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杂文有哪些:权力过界更危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11:10:32

黎明:言论过激事小,权力过界危险

2011年07月07日08:09南方网黎明我要评论(347) 字号:T|T

黎明 评论作者

近日,有网友在南阳网“书记市长网上留言板”上抱怨该市“交通整治行动”中的一些问题时,当地公安部门竟然在回复帖中称该网友的行为为“螳臂挡车”,并将“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再“视情处置”。7月5日,“中国网事”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承认该回复帖不恰当,对网民造成了伤害,向广大网民表示道歉,并对回帖的工作人员作出离岗培训的处罚。

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主因有二:一是现阶段中国公众的权利意识已经相当浓厚,尤其对国家机器的侵权姿态、公权越界和“霸气外泄”特别敏感,一旦察觉即群起攻之,于短时间内即可形成强大舆论压力;二是部分官方机构汲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已对网络舆论浪潮有所忌讳,越来越多官员与机构改变原来被动姿态,进而采取比较明智的做法,尽量“不和网民对着干”。

细究那位网友的帖文和南阳警方的全部答复内容,所谓网友意见“言语过激”的部分,不过是一句气话再加一句“他妈的”,并且他还特别感谢过在某些路口执勤的交警。而警方的回复,也极为认真。不过,那是一种认真的、摆出行动架势的威胁。

既然认定发表批评意见的网民“螳臂挡车”,那么下场则必然为“粉身碎骨”;再加“逆潮流而动”、“煽动性言论”这等词汇,让人感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文革”色彩较浓。说句公道话,从回复原文中可以看出,那位回帖的警察,业务素质是比较高的。回复文字条理分明、文法流畅、术语贴切,要说具有这样的文字水平还不胜任本职工作、还需要“离岗培训”的话,公安部门选拔秀才标准也未免太高了。问题不是出在业务素质与岗位技能方面,而是出在意识或者“精神风貌”上。

某个处在某团队的个人,特别是社会适应成熟度高的个人,从事公务活动时对他人表现得威胁性十足,这绝非个人气质与性格所致。作为具有相当独立性的对外发言人,必是久经考验、让领导放心的角色,而领会圈子主流气质,把握圈内领导处事风格,继承本集体对外应对经验,是他主要的基本功。因而,他回复中横溢的霸气和牛气,或并不属于他本人这个自然人,而是他所在的团队的“集体作品”。在集体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他个人提供的是修辞能力,而表达的内在气质,即便不是奉命执笔,也由融入他灵魂深处的“集体性格”所规定。

就此事要问的:反映出什么样的真实的“警民关系”?平时曾有多少这般义正词严、牛皮哄烘烘的“为民服务”?制造“最牛回复”的究竟是“个人性子”,还是团队精神、行业文化?

南阳警方如果仅有应付舆论的“公关行为”还远远不够。除了“检点行风”,具有实效的莫过于查证“乱罚款”现象,比如调查公布罚款总量多少,罚款事由构成,罚款流向何处,怎样分配使用等等。

交警乱罚款,乃共性问题,各地都抱怨,骂街到处有,南阳交警对此类批评特别不容,是否由于在乱罚款这方面存在特别不堪的问题呢?南阳警方意图规范罚款行为,打消市民疑惑,此时正是自证清白的“可乘之机”。

网民提意见“言论过激”没什么大碍,权力以言论过激或不妥为由,拒言甚至威胁发言者,这就成为性质非常恶劣的法治事件、政治事件——— 这威胁和侵犯的不是一个人,它压缩的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言论空间、权利空间。

民间以“不文明”话语抨击公权力的野蛮,本质文明;权力对国民批评过激,话语再文明,也属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