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相濡以沫:上海人大公众网--谈谈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0:34:13
谈谈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意义 2010-08-25 15:38

话题:谈谈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意义

 

嘉宾: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国才

市人大代表、普陀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严爱科

市人大代表、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厉明

 

时间: 

 

  2010年8月25日(星期三) 中午12:45——14:00

 

【聊天实录】

 

  [主持人]:职代会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一项行之有效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这对于开展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对于理顺职工情绪、化解干群矛盾、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天中午,我们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唐国才,市人大代表、普陀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严爱科,市人大代表、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等三位嘉宾参加本期“人大网议日”,就“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意义”这一话题,和广大网友在线互动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主持人]:欢迎唐国才同志、严爱科同志和厉明同志来到本期“人大网议日”围绕“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意义”与广大网友在线互动交流,现在就请三位嘉宾开始和我们的网友进行交流吧。

 

  [嘉宾唐国才]: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你们和我们一起共同参与对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活动,感谢你们对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下午,我们三位代表和大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谢谢。

 

  [嘉宾严爱科]: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与你们共同探讨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意义,我作为原总工会干部,很高兴与你们交流。

 

  [嘉宾厉明]:感谢各位网友,我们又一次见面了,希望能够听到你们的问题,让我们来共同探讨怎样来做好职代会条例的立法。

 

  [网友“fino”]问:现在每个单位都规定要成立职工代表大会么?

 

  [嘉宾严爱科]:在1986年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随着非公经济的迅猛发展,非公企业职工也是国家的主人,是企业的共同建设者,他们的民主权利一样要得到保障。因此,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公企业等组织都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网友“37度”]问:2007年上海已经出台了《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现在又起草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都是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能解释一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吗?

 

  [嘉宾唐国才]:你提出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上海市集体条例已经出台,为什么还要起草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其实二者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从上位法规定可以看出,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制度,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制订,将为更好的贯彻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提供规范性的法律保证。谢谢

 

  [网友“东东”]问: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有什么关系?

 

  [嘉宾严爱科]: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企业法》规定,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参加者,搞好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工作的重点。

 

  [网友“小强”]问:职工代表大会能不能罢免不称职的领导。

 

  [嘉宾严爱科]:根据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民主测评中称职以上(含)得票累计低于60%的领导人员,职工(代表)大会应向干部主管部门提出对该干部的撤免建议。

 

  [网友“彩色”]问:如何防止民主评议走过场?

 

  [嘉宾厉明]:民主评议要取得职工的认可,防止走过场,需要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评议结果的公开,即将职代会对领导干部评议的结果向职工代表进行公开,以示评议的公平公正;二是将评议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挂钩,解决好职代会评归评,领导干部用归用的问题。

 

  [网友“吴坪枫”]问:职代会工作依据哪些规程和办法.

 

  [嘉宾严爱科]: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都对职代会制度做了规定。本市制定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目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立法工作正在开展,预计年内出台。

 

  [网友“abc”]问:职代会这种形式普遍适用于任何单位么?

 

  [嘉宾唐国才]:从法律规定和我们上海的实践情况来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国内的非公企业。

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已经从不同侧面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如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十七大报告等均突破了所有制界限,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而且理论上职工作为劳动者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理应获得相应的参与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民主权利,无论何种性质的企事业单位都应该保障职工充分享有这种权利,因此,非公企业也应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随着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劳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更需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平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网友“叶子”]问:职代会是否真的能帮职工解决问题啊~会不会只是流于形式~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是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发展的有效平台和载体。从全市推进的情况来看,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单位劳动关系基本上都比较和谐,职工合理的利益诉求都受到企业的重视,推进了企业的发展。企业发展了,职工才能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

要职代会不流于形式,就要规范职代会的民主程序,落实职代会的职权,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工夫,这需要企业、职工、工会、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网友“三载一生”]问:职代会和工会有啥区别啊?

 

[嘉宾厉明]: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工会是一级组织,而职代会是一项制度。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方面有共同点,但是其参与对象和覆盖面、维权范围和方式等都有所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工会已经实践很多年,有完善的法律,而职代会的时间相对较短,缺乏完善的立法。因此,也是我们这次要对职代会进行立法的原因。职代会能更直接的反映职工的诉求。

 

[网友“代表”]问:职代会怎么开啊~有些什么程序啊~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经企事业单位、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召开前7天,要将会议内容、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职工代表,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工会及时汇总整理职工代表团(组)的意见和建议。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职代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职代会程序一般分为“会前、会中、会后”:

会前:职工(代表)大会筹建工作主要包括:组织选举和培训职工代表;组织征集和确定职代会议题;组织征集职代会提案以及会议召开的一应准备工作。

会中: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三种。正式会议的任务是听取行政工作报告和其它议题、议案的补充、修改说明;组织审议;依法表决;形成决议。

会后:职代会形成的决议要向全体职工书面公布,职代会闭会期间委托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查决议执行情况。职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网友“金刚”]问:我们企业职工人数不多,只有50名,是否也需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

 

[嘉宾唐国才]:按照法律规定,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建立职代会制度。但是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企业,比如像你们单位,在百把人左右的企业,一般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大会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权、议事规则等都完全相同。谢谢

 

[网友“鲶鱼”]问:职代会推广之后是否对职工利益以及企业效益产生了正面的积极意义呢?有什么理论依据么?

  

[嘉宾严爱科]: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了解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有效性。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汇集了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服务于企业的发展。企业也通过这一平台,了解职工的心声,不断改善企业的管理,是劳资之间的沟通和利益协调的平台。如在金融危机期间,许多企业召开了暖冬职代会、开展共同约定,使企业和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渡过了难关。

因此,职代会的推广不仅有利于协调和稳定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更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都对职代会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

如:《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 、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网友“鲁西西”]问:职代会这个概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我周围同学同事对这个概念都不是很了解。

 

  [嘉宾严爱科]: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我国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从几十年的企业民主管理实践中发展而来的。1956年8月,开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1961年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和1965年的修正草案,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和组织任务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1988年8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确立了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地位、法定职权。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给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许多新课题,面对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法律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在新制定和修改的《企业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也都对职工代表大会作了充分肯定。

目前,上海正在制订《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我们希望此条例出台后,能够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发展。

 

[网友“IPHONE”]问:我公司是国有企业,现任领导欲将我公司租赁给其他公司.未经职代会通过是否违法?

 

  [嘉宾厉明]:职代会对于企业涉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具有建议权,而对由此而带来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变更才具有审议通过权,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属公司董事会,公司对外租赁应由公司投资人决定并报国资管理部门批准,职代会对此只有审议建议权,没有审议通过权。但是,由于公司租赁而导致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处理,则需要企业与职工协商共决,即将有关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网友“热风吹”]问:有多少人大单位才必须要建立职代会?

 

  [嘉宾严爱科]:一般来讲,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

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同一区域内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网友“玫瑰”]问:法规中是否有规定职代会的成员中普通职工与领导的比例?

 

  [嘉宾唐国才]:《条例(草案)》将对职代会成员中普通职工与领导的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职工代表的构成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与本单位女职工人数所占比例相适应。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应当以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体。

 

  [网友“艾米”]问: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如何理解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嘉宾严爱科]: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赋予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也是从政治上、制度上落实我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重要载体,是我国基层企事业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

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首先要发挥好工会的作用。

《工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这些规定都强化了工会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而工会在行使这些权利的过程中都可以借助职工代表大会这个平台。通过职工代表提案或者将劳动安全生产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都能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网友“法兰西”]问:对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有哪些法律条文涉及的?

 

[嘉宾严爱科]: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都对职代会制度做了规定。本市制定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目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立法工作正在开展,预计年内出台。

 

[网友“猫咪”]问:职代会要发挥好监督作用主要有哪些对策?

 

[嘉宾厉明]:职代会是通过规范民主程序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企事业单位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或审议通过就是向职工公开、接受监督的过程,因此,要督促企事业单位规范履行职代会各项职权,在职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的参与覆盖面。另外,职代会的监督作用还体现在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通过将民主评议工作与干部考核奖惩任免相结合,使民主监督不是仅仅停留在形式上,而是真正取得实效。

 

[网友“圣卡西”]问: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有它的权利和其建制的宗旨:

职权:职代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监督审查等职权。

建制目标是: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发展。

 

[网友“皮皮”]问:我工作过的单位从来没有职工代表大会,请问这个机构是必须要成立的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嘉宾严爱科]:是的。一是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公企业单位等组织都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二是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成立条件:一般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网友“卢卡斯”]问:据说上海要进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工作,嘉宾能不能介绍一下这个条例目前的进展情况,作为人大代表,有没有参与前期的调研工作,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嘉宾严爱科]:“关于加快《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立法进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议案”(第93号)立法进程的议案一经提出,就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表示,2010年将会同市总工会等单位,就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底前提出立法议案。

作为人大代表,我多次参与前期的调研工作,立法调研工作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立法调研组召开了不同层面、不同所有制、不同身份的座谈会、调研会,观摩了多场企业、区域、行业的职代会,草案比较大的调整就有十余稿,小修小改不胜枚举。可以说,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的需要。本市职工民主管理实践和兄弟省市立法经验也为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目前,关于职代会的职权、违法不建职代会的法律责任、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如何召开等都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和立法讨论中的热点问题。

