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未来之复兴 鲤鱼乡:关于音乐的记忆碎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4:12:30
作者:土摩托    文章来源:原文刊载于《人民文学》2010年12期    点击数: 1437    更新时间:2010-12-13

我的童年是在一个军队大院里度过的,这个大院现在被叫做人民大学,可那时却充斥着营长和团长之类的军官以及他们的家属。那时我和这些军官的孩子打得火热,我说的是打架。我开过两个孩子的瓢,自己却一次也没被破过瓜,至今是处子之头。不打架时我们就在一起玩烟盒、瓷片、拔根、剁刀和弹球,音乐在我的生活里是不存在的。那时我们还热衷于抽烟,就是抽枯萎的植物茎秆,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尝试过大麻了,为我后来成为一名伪嬉皮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段在我的记忆里留下印象的音乐要算是哀乐。那一年我听了三次哀乐,一次比一次印象深刻。最后一次时我正旷课在外面玩,下午四点时突然听到院里的大喇叭又响起了哀乐。这种毫无节奏的音乐第一次让我领略了旋律在表达感情方面的奇妙能力。当播音员用沉痛的语调向全国人民解释这次哀乐的起因时,我立刻吓得跑回了家。第二天老师把我拽到教室后面,当众用明显带有哭腔的声音骂道:“毛主席都逝世了,你还敢旷课!”
从此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就不敢再旷课了。

小学考中学时的一次灵光乍现让我进入了人大附中,并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我开始热衷于科学,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探讨中子和原子理论,以及星云和光年的问题。那时我们的音乐老师姓张,因为他非常瘦,我们都叫他张老干。听说他曾经是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因为作风问题被贬到了中学教书。对于我们这些男生来说,没有什么比作风问题更让我们瞧不起的了,于是我们争相在音乐课上捣乱,谁胆子最大,谁就会立刻成为当天人人仰慕的英雄。
张老干从来不理会我们对他公然的蔑视,依然每天情绪激昂地和我们大谈特谈贝多芬和莫扎特。我至今还记得他在钢琴上摇头晃脑地弹上一段,然后对我们说:“这是什么?这是命运在敲门!”
不管贝多芬多么使劲地敲门,我的音乐大门依然没有打开。整个初中我的音乐课成绩都没有好过“中”。
上中学后我有了自己的房间,我的独立意识开始膨胀。当我有了平生第一台小半导体收音机后,便开始在父亲逼我睡觉后偷偷在被窝里听广播。第一次让我开始收听古典音乐FM电台的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组曲,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到那段优美的主题曲时的激动。从此我便开始听古典音乐台,每天都要把《广播节目报》上的节目预报仔细读上好几遍。可惜我在晚上的黄金时段要做功课,只能听午夜以后的节目,不知因为这个原因错过了多少大师的作品。那时我还有了一个令人讨厌的嗜好:吹口哨。而且经常不分地点场合地吹,吹的都是古典名曲中旋律优美的段子。
现在想来,我之所以突然开始喜欢古典音乐,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完全是古典音乐中那些优美的旋律把我彻底征服了。于是我白天和张老干对着干,在同学中间充当英雄,晚上却偷偷地沉溺于古典音乐,过着典型的双重生活。
