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少女加贺掉落:法制培训班饿死上访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6:29:11

法制培训班饿死上访人

 

 

    陕西省城固县“法制培训班”诞生于2008年,这是全封闭关押上访人员的秘密场所,“培训班”的工作人员是从公安局、政法委、信访局、法院抽来的。据说设立“法制培训班”是一种“保护”措施,可以阻止有人上访。在2010年,一名上访者饿死在该“法制培训班”后,外人才了解了它的存在。

    上访就要接受“法制培训”

    从县里的“法制培训班”出来已近3个月,47岁的胥灵永说他感觉自己像一只惶恐不安的老鼠。

    胥灵永和弟弟胥灵军都是残疾退伍军人,1998年和2002年兄弟两人先后下岗,按照国家有关优抚优待条例,伤残退伍军人不允许下岗。从2002年起,两人便踏上了上访之路。

    他们认为“只是想落实工作”,上访是被迫无奈,就是要求有关部门按政策办事。

    “法制培训班”设在南沙河原五七干校内,多位参加培训者记得,先后来此参加培训的共11人,其中有7名是女性。参加培训的人,由所在村镇或单位每月交500元~1000元培训费。新来的参加培训者,要先进行全身搜查,培训时间3个月至8个月不等,培训内容包括学习信访条例、道德教育、参加考试等。

    胥灵永发现即便考试合格,写了保证书、申请书,表现好也不能离开,要想离开,参加培训者还要交三五千元。

    参加培训者被饿得皮包骨头

    多位参加培训者记得,从进来的第一天起,一连4天,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

    而后,他们早餐是每人一个土豆大小的馒头,再加半勺稀饭或豆浆。参加培训者说,这里一天两餐,不供应饮水。晚餐一般是机器轧的面条,每顿连汤只盛两小勺。此外他们一整天被锁在屋内。若有两人同处一室的,绝对禁止相互交谈,发现有违反的,就要受到两天不给饭吃的处罚。

    参加培训期间,没有毛巾,甚至连卫生纸也不提供,参加培训者不能和家人见面,送来的棉衣鞋袜等生活必需品也不给转送。相互眼看着每个人都变得皮包骨头,羸弱不堪,从恐惧、愤怒到悲观,参加培训者的意志在饥饿、孤独中开始逐渐瓦解。

    “息诉罢访”才能被放出来

    “法制培训班”副主任关鑫磊曾对参加培训者讲,“法制培训班”是县里设立的,自己只是行使一种职责。

    放出来的条件是要参加培训者“息诉罢访”为止。但这无标准可言,即便认为表现得好,离开时,保证书、申请书、保证金和担保人都是不可或缺的。

    后来,胥氏兄弟等7名伤残退伍军人同意了县里每人每月发给800元生活费的安置办法,其他5人相继离开了,胥氏兄弟也写了不再上访的保证书,但仍对他俩实施关押。

    上访者命断培训班

    2010年3月18日,胥灵军以猝死走完了在“法制培训班”的日子。当天晚上,胥灵永、胡彦平、武金秀等10人被送往医院救治,或被相关单位接出。另一名参加培训的人胡彦平原来108斤的体重已不到65斤。

    在巨大的悲痛中,胥家拒谈解决方案。最后县里来人说,先解决活人的问题,之后会给死者家属一个圆满的答复。

    20多天后,县里派人逼着胥家签协议,胥灵军77岁的母亲获得一次性救助26万元,他的妻女一次性补助44.8万元。之后,当地派出所的所长与县里的几名干部来到胥家,宣读胥灵军尸检鉴定文书,胥家人听他们念道:胥灵军的死亡是支气管炎等疾病导致的。

    胥灵军惨死后,胥家向当地检察院、法院递交了诉状,但至今没有立案调查。

    胥灵永出院后,再次赴西安、北京上访,与以前不同,他多了一项为死去的弟弟鸣冤的使命。

    2010年12月13日,他再度被关进“法制培训班”,折磨重现。4个月后,因患病才逃出这个令人恐惧的冷酷空间。Z    

    济南日报

    ■ 评论
法制培训班沦为“集中营”是耻辱

        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陕西省竟然出现一个类似于60年前重庆渣滓洞式的集中营——“法制培训班”,而且,这样一个非法组织机构竟存活至今,如不是将一位上访者活活饿死,那么不知还会害多少人,实在令世人震惊。

    “法制培训班”本应是一个普法的好场所,是法治社会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媒介。没承想,“法制培训班”成了打击上访者的“维稳工具”,是打着普法的旗号,实则非法拘禁上访公民的一个“精神病院”和黑监狱,成了21世纪的违法“集中营”。

    在一些官员眼里,“维稳”的一票否决是关系官员政绩利益的“硬指标”,在利益博弈下,他们“徒见金、不见法”,什么法律法规,什么《信访条例》,在他们那儿早已被抛之脑后。他们打着“法制培训班”的旗号,行非法拘禁合法上访者之实,成了打击上访者的工具。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他们无情剥夺,利益的合法诉求渠道被堵塞,应有的上访权利被禁闭,多少罪恶就是这样假以“维稳”而行。

时至今日,竟然还有这样的“法制培训班”,这是法治的悲哀。“法制培训班”本不是原罪,而那些漠视法律的官员私设公堂,制造的黑监狱才是最大的原罪。“法制培训班”这个疖子终因“饿死人”而“出头”了,脓疱已经破了,想必“饿死人”也会随之成为一个“标本”而终结。但那些制造“法制培训班”的地方官员,若不将其依法惩处,不从根本上消除权力滥用现象,不从人治走向法治,类似“法制培训班”式的违法集中营还会以其他名义被制造出来。

《东方今报》左崇年2011-7-16 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