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师电影:字里藏珍 15 1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6:21:18
第十五篇 拣选我们都曾卷入拣选的争论中,也从经验中知道其来龙去脉。人们纷纷引用保罗的经文,来支持他们的论点;“加尔文派”(Calvinist)及“亚米纽斯派”(Arminian)的名词如子弹飞扬;人们相继眨着眼睛,红着脸孔;到后来人人都青筋暴现,热血沸腾。有些时候,当我们回顾这些不愉快的辩论时,就会发现自己对这个使人争论得脸红耳赤的教义,大表不满,觉得它不应存在。
在这个时候,我们认为拣选的教义是无用的担子,它除了使本来合一的基督徒分裂外,根本就一无是处,它又给予不可知论者一个抨击基督教神观的根据,而且使那些我们要带领归向基督的人的注意力分散,成为他们的绊脚石。我们几乎要质问神:为什么他要把这个教义放在圣经中?我们也肯定地觉得,今后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它忘记得一干二净,并且叫人不去想它、讨论它。一切关乎拣选的辩论既然毫无稗益,那么这教义本身也毫无造就性;因此,我们确实感觉到,既然身为基督徒,就有责任使人不过份重视它:我们要坚持说,这教义并不太重要,信徒应把心思意念放在其他更有助益的事情上,才属明智。
不错,我们很容易把“拣选”这个题目轻重倒置;很多时候情况确是如此。但这个事实能否给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把这个教义掉以轻心,真的把它当作不重要,这是另一个问题。看来保罗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如果我们再查看一下保罗论到拣选的经文,就会看得出他对这个题目的态度与我们的态度很不相同。首先,他既不为这题目大大争论,也不觉得尴尬。他既不被此题目困扰,也不以它为耻。他只是简单地接受这个教义,并把它当作是福音一个不可或缺的部份来阐释。当他用这个教义来教训人的时候,他只有一个目的——帮助信徒看见那救赎他们的恩典是何等的伟大,藉此感动他们,激发他们敬拜和在生命上作出相称的回应。(此点可从罗八28至一一36;弗一3-14;林前一26-31;帖前二13-14;提后一9-10等经文得到证明。)
拣选的重要
有些时候,保罗随着拣选的思想,向信徒发出赞美神的邀请:“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一3等节)。又有些时候,保罗提出拣选,为基督带来确据和激励(就是圣经所用”安慰“一词最强的意义):“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八33等节)此外,又有些时候,保罗使“拣选”成为劝诫的伦理基础:“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西三12)保罗这样处理这个主题,诚然教训我们要再思我们曾草率而下的判断:我们把拣选的教义当作是没有造就性的担子,而这教义在保罗笔下却成为崇拜、确据和圣洁生活的动力和重心;这样看来,我们的观点很难会正确。一个如此有益的教义,实在不可能是没有造就性和无关宏旨的。经验(和教会历史)告诉我们,“拣选”是一个很容易被误解和误用的真理。事实上,拣选的教义是关乎到神的旨意最深入的奥秘,是深奥的理论,有如难消化的肉:对那些能够接受的人来说,是很有营养价值的,但对那些灵性软弱的人,却会引起严重消化不良。当人拒绝或误用这教养的时候,就出现消化不良的症状了。圣经中有关拣选的教义,是要使基督徒谦卑、有信心、喜乐和活跃,但信徒可能误用这教义,他们持守并传扬拣选的教义,自己反而变得骄傲、狂妄、苟安和怠惰。结果,这教义便成为接受的人的绊脚石,跟那拒绝的人情况差不多。关乎这个教义的内容及其应用,我们需要听一听加尔文所著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一书中提出的作告,其中-章的序言有一个可怕的题目:“永远的拣选——神藉此预言一些人得救,一些人灭亡”。他的警告是:
“关于预定论,其本身是极为复杂的,由于人的好奇心,更使这问题困惑难解。人的好奇心是不受任何约束的,它之走入迷途,逍遥于本身范围之外……凡他所定意要启示给我们的奥秘,他就用自己的话启示出来;而按照他的预知,他知道这些奥秘是与我们有关,或于我们有益的……让我们首先记在心里,我们若要在神所启示的话语以外求了解预定论,乃是表示我们的愚笨,好像是要走过一条不可通的路径,若要在黑暗中观看东西……我们的严谨态度的最好屏障乃是在学习时,我们追踪神的领导,一旦他停止教诲,我们也须放弃追究的念头……”(卷三第二十一章)因此,让我们以谦卑、敬虔、专注的态度,尽可能放下骄傲和偏见,忘掉过往的争论,转向神的话语,看看圣经在这个题目上所要说和没有说的。圣经怎样勾划出拣选的教义?