还有一件事让我不得不关注古典音乐。因为我代表学校参加了第一届北京市中学生智力竞赛,所以必须对常见的古典音乐片段了如指掌,以便当赵忠祥大叔问起一段音乐的作曲时能抢先按铃,为学校争光。为此我一度狂背古典大师的生平,狂记名曲片段,为我后来出色的乐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毫无羞耻感)。
古典音乐并没有如预期那样陶冶我的情操。我一如往昔地调皮捣蛋,还和一个死党一起把音乐教室旁边一间仓库的所有门窗都砸坏了,因为在砖头砸烂窗框时我们俩都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快感。为此我们俩被学校当众处分,直到快高考时才被撤销,以便在送往大学的档案里不留下痕迹。

最先开始让我感兴趣的流行音乐得算是张行的那盘《成功的路不止一条》。当时我家很穷,初中三年我没有自己的录音机,因此当时流行的邓丽君或者张蔷等人的歌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印象。但是在一次班级组织的春节晚会上,两个女生给每个人发了一张纸,上面印着的是张行的那首《不再孤寂》,“就像宇宙中划过的流星,各自有它的轨道和终极……”然后她们弹起吉他,组织大家来了一次卡拉OK。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支蜡烛,照着白纸上的歌词和她们一起唱。我以前没有听过这首歌,但我很快就学会了。那天晚上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我还曾暗恋其中一位女生,结果未遂。
但从那时起,我就狂热地喜欢上了这盘磁带,至今大部分歌曲都能一字不差地唱出来。因为穷,我至今都没能拥有这盘原版磁带,这是我终生的遗憾。那时我有一哥们,外号叫“垫子”。他不爱读书,喜欢吹笛子弹琴。他特别喜欢改歌词,比如他把《迟到》改成了:“你到我身边,偷我钱包……”有一天他兴冲冲地跑来对我说:“我在一哥们那儿听到了一首好歌,叫《现象七十二变》,特牛。”于是他把歌中的重要歌词给我唱了一遍。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台湾有一个罗大佑。记得那时还特别喜欢那首《鹿港小镇》。但我记忆中的版本都是“垫子”唱的,我一直到大学快毕业时才第一次有了一盘罗大佑的拷贝磁带。
知道崔健也是那个时候的事。我最先听到的当然是那首《一无所有》,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不太喜欢这首歌。“垫子”不知从哪里听来了一首崔健未发表的歌,歌词大概是这样的:“一八一五六,一八一五七,一八一
九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今朝有酒今朝没醉,可今朝却感觉到累,大风大雨我都无所谓,可见了你却感到惭愧,一年到头不算可贵,可贵的是这一岁……我全都会,可就是还不会睡。一八一五六……”因为年代久远,这段歌词记忆肯定有误。哪位和崔健熟的替我去问一下他老人家?
还有一件事情对我影响很大。那是我上高中以后,一次学校组织歌咏比赛,平时很不起眼的一个名叫张帆的同学居然出现在舞台上,身后跟着的是一支标准的电声伴奏乐队。张帆有一副极为高亢的嗓子,那个乐队据说来自八一中学,鼓敲得让人心动。记得他唱了一首《One-way Ticket》,把全场听众都彻底镇住了。后来他们一直不愿下场,校长不得不出面把他们“请”下了台。后来我和张帆就失去了联系。再后来听说他当上了迷笛音乐学校的校长,我一点也不惊奇。
中学毕业后我去了复旦大学,为的是离开家,去过独立生活。在去上海的火车上,我的行李中没有一盘磁带。那时我的梦想是当科学家,从没有想到过出国,更没有想到过音乐。因为音乐已经彻底地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在复旦上的是生物工程系,系里聚集了各省市的高考状元榜眼探花等各种“牲口”六十头,平均智力水平高得吓人。而我一直患有严重的恐高症,因此不得不常年在半山腰徘徊。二年级还没上完时我们年级的总人数就变成了五十七人,因为有五头牲口被恐高症折磨得退学的退学,留级的留级,情景之惨烈可见一斑。
