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盒装银行卡好不好:661 公安局政委为何攻击“五条禁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21:11:15
 公安局政委为何攻击“五条禁令”  贵州毕节市女教师被强奸一案犹如一支雷管,持续引爆了更具新闻效应的多起事件。先是办理此案的阿市乡派出所副指导员钟显聪为犯罪嫌疑人王忠贵辩解,称后者与受害女教师发生性关系时戴着避孕套,所以不算强奸。就在舆论为此大哗之际,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为替部下辩解又放出猛话,他称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是违法的。   在探究钟显聪“戴套不算强奸论”的原委时,《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办案当天中午钟显聪和犯罪嫌疑人一起喝了酒,就此,记者和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进行对话,提及钟在工作时间喝酒是否违反了公安部“五条禁令”,郭回答说:“为什么要出台这五条禁令呢?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这是自2003年初公安部颁布“五条禁令”以来,我所见过的最明确的反对声音,也是公安系统唯一公诸媒体的反对声音。虽然每个人都有表达自由,亦有权反对或质疑某项政策,但作为一个地方公安局的政委,这样的论调实在是大错特错。   众所周知,2003年1月,为了整治当时公安民警纪律松弛、法令不畅、作风散漫,违法乱纪现象严重、经常侵害民众合法权益等积弊,在时任部长周永康的力主下,公安部颁布了系统内部“五条禁令”,其核心意思包括从严管理枪支、从严控制喝酒、从严禁绝赌博,违反者予以严惩直至开除。如第四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条禁令”让人注目的地方,一是颇具针对性,可以说点中了当时警察作风问题的命门。二是内容具体且操作性强,特别是处罚措施很严格,以辞退和开除为主要处分手段。三是全国公安系统狠抓落实,对违反者严格处罚,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正是“五条禁令”的颁行和落实,让公安机关的作风短时期内大幅度好转,以至于其他国家机关纷纷效仿出台禁令。可以说,“五条禁令”为中国政府机关的作风整肃创造了光辉典范。   从性质来看,“五条禁令”属于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必要措施,它也是对《人民警察法》第三章和第七章有关警察行为规范及法律责任规定的落实。根据之前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之后颁布的《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制定警察的行为规范,有权依法对警察进行考核奖惩,对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警察作出相应的处分,并不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因此,毕节市公安局政委认为“五条禁令”违法的论调,是不懂法律和政策的表现。   对于上述法律常识和基本道理,作为一个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公安局政委,郭少全不可能不懂,他之所以强词夺理,其实有着深刻的思想原因。   首先,“五条禁令”实施多年,对警察的纪律和权力构成了有效的持续约束,这也意味着警察特权得到了遏制。正是基于对特权的留恋,一些警察在内心深处反感、抵制“五条禁令”,是一种必然现象。我在平时的生活中,也不止一次听一些警察抱怨禁令太严,“没法玩”。这些人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发泄对“五条禁令”的不满,郭少全的言论,正是这种不满思想的集中表现。   其次,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强力部门,历来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处于强势地位,这也决定了有人刻意维护系统内的特权。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各地公安机关在解释下辖看守所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制造”出包括“躲猫猫”在内的各种“看守所死法”,这其实就是替自己狡辩的心态作祟。这次毕节市一个派出所指导员不小心制造出“戴套不算强奸”的谬论,同是政工工作的领导,其上级政委郭少全不但不去深刻反思,而且以更荒谬的言论来辩解,这是典型的错上加错。   尽管这位郭政委用错误言论引爆了舆论,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它让整个公安系统和全国民众都猛然意识到,一项好的政策虽然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益处,得到绝大多数民众的拥护,但毕竟动了少数人的奶酪,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抵制。是选择维护特权阶层既得利益,还是维护公民的合法秩序和权益,答案尽在其中。 (作者 陈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