拣选的观念
“拣选”或“选择”(在希伯来文中通常是bachar;在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和新约圣经中,通常是eklegomai)的意思,是从一些现有的可能选择中,挑选出某人或某物来。因此,在旧约中我们看见大卫从溪中挑选了五块光滑的石子去打歌利亚(撒上一七40);逃走的奴隶也可以选择一个他“喜悦的地方”居住(申二三16);约书亚也对以色列人说,如果他们不愿事奉耶和华,就选择外邦的神,向它下拜(书二四15)。新旧约圣经中,都有记载神为自己拣选一些人,去完成一些特定的使命,享受一些预先定旨的特权,当中的拣选意义是一样的。
神按照他预定的旨意拣选罪人,圣经说这是恩典,则是说,是人不配受的恩惠。神的拣选并不是因他拣选的人有什么功德。拣选是出于恩典的,而恩典绝对与功德无关。保罗宣告说,拣选的恩典是“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一一5等节)。因此,神的拣选是神毫无条件地白白施出的恩典,因为它不在乎(也不受制于)那些蒙拣选的人本身有什么表现。拣选完全是神本身自发的决定,正如他自己决定要创造和救赎一样。神对罪人除了咒诅之外,并不欠他们任何怜悯;因此,倘若神决定不赐福与罪人,他并没有对他们不公平,但当他赐福与罪人的时候,就表明他那白白恩典的奇妙了。因此保罗辩论说:“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只选择要赐福与某人,而不赐福与另一些人)?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九14-18)神选择要赐福某些罪人,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在基督里“所预定的美意”(弗一9),除此以外,就再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了:他们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11节)。你作为一个基督徒,若果问为什么神拣选你,圣经的答案是:是出于他的怜悯,这是他所喜悦的——问题就这样解答了。因此,这个时候,你就应该停止再发问,而开始敬拜和感恩了。
神的拣选是白白的,完全出于神的心意的。圣经指出这些特质,除了用上引那些意义昭然若揭的经文外,也用其他经文来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圣经说神的拣选是在那被拣选的人存在之先已决定了的(弗一4及其他经文),而且从他们出生的时刻开始,就决定将来与他们的一切交往(耶一5;罗九10-13);第二,那些被选上的人,与其他的人没有分别,都是同样的败坏,他们本性里没有什么可为他们赢取神的赞许(参申九4-6所说“硬着颈项”;林前一27等节所说“愚拙的”、“软弱的”、“卑贱的”、“被人厌恶的”;罗九30所说“本来不追求义的”,参23等节;弗二3所说“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参1-10节,及一3-12);第三、蒙拣选的人顺服神的心(指一切神所喜悦的表现),是随着他们被神拣选而来的,因此不可能是他们被拣选的因由(参徒一三48;帖后二13;彼前一2 ) 。
拣选的观念在圣经中有三方面的关连。首先,在旧约里,神拣选亚伯拉罕和他的家庭,并以色列国,作为与他立约的子民(赛四一8等节)。其次,在新旧两约中,神从这个约的群体中,拣选一些特殊的成员去从事特殊的事奉:摩西(诗一〇六23)、亚伦(诗一〇五26)、众祭司(申一八5)、列王(撒上一〇24;撒下六21)、弥赛亚(“我所拣选的”,赛四二l,参四九5)、众使徒(约六70,一五16)。在以上两种情况中,神的拣选是赋子权利和责任,但不保证这些被拣选的人至终会获得枚恩。很多以色列人在审判之下灭亡(参林前一〇5-10);犹大虽是被拣选的使徒,结局也是一样。在这些例子中,人因着不信和悖逆,而失去拣选的福份。但新约圣经提到有第三种拣选,就是神选择一些人,把他们领到救恩之地。关于这个真理,保罗谈论最多。他形容这种拣选为永恒中的拣选(弗一4;帖后二13——“从起初拣选了你们”;提后一9),神向那些蒙拣选的人发出有效的呼召,感动他们以信心回应,而且同样有效地保守他们在这信心中,直到他们得着荣耀(罗八30;帖后二14)。这就是拣选,不只是给他们权利和机会,也给他们永远的生命。
拣选这个观念本身(选出来)含有一个意义,就是有些人不被拣选。神是轻此重彼的;他只选一些人,不选全部。在万国中,他只拣选以色列(阿三2;诗一四七20)。在属血气的以色列人中,只有一些余数得以“照着拣选的恩典”享受到在基督里的救恩:“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一一5、7)。主基督有意要藉着保罗的宣讲,使哥 林多城中那些蒙他拣选的人相信他,便在其中一个异象中告诉保罗说:“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一八10);但这里不是指全城的人口(参林前一26-29)。拣选的部份奥秘,就是神似乎从来没有选召所有他可以选召的人。因此,他使我们深深体会到他的拣选是绝对自由的,也教导我们要珍惜这临到我们身上的恩典。

