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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王亚丽买官卖官续 举报功臣无法接手公司
( 2011-02-16 09:00:04) 稿件来源:检察日报
因为“先刑后民”,金华大厦股权迟迟不能确认,公司不能正常经营,每年损失在2000万元以上。“先刑后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面对巨额损失,我们必须想想办法,因为这些损失不仅是公司的,也是社会的—— 何时不再“望楼兴叹”
金华大厦无法开工闲置两年多,谁看了都心急。
春节期间,王翠棉去了金华大厦。“看到大楼,想起去世的父亲,想起围绕这座大楼发生的种种纷争,眼泪就忍不住地流。”
“也有建筑商打电话,说过年了,要我们支付工程款。可是,大楼是谁的还没定呢,也没正常经营,我们哪儿有钱给他们?”王翠棉说,遗产纠纷已经让一家人身心疲惫,他们希望能尽早了结。
这座楼“绊倒”了王亚丽
河北省石家庄市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买官卖官事件震惊国人,而王翠棉正是扳倒她的“功臣”。她的不懈举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王亚丽最终事发。
2008年8月8日,王翠棉的父亲王破盘去世,他担任董事长的金华公司的在建楼盘金华大厦价值数亿元。王亚丽自称是王破盘唯一的女儿,串通石家庄市工商局原副局长齐志刚、农业银行石家庄市北城支行原副行长周东风等人,采取了一连串行动:公司董事长闪电易人、公司档案神秘丢失,其他股东“众口一词”称占有公司80%股份而担任董事长的王破盘在公司没有股份,王只是他们雇请的管理人。
无奈之下,王翠棉一家人向石家庄市工商局申请公开公司工商登记档案,后者以档案丢失为由拒绝。王家“拉上”石家庄市工商局走上法庭,同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王亚丽买官卖官。本报曾先后以“拉上工商上法庭”和“拉上工商上法庭,背后原是王亚丽”为题进行报道。
王亚丽最终事发,这让一家人看到讨回王破盘遗产的希望。
股权确认官司被中止
和石家庄市工商局的官司,并没有实现公开工商登记档案的目的。不过,工商局还是给王翠棉一家人出具了股权说明,确认王破盘占有公司80%的股份。2009年5月,王一家以此为依据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提请对公司的股份进行确权,被告为金华公司以及“股东”薛立新、周东风。其中,薛立新是王亚丽的丈夫,周东风是王亚丽的姐夫。
王翠棉称,第一次开庭过程中,金华公司提交了一份股东名册表。“股东名册表”上显示,公司成立时有三名股东,肖和利出资30万元、周东风和薛立新各出资10万元,分别占股份的60%、20%、20%。三人称王破盘只是三人聘请委派的公司执行董事,并无实际股份。
之后王亚丽事发,“股东”周东风、薛立新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股权确认官司也就停下来。王翠棉称,2010年1月20日,石家庄市工商局曾向王亚丽案件的专案组出具王破盘持有公司80%股份的证明。
2010年7月14日,新华区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周东风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立案侦查,且涉及本案定性的重要证据已被桃城分局调取,本案须以该案刑事案件审理确定的事实为依据,且该案尚未审结……”,裁定中止本案诉讼。
只能望楼兴叹?
王翠棉了解到,石家庄市工商局原副局长齐志刚已因受贿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目前在石家庄市第四监狱服刑。而王亚丽等人的案件,仍在办理中。
和王亚丽等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相比,王翠棉一家人更关心什么时候才能拿回父亲的股权。“父亲去世已经两年半。这场纷争不结束,他的在天之灵怕是难以闭上眼。”王翠棉说。她介绍,因为股权确认官司中止,公司的相关资料和证照作为刑事诉讼证据被扣,作为王破盘的法定继承人,他们以股东身份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子仍遥遥无期,“资产巨大的公司,两年多来一直管理混乱,损失巨大。”
金华大厦共有9层,别的楼层都装修好了,只等一二层完工即可交付使用。也就两个月的工程量。然而,由于土地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章等被扣,根本无法开工,“大楼建设停滞,由此导致的建筑工程款、回迁违约补偿、后续合同违约赔偿、银行贷款等各项经营损失,初步估计每年在2000万元以上。”王翠棉说。
早在王破盘在世时,即将竣工的金华大厦已经对外招租,并收取133名商户定金。“两年多大楼不能交付,商户也非常不满。建筑商和工人催要欠款,商户、拆迁户多次上访,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秩序。”王翠棉说,她多次反映过这些问题,但有关部门均表示无法解决。
2009年,当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读研的吴昕栋受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指派,以法律援助的形式代理了王翠棉一家与石家庄市工商局的官司。如今,已毕业参加工作的他仍一直关注案件进展:“不确认合法权益,恢复金华大厦停工项目,也就无法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保证刑事追诉当然重要,但面对一年2000多万元的损失,有关部门该想想办法了。”(李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