上海的大学没有北京那种自由的气氛,大学四年复旦就没有过在草地上弹琴唱歌的风气,后来的所谓“校园民谣”也从来没有在复旦出现过。
大学前两年里唯一和音乐有过正面接触是在英语听音课上。现在民谣迷们耳熟能详的《答案在风中飘》、《PSRT》(四种香料的名字。保罗·西蒙的歌迷们就不用我解释了吧)和《寂静的声音》等歌曲都是在英语课上第一次被我听到的。那时不像现在,英语课是我唯一能听到这些好歌的地方。于是我上英语课的积极性就被大大地调动起来了,为我现在能在美国骗吃骗喝立下了汗马功劳。
大学三年级我进了一个实验室实习,实验室里有一台当做设备用的双卡收录机,我立刻如获至宝,每天用它收录上海人民广播电台里播放的港台流行歌曲。这台录音机还有录音电平调节功能,特别适合干这个。于是我手里很快就攒下了几十盘热门歌曲合集,所有歌曲的结尾都是渐弱的,有些歌下手太晚,还能隐约听到主持人的讲话。我迷过当时流行的几乎所有港台歌星,包括小虎队和梦剧院!这段经历让我至今对F4迷们抱有宽容的态度。我听不懂粤语,因此不喜欢粤语慢歌,却特别喜欢有节奏的香港歌曲,并因此培养了我对节奏的热爱。这种热爱逐渐超过了我对旋律的执著,并让我开始对一向注重节奏的欧美歌曲留意起来。
说到欧美音乐,其实我早在初中的时候就喜欢过。那时除了和其他人一样喜欢乔治·迈克尔以外,我其实更喜欢一个来北京演出过的法国合成器演奏家让·米歇尔·雅尔。第一次听他的音乐是在一个有海外关系的同学家中。他有一台当时很少见的立体声随身听。当雅尔的音乐忽左忽右地袭击我的耳膜时,我立刻爱上了他,也爱上了立体声。小时候我一直喜欢把两台收音机调到同一节目,分别放在耳朵的两侧,制造假立体声效果。那天才算第一次领教了HIFI的魅力。
回过头来说大学。那时我曾试图找一个学文的女朋友,一次去一个中文系女生宿舍串门,发现她们都在听一盘名叫《新长征路上的摇滚》的磁带,这才第一次完整地听到了这张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专辑。可那个时候我深受上海小资氛围的毒害,更喜欢谭咏麟和陈淑桦,对老崔这张专辑竟然谈不上特别喜欢。
我的大学英语老师是一个来自加州的白人小伙子。一天晚上他在大教室开讲座,题目大概是美国各地风俗简介之类。他穿着厚厚的冬衣上了台,然后从缅因州讲起,一直向南,最后讲到夏威夷。他边讲边脱衣服,最后穿着背心裤衩出现在讲台上!台下不断传来阵阵掌声。后来他就成了我哥们。
一次我去他宿舍串门,发现他在听音乐,极难听。一打听,才知道他听的是迪伦的第一张唱片,上面是二十出头的迪伦那张显得极为稚嫩的脸。这就是我和未来偶像的第一次视觉接触。后来他又给我放另一张唱片,我却立刻喜欢上了。这就是Laurie Anderson的《Big Science》。我们一起坐在昏暗的房间里听Anderson用她那古怪的声音唱《O Superman》,那情景至今历历在目。
一年寒假,我带着盗录的几盘热门港台歌回北京,却发现北京的同龄人都在听齐秦。当时人们的音乐欣赏口味受电台影响很深。上海电台从来没有播放过齐秦的歌,而北京电台的DJ们又特别偏爱齐秦,所以他在北京红得发紫,在上海却应者寥寥。于是,我在北京同学面前夸上海好,标榜自己喜欢听谭咏麟,而回到上海后又向“牲口”们吹嘘齐秦的好处。我那时往好了说是叛逆,可说白了就是喜欢吹牛,出风头。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在别人听朱逢博的时候开始听台湾歌,在别人听苏芮的时候却标榜自己喜欢香港歌,而当大家都听陈百强的时候我却开始迷上了达明一派,最后当达明也成了流行的时候我又开始听欧美了。这种行为和现在的大学生们张口黑金闭口4AD,恨不得管科本叫爸爸的行为没有任何区别。
有两件事值得一提,一是复旦湘辉堂放《红高粱》,老谋子等人都去了。我是站在过道里看的,看后激动不已。回来后天天在宿舍里高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以及“喝了咱的酒啊,上下通气不咳嗽”等庸俗的电影插曲,乐此不疲,并因此遭到众多喜欢纯情港台歌曲的上海妹妹的白眼。但我当时十分自豪,这一事实证明我本来就是一个土人,我这辈子大概永远也高雅不起来,本性使然。