拣选和救赎计划新约圣经(尤其是保罗书信和约翰福音)所展陈神的拯救工作,不是一连串毫无关连的行动,而是一个复合的运作,具有一个统一的综合目标,由三位一体的神联合执行完成。这个 伟大计划至终要产生的果效,就是使全教会得荣耀——这仍有待将来完成。救赎工作还要继续下去,直到完成为止。这一切救赎工作的源头,就是神拣选的旨意,而神的拣选,早在创世以前已经开始了(参弗一3-4)。在罗马书八章二十九至三十节,保罗把整个救赎计划由始至终展示出来,且用过去时式说到其最后阶段,表明既然神已作出决定,整件事情就如同已经完成了:“因为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订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保罗说,神“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即是说,我们藉着基督作为中保,得蒙拯救,在他的性情上有份(弗一4)。一切从拣选涌流出来的福份,都是藉着基督并在基督里面享有的。这些福份包括:做神的儿子(5节)、从罪中得赎(7节)、获得圣灵内住的赏赐——圣灵成为我们的印记,表明我们是属于神的(13节),以及神为我们预备的基业(1l节)。(在圣经其他地方,基业的定义是指像基督,与基督同在,有他的形像,分享他的荣耀,和得见他的真像:约一七24;罗八17;帖后二14;约壹三2。)既然如此,早在亘古以前,当神拣选我们为基督所救赎之时(提后一9;彼前一2),他已经委任他的儿子成为人,作我们的救主(提后一10;彼前一20)。然后,直到时候满足,神的爱子进入世界,藉着他自己的见证,具体地完成这个永恒的计划——即是为父所“赐给”他的所有人死,把永生赐给他们(约六39,一〇29,一七2、24),他也自称是他们的好牧人,且称他们为“我的羊”(约一〇26-29)。“我为羊舍命……”,“我的羊听我的声吾,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15、27)。我们提及基督的“工作”,意思是指他的代赎,但从神拣选的目的看来,基督在天上所作的——吸引万人归向它(约一二32),为他们代求(罗八34;来七25),保守他们得荣耀(提后四17等节)——这一切和他在地上的受苦和背负罪孽的工作一样,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基督在地上为我们所作的,和他在天上为我们所作的,是一个任务的两部份。完成救赎是基督的工作,把救赎工作应用出来也同样是他的工作。把永生赐给他的羊,且在末日使他们复活(约六39),都属于他被委派的职份,正如代赎的死亡是他的职份一样,两者同样重要。他第一部份的工作(他藉此“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在加略山上已完成了:但他第二部份的工作,就是向被赎的人传递救赎的信息,仍要继续下去。
因此,保罗在一卷主要论及拣选的书信中,写到有关基督的工作时如此说:“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即在他再临之时),作个荣耀的教会……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5-27)。这就是在拣选的亮光中看见基督救赎工作的幅度和范围。
拣选和布道有人说,如果以上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我们应该根据什么原则去传福音呢?如果基督是来拯救那些被拣选的人,其他的人还有什么福音可给他们呢?而且,既然我们不能分辨蒙拣选的及不蒙拣选的不信者,我们能够向人传些什么福音呢?我们怎能向那些未信主的人介绍基督,向他们保证在基督里可以找到永生,但同时我们却知道我们传讲的对象不是基督想要拯救的?实在说,反正那些蒙神拣选的人至终必然得救,我们还何须传福音呢?我们可以把圣经对这些问题的答案,归纳成以下三点:
1、为什么要传福音?
上文曾讨论过的经文告诉我们,神不但拣选了他要拯救的人,也选择了他的拯救方法。神拯救他们的方法,是向他们发出呼召:即是说,藉着圣灵的工作和福音的信息,带领他们相信。“……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八30)“……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能以得救。神藉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帖后二13一14)神只拯救那些相信基督的人。因此他使他所拣选的人得着救恩的方法,就是差遣一些人把福音告诉他们。基督差遣保罗到外邦人当中,“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二六18)。因此,他差遣我们去传扬生命之道,在我们的世代中领人作主的门徒。这就是布道应有的地位,是神使他所拣选的人相信他的途径。在神的各种旨意中,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2、为什么要传扬基督?
