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丝围栏施工方案: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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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g.com.cn  11-07-19 08:42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前言
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贵州省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全省共有1869万人、1272万亩农作物受灾,695万人、504万头大牲畜因旱出现饮水困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32亿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贵州省灾区各族干部群众奋起自救,千方百计保饮水、保民生、保春耕,取得了抗旱救灾的重大胜利。这场特大旱灾突出地表明,水利设施薄弱、生态环境恶化、石漠化加剧已成为制约贵州省发展的主要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对贵州省抗旱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关心和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重要指示。2010年4月,温家宝总理亲临贵州省视察指导抗旱救灾工作,针对干旱暴露出的问题,明确指示:要积极谋划长远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把贵州省的水利建设与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者结合起来,“三位一体”,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省发展的问题。遵照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技术规程规范,会同贵州省人民政府编制了本规划,以此指导今后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重大意义
第一节基本情况
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国土面积17.6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61.7%,丘陵占30.8%,山间坝子占7.5%,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内陆山区省份。全省岩溶分布广泛、发育强烈,岩溶出露面积1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2%,是世界岩溶地貌最典型的地区之一。特殊的地形地貌,造成贵州石多土少,土层瘠薄,易受侵蚀,水土流失严重。2009年贵州省总人口3798万人,耕地面积6700万亩,人均耕地1.8亩,但高产稳产农田少,单产水平较低。
贵州省属中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丰沛、雨热同季,多阴雨、少日照,多年平均气温15℃左右,年均降雨量1179毫米。受大气环流及地形等影响,气候地域性差异很大,具有明显的山地垂直气候特征,灾害性天气较多,干旱、洪涝、秋风、凝冻、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
贵州省位于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上游,是长江、珠江重要生态屏障。境内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1062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793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水资源时空分布很不均衡,加之岩溶地貌广泛发育,山高坡陡,地形破碎,保水蓄水十分困难,有水存不住、用不上,工程性缺水问题十分突出。贵州省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面积大、程度深、危害重、难治理。
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2009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913亿元,财政收入7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45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1%、40%、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005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5%和58%,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仅57%,比全国低18个百分点。省内城乡差距也十分明显,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4.3︰1,远大于全国3.3︰1的平均差距。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在扩大,与周边省区市相比差距也在拉大。2000年,贵州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比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少2326元、2005元和1742元,2009年分别扩大到12534元、6987元和3192元;2000年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相当于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的73%、72%和93%,到2009年分别下降到67%、67%和89%。全省人均收入在国家贫困线以下的贫困人口有555万人,贫困发生率达17%,贫困人口之多、贫困发生率之高均列全国首位。总体上看,贵州省是全国最贫困、实现小康社会目标难度最大的地区。
第二节重大意义
一、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打破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瓶颈制约的迫切需要
自然条件差,交通闭塞、水利设施落后、生态环境脆弱是制约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根源,治穷必须挖根。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贵州省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交通落后的瓶颈制约正在被逐步打破,但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明显不足,仍是制约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两块“短板”。在交通建设有所突破之后,有必要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贵州省尽快突破水利建设、生态治理等制约因素,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让贵州省各族人民同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不仅对贵州省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对促进西部大开发、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解决贵州省工程性缺水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贵州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进展缓慢。目前全省中型水库仅34座,2009年各类水利工程供水量92亿立方米,人均供水量仅242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4%,水利工程供水量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需要。特别是由于缺乏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调蓄能力小,配套设施不完善,一旦遇到较大旱灾,连群众最基本的生活用水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据预测,2015年、2020年全省需水量分别为139.7亿和159.4亿立方米,即使考虑在建水利工程新增供水量,届时缺水量仍分别达40.9亿和60.6亿立方米。同时,贵州省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39%,牧草地面积2400万亩,但林草植被质量不高,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十分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7.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2%,年均土壤侵蚀总量达2.5亿吨,相当于每年流失40多万亩耕地的表层土。石漠化面积3.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9%,居全国各省区市之首,且近年来仍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在继续扩大。