第二,大三时我去湘辉堂看了一次流行音乐演出,主角据说是“第一支上海电声乐队”,名叫“太阳同伴”。那支乐队人员复杂,有数个漂亮的女歌手。他们演唱的歌曲都非常好听,印象比较深的有《太阳同伴之歌》、《勃拉姆斯》、《嫁给美国人的姑娘》和《遥想》等,均是原创歌曲。后来这支乐队中的一名重要成员成了对我一生影响最大的人,这是后话。
总的来说,我的大学音乐生活乏善可陈,枯燥至极。

九○年大学毕业后我回了北京。一天中午去找“垫子”聊天,他给我弹唱了一首崔健的新歌,名叫《一块红布》。听后我说不出一句话。后来崔健的这盘《解决》出来,我立刻去买了一盘,听后却极其失望,因为录音太糙了。可后来却成了我最喜欢的崔健的歌!可见老崔永远走在时间的前面。
那天我和“垫子”喝酒唱歌,从中午一直闹到晚上。后来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对我说:“坏了,我忘了今天下午考语文。”原来那天是高考的第一天,他因我的突然造访而第五次错过了上大学的机会。
那时,我毕业后去了中科院动物所,所里有一个名叫孙新的哥们是一个音响发烧友,经常拿着一本香港出的《音响技术》下楼找我侃他的音响山海经,对着杂志上印着的精美音箱广告向我描述他的梦想。一天我和他去了一个资深音响前辈那里听音响,此人名叫谢晓光,是一个新疆长大的个子很高的汉人,会画画,家住中关村。不知他哪里来的钱,家里有一套当时十分罕见的音响设备。一对漂亮的音箱居然是他自己做的。就是在他家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CD。当他给我们放那张发烧友圈子里极有口碑的《Beethoven or Bust》CD时,我们都被那奇妙的声音惊讶得合不拢嘴。我一直以为我对好的音乐重播很敏感,那天再一次验证了。因为同去的另外几个人都无动于衷,可我却好像见到了上帝。
从此我就成了高烧三十九度八的发烧友,整天和孙新往谢晓光家里跑。后来我花了二百块钱(比我一个月的工资还多)从清华大学买回来一块功放板,自己配上输入输出端口,再从实验室的一台旧仪器上拆下一台变压器当电源,做成了一台裸体的土炮功放。我又托人做了一对木头箱子,再找人锯了一个圆洞。然后花几十块钱买回来一对六寸半的低音单元嵌在洞里。又买来一对三寸的纸盆高音,用一只电容充当分频器,做成了一对奇陋无比的土炮音箱。音箱内部的填充材料用的是建筑专用的玻璃棉,是我的清华哥们从单位偷的。铺玻璃棉的时候真是难受,细小的玻璃渣子不断进入我的鼻孔,刺激我的手臂。铺好后我难受了好几天。可一切就绪后,我用借来的一台随身听当音源,终于让这套音响系统发出了声音!记得第一盘放的是庾澄庆的一盘录音不错的原版磁带,全实验室的人都在场。大家都惊呆了。
从此我下班后便不爱回家了,而是整天泡在实验室里听音响。就像俗话说的:书非借不能读也。音乐也是这样,自己做的就是不一样。只不过别人做的是音乐,我做的是放音乐的机器。有人讽刺我说,你那不是听音乐,而是听音响。我回答道:你怎么知道音色、动态、频响就不如旋律、节奏和歌词更有诗意呢?因为在我的耳朵里,出色的音乐重播和好听的音乐一样迷人。
我那时是如此迷恋音响,以至于我差点在申请出国的自荐信的个人爱好栏里列出自己喜欢的音响设备清单!幸亏我没写,否则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大概就不会录取我了。
考完GRE和托福以后,我一身轻松,到处闲逛。一次去朋友家玩,回来时已经快十点了。在经过人大前面的花园时,我隐约听见有人在唱歌。我循声走了过去。那是一九九一年夏天,我的命运注定在那个炎热的晚上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那天晚上,当我循着歌声走进人大花园的时候,首先看见的就是一群大学生围成半圆形的一圈。他们有四五十人,正在吉他的伴奏下唱着齐秦或者罗大佑的什么歌。人群中间有几个人坐在长椅上,有两个人在弹吉他领唱。我立刻就找到了主唱,那是一个瘦小的人,戴着眼镜,嘴里叼着半截香烟,烟头在黑暗中一明一亮,却丝毫没有妨碍他唱歌。我马上看出另外一个人的吉他只是在装样子,弹弹简单的分解和弦,这个人的吉他才是主角。他弹得非常好,显然在这上面浸淫多年了。当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后,我又发现他的一条腿上缠着绷带,身边放着一副拐杖,好像刚刚骨折。我再朝他身边的几个人望去,一眼就发现了“垫子”。我立刻走过去和他套近乎,以便能坐在人群中心的长凳上,表明自己是“圈内人”。