圣经告诉我们要向世界传扬基督,其根据是与拣选无关的。我们要呼吁每一个人回转相信基督,是为了下列四个因素:第一,每个人都犯了罪,是有罪的,因此需要基督(罗三19-26;徒四12);第二,对每一个相信他的人而言,他是完全的牧主,能满足人一切需要(约三16;徒一三39;罗一16;来七25);第三,他仁慈地邀请每一位需要他的人来到他面前,得享平安(太一一28等节;约六37;启三20);第四,神发出明确的命令,凡听见福音的人,都应悔改,相信基督的名(徒一七30;约壹三23)。我们要服从基督的命令(太二八19),在他的爱的激励下(林后五14),传扬福音。我们不可以猜测那些来相信的朋友是否巳蒙拣选(那是我们不应管的事),我们只要单单顾念到他们需要基督,然后尽一切所能,以挚诚的基督徒爱心,藉着我们的见证和祷告,满足他们这个需要。
我们需要在这里再一次提醒自己:圣经中的神是“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六15等节),是伟大,不住人手所造的居所的神,正如他向约伯清楚显明的,他没有必要向我们解释他的作为(参伯四〇l-8,四二l-6)。有一点必须清楚的,就是我们不能藉着神在圣经中的自我启示,去猜测那些他没有明显告诉我们的事。当你对某一位神学家的学说有相当研究的时候,你就大概了解他的神学思想:你可从他的立场推断出他将会对某些事物持什么论点。但对你的造物主而言,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
爱因斯坦可以用孩童的语言,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说话,让这小孩认识到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成年人,然而这位科学家的一切意念、计划、他的价值观和所看重的事物,以及他对关乎人生的种种可能的事的判断,而这一切又如何在他的整个思想当中互相配合——这些都是小孩一无所知的。一方面是因为他没有向小孩解释这些事情,另一方面是即使他解释了,小孩也不明白。因此,从这个意义看来,虽然这些小孩子认识到这位成年人是他亲切的朋友,但他始终仍然对这位成年朋友毫无认识。我们在神面前,就好像是两岁的幼童一样。神透过圣经,用人类的语言向我们说话,从古到今一直如是;从他告诉我们他所说的和他所作的,我们实在认识了他。但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对于神自己的意念、计划、价值、他所看重的事物,和他对各种可能的事的判断,我们所知的仍然十分有限。因此,当发现有两种神所说关于他自己的事不能互相吻合时,我们不要大惊小怪,也不必忧虑。这些发现只不过是意料中事。
在目前这个问题上,有一个难题使不少人大惑不解:神既然在永恒中已定旨要拯救谁和不拯救谁,那么神怎能够真诚地叫所有听闻福音的人接受基督?神要我们把福音传开的命令,又怎能表明是出于诚意的(这是我们遵守这命令的人要向人保证的)?简短的答案是:我们不知道是怎样,但从基督耶稣的工作,我们可以知道确是如此;他是道成肉身的神子,我们可以说,神是显明在耶稣身上(参约一四9)。无庸置疑,耶稣经常不分彼此地邀请所有人来就他、相信他、做他的门徒、得着永生,这些都是真诚善意的表达。耶稣为耶路撒冷的不信哀哭(路一九4l一44);他真诚地关心那位富有的年轻长官,而当那年轻人离开时,他确实感到哀伤,这些都从他的睑部表情充份流露出来了。(参可一〇2l、23、27)。因此,我们可以从耶稣身上看见,无论有关拣选的真理是什么,若有人听见福音之后宁愿罔然不顾而灭亡,却不回转而得生,神绝不会因他们的沦亡而感到快乐(参结一八23、32,三三11)。新约圣经所礼赞的神的爱,就是神首先在他的爱里把他的爱子赐给凡相信的人,成为他们的救主;他既走了这第一哩路,如今还要继续走第二哩路,使他所拣选的人相信它。因此,拣选和救赎是属于神美善旨意的一部份,而不是与他的美旨相违背的。因此,我们要邀请所有人相信基督,正如基督自己所作的一样(太一一28等节),因为他们需要他;如果他们来就基督,基督就必拯救他们,因为神自己也在呼召他们;此外,和基督一样,我们要仰望神使一些人相信,以显明他拣选了谁(参约六35-45)。这就把我们引入下一点:
3、没有拣选,没有盼望?
拣选不但没有削弱布道的意义,反而成为支持布道的根据,因为只有藉着布道,才能达到拣选的目的。只有蒙拣选的人能透过福音的传扬而得救,这里的意思不是说,有些本来可以进天国的人被拒诸大门外;相反,他的意思是说,本来没有人能进天国,但有些人藉着信心,却得以进入天国。“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因此,除非神“呼召”他,否则福音永远不能进入他的心思,他也永远不能相信。但据圣经所说,神只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罗八30)若没有拣选,就没有呼召,更没有悔改,那么一切布道活动都变为徒然。但我们知道,当我们传扬神的道的时候,他的话语决不能徒然返回。福音的传开,是神呼召他所拣选的人的途径。同时,神要使福音在所拣选的人当中兴旺起来(再参看徒一八9-11;另林前一9)。
拣选与基督徒生活
拣选是神的儿女的一个家庭秘密,是他们有权知道的,而且为了他们的益处,他们也应该知道。彼得并不徒然教训说:“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即是说,拣选本身是确实的,因此对于你们也是确实的;彼后一10)
拣选可以从一个人生命中所结的果子看出来。保罗从帖撒罗尼迦人的信心、盼望、和爱心看出他们是蒙神拣选的,这是由于福音在他们的生命中所产生的改变(帖前一3-6)。在我们的生命里,若有愈多彼得所劝勉我们的品质(德行、知识、节制、忍耐、虔敬、爱弟兄的心和爱众人的心),我们就愈有把握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
我们若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这于我们有什么价值和作用呢?是否使我们变得自满,并以为既蒙拣选,就不必理会如何生活了?不!正如上文所引述彼得后书的经文所说,只有当我们每日“敬畏主,追求圣洁”,藉着我们的行为显明我们是具有真实信心的时候,我们才有权确定自己是蒙神拣选的。事实上,对忠心的基督徒而言,若知道自己是蒙神拣选的,就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倾向。当他知道自己是蒙神拣选的,就会产生敬畏的心,因为他认识到神的伟大,知道这位神可以随自己的喜好对待人,而我们都在他手里。神的拣选使他谦卑下来,提醒他神的救恩丝毫不是他自己努力的成果,他没有一样不是领受的。但神的拣选也使他兴奋,给他保证他的救恩是完全出于神的,他在神的手中永远安全。他现在能够在基督里,是因为神在永恒中已拣选了他;而神的拣选是一种保证,保证他在基督里平安稳妥,直到永远。“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
因此,当我们知道已蒙神拣选时,我们对将来的荣耀的盼望,就会从一种毫无把握的渴想变为令人欢欣雀跃的确据;我们也就得着力量,心中满载胜利的喜悦,能够面对世上最可怕的未来。保罗在回顾神拣选的目的之后,不禁说出以下的话,这 实在不是偶然的,而是最合乎属灵的逻辑的:“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八3l一39)当基督徒检视这种圣父和圣子在时间开始之前已赐给他的爱——一种无法测度的、白白赐予、大能而又无穷无尽的爱;这爱救赎了他,使他苏醒,且保证使他安然度过人生的一切争战和风暴,以致他能享受神为他儿女所预备的说不出的喜乐——这个时候,他的内心会渴慕以爱还爱,胜似渴慕任何其他事情!

