作的应付稿酬;

三、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结算该社与日本学习研究社于1981年12月签订翻译出版日文版《鲁迅全集》后,由日方支付费用中周海婴的应得版权份额;

四、要求人民文学出版社给付该社发表鲁迅首发作品的稿酬。

一审不予支持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法庭上辩称:许广平与周海婴早于上世纪50年代二次要求将鲁迅稿酬上缴国家,故鲁迅著作1958年以前的稿酬4万余元已于1958年当作本社利润上缴。至于1959年后出版《鲁迅全集》则不再计酬。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年的审理,认定五十年代鲁迅继承人许广平和周海婴当时提出将鲁迅稿酬上缴国家的行为有效,便于1988年6月23日判决:

一、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周海婴鲁迅著作稿酬297元6角;

二、驳回周海婴其他诉讼请求,诉讼费422元由周海婴负担。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周海婴的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外界的无端指责,使得周海婴愁眉不展。“鲁迅的儿子为钱财打官司”,当时被许多人看做是件丢脸的丑闻。但是周海婴认为,诉讼的目的不仅是钱的问题,它的意义在于应如何尊重和维护鲁迅的著作权;更如何通过这个案件的审理,唤醒整个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

周海婴和律师提出两个问题

(1)我国有关法规所设立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究竟是著作者死后多少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从1959年起停止为鲁迅著作计算稿酬,这时离鲁迅逝世不过23年。但是,按照1984年国家出版局制定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的规定,死者著作权保护期限为去世后30年,也就是说鲁迅著作权还在保护期限内。

(2)关于放弃鲁迅稿酬的问题。虽然鲁迅夫人许广平生前与周海婴曾经表示过:要将鲁迅著作的稿酬上缴国家,但这仅是一个意愿,捐赠行为(包括捐赠过程)实际上并没有实现。

周海婴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调解

1989年12月8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周海婴与人民文学出版社一致同意,将调解内容分成两部分处理,双方意见统一的写入调解书;双方尚未统一的,如日文版的版税归属等问题则由法庭当庭记录在案。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写道 “(一)人民文学出版社向周海婴补开“捐赠书”,以表明许广平、周海婴曾于1958年向国家捐赠鲁迅稿酬40197.11元。(二)人民文学出版社支付周海婴依法享有的鲁迅首发作品基本稿酬、印数稿酬1242.20元。”

双方接受了这一调解方案。

后话

本案调解结案的一年多后,即199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著作权法正式产生。这部法令明确规定:著作权保护期延至作者死后50年。钱江晚报

据《杭州日报》报道,鲁迅之子周海婴所著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曾因著作权问题引发一场风波。最终,法院以裁决的方式确认他对该书拥有著作权,并判令原告水渭亭返还全部原始手稿。

2001年9月出版的《鲁迅与我七十年》是周海婴为纪念父亲逝世70年所作。但该书后记中提到的编辑水渭亭后竟提出要与周海婴分享著作权。

水渭亭原是上海《文汇报》的编辑,1995年就已退休。

周海婴拒绝他的要求后,水渭亭于2002年7月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为该书的合作创作者,要与周海婴共同享有该书的著作权,判令周海婴赔偿其损失20万元。

周海婴告诉记者:“1996年秋,《文汇报》笔会邀请我去做客,当时该笔会主编萧关鸿等人请我给《文汇报》写稿,我最终答应写一本书。但出乎意料的是,该书快出版之时,水渭亭突然提出著作权问题。作为一个编辑,水渭亭这样做,让我很痛心。” 新快报

周海婴:我打官司并不是为了钱

 

周海婴为《鲁迅与我七十年》打官司

关于鲁迅先生的后人为鲁迅先生著作版权打官司的事,网上流传说“鲁迅先生的后人都比较爱钱”,对此,周海婴这样回应:从1980年以后一直到现在,我背了这个不叫黑锅,钱锅已经是20年。那时候访问日本的时候去看内山完造先生的遗孀,发现她生活特别贫困,都已快70岁,还领救济金。每天的生活费就等于三碗日本的面条。

当时日本出了鲁迅全集,按照伯尔尼世界公约,日本出版社就应该付给咱们中国鲁迅的版税。我就跟有关方面提出来,是不是把这笔钱帮助内山完造夫人,但最后我的心愿没有达到。 北京青年报

(本文来源: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