贵州省水利建设滞后、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加剧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三者相互叠加,相互影响。正如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的:这三者是有关联的,但核心是水,如果没有水,石漠化治理也无法进行,生态环境也无法改变;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水的问题,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才有基础,水土条件、耕地质量才能得到改善。事实上,正是因为落后的水利设施不能满足农田灌溉等需要,人们不得不以毁林开荒和坡耕地种植来满足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破坏了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石漠化面积逐年增加;而生态破坏造成众多中小河流断流,降雨时空分布更加失衡,已建水利工程淤积严重,效益不能正常发挥,反过来加大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因此,要在正确把握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三者内在联系的基础上,编制“三位一体”规划,协调推进三方面的建设,努力形成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共同支撑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探索贫困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实践
2009年全国贫困人口共计3597万人,其中贵州省555万人,占全国贫困总人口比重达15%。随着国家贫困标准的提高,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不断上升。2000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分别占全国的10%和9%,2007年分别上升到15%和14%。按照2008年国家新确定的扶贫标准,2009年贵州省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17%,是全国的4倍。贵州省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基本农田缺乏、水土流失严重的石漠化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水利建设滞后、生态恶化、石漠化严重、发展方式粗放,是造成贫困的根源。到2020年全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贵州省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从水利建设、生态改善、石漠化治理等根本问题入手,积极探索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与改善生态环境“双赢”的路子,这是挖掉“穷根”、加快转变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大实践。
四、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构筑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
贵州省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属于长江流域,三分之一属于珠江流域,是长江、珠江两大流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53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包括贵州省在内的长江上游地区,其中贵州省5.1万平方公里,约占十分之一;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3万平方公里,其中贵州省2.2万平方公里,占三分之一强。长江中上游25度以上陡坡耕地总面积3500万亩,年均土壤侵蚀总量9亿吨,其中贵州省陡坡耕地面积710万亩,年均土壤侵蚀总量1.8亿吨,均占五分之一以上。因此,建设和保护好贵州省的生态环境,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少泥沙下泄量,事关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中国两大经济引擎—— “长三角”、“珠三角”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坚持以水为核心,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三位一体”,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加强水利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显著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确保有水存得住、没雨用得上,加快构筑符合贵州省实际的现代水利体系和生态功能完备的“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贵州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把水利建设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把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与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从根本上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位一体”、统筹规划。统筹安排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实现三者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土流失防治的关系,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科学决策。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有效改观;又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十三五”期间的重大工程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贵州省发展的瓶颈问题。
——突出重点、注重配套。以水利建设为重点,在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水利工程效益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骨干水源工程。坚持大、中、小、微并举,水源工程建设与灌区、渠系等配套工程统筹安排,完善配套,发挥效益。妥善解决水库移民安置等问题。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对城市和重要乡镇等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骨干水源工程集中供水,提高供水保证率;对不具备建设大中型水源工程的地区和分散的农村居民,以小型、微型工程为主解决缺水问题。坚持以恢复林草植被为主,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模式。
——保护优先、建管并重。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减轻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加强对生态环境脆弱区特别是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强化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第二节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
本规划以2009年为现状水平年,201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2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规划重点放在前5年,即“十二五”期间。
一、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本规划的实施,有效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近期目标
到2015年,水资源综合调配能力明显提高,工程性缺水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县城、乡镇生活用水得到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基本建成满足城乡生活生产需求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全省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到127.1亿立方米,人均321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30万亩,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470万亩,基本建成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
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石漠化扩展态势初步遏制。森林覆盖率从39%提高到45%,活立木蓄积量从3.2亿立方米提高到3.8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5.6%。五年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1.6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万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533万亩。