第十六篇 圣洁与成圣
本章题目中的“圣洁”、“成圣”两个词,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都是代表同一组的字(注)。在英文中,我们找不到与“sanctify”(成圣)这个动词有关的形容词,也没有一个与“holy”(圣洁)有关的动词。或许这并不算很大的不幸:倘若像“sanct”或“holify”这样的动词真的存在,它们可能太过刺耳,以致没有人会喜欢去用它,但这样一来,圣经原文所引用的一组字词,在英文却变成要用两组了。这两组字词所表达的意义十分重要。其重要性从它们出现的频率可见一斑:在旧约中属于q-d-sh那一组的字,出现近一千次之多:而在新约中属于hag-那一组的字,也出现了近三百次。这些字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都不约而同地表达同一个意义,就是有所分别,或分别出来的意思。这些字只在那些论到神与被造物的关系的宗教性内容中出现,分别用于四个不同的主题,而这些主题加起来几乎包括了全部圣经的教训。这些主题是:(1)神的本性;(2)人的责任;(3)神透过基督徒和教会所彰显的恩典;(4)将来的荣耀。
平衡的观点
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上述四个主题都是由一组词汇贯串起来的,因此我们就要小心,切勿把其中一个主题孤立起来单独去理解。我们需要特别谨慎的,就是关乎第三个主题——出于神的恩典的圣洁或成圣,因为在这-个真理上,我们福音派信徒经常会偏离正轨。许多时候,我们把“成圣”这个神学问题抽离其他问题来单独研究,这真是危险。我们特有的“圣洁运动”、“圣洁教导”和“圣洁聚会”,引导我们专注研究这个主题,而我们研究这个主题的时候,竟然没有问一问自己:究竟圣经中关于神的圣洁、他的律法和天堂的事,是否与此有关。
这种处理方法,可说是支离破碎的。我们需要知道,这整个方法是错误的,因它把神所联合起来的真理拆开,以致我们迟早会离开正轨。事实上,只有藉着其他三个主题所提供的背景和观点,才能正确了解圣经中有关成圣的教训。脱离这些背景,我们就差不多肯定不能掌握成圣的真理,正如一幅伟大的名画,当我们要欣赏它的某一个细节时,若不从整体去看是不行的。
我们若把这个主题断章取义的抽离出来,对真理轻重倒置,恐怕会产生不平衡的基督徒品格和观点。追求圣洁的基督教人土,就会因为太多想到自己、太少想到神而变得自我中心、思想狭窄、矜夸自负。许多人持守禁欲主义,并以此沾沾自喜,他们以为圣洁就相等于禁绝这事或那事(例如性、酒、牛仔裤、爵士音乐、笑话、摇滚乐、长头发、长发鬓、看电影、政冶兴趣……等等);另外有许多人则追求特别的圣洁经验(“第二次祝福”、“圣灵的充满”、“圣灵的洗”、“完全的成圣”……等),他们竭力追求这些经验,有时甚至忽略了一般基督徒道德。莱耳主教(Bishop Ryle)于一八七九年写道:“若有人说,他们获得”这样的祝福“,又找到”那更高的生命“,是因为听了人说”达至圣洁,要藉着信心和自洁“;然而他们的家人和朋友,却看不出他们日常的行为表现中,有什么改进和比前圣洁的地方,那么,基督的道理就受到很大的亏损。”(参Holiness一书,1879年出版,第十五页)莱耳主教的话到今天仍是适切,却是令人不安的。不过,这些说话可以帮助我们避免自己欺哄自己,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一切有关成圣的思想,与神自己圣洁的性情连在一起(神要我们思想他这种性情),并与他圣洁的律法连在一起(他命令我们遵守这律法)。
现在我们尝试按照这四个主题应有的正确次序和关系,把它们描述出来。
神的圣洁
圣经所用“圣洁”一词,表达了创造者所启示出来的性情和位格中一切突出和超越的本质;这一切的本质,给我们清清楚楚的认识到:在他和我们之间,有无限的距离和分野。在这个意义上,“圣洁”是广泛地指到神的“神性”(God-ness),包括他一切与人不同的特质。圣经中有关神的圣洁的记载,大部份是在旧约里;在旧约,神往往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或更简单地称为“那圣者”(如赛四〇25)。他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则是说,他凭藉自己和自己的一切起誓(摩四2)。他的“名”——就是他启示出来的本性——在圣经中经常被形容为“圣洁的”(如赛五七15)。天使敬拜它的时候,高呼“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六3)。新约圣经并不太普遍地提到神的圣洁,但有时我们会发现“圣洁”一词是用在神的三个位格上的。基督祷告时称呼“圣父”(约一七11);污鬼认出耶稣是“神的圣者”(可一24);而保惠师的名字叫“圣灵”(事实上,这个名字出现了几乎一百次之多)。
1、无限的超越
