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敬道禁赛:被抢的人就是抢匪,该怎么定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4:22:35
 被抢的人就是抢匪,该怎么定罪?          抢劫?抢夺?盗窃?还是诈骗?在鼓楼发生这起50万元巨款被抢一案告破后,顿时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热议,三名嫌疑人最终会以什么样的罪名定性,成了争议的焦点。         案情回放

        50万现金大街上被抢

        “南瑞路附近,有人被抢,两男子骑助力车抢了50万!”6日上午9点多钟,南京公安110报警服务台的报警电话急速响起。

        当天一大早,某单位会计屈女士由男同事邢某陪同去许府巷一家银行取了现金50万元。两人取完款后,邢某斜挎着装有巨款现金的皮包,离开银行,各骑了一辆电动车沿着马路往单位走。

        当屈女士和同事邢某骑车行至田家炳中学门口附近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尾随在他们后面的两名男子合骑着一辆助力车,在经过许府巷一处路口时,从左侧飞速地窜了上来,坐在助力车后排座位上的歹徒瞄准了邢某挎着的鼓鼓的皮包,伸出手来一把抓住背包的包带,将邢某连人带车拉倒在地,抢走了装有巨款现金的皮包。此时,骑在前面的屈女士发觉后面有异常,连忙停下车回头一看,不禁惊呆了,自己刚取的50万元被抢跑了。

        一辆行驶的出租车正巧经过此处,见有人被抢,姓陈的的姐连忙招呼屈女士和邢某上车,带着受害人沿着抢夺嫌疑人逃窜的方向追去。当陈的姐带着二人驾车追到金陵大公馆小区附近时,他们发现了骑助力车抢包的两名歹徒。眼看后面有人紧追不舍难以逃跑,两名犯罪嫌疑人将装现金的包重重地摔在地上,迅速逃离。

         抢夺案18小时告破         “今天凌晨3点左右,‘7·6’许府巷抢夺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被抓获,至此,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此案告破。”昨天上午10点30分,南京市公安局在中央门派出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许府巷抢夺案18小时告破。

        “不是两个抢匪吗?怎么是三名嫌疑人?”发布会现场,面对记者的提问,专案组民警表示,“这就是此案最为戏剧性的地方。”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副局长蒋浩表示,除了两名实施抢夺的抢匪外,另一名嫌疑人就是陪着屈女士(昨日各媒体音误为“徐”)去取钱的男子邢某,“他是策划者,也是潜伏的‘内鬼’。”只是,邢某没想到,他和同伙精心策划的发财梦,却因为半路杀出了一个见义勇为的陈的姐而泡汤了。

        被抢的人就是抢匪,该怎么定罪?

        抢劫?抢夺?盗窃?还是诈骗?在鼓楼发生这起50万元巨款被抢一案告破后,顿时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热议,三名嫌疑人最终会以什么样的罪名定性,成了争议的焦点。

        “抢劫罪很容易被否定,这个争议不大。”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世亮表示,抢劫是以存在暴力、胁迫等行为为前提的,该案中,三名嫌疑人配合抢走50万元巨款,不存在任何暴力胁迫等举动,所以很容易排除抢劫这一罪名,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倾向于抢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当时拿钱的是屈女士,又没有“内鬼”这个环节,抢夺罪最符合。但是,被抢的人恰恰是“内鬼”,也就是说,被抢的人本身就是“抢匪”的情况下,这一法律适用也遇到了难题。

        所以,南京一家法院的法官表示,三人的行为又具备了盗窃罪的特征。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窃取,就是不为受害人所知。此案中,三人早已密谋,邢某拿着钱,配合另外两人‘盗’走,这一过程并不为受害人屈女士所知”。

        但张世亮综合后认为,在诸多罪名中,他倾向于诈骗罪。“诈骗罪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此案中,邢某先虚构了一个事实,将自己塑造成了“保镖”的形象,然后让屈女士“主动”将巨款给他,然后又让同伙以“抢走”的形式完成整个诈骗过程。

        “总之,这一事件背后的法律意义,极有意思。”在接受采访的众多法律界人士中,大家都表示,这一事件,是一道有意思的司法考试题目,“完全可以让学习法律的人来好好研究研究。”


 现代快报2011年7月8日 星期第F8-9版http://kb.dsqq.cn/html/2011-07/08/content_105825.htm现代快报2011年7月7日 星期第F6-7版
http://kb.dsqq.cn/html/2011-07/07/content_105543.htm

 
    快报昨日报道     见义勇为的陈的姐(为了保护当事人,图片经过技术处理)快报记者 顾炜 摄    网络热议

  网友盛赞南京“最美的姐”