3.远期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需求的水利工程体系,水利工程年供水量达到159.4亿立方米,人均389立方米;城乡生活、灌溉供水保证率分别提高到95%和7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5万亩,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15万亩。“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根本上遏制住石漠化扩展势头,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根本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5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4.5亿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6%以上。五年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0.6万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治理退化草地448万亩。
二、主要建设任务
水利建设。2011至2015年,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382处,其中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11座,小型水库208座,引提水工程60处,项目建成后新增总库容47亿立方米,新增兴利库容32亿立方米,解决13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改造灌区82个,修建“五小”水利工程31万处,坡耕地综合治理250万亩。2016至2020年,开工建设骨干水源工程139处,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1座,小型水库78座,引提水工程29处,项目建成后新增总库容10亿立方米,新增兴利库容7亿立方米;改造灌区41个,修建“五小”水利工程87万处,坡耕地综合治理150万亩。
生态建设。2011至2015年,营造林1280万亩,森林抚育290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633万亩,治理退化草地335万亩;2016至2020年,营造林940万亩,森林抚育3100万亩,建设人工草地467万亩,治理退化草地265万亩。
石漠化治理。2011至2015年,封山育林育草425万亩,人工造林614万亩,建设人工草地107万亩,治理退化草地198万亩,建设基本农田373万亩;2016至2020年,封山育林育草112万亩,人工造林105万亩,建设人工草地125万亩,治理退化草地183万亩,建设基本农田47万亩。
第三章
基本思路和建设布局
第一节基本思路
正确把握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遵循客观规律,“三位一体”,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在区域布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规模,将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重点区域和行政单元,编制好各区域的“三位一体”规划和各项重点工程规划,在区域内体现三者之间的相互支撑和有机融合,以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技术路线上,坚持以水为核心,通过以骨干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建设,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扩大灌溉面积,提高土地产出率,有效保障粮食安全,增加生态用水,推动退耕还林(草)工程深入实施,促进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同时,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林草植被,遏制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和供给保障能力,为水利建设和水利设施稳定发挥效益提供水源保证,形成良性循环。在建设时序上,注重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把工作重点放在前五年,根据各区域供水需求和生态环境状况,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的进度,合理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协同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真正做到相互促进,发挥整体效益。
第二节水利建设思路和布局
水利建设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保障城乡饮水安全为出发点,以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大中小微并举、开源节流并重,注重挖潜配套,统筹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综合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布局各类骨干水源工程、灌区配套与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以及“五小”水利工程,加强岩溶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幅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保障能力,满足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和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的用水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根据不同区域的水资源条件、生态状况以及干旱类型,同时兼顾地域相邻与县级行政区域完整性原则,将贵州省水利建设划分为黔中、黔东北、黔东南、黔西北和黔西南5个区域。
第三节生态建设思路和布局
生态建设要围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贵州省生态建设的定位,按照“西治、中保、东建”的基本思路,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资源、草地建设和保护,加大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动植物栖息地,提高林草质量,保障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上游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构筑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
根据贵州省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和现状,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将生态建设区域划分为:西部生态综合治理区、中部生态保护区和东部生态建设区。
第四节石漠化治理思路和布局
依据国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年)》对贵州省石漠化治理的要求,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建设和保护林草植被,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基本农田设施建设,拓宽农村能源渠道,提高农民参与石漠化治理的积极性,引导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石漠化治理的新模式和新技术,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石漠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区域岩溶地质、地貌和岩溶生态环境的相似性,自然资源及经济社会条件的同类性,石漠化成因、治理措施的趋同性,并考虑区划界线与自然边界保持一致性的原则,将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划分为:岩溶峡谷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岩溶断陷盆地中度–强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岩溶高原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峰丛洼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岩溶槽谷石漠化综合治理区5个大区。
第四章
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
第一节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骨干水源工程、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气象灾害防御及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等。
一、骨干水源工程和重点项目
2011年至2020年,规划建设骨干水源工程521处,其中蓄水工程432座(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142座、小型水库286座),引水工程40处,提水工程49处。工程新增年供水量60.6亿立方米。结合水源工程建设,配套新建15处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及一批小型灌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0万亩。其中2015年以前规划实施重点骨干水源工程382处,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46.8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1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90万亩。