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立法调研推进工作:一是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职代会制度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为促进立法调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将围绕《条例》立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市总工会网站、劳动报、《上海工运》、《工运理论研究》等载体开展民意调查、专题讨论及征文活动,并适时通报立法调研进展情况。三是各地区、系统工会要积极配合市《条例》立法调研小组开展的各项调研活动,精心总结成效和经验,仔细梳理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基层企业意见,认真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四是基层工会要主动向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宣传《条例》的立法意义,引导企业充分认识职代会制度对保护职工民主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引导职工通过职代会制度平台有序表达诉求。

 

[网友“盆栽”]问:职代会是怎么推选出来的啊?到时候职工有问题职代会是帮员工还是帮企业啊?

 

[嘉宾唐国才]:职工代表的选举以分公司、分院(校)、部门、班组、科室等为选区,按照一定的比例由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广泛性。

职代会是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一个基本制度,是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双方沟通协商的平台,本身没有倾向性,遇到问题时不存在职代会帮企业还是帮员工,职工和企业都可以通过职代会反映和表达各自的意愿,协商协调相互的利益关系,谋求合作双赢。

 

  [网友“包子”]问:建立职代会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嘉宾厉明]:职工代表大会的概念虽然早在1957年提出,并于60年代初期逐步推行,但是该项制度始终没有在法律层面予以完善。众所周知,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因此,职代会的作用发挥与否要在下面四个方面予以衡量:1、发挥参与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发挥维护作用,保障职工合理合法权益。3、发挥监督作用,形成内部民主制约机制。4、发挥协调作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网友“藏银”]问:职代会发挥些什么作用呢?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通过行使职权,发挥作用,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监督审查等职权。

近年来,上海市还在符合条件的区域、行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努力发挥四个平台的作用:

一是发挥区域入驻企业和职工,以及他们与区域有关组织和部门的沟通交流平台作用,不断畅通劳资沟通渠道,努力促进区域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二是发挥区域入驻企业与职工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相互帮衬、相互服务的平台作用,不断调动区域成员推动区域稳定和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发挥区域劳资矛盾、劳资纠纷协调化解的平台作用,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是发挥区域着力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的平台作用,以区域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渠道,寻求破解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类困难,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不断促进区域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

  

  [网友“阿凡提”]问:企业里,只要一年开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就能够维护职工权益了吗?

 

  [嘉宾唐国才]:尽管职工代表大会看似是以会议形式体现维权,但是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一次简单的会议,而是由职工代表、组织制度、议事规则、职权、工作制度等要件组成的完整制度体系。职工代表大会会上的审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赋予了职工真实的民主权利,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活动,又保证了职工民主参与的有效性,因此,随着企业现代制度的完善和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有效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充分履行,从而达到维权的目的。谢谢

 

  [网友“柴米油盐”]问:是不是职工福利都归职代会管啊?

 

  [嘉宾严爱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有审议决定权”,如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等事项。

此外,企业与工会还可就有关职工福利的内容开展平等协商,写入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网友“呼呼”]问:如何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嘉宾严爱科]:落实职代会的民主监督权,一方面要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领导干部的履职。另一方面要落实职代会的监督审查权,包括下列事项:

1、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

2、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3、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4、企事业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交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以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

 

[网友“FIFA”]问: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的会议,老板是不是不能参加?

 

[嘉宾唐国才]: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沟通、协商的平台,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的有关事项应该由职工和老板共同决定,因此,职工代表大会一方面以职工,特别是直接生产的职工为主体,但同时又有代表企业不同利益群体和不同身份的人员参加,单纯的由职工组织的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缺少企事业或者老板的认可,讨论的内容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落实,所以,职工代表大会不宜把老板排除在外,老板也可以参加,但是职工代表都需要经过民主选举。谢谢

 

[网友“小美”]问:哪些因素会影响职代会的有效监督?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作为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但是,由于职代会不是企业最高管理的权力机构,其民主监督权力是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制的。所以说,职代会的有效监督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实际地位的不平等和思想认识的不足。当职工依法主张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如果用辞退、解聘等手段来处理分歧,将严重影响职代会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二是工会组织被空置。领导的不重视不支持,或是工会干部或转岗或兼多个岗位,没有精力和能力去做工会工作,更谈不上发挥监督作用。三是职工代表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加上缺乏代表培训工作,造成代表监督、质询难以开展。四是由于与会代表中,中层以上干部的比例较高,或是上级主管部门以工作需要、生产离不开、特殊关照等各种原因以行政手段走过场,也使职代会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发挥不了应有的监督作用。

 

[网友“棒棒糖”]问:工会组织是否会出现空置虚设的情况?如何避免?