  倡议大家一起保护好她

  昨天下午,微博上就有人发出了陈的姐见义勇为的消息,引起网友热议。

  14点44分,南京市委宣传部的官方微博“南京发布”也更新了这条消息:“今天上午9时许,南瑞路附近发生了一起劫案,被抢数额达50万元之多。一辆出租车司机正好经过,被抢失主赶紧跳上,一路猛追,两名劫犯吓得弃包而逃,50万元分文不少……”

  网友们纷纷转发评论,截止到昨日19点40分,这条微博被转发了525次,评论有173条。很多博友排队发出了“赞”和“good”两个微博表情,来表达自己对于陈的姐见义勇为的赞赏之情。更多的网友,用文字向陈的姐“致敬”,甚至称陈的姐为“当代女侠”。甚至还有人将陈的姐和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接住坠楼女童的“最美妈妈”相提并论,称她为“最美的姐”:

  @沈闹闹SJ:这种人真的不多见呀!向偶像致敬!

  @醒愚:可敬的女侠!的哥的姐皆如此,何愁盗窃抢劫的犯罪分子不伏法!

  @真相30分谭军:好的姐,吓退蟊贼,正气凛然。

  @情满江淮dudu:最近两个平民英雄都是女的。

  @清韵虞山茶:仗义的的姐,我们敬佩你!这个世道,你的珍贵更让人肃然起敬,想当年,你就是一侠女!

  @梁-国瑞:杭州刚出了个“最美妈妈”,南京又来一个“最美的姐”?赞一个先。

  在赞美之余,很多网友也为这位好的姐感到担心:有的微博上发出了陈的姐的图片和姓名,而歹徒尚未抓捕到案,这是否会引来歹徒的报复?网友们随即提出希望删去陈的姐的图片并隐去姓名等信息,也希望两名歹徒早日落网。

  @清淡sky:照片不一定非得贴出来嘛,或许这对她是一种保护。致敬!

  @晶晶多多:不应该照脸的啊,会不会被报复啊,但是真的应该表扬。

  @方小萬:说实话啊,现在这个社会,劫匪又没抓到,把的姐的车牌号和照片放出来不太明智。

  @Jonathan_尹博:事情倒是好的,那犯罪嫌疑人有没有抓到呢?要是没抓到的话,警方都把见义勇为的人给曝光了,回头人家寻仇怎么办?警方是否有保护的措施呢?

  @晓亲亲_Vicky:女英雄小心!歹徒务必抓住重判

  快报记者 朱蓓

  [倡议]

  保护最美的姐

  隐去姓名车牌

  昨天下午,宏达公司总经理潘在平一再叮嘱,“请记者们不要报道陈的姐的车牌号码,不要写出她以前工作单位的具体名称,她的家人就不要写得太详细了。歹徒还没有抓住,要保护善良的人,防止歹徒报复。”

  昨天,新浪微博也发出倡议。有博主说:“传播新闻事实重要,但当事人的安全更重要。让我们一起保护这位最美的姐。”

  快报报道中也隐去了陈的姐的姓名及相关信息。牺牲一些新闻元素,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现代快报2011年7月7日 星期第F7版
http://kb.dsqq.cn/html/2011-07/07/content_105543.htm   的姐:难怪抢匪这么快就跑了

  “啊?那个坐在我车上的人也是抢匪啊?真是太可怕了。”得知这一消息后,陈的姐感到很吃惊,但仔细想想,似乎一下子恍然大悟,“难怪他下车进到小区去追的时候,我才熄火刚下车,他就拎着一个包出来了。我说人呢,他说人跑了。怎么这么快?还在小区里面,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奇怪呢,但谁能想到,报警人竟然是抢匪呢。”

  据悉,因为勇追抢匪,陈的姐的举动受到了市民的一致称赞。昨天,南京出租车协会、南京市客运管理处以及鼓楼公安分局分别给予其2000元奖励。而被追回巨款的屈女士,也给了她5000元钱作为奖励。

  “我觉得这是个小事,大家给我的太多了,我有点吃不消。”面对如此“奖励”,陈的姐数次婉拒。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位来南京开出租车才5年的的姐,最近家里一直不断有事,开车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从去年开始,她一直在南京和淮安两地来回奔波着,因为身在淮安老家的父母和公公、婆婆相继生病、手术,为了给老人们看病,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十几万的债务。今年3月,公公因晚期肺癌去世后,车子更是开得断断续续,来回两地跑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今年10月,陈的姐的出租车就要到期了,但是她说,她会在南京继续把出租车开下去,她喜欢这个职业,也喜爱这座城市,她期望依靠自己的努力在这里平安稳定地生活下去。

现代快报2011年7月8日 星期第F9版
http://kb.dsqq.cn/html/2011-07/08/content_1058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