“这哥们是谁?吉他弹得不错。”我问“垫子”。
“丫叫张广天,上海来的盲流,我也才刚认识。”
正说着,一曲结束。人群中立刻爆发出阵阵掌声。我朝四周看去,发现女生居多。
“下面我来唱一首自己写的歌。”这个张广天说道,声音中隐约能听出上海普通话的味道。
然后,他就在大伙的叫好声中唱道:
风吹了不知多少年,吹出了一棵古枫
水洗了不知多少年,洗出了一个女孩
风又吹了不知多少年,吹出了一片树林
水又洗了不知多少年,洗出了一群男女
人们不知要喝多少酒,才能一醉方休
人们不知要醉多少回,才能一无所求
这首歌歌词虽然有抄袭迪伦的《答案在风中飘》之嫌,但抄得很有诗意。此歌的旋律特别优美,又很好记,我听第二遍时就可以跟着唱了。唱完这首歌,广天又唱了一首据说是自己写的歌曲。我一听,不就是那首《嫁给美国人的姑娘》嘛。我立刻找到了一个和他套近乎的理由,走过去问他:“你知道上海的‘太阳同伴’吗?我在复旦听过他们的演出。”
“那是我原来的乐队。那次复旦演出我没有参加。”
快到两点的时候,人群这才终于渐渐散去。这帮唱歌的人也决定撤退。我因为“垫子”的关系,也就堂而皇之地跟着他们走进了红一楼一层的一间教工宿舍里。原来这是一个名叫王以培的人大老师的宿舍,张广天那时就暂住在这里。
从此,我就恋上了这间宿舍,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里听大家聊天唱歌,也慢慢了解了这帮人的来龙去脉。这个张广天比我大两岁,原是上海中医学院的学生,大学期间和好友叶亏夫组织“太阳同伴”,是主要的创作人。他还酷爱诗歌,和上海的先锋诗人们过从甚密。一九八九年他来北京,认识了人大中文系老师王以培,两人成为好友。再后来广天把腿摔断了,便借宿在王以培的宿舍里。这个王以培,我们都叫他老王,比我们大五六岁,长得挺魁梧,一脸和善。他毕业于国际关系学院,曾经和刘欢,以及一个名叫西蒙的人并称“国关三大诗人”。刘欢是谁大家都知道,我就不说了。那个西蒙原名潘勇,个子极高,原来也是人大附中毕业的,当时在西门子公司上班。
那时这间宿舍比现在最火的酒吧还热闹,天天晚上都聚满了人,大家都戏称自己每天晚上来这里上班,白天回到社会上睡觉。来这里的除了像我这样的混子以外,多半都是诗人。他们几乎每天都要拿来自己写的诗歌,念给大伙听,然后征求大家的意见。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西蒙念的一首诗。那天他似乎知道自己写了首好诗,一直激动不安地等着自己的机会。当其他人终于念完以后,他拿出一张稿纸,用他那极富魅力的嗓子念道:
我们的房子
盖一座房子
我们盖了很多年
其实盖房子的材料很简单
需要石块,木头
和一些感情因素
房子盖得很结实
我们也因此熟悉了
周围的山和周围的树
而且还懂得
窗口要开在哪个方向
……
偶尔也有那种时候
我们和房子一起出去走走
让它重新成为石块,木头
和一些感情因素
我喜欢这首诗,因为它是很少几首我能听得懂的。那些诗人们所念的大部分作品在我听来都不知所云。要知道我是学理工的,那时我坚信随着科学的发展,总有一天我们会把爱的分子式写出来!这些诗人们所用的语言实在离我太远了。但这些人都非常有趣,平时讲话总是妙语横生,让我隐约觉得他们也许是对的,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存在科学以外的另一种价值观和好坏标准。
这些诗人里我最喜欢王以培,除了他为人善良宽厚以外,他还特别善于用比喻的方法讲道理,是个智者。记得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你们写的诗歌总是喜欢把两个完全不相干的意象并列在一起呢?”