1.大型水库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夹岩水利枢纽、五嘎冲水库、黄家湾水库、马岭水库4座大型水库工程。水库总库容2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9.2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15%,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17万亩。大型水库是贵州省提高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保障区域供水安全、调整产业结构、保障生态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区域控制性工程。
2.中型水库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中型水库工程142座,其中黔中区19座,黔东北区28座,黔东南区22座,黔西北区36座,黔西南区37座。水库总库容3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22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34.6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57%,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6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其中,2015年以前开工建设中型水库工程111座,水库总库容23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7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26.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3万亩。中型水库是贵州省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用水、建设人均半亩口粮田、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全面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的支撑性工程,对加快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小型水库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小型水库工程286座,其中黔中区33座,黔东北区42座,黔东南区36座,黔西北区54座,黔西南区43座。规划小型水库总库容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亿立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10.8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18%,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3万亩。小型水库单个项目投资小、见效快,解决农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最为直接,项目建设对解决项目区乡镇供水与发展小型灌区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是解决大中型水库未覆盖地区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的必然选择。
4.引提水工程项目
规划2011年至2020年建设引水、提水工程89处,其中黔中区24处,黔东北区31处,黔东南区4处,黔西北区18处,黔西南区12处。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6.5亿立方米,占规划项目新增年供水量的10%,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4万亩。在合理提水扬程和输水距离内,因地制宜建设引水、提水工程,可充分利用现有大中型发电水库调蓄能力和大江大河天然径流,项目建设周期短、技术难度较小、投资见效快,是保障城乡供水和生态用水、发展小型灌区水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
贵州省现有瓮福、乌中、湄凤余、安西、铜东、黎榕、兴中、金黔、盘江、遵义10个大型灌区及113个中型灌区,灌区现状有效灌溉面积460万亩。由于多种原因,这些灌区长期不配套、老化失修,不能正常发挥效益,急需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通过配套和改造,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607万亩。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部署,2009年贵州省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调查及复核工作,经国家核定,2011-2015年共需解决1300万农村人口和200万农村中小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本规划建设的骨干水源工程将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
四、“五小”水利工程
规划工程范围覆盖贵州省全部88个县,涉及11850个村的2109万人。工程主要包括小塘坝、小水窖(池)、小堰闸、小泵站、小渠道等小型、微型水利工程。新增小塘坝和小水窖有效容积3.7亿立方米,补充灌溉面积662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5万亩。
五、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范围包括贵州省69个县,主要工程措施是: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重点对6°——15°坡耕地实施综合整治,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00万亩。同时,通过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共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期内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万平方公里。
六、气象灾害防御及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和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率达90%,新增人工增雨量5——10亿立方米,对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的气象保障能力有较大提高,对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的气象服务和决策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主要包括退耕还林(草)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抚育工程、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草地开发利用工程等。
一、退耕还林(草)工程
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地区全部,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的部分县,共80个县。主要采取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两种方式,人工造林主要以生态、经济兼用树种为主,封山育林以自然恢复为主。其中,2011至2015年,荒山造林400万亩(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2016至2020年,荒山造林400万亩(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100万亩),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解决好基本口粮田、农民长远生计的基础上,将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的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草)。
二、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抚育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地区全部,六盘水市、安顺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的部分县,共67个县。规划建设公益林700万亩,森林资源管护8000余万亩。公益林建设主要是对灌木林、宜林地、疏林地等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森林资源管护主要采取巡查和驻点管护等方式。
森林抚育工程。范围涉及全省85个县,规划实施森林抚育6000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500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000万亩。对幼龄林采取割灌修枝、透光伐措施,对中龄林采取生长伐措施,对受害木数量较多的林分采取卫生伐措施,对防护林和特用林采取生态疏伐、景观疏伐措施,对低质低效林采取树种更新等改造措施。
三、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
长江防护林工程。范围包括毕节地区的毕节、大方,贵阳市的白云、花溪、开阳、清镇、修文,六盘水市的六枝、水城,遵义市的仁怀、桐梓、习水、湄潭、务川,共14个县。工程布局在长江流域范围内,重点是江河源头、大中型水库周围的宜林荒山。
