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耽美长篇小说:索罗斯若干思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8:18:08
[转帖]乔治·索罗斯若干思想及其思考乔治·索罗斯若干思想及其思考

    一段时间以来,在世界金融领域甚至整个经济社会内,“索罗斯现象”可能是知名度最高的了;“索罗斯现象”(世界头号金融杀手现象?)、索罗斯思想、索罗斯理论及其操作方法等,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和思索。我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也是极其深刻的。首先,在当今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场越来越处于全球经济的核心地带,其一举一动都牵动整个经济、人心。正是这种背景下,索罗斯在金融市场上长期不可思议的成功运作(投机?)和影响,是受到注目的直接原因。其次,索罗斯还是一个有着较高哲学功底和深刻思想的理论家,与一般实用主义投资家不一样,他是用一种有着深刻哲学思想背景和理念、并结合自己气质和志趣的方式,来认识社会、经济和金融市场并进行操作的;因而在较深刻的层次上,形成了其独特(极具争议)的思想、理论、观点和方法,更广泛地引起了各界人士的注意。最后,更深刻的原因也许还因为,二十纪末全球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而复杂的变化,近年来的全球剧烈的金融动荡也许正是这种深刻性的直接反映;但这种变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反映?还是象有些人说的,是索罗斯挑起的“第一次世界经济大战”? 越来越引起全球人们的关注和深思。

  我认为,无论对索罗斯个人行为功过评价的各种观点如何不同,“索罗斯现象”本身所引起的种种新的认识、变化和问题,都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深入思考和研究。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避免对索罗斯行为功过的价值评价,而尽量平静而客观地对索罗斯的哲学基础、思想的形成、经济金融思想,及其思维、研究和实际操作方法等方面,谈谈作者的初步认识及其若干思考。

  一、索罗斯的哲学思想架构及其演变

  1、 索罗斯思想的哲学来源

  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研究,作者深深感到,索罗斯在金融市场成功运作和影响巨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或独特特征,是其具有深刻的哲学基础及其自我领悟的思想理念。因此,要真正认识索罗斯思想,必须首先了解其哲学基础及其自我形成的世界观。索罗斯明确表示,他的思想形成主要是受到英国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Karl·Popper)科学哲学思想及其开放社会观念的深刻影响。他说“我受到波普很大的影响,不只是受他《开放社会及其敌人》这本著作的影响,他的科学哲学对我的影响更大。” 卡尔·波普是在本世纪三十年代以《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而跻身于国际学术界的,他的其它重要著作有《猜想与反驳》、《客观知识》、《开放的社会及其敌人》、《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等(这些著作大都有中译本)。他的科学哲学思想亦即所谓“证伪主义”,曾在四、五十年代十分盛行,对现代西方科学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是本世纪西方科学哲学界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鉴于本文内容重点和篇幅的关系,不可能全面介绍波普的科学哲学思想;但必须指出的是,深入学习和了解波普的思想,可能是从理论上深刻认识索罗斯思想的关键和难点。根据作者初步认识,也为本文进一步展开的需要,下面只是十分简要地概括一下波普科学哲学思想的轮廓。

  波普的科学哲学思想一般称之为“证伪主义”又称“批判的理性主义”。其主要观点可概括为:第一,科学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应该是研究科学的动态过程,而不是其静态结构;第二,彻底反对归纳法,认为科学研究的起点不是观察(事实或语言)而是问题(猜想或假说);第三,科学思考最基本的概念单位只能是暂时接受的科学假说;第四,我们是通过猜想与反驳的程序来获得科学理论的,即大胆的猜想、严格地检验和批判;第五,从来就没有稳固的知识基础,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暂时性的知识基础;第六,科学理论不能“证实”,只能“证伪”;应以“可证伪性”为分界原则,来分辨科学与非科学;第七,肯定形而上学的重要性,并认为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归根到底科学是来自形而上学。