当神被称为“圣”的时候,其中所传达的思想是指到神的神性,具体而言,是那些使三位一体的耶和华比人更超越的特质,尤其是他的能力和美善。“圣”字指出,神是高高在上并且远离人的,是更高的存在层次上一种不同的存有。这个字使我们集中注意神身上一切使人畏惧、敬畏和向他敬拜的特质,并提醒被造的人他们是多么的不洁。因此,“圣”字意味着以下几点:第一,神无限的伟大和权能,相对于我们人的渺小和软弱;第二,他完美的纯洁和正直,与犯罪的人的不义和不洁有着极鲜明的对比,而人的罪带来他的不可改变的惩罚,圣经称为他的“忿怒”和“审判”;第三,他坚决要维持它自己的公义和管治,无论遇到多大的反抗和敌对——这个决心确保了-切罪恶至终必定得到应得的报应。圣经中有关圣洁的观念,是包括上述这一切。
2、对罪的审判
圣洁和对罪的审判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见诸以赛亚书五章十六节;这节经文告诫以色列人说:“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译注:英文圣经译作”审判“)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当圣洁的神在公义的审判中对付作恶的人的时候,他就“显为圣”,即是说,他的圣洁彰显了出来,而且得到证实。英文圣经修订标准本(RSV)把此句译作:“圣洁的神在公义中显出自己是圣洁的。”这些能力和公义的作为,在人面前宣告了他的伟大,彰显出他的荣耀:神藉着这些方法,让人认识他,他自己也得着荣耀。另一段有关审判的预言,也在行将结束时说明了这些事情之间的关系:“我必显为大,显为圣,在多国人的眼前显视,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结三八23)
神在审判中显明他的圣洁,藉以显为圣;而在旧约里,人“尊神为圣”,是透过敬虔地遵行他的旨意,并对神的启示表示尊敬(参民二〇12,二七14;赛八13)。这样去尊敬神的圣洁,就是崇拜的精义。在新约圣经,彼得劝勉基督徒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彼前三15),意义也差不乡。我们若让主耶稣基督掌管我们的生命,就是“尊他为圣”了。
人的圣洁
正如我们已讨论过的,神的圣洁并不是单指他无限的能力,也指到像一首圣诗所说的“令人崇敬的纯洁”。他呼召他的子民所进入的圣洁,是一种对前者的渴慕,也是对后者的模仿。圣洁是圣经所用的字词,指到在约的关系中,人对他的神应有的回应。神命令那些他从众民当中分别出来的人,作他的子民,他们应当从一切使神不悦和违反神心意的事物中分别出来。生活的圣洁,是神对所有与他相交的人的要求。
这个要求是旧约圣经中一切律例的基础。“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出二二31);“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一九2);“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你们也不可……污秽自己……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一一44-45)新约圣经也发出同样的命令(彼前一15一16)。这个要求是用一个家庭的比方:神的儿子(在旧约中是整个民族,参出四22;在新约中是个别基督徒,参罗八14等节)必须努力学像他的父亲,因为他是神的儿子。这就是圣洁的呼召的意思,而“圣洁”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原文是hagiasmos,有时候在英文圣经中译作:成圣,)是指脱离罪恶,专心过着像神的生活。
1、消极方面
新约圣经在哥林多后书六章十七节至七章一节中,详述消极方面的圣洁真理——从那些使人污秽的事物中分别出来:“神曾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亲爱的兄弟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在另外一处,保罗把这个原则应用到一个特殊的情况上——性行为的罪:“神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身体或解作妻子,释经家有不同意见)……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四3-7)圣洁和污秽的行为是绝对互不相容的。在此顺便一提,虽然逃避性行为的罪恶并非圣洁生活的全部,但神所有的子民在这一点上都需要受到特别的警告(难怪新旧约圣经都坦诚而充份地讨论这问题)。那些有关“圣洁运动”的记载,对此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而且那些证据也实在令人震惊。旧约圣经也提到道德上的不洁,和礼仪上的不洁。它所记载关乎圣洁的规例(参利十一至十二章),很多时候提到避免(如果不能避免,就要洗除净尽)与食物、疾病、月经和死亡有关的礼仪上的不洁。