老王摊开双手,用力相击,然后对我说:“这就好比拍手,两只手离得越远,撞在一起时声音就越响亮。”
还有一首王以培写的诗给我留下过很深的印象。这首诗的题目叫做《最后的囚徒》,大概是这样的:
都走了,最后的囚徒
只有你留在监狱
听死亡的歌声
空荡荡的高墙内
回音是大瓣大瓣的红云
再也没有看守的呐喊
和难友们痛苦的呻吟
只有铁门上的一把锁
向你报以幽默的同情
……
当夕阳沉落金色的原野
一缕轻云飞过窗前
为自己的欢笑而哭泣吧
最后的囚徒
透过晶莹的泪水
你看那白色的天使
正匆匆掠过人间
我知道老王原来是学法语的,英语水平也相当不错。他的家人几乎都出国了,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国内。当我们通过这首诗聊起出国的事情时,他对我说道:“这就好比一棵大树,枝叶和树根分别向着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生长。但它们的目的其实都是一样的。”
在我认识的这帮诗人当中,还有两个人给我的印象很深。一个是西川。此人据说是当年北京先锋诗人中很有名的一位,可我那时对他一无所知。我是在一次聚会上见到他的,这人是标准的北京人,一口极痞的京腔。他一来就说:“我刚给家里换完煤气罐,累死了。”大家聊天时他的话不多,但都很幽默,细细品来却非常有意思。另一位名叫殷龙龙,是个残疾人,讲话不利索,听得很费劲。他平时靠卖香烟为生,是个地地道道的底层“蓝领”。可他写的诗却非常“先锋”,虽然有很多我都不是很理解,但却都得到了那些“著名”诗人们的高度评价。我后来觉得,他的诗中所用的那些怪异的意象也许正好是他脑子里自然而然生成的东西,而其他诗人们都是在模仿他们想象中的怪人的思维。
总之,我那段时期就是和这些边缘人生活在一起。每天都听着他们朗诵那些我听不太懂的诗歌,看着他们画的那些线条和方块。现在想来,这些人在艺术审美和创作上没有给我造成什么影响,因为我至今还是不懂。但他们给我开启了一扇大门,让我从科学的大厦里走了出去,见识了以前从没见识过的人文世界,领略了一整套完全不同的价值观。

这些人当中对我影响最大的还得说是张广天。这个人也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勤奋。那时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在一起聊天胡闹,可每天他都有新的作品出来。一般大家聊天时他如果没在说话,就在一旁摆弄他的吉他,寻找灵感。那段时间他很少睡觉,总是精力旺盛。他的口才极好,擅长辩论。在辩论时他爱引经据典,可以看出他读过许多书。我在这世界上还没见过任何一个能在辩论时占他便宜的人,因为他总是比别人多看过一本书,多听过一首歌。现在他和众多讨厌他的人在网上和报纸上打笔仗,大概只用了他十分之一的脑子。
当时我和一班小兄弟都很崇拜他,这包括我、“垫子”,以及一个人大新闻系的毕业生朱凌翔(后来去了北京广播电台)。那时我们都没有女朋友,而广天在这方面绝对是我们大家崇拜的对象。他经常会带领我们随便地闯进人大和北大的女生宿舍,要求和对方“聊天”。那时的女大学生对这种行为的宽容程度令人发指,我们屡屡得手,和一个又一个女生宿舍结为“友好邻邦”。广天的口才是这种时候必不可少的武器,但他的吉他却往往是最终取胜的法宝。
我必须说说广天的音乐。他那时虽然也写一些朦胧诗,但是却同时创作了一批通俗易懂的优秀歌曲。他在创作旋律上很有一套,写出来的歌都特别容易跟着唱。我至今记得一天晚上大家都聊累了,我和他从老王在红一楼的宿舍出来,坐在花园的板凳上。他弹起吉他,给我唱他刚写好的一首歌,题目就叫《京剧演员二三事》。这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
穿起我五彩缤纷的戏装
画一张正气凛然的脸膛
打起了锣鼓拉起胡琴
唱一段二黄却难以开腔
有多少英雄壮志难酬
有多少岁月人比黄花瘦
有多少往事比时光走得快
到如今想来不堪再回首
春去秋来又一年时光
里里外外不是从前的模样
打一壶浊酒再来点小菜
喝干了酒杯天还没有亮
锣鼓声震天却没有人出场
有情人断肠却没有戏好唱
为什么掌声听起来不一样
为什么故事不一样悲伤
不要说昨天不再回来
不要说一代不如一代
老戏和新戏还不都一样
你唱我唱都一样悲哀
不要说昨天想过未来
不要说未来太不实在
就一回人生一场初排
这里那里都是舞台