  即使从上面简要地概括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波普科学哲学思想的新颖性、鲜明性和彻底性;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得“证伪主义”成为现代西方科学哲学演变中的重要转折点,也可以说是科学认识论上的一次革命。巧合的是索罗斯1949年进入了波普任教的伦敦经济学院,很快就被其思想吸引,并开始对有关哲学问题进行研究和较长时期的思考,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思想构架、语言体系和实际应用方式。值得指出的是,在下面有关索罗斯思想的介绍中,并看不到严格意义上哲学论证和分析,所有这些内容只能从波普等的科学哲学思想中寻找;也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波普的科学哲学也许是深入了解和理解索罗斯思想的哲学基础。

2、 索罗斯的“彻底可错性”思想

  所谓“可错性”观念是索罗斯思想的核心。我认为,它实际上是波普“可证伪性”思想一个形象而具体的、“索罗斯式”的说法。这种观念认为,人类对于其置身的这个世界的认识,与身具来就是不完整的,亦即人们思维与客观实在之间永远存在着扭曲,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掌握了终极真理。对于“可错性”观念的重要性,他说“可错性不仅是我世界观的基石,也是我所作所为的基石。” 下面我们通过索罗斯对有关思想的进一步阐述,来理解这个观念的重要性及意义。

  索罗斯认为,如果承认客观实在与我们对实在的认识之间永远存在着差距(扭曲),那么对这种差距及影响的认识将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观念表明,即使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要绝对把思维和实在区分开来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社会现象的认识来说尤其如此。进而应该认识到,人们的思考一般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总在一定程度上,被动地反映了思考活动所要寻求理解的实在;而另一方面,思考的结果也会或多或少成为实在本身的组成成分。因此,对于人的认识来说,绝对反映客观实在的知识是不存在的。

  索罗斯认为,其“可错性”观念直接来源于波普的思想,在此基础上,并进一步演变成他的“彻底可错性”观念。他认为他的“彻底可错性”思想可明确表述为:“所有人类心灵的建构,不论建构局限在我们思维深处或表现为各种学科、各种意识形态或各种体制,都是有缺陷的。” 这里的“有缺陷”不是可能“可错”,而是肯定“可错”。他还认为,“彻底可错性”观念也许听起来很消极、悲观,原因是我们都怀有幻想,渴求完美、永恒、终极真理。事实上,我们无法获得完美和不朽,只有死亡才是永恒的。他相信,实际上“彻底可错性”观念有非常积极和启示的一面,它打开了我们批判理性思维的大门,隐喻了我们对客观实在的认识有无限的空间,我们的思维或社会有无限改善和发展的余地。而在实际行动中,他则体会到“可错性观念鼓励我寻找每一个情境的缺陷,然后在找到缺陷之后从中受益。” 下面我们将看到,“彻底可错性”思想实际上已成为索罗斯的基本信念,并由此形成其一系列的重要思想及实际行为方式。

3、索罗斯的“反射”思想

  在“彻底可错性”观念的指引下,索罗斯十分重视社会现象中,人的思考与事实之间关联双向性的重要意义,亦即人们对社会事务思考作用(或称有思考能力的参入者)的二重性。他仔细分析到:一方面,参入者思考的目的是寻求对他们所参入情景的理解,总希望找到和事实(实在)完全相符的一幅图象,这可称之为消极的或认知的功能。另一方面,参入者的思考又同时发挥着实际的影响,即根据他们的意愿在重塑着事实(实在),这可称之为积极的或参入的功能。因此,他提出,假如这两种功能同时发生作用,就称此情境为“反射”。“反射”概念是其方法论思想的核心概念,实际上是其“可错性”思想的具体延伸。

  理解“反射”思想的含义及重要性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根据“可错性”观念,人们的认知功能天生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这种扭曲的认知必然参入到人的行为中,而人们行为的结果又形成了社会事实(实在)。反射思想认为,认知功能与参入功能之间有一个重叠地带,这种重叠地带的某种情形中,两种功能可能相互干扰。一旦这种干扰形成,我们对情境的理解就会明显扭曲,或者说人们所理解的实在或事实本身总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或人为的偏颇,实际情境的演变就会变得不确定了。因此,反射产生的根源是“可错性”,反射的结果则具有不确定性。