珠江防护林工程。范围包括珠江流域的盘县、兴义、兴仁、晴隆、望谟、普安、安龙、贞丰、册亨、关岭、荔波、平塘、罗甸、长顺、惠水、独山、三都、从江等18个县。建设重点是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的宜林地。
四、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范围包括铜仁地区、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毕节地区的14个县内已设的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道真、石阡、大方、黔西共4个县已设的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贞丰、安龙、望谟、普安、榕江等80多个县已设的80多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是: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梵净山、茂兰、草海、习水、雷公山等保护区有2~3个达到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水平,大沙河、佛顶山、百里杜鹃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有2~3个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抢救性建立一批自然保护区,完善对珍稀濒危物种生境、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大幅提高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结构。通过物种资源保护、生物资源恢复和发展、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原生性和特有性,保护生态系统平衡与和谐,遏制资源破坏,探索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途径。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地区、贵阳市等地区的50余个县,包括威宁草海、道真大沙河、金沙冷水河、黔西附廓水库、赫章癞蛤宝大山、黔西沙坝河水库、余庆飞龙湖、紫云翠河、石阡鸳鸯湖、赫章雨帽山等重要湿地。
六、草地开发利用工程
范围包括毕节地区、黔西南州、遵义市、铜仁地区、安顺市、黔南州、六盘水市等地区的60多个县。规划建设高产优质人工草地1100万亩;治理退化草地600万亩(其中结合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和改良草地500万亩)。主要工程措施是:改良退化草地,种植竞争力和适应性强的优良草种,严格控制紫茎泽兰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建设稳定高产优质的人工草地,提高草地高度、盖度和质量,增强草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能力,遏制草地退化的趋势,保持草畜平衡,因地制宜建设青贮窖池,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实现草地生态和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石漠化治理重点工程
工程范围是贵州省石漠化或潜在石漠化严重地区,涉及贵阳市的清镇、修文、息烽、开阳,六盘水市的六枝、盘县和水城,遵义市的遵义、务川和仁怀,安顺市的西秀、关岭、镇宁,铜仁地区的思南、沿河、德江,黔西南州的兴义、兴仁、安龙,毕节地区的大方、黔西、织金、金沙、威宁,黔南州的长顺、独山、惠水、平塘、罗甸等78个县。
一、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工程
规划封山育林育草537万亩,人工造林719万亩(其中公益林276万亩,商品林443万亩)。利用自然修复力辅以人工措施,促进林草植被恢复。对人迹不易达到的深山、远山和强度、极强度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石漠化区域,以及石漠化灌木林地,重点实施封山育林育草。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营造生态公益林,充分利用土地立体空间,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
二、草地建设和草食畜牧业发展工程
规划建设和改良草地613万亩,其中人工种草232万亩,改良草地381万亩;建设棚圈255万平方米,青贮窖319万平方米,配置饲草机械5万台(套)。主要措施是,对石漠化荒草地实施人工种草,对退化天然低劣草地通过草地除杂、补播、施肥、围栏等措施改良为优质高产草地。
三、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基本农田420万亩,田间生产道路8062公里、排涝渠1319公里、拦沙谷坊坝18653个,泉点引水7620公里、引水渠13991公里、小山塘1067个,小水池(配套沉沙池)70万个,灌溉管网2137公里。实施石漠化坡地整治主要通过坡改梯、生物梗等措施,平整土地,拦截水土,提高耕地承载能力,配套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蓄水保土,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水土资源。
四、农村能源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沼气池160万口,小水电21.4万千瓦,配备节能灶160万个。户用沼气池以1︰1配备节能炉灶,在畜牧业发展较好地区,建立大中型沼气工程,完善沼气服务网点设施,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发展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
五、易地扶贫搬迁和劳务输出
紧密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在石漠化严重的贫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规划易地扶贫搬迁6万户26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并输出136万人。
根据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本规划的重点放在前五年,即“十二五”期间。规划中的各类工程项目,要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情况和投资可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本规划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规划实施给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价,制定了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提出环境管理要求。
第六章
投资测算和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测算
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总投资1472亿元,其中水利建设954亿元,生态建设265亿元,石漠化治理253亿元。分阶段投资为:2011~2015年972亿元,2016~2020年500亿元。
第二节投资筹措方案
考虑到贵州省财力薄弱的实际情况和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的社会公益性质,规划投资筹措坚持“多渠道筹措”和“两个为主”的原则,即“以财政资金为主、信贷资金为辅,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投资为辅”,通过中央加大投入力度、地方财政配套、利用银行贷款、项目区受益农民和企业投入等多个渠道投资,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第七章
效益分析评价
第一节经济效益分析
一、国民经济评价
1.经济效益测算
水利建设工程经济效益。(1)供水效益:规划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60.6亿立方米,扣除农田灌溉用水后的新增供水量33.2亿立方米,供水影子水价按2.8元/立方米计算,年供水效益94亿元。(2)灌溉效益:规划项目建成后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17万亩,其中新增保证灌溉水田面积380万亩。新增田大季种水稻,小季种油菜,复种指数1.8;新增土大季种玉米,小季种小麦,复种指数取2;改善田大季种水稻,小季种油菜,复种指数1.8。水利分摊系数取0.35。经计算,年灌溉效益为57亿元。灌溉条件改善后,可增加粮食产量400万吨,新增解决1017万人的基本口粮问题。(3)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效益:规划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00万亩,每年可增产粮食25万吨,年经济效益4亿元。水利工程发挥效益后,年经济效益155亿元。
生态建设工程经济效益。(1)林木效益:规划人工造林1420万亩,建成后按每亩蓄积量6立方米、出材率50%计,可生产木材4260万立方米;封山育林800万亩,按每亩提高蓄积量1.5立方米、出材率50%计,可增产木材600万立方米;森林抚育工程6000万亩,按每亩提高蓄积量1.5立方米、出材率50%计,可增产木材4500万立方米。按每立方米木材400元计,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38亿元。(2)畜牧效益:人工种草1100万亩,改良草地600万亩,人工种草每亩载畜量1.5个羊单位,改良草地增加载畜量1个羊单位,分摊系数取0.3,年经济效益32亿元。生态建设工程发挥效益后,年经济效益70亿元。
石漠化治理工程经济效益。建设商品林443万亩,亩产果品170公斤,年经济效益8亿元;人工种草232万亩,改良草地381万亩,人工种草每亩载畜量1.5个羊单位,改良草地增加载畜量1个羊单位,分摊系数取0.3,年经济效益10亿元;建设基本农田420万亩,粮食增产按每亩70公斤计算,年经济效益4亿元。石漠化治理工程发挥效益后,年经济效益22亿元。
工程建成后,综合规划年经济效益为247亿元。
2.费用估算