唱完他又用吉他弹奏了一段据说是给二胡写的过门,特别好听。听完我就说,这是你写得最好的一首歌。他也同意我的看法。在那个时代我一直都对伤感的东西特别着迷,这首歌恰恰伤感得一塌糊涂,深得我心。后来我们一起去迷笛音乐中心给这首歌加配器。那时迷笛还在海淀,就是现在双安商场附近。我听完他给这首歌加的伴奏,却很不喜欢,因为它不再伤感了。我那时特别喜欢一把吉他一副嗓子的表达方式,任何配器都会破坏了那种质朴的感觉。
张广天还有一点很令我们这些二十出头的人着迷:他虽然那时也只有二十五岁,却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复杂经历。他学过中医,搞过现代诗,组过乐队,蹲过监狱,在祖国各地流浪过,甚至还交过其他国家的女朋友。这些都是我们崇拜他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广天并不是一个爱显摆的人,他的故事我们都是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
有一段时间广天和王以培结伴去贵州流浪。广天卖唱,老王给人算命挣钱。据说还是刘欢出的第一笔路费。那时我们都特别羡慕他们这种生活,可惜我们都已经是这架机器上的螺丝钉了,离不开。回来后,两人受到了如同英雄般的欢迎。广天还带回来一首歌,名叫《一路走一路唱》,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有一天晚上,我照例去红一楼上班,却发现人群里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一问才知,她就是我们一直念叨着的广天的女朋友。她名叫张宇,我们都叫她小宇。小宇说话是典型的北京姑娘的口气,长得却像南方人,乖巧伶俐,一双眼睛大而有神。小宇是学画画的,大概也属于漂流一族。认识广天后就甘愿和他同甘共苦,两人一起去江西行过医,后来为了多挣些钱,小宇一个人跑到广州,在一个什么广告公司之类的地方打工,这次终于决定回来了。小宇特别爱笑,性格开朗。有了她,我们每天晚上的聚会就更加开心了。那时我们都认为小宇和广天是绝配,因为小宇有一个“毛病”:爱抽烟。广天嗜烟如命,他的女朋友不抽烟是无法想象的。
那段时间我对这个小集体做出的唯一贡献就是介绍他们认识了Tracy Chapman。原来,动物所某研究员从美国带回一张Chapman的CD(Crossroads)。我从他那里拷了一盘磁带,特别喜欢,便推荐给大伙。众人一听之下也都赞赏不已。广天尤其喜欢,说她的音乐是美国的革命音乐。现在想来,那时的广天就很左,但我却并没有意识到。和现在不同的是,那时的他胸前还没有别上毛主席像章,他也没有把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别人。
老王怂恿我在人大开一个关于Chapman的讲座,向人大的学生宣传“革命”。我那时不知天高地厚,竟然答应了。老王帮我找了间教室,又帮我贴了几张广告,我就真的带着我的音响去讲道了。还得说那时人大学生的涵养好,要不然我这水平早就给轰下去了。不过还是有一个男生站起来问我能不能放点通俗的歌曲,结果我傻在那里不知道如何回答。还是老王救了我一命。他从座位上站起来,慷慨激昂地发表了一通演说,把那个家伙镇住了。可那天广天居然没有来参加“革命”,他去看瑞典电影周了。为此我郁闷了很久。这件事也从侧面表现了广天和老王的区别。广天曾说,为了行大善,可以不惜行小恶(原话我忘记了,但大意如此)。而老王则是一个从里到外都很善良的老好人。
可惜的是,这段日子并没有延续太长,我终于要走了。我们在老王家开欢送会,一直闹到凌晨,连人大门口卖卤煮火烧的都撤了。那阵子人大门前的卤煮是支持我们熬夜的主要动力。没了卤煮,我们只好另想办法。老王带我们去人大院里堆放大白菜的地方偷了一棵回来,在屋子中间支上一个煤气炉,先烧开了一锅水,然后把菜叶子放进去煮,最后加上几个鸡蛋,几块豆腐,一把挂面,一勺盐,一锅味道鲜美的汤就做好了。我们给这锅汤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哲学汤”。老王说喝这样的汤补脑子。散伙前,老王还认真地给我写了封介绍信,把他在美国的朋友的地址抄了一遍,末了还写上:“这是我在北京最好的朋友,请你们一定好好照顾他。”看后令我感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