曾经有人辩称,这些定下来的节制和洁净的规例,是有卫生上的价值,这或许是的;但新约圣经告诉我们,这些不过是一些意义方面的预表而巳,因此其应用是暂时性的。基督告诉我们,真正污秽人的不是食物,而是罪(可七18-23);保罗谴责那些把某类食物视为不洁的基督徒师傅,他的理由是:神创造一切可吃的东西,“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提前四3等节)。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清楚看见:在礼仪上被一些“不洁”的肉和其他“不洁”的受造物所沾污,不过是预表真正的污秽,就是不清洁的内心。在此看来,神把他在旧约中的子民放在这些预表性的律法之下,其中部份原因,是要以色列民过着分别出来的生活;此外,是要他的子民清楚认识到,在他的心目中,沾染污秽是极其严重的事情,而最重要的是要得洁净。
2、积极方面
积极方面的圣洁真理,就是对神效忠,并且效法神自己如何以恩慈善待我们,藉此彰显他不同的特质,包括信实、温柔、善意、仁慈、忍耐和正直,而我们也要在生活上表现出这些特质来。新约圣经把“义”说成是成圣的途径(罗六19;参弗四24),藉以强调这方面的真理。根据新约圣经,圣洁并不是-种感觉,也不是一种经验,乃是一种生活方式,是圣父和圣子的性情得以在人的行事为人中彰显出来。基督徒的圣洁,正如他的主的圣洁一样,他与世界的关系,是在世而不属世的(参约一七14一16)。这种关系既需要分别出来,也需要认同,既有分离,也有参与。
属世的意思,是指到被世人所看为重的事物所支配,就是追求享乐、营利和地位(“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二16)。基督徒必须否定这种控制,即使世界会因此恨他们,正如恨基督一样,因为他们使这些追求显得低贱和庸俗(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并且显露出那些被这一切事物所奴役的人,是贬低了自己的人性(他们确实也是如此)。这种从世界而来的敌意是不可避免的,基督徒必须等闲视之。
一个圣洁的人生不会以物质为中心,相反,它的特质是俭朴,避免奢华和炫耀,对所拥有的一切都看为是神交给他管理的,而且随时作好准备,若有需要,可以为主的缘故放弃。圣洁的人不会低估这世上美好的事物,以为神并没有创造或供应这一切(相信物质是邪恶的“摩尼教”[Manicheism],在圣洁上是无份的),但他们不让自己成为这些事物的奴隶。他们的心也不会旁骛,把自己所拥有的与别人比较:他们知道,常常要“人有我有”并不是圣洁的表现,即使这些“人”也是教会圈子以内的,甚至是一些基督教名人。圣洁的人从占有欲的辖制中释放出来,正如他不受其他形式的自我追寻和自我沈溺辖制一般。他的财宝在神那里,他的心也在神那里(参太六19-21)。他因着漠视世界的价值尺度而拥有的快乐,并他对神的爱,那出于坦率、单纯和发自内心的热诚,或许会使一些与他相处的人稍感不安,但如果是这样,那是因为他比我们这些观察他的人更正直、更有人情味,而不是因为他怪异,而我们正常。
过着这种分别出来的生活,是同时要与别人和别人的需要认同的。改革者们说,如果我们避世,遁入修道院或隐土的茅屋蛰居,就不能成为圣洁;这句话或许有点过份,但其中却有湛深的真理。正如约翰•卫斯理所说,没有什么比基督徒离群独处更不合基督教的精神;同样,没有什么比人对同类失去兴趣更不合圣洁的精神。一个平衡的基督徒生活,是一方面在下不敬虔的事上与世界分隔,而另一方面是对世界上有需要的人有所承担。
主耶稣的圣洁表现,是与各式各样的人交往,甚至税吏和其他声名狼藉的人,他都深感兴趣。诚然,他对穷人、寂寂无闻和低下层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社会看为毫无价值的人,都表现出特别的关心,肯定他们的价值;他的习惯与一般的夫子截然不同,他与他们做朋友,常与他们在一起(参太九9一13,一一5、19)。这一方面,门徒也当以此为榜样。如果藉着上文所说的分别为圣,履行了第一条最大的诫命,那么就需要这一种与人的认同,来履行第二条最大的诫命。卜维廉将军(General Booth——译者注:救世军创办人)有一次用“别人”这两个字来做救世军的新年座右铭;圣洁的人心里常常惦记着这个座右铭,而他们无论在家中或在外面,在家庭或在更广阔的世界中,都表现出这一点。因此,圣洁的人不会悠闲;他们的生命充满活力,常在祷告和劳苦的工作中,把自己的爱倾倒在别人身上。福音书中的基督、使徒行传和书信中的保罗,都是这一方面的表表者。对现代人而言,“圣洁”一词意味着苍白、贫血、退缩、消极和被动。由此可知现代人对圣洁多么无知!圣经所说的圣洁,其实是最积极、最有能力,和常常充满感情的生命品质。
圣洁的赏赐