共分三部分:(1)工程建设投资。工程建设投资共1472亿元,2011-2015年年均194.4亿元,2016-2020年年均100亿元。(2)年运行费。包括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材料费、水资源费、其他费用,按投资的3%取值,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年运行费44亿元。(3)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按年运行费的15%计算,年流动资金7亿元。
经分析计算,综合规划总体方案经济内部收益率10.4%,经济净现值383亿元,效益费用比1.2,投资回收期14.2年。各项主要指标均满足要求,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第二节生态效益分析
1.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规划的实施将提高森林覆盖率11个百分点。森林树冠可以截留10%至20%的雨量,同时延缓地表径流过程,每年增加森林贮水10亿至40亿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万平方公里,坡耕地综合治理面积947万亩,每年减少约1亿吨土壤泥沙进入大江大河,促进“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2.改善环境,净化空气。规划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640万吨、二氧化硫146万吨、粉尘2.3亿吨,释放氧气3420万吨,有效缓解温室效应,减轻工业酸雨的危害,起到净化大气的作用。
3.保护生物多样性。规划实施后,将显著扩大森林面积,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更广阔的生存繁衍空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4.减少地质灾害。研究表明,每年每平方公里森林可减少滑坡泥石流灾害损失6000元。规划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约1.1亿元。
第三节社会效益分析
1.有效缓解人地矛盾,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通过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建成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口粮田后,可有效保障贵州省粮食安全,并腾出更多耕地用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退耕还林,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和蔬菜等特色产业,有效治理石漠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2.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提高群众生活水平。随着规划的大规模水利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的实施,将为项目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按目前贵州省建筑劳务支出占水利工程投资总额的20%测算,参与规划水利工程项目的建筑劳务人员将获得191亿元收入;实施人工造林2139万亩,按每亩人工造林6个工日、每个工日50元计算,项目区农民群众将获得劳务收入64亿元;按原退耕还林标准测算,“十二五”实施退耕还林工程300万亩,项目区农户每年将获得粮食补贴45万吨、生活补助2亿元。
3.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规划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幅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有效改善石漠化地区居民的生存条件,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有效解决“三农”问题。
4.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有一大批农民接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熟练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显著提高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农民的现代农业意识,促使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化。
5.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水是制约贵州省工业化、城镇化的核心因素之一。规划项目实施,将大幅度提升对城市人口用水和各项产业发展的用水保障能力,增强城市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加快改变贵州省工业化和城镇化长期滞后的局面。
6.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贵州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严重滞后于全国。没有贵州省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规划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制约贵州省发展的水利、生态和石漠化问题,显著增强贵州省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尽快缩小与全国发展的差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必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支撑体系,切实加大国家支持力度,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健全水利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生态治理机制,做好人才科技保障工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林业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抓紧制定本部门支持规划实施的具体政策措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规划的实施负总责,建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综合协调机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尽快将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主体。
第二节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第三节加大国家支持力度
采取特殊政策,加大对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的投入支持力度,同时加强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四节强化项目建设管理
按照“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要求,合理安排规划中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时序,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安排建设。各类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建设和实施。
第五节健全水利建管体制
搭建市场化运作的水利投融资平台,统一负责全省重点水利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利用政策性贷款创造条件。
第六节创新生态治理机制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让农民依法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创新造林新机制。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相结合,通过落实公益林补偿、实施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关系。
第七节强化人才科技保障
整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培训资源,加大对规划实施急需的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支持和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参与规划实施。国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选调干部到贵州省挂职、组织专家实地指导等形式,加大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贵州省要把培养和引进规划实施所需人才作为一项紧迫任务,采取高校培养、集中培训、引进交流等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培养和引进人才,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大力推广应用岩溶地区水库建设先进技术,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模式,加强易灾地区水文气象、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测,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科技支撑。
作者:  编辑: 李茂[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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