  

  [嘉宾严爱科]:从全市职代会制度推进的情况来看,工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工作是比较尽心尽力尽职的,因此,在近十年的过程中,我们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上,大力地推进了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的职代会建制工作,近几年,又积极探索了区域性职代会、行业性职代会,不断扩大民主管理工作的范围。

但也有部分工会组织处于空转状态,或者工会主席身兼数职,由于拿企业的薪水,存在不敢维权、不会维权的问题,这种现象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更加明显,使得工会组织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要求上级工会发挥“上代下”的作用,参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指导企业建立职代会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我们也通过加大培训、广泛宣传等方法,指导基层工会主席掌握主动维权、自我保护的本领。

 

  [网友“喜鹊”]问:监督制度只是纸面上的东西,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嘉宾严爱科]:职工代表大会中的监督审查是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的,如职代会对提案办理情况、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企事业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交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情况以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等事项都可以开展监督检查,这些内容使监督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得以真正落到实处。

 

  [网友“诺亚方舟”]问:在我们身边很多人都不会主动表达自己对企业或者领导的意见,怕受到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大会能够保障职工获得真正的民主权利吗?

 

  [嘉宾厉明]:应该说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利最为真实有效,职工代表大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具有审议通过权,即职工代表要对有关方案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无记名投票能够保证职工可以真实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而表决能否通过是刚性的,职工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企事业单位作出相关决定,能够有效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等形式将自己的意见,反映到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集体讨论,这种集体维权的形式避免了个人维权需要承担的风险。

 

[网友“张飞”]问: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什么关系?工会组织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扮演什么角色?

 

[嘉宾唐国才]: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工会要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工作,并组织职工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开展日常民主管理的各项活动。因此组织职工通过职代会开展维权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工会法》中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由工会担任职代会的工作机构有利于职工的有效参与,有利于将职工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谢谢

 

[网友“迪迪”]问:现在很多非公企业都是老板说了算,如果他们拒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制约的措施和手段?

 

[嘉宾厉明]: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职工的权利,企事业单位应该为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保障和支持,也是我们这次职工代表大会地方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是企业的,是否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在制度层面加以约束,而不能由非公企业的老板个人意志来决定。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阻挠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建立和行使职权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予以依法处理。

 

[网友“乐乐”]问:这次立法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能介绍一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吗?

 

  [嘉宾严爱科]:这次将要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职工代表、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工作机构及责任主体等,此外,还对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建制和运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网友“阿明”]问:我是一名工会干部,以前上海有三个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分别适用于公有制、非公和区域性、行业性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出台后,这三个规范还适用吗?

 

  [嘉宾唐国才]:《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地方性立法,相比原有的三个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更具权威性。因此,凡是和新出台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应视作无效。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部《条例》的有效落实,《条例》颁布后,相关部门将会及时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对公有制、非公和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规范进行更为全面的梳理,提出具体要求。

 

  [网友“君威”]问:我是一名普通职工,我也想做职工代表,但是职工代表是不是只有当领导的才能做?

 

  [嘉宾厉明]:普通职工经过民主选举也是可以做职工代表的,职工代表结构的一个基本要求就要具有广泛性,能够充分代表不同群体反映利益诉求,这也是确保职工代表大会有效运作的重要前提。因此,在职工代表构成中要确保以一线职工为主体,并严格限制领导干部的比例,即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如果一些单位把职工代表大会开成领导干部大会,那么这样做是违反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是不允许的。

 

  [网友“城管”]问:我对我们单位的一些规定和做法有些意见,可我不是职工代表,我怎么向职工代表大会反映呢?

 

  [嘉宾严爱科]:您可以将您的意见反映给身边的职工代表或者直接反映给单位工会,他们可以将您的意见和想法带到职工代表大会上。

 

  [网友“杜拉拉”]问:我们企业原来有职工代表大会,2003年企业被卖给一个民营企业后,职工代表大会就被取消了,这样合法吗?