奥古斯丁著名的祷词说:“求你把所命令的赐给我,并且按照你的旨意发出命令。”这样的祷告反映出他对圣经神学湛深的洞悉。神诚然是把他所命令的赐给人;他对他的子民所要求的圣洁,也是他赐给他们的赏赐。神自己使罪人成圣,在旧约他宣告说:“我耶和华是叫你们成为圣的。”(出三一13;利二〇8,二一8)新约圣经宣告“在基督耶稣里……神……使他成为我们的……圣洁”(林前一30);“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把教会……成为圣洁”(弗五25等节);“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成圣”(林前六11);“我们……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来一〇10)在这些经文中可见,圣洁或成圣是神恩惠的赐予。
新约圣经清楚的表明,这个赏赐包含两方面的意义。第一力面是关系上和地位上的。在这个意义上,神把罪人带到他自己的面前,使他们从世界分别出来,把他们从罪和撒但的手中拯救出来,欢迎他们与他相交,藉此一次过使罪人永远成圣。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成圣是与称义、被接纳为儿女和重生的意思差不多。希伯来书中的“成圣”,常常具有这方面的意义(参来二11,一〇10、14、29,一三12)。从这个观点看来,成圣是一次过的收获,是基督徒在归信基督后立刻开始享受得到的(参徒二六18),他可以回顾这一件在过去成就的事情。
新约圣经乃根据这件事实,称基督徒为“圣徒”(hagios)——即是说,因他已“在基督里成为圣洁”,这一点上文已解释过了(参林前一2)。新约圣经并没有说,基督徒必须过圣洁的生活才可以成为圣徒;相反,他告诉基督徒,正因为他们是圣徒,他们从此必须过圣洁的生活!这就是神所赏赐的成圣之首要和基本的真理。
第二方面,成圣是不断更新和不断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成圣是圣灵在信徒地上的生活中进行的恩典作为,使他在恩典中长进(彼前22;彼后三18;弗四14等节),使他的心思、意念和生命变得愈来愈有主耶稣基督的形像(罗一二2;林后三18:弗四23等节;西三10)。在约翰福音十七章十七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和以弗所书五章二十六节中,“成圣”一词显然是就上述的意义而运用的。
在成圣的功夫上,神呼召我们与他合作,因为他“在我们里面动工,使我们按照他美好的旨意立志和行事”(腓二13,按新国际译本[NIV]意思直译)。他召我们要藉着圣灵“冶死”我们的恶行(罗八13:西三5),并要专心行善,按照新约(论到伦理的经文)所详细阐述的善行去行。有一首圣诗说:“圣洁是凭着信靠耶稣,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这其实是错误的。当然,我们得以圣洁是藉着在耶稣里的信心——我们一切追求圣洁的力量,必须藉信心和祷告向它汲取,因为离了他我们就不能作什么(约一五5等节)。但成圣同样是需要努力的;因为当我们已跪在他面前,承认自己的软弱并向他祈求帮助之后,就要站起来与罪搏斗(来一二4),抵挡魔鬼(雅四7),打那美好的信心之仗(提前六2;参弗六10一18)。成圣并非单靠信心,不需努力;也非单凭己力,不用信心。信心和努力同样重要,两者必须保持平衡;但这点很多时候都被忽略。
天堂的圣洁
圣洁是神对我们的拣选(弗一4)、救赎(弗五25-27)、呼召(帖前四7;参彼前一15;提后一9)和管教(来一二10)的最终结局和目标;但要完全达至圣洁,则要等到这个世界结束以后。撒迦利亚先知看见一个修复了的耶路撒冷异象,其中“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而且“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亚一四20-21)。这幅图画预表教会的圣洁——这圣洁是神早巳定旨的;但这预表要等到“圣城,新耶路撒冷作好准备,像装饰整齐等侯丈夫的新妇一样,才是最终的成就”(启二一2)。到那时,当恩典的工作完成了,神的子民就不但只脱离罪恶的权势,而且根本不会有罪的存在。在天堂里没有罪,因为在天堂的人,他们里面将没有可以再犯罪的罪性了。“得荣耀”有很多意义,其中一点是指我们的本性中根除了罪恶。于此,圣洁在天堂里就得以完全。不能再犯罪,将成为我们的自由,也是我们的喜乐。同时,我们前面既然有这盼望,我们每天的呼召就是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一二14)。(注):在希伯来文中有关连的字是qadosh(圣洁:holy)、qadash(成圣:sanctify)和qodesh(圣洁:holiness):意义相同的希腊文字词则包括:hagios(圣洁:holy)、hagiazo(成圣:sanctify),和三个名词:hagiasmos,hagiosyne,和hagiotes(圣洁:hol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