  其次,“反射”思想的意义还在于肯定“不确定性”事件的重要性。反射本质上是由于人们认识“可错性”引起的;如果人的认识不存在“可错性”,反射概念也就失去意义了。一般来说,在现实世界中,个人层次上的反射情形千差万别,而社会(综合)层次上的反射情形又是个人层次反射的综合结果,最终归结为人们心理预期的综合,异常复杂而不确定。索罗斯认为,反射是社会现象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科学研究不能应用自然科学方法的根本原因。

  再次,反射的实际意义还指出,我们的思维主动影响到我们参入的事件或思考的对象;同时又由于我们对实在的理解与实在之间总存在偏差,而这种偏差正是影响各种社会历史事件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反射的意义非同一般。“事实上,使过程变得具有真正历史性的正是反射。” 当然,并不是任何社会行为都是反射的,应该把日常事情与历史事件分开。在日常事情中,引起反射的两种功能中,往往只有一种功能发挥作用,由此反射消失,使得有关的情境能够维持现状,使得问题的研究变得相对简单。索罗斯认为,社会科学关注的应是历史事件,而不是日常事情,这也正是反射重要意义所在。

  最后,有时时间的流失能够在思维和实在之间起点绝缘作用,似乎可以把认知功能和参入功能分开,这时反射思想可以被视为是认识思维和思维对象之间关系的一种捷径,原因是这揭示了反射作为一种真实现象的重要意义。但应注意的是,在塑造参入者的自我形象、价值观和预期心理方面,反射的效力比起其对事件发展过程的效力来,则是更普遍、更迅速的,这表明人们价值观和预期心理中特有的不确定性主要还是来自主观的影响,实际上表明反射现象无处不在。


4、索罗斯的不确定性思想及其真理观

  传统的科学方法论十分强调科学研究与确定性的关系,确定性完全成了判断科学和真理标准的特征。在哲学意义上,这一思想则表现为:只有能够判断为真或假的陈述才是有意义的,而不真或不假(不确定)的陈述是没有意义的。索罗斯依据其“可错性”和反射思想,完全反对这一观点。

  二十世纪以来,现代科学的确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也的确对事实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确定性成果。但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科学也变得没有那么确定了。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告诉我们,科学的确定性也存在一定的界限,一旦越过此界限,观察本身则无法和观察对象分开,结论也就变得不确定了。例如较早的爱因斯坦相对论,继而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后来的混沌理论等,都越来越深入地揭示出不确定性现象的客观性和重要性。例如混沌理论所主张的,宇宙中所有事件都是独特而不可逆转的“宇宙不确定论”的观点,给人们带来了更新的观念,使得不确定性现象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和认识。

  从实际意义上讲,认识社会现象中的不确定性更为普遍和重要。索罗斯指出,不确定性现象并不是什么神秘莫测的新现象,本来就根植于常理之中。而“人类事务的有些方面仍未有正确的解释,但原因不是因为反射观念才刚刚被发现,而是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竟刻意把这一概念隐瞒起来。” 针对不确定性重要意义,他还明确指出,“真实价值不确定的陈述不但不是没有意义,而且还比真实价值可以确定的陈述重要。后者构成知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真面目。但前者表达了我们与身具来的不完美的理解,却可以帮助我们形塑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世界。” 当然,不确定性观念的深刻意义,在于引起人们对真理的重新评估,而不是对真理的否定。

  索罗斯还认为,传统的真理体系只是强调陈述的真或假两类范畴,但对于一个包含了具有思考能力的人参入的世界来说,这个体系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承认另一类真理范畴,这就是真实价值要视其影响而定的不确定性陈述或反射陈述。他称之为第三类真理,并认为反射现象构成真理概念的重要意义是:事实未必构成判断真理的唯一标准。传统看法认为,陈述是否与事实相符是判断真假的依据。但如果了解反射意义上的真理观,则可认识到陈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可以有两种方式达到:即可以是提出真确的陈述(相对的);但也可以通过陈述去影响事实(绝对的)。换言之,是否与事实相符并不能保证陈述的绝对真实,对于社会现象来说更是如此。例如,所有有关价值的陈述性质都是反射的。他强调指出,长久以来,人们已习惯于用思考自然现象的方法来思考社会现象,但如果承认反射或不确定现象的真理性,则应修正我们思考人类和社会事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