 

  [嘉宾严爱科]:职工的民主权利不是企业主恩赐的,而是职工以劳权身份获得的,无论在何种性质的单位都应该得到保障,一些非公企业的老板以企业产权私有为理由,抵制或取消职工代表大会,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利企业和谐发展的。这次《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出台将有效解决非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建制问题,切实保障非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网友“圣达菲”]问:目前上海的职工代表大会建制和运行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出台,能否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嘉宾严爱科]:目前,上海的职工代表大会建制和运行方面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非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缺少刚性的法律支撑;二是不少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运作还不尽规范。即将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着重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相信《条例》的出台将从立法层面有效解决这些制约职工代表大会发展的瓶颈难题,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网友“凡客”]问:外企要修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是否一定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

 

  [嘉宾唐国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全体职工亦即是全体职工大会,也就是说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民主程序,体现协商共决,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因此,外企修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应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网友“贝克汉姆”]问:以前都是国有企业才开职工代表大会,现在民营企业也要建职工代表大会吗?

 

  [嘉宾严爱科]: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已经从不同侧面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适用于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如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十七大报告等均突破了所有制界限,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而且理论上职工作为劳动者参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理应获得相应的参与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民主权利,无论何种性质的企事业单位都应该保障职工充分享有这种权利,因此,非公企业也应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随着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劳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更需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平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网友“苹果花园”]问: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利处理集体组织财产吗?

 

  [嘉宾严爱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有关规定,在职工个人出资兴办的集体企业中,集体企业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代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集体企业的财产有处置权。如果集体企业成立了股东大会,则处置财产的权力属于股东大会。

 

  [网友“网友191”]问:职代会有多大的权利?好像没什么权威性呀

 

  [嘉宾唐国才]: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审议建议权、审议表决权、审查监督权、民主选举权等,应当说这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非常重要的权力。当然,在实践中,由于一些企事业单位没有严格依法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行使权力,另一方面,由于职代会制度的立法滞后,缺乏操作性和权威性。因此,影响了职代会作用的发挥,随着我们国家民主建设进程的推进,随着企业现代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立法的完善,经过我们大家共同的努力,职代会一定会摆脱橡皮图章的尴尬局面,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网友“小丸子”]问:我们企业是美方投资的外企,是否也需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

 

  [嘉宾严爱科]:投资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雇用中国职工同样要遵守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十七大报告等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的民主权利是其以劳动者身份参与经营管理活动而获得的,在外资企业从业的职工也应享有民主权利,这与企业所有制形式无关,因此,外资企业也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从制度上保证职工民主权利的充分履行。

 

  [网友“我是达人”]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是不是说规章制度没有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而由企业单方决定,就是无效的?

 

  [嘉宾严爱科]:是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共决,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因此,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用人单位擅自决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在民主程序上存在缺陷,若有侵害职工权益的规定,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网友“陈好”]问:我们单位有工会了,还需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吗?

 

  [嘉宾严爱科]: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因此,尽管两者都有相同的目的,即维护职工权益,但是参与对象和覆盖面、维权范围和形式等都不同。因此,有了工会,仍然需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网友“网友195”]问:希望人大在立法时多直接听听工人的意见。

 

  [嘉宾严爱科]:我们已经对300个单位5000个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开了30多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你这个意见很好,我们将进一步听取工人的意见。

 

  [网友“网友199”]问: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 职代会应发挥什么作用?

 

  [嘉宾唐国才]:在企业改制的过程当中,企业的改制方案和重大的改革措施,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改制改革方案中,有关职工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思想,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谢谢

 

  [网友“网友198”]问:职代会什么时候召开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一般一年召开两次,一次在岁末年初,一次在年中。

 

  [网友“网友195”]问:工人的地位现在太低了,人大要多为我们工人讲话呀!

 

  [嘉宾唐国才]:你好,你说了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广大工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文明的建设者,我们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人的主人翁地位,但是随着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在资本、技术和劳动的关系以及利益的分配上,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在企业中资本技术和劳动的利益分配,就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这影响了工人的主人翁地位,因此,加强职代会的立法,加强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工会之间的平等协商,建立起双盈的局面,将有利于改变目前存在的这种情况。

 

  [网友“网友199”]问:职代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是什么?

 

  [嘉宾严爱科]: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任务就是: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发展。

职权就是: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民主选族、民主评议、审查监督等。

 

[嘉宾厉明]:作为这部法律的参与者之一,今天能在这里和网友们交流,很受启发,我也将在今后把网友们的问题和意见会反映给其它参与立法的同志,使这部法律能够更加完善,衷心感谢大家的参与。

 

[嘉宾严爱科]:谢谢网民的友好参与,感谢大家对职代会立法的支持。

 

[嘉宾唐国才]:时间过的真快,感谢网友提出许多很好的问题和建议,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和支持上海的职代会立法工作。也希望大家更多的反映百姓的呼声和愿望,我们做为人大代表,将更好的与大家保持联系,共同为上海的繁荣和发展做出努力,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三位嘉宾的热情参与,希望能再次邀请你们参加“人大网议日”!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今天的“人大网议日”到此结束,下次活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