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仙妻凶猛妈妈网:媒体猛烈抨击?1个领导顶18个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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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猛烈抨击 1个领导顶18个头衔(2011-06-29 10:24:54)转载 标签:

周广玉

泰安市

铁道部

审计署

权力

杂谈

分类: 反腐前线

媒体猛烈抨击  1个领导顶18个头衔

 

 

1个领导兼任18家所属企业董事长 能忙得过来吗?

 

京华时报

 

2011年06月29日

 

  如果“董事长”仅被视为荣誉或者权力象征,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也会直接导致企业的管理缺位,从而直接影响所属企业的效率。

 

  国家审计署近日出台审计工作报告,有关对铁道部审计所发现的主要问题中,有一项是颇有意味的:铁道部所属信息中心6名司局级干部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兼职,其中个别领导一人兼任18家所属企业董事长。

 

  说颇有意味,是因为,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经济监督,在经济监督中指出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多少有点让人意外。

 

  由于审计报告对此没有进一步说明,违规兼职是否连带着经济违规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同时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显然超出了常规逻辑。如果“董事长”仅被视为荣誉或者权力象征,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也会直接导致企业的管理缺位,从而直接影响所属企业的效率。

 

  领导多方兼职的情况比较普遍。一种是主管部门的正常任命,而违规任命的情况,归根到底,往往缘于权力偏好,权力往往又不是孤立的。手中握有过多的权力,在太多的利益角逐中,难免陷于权力寻租。其危害如中纪委有关文件所指出的,领导违规兼职,容易导致政企不分,官商不分,公私不分,并至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去年瑯珰入狱的原合肥市开发实验区财政局局长董黎明,身兼国资局局长、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及五家国字号企业负责人董事长等8职,最终涉嫌受贿1200余万元,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中央纪委对过多兼职的危害是清楚的,因此明确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今年4月刚刚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也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兼职获取报酬将被追缴。

 

  问题的症结在于,好的规定有赖于严格的执行。从审计发现“一人身兼18职”这一特例来剖析,一是需要思考如何形成严格的监督机制。二是需要加强追究的力度。禁止领导违规兼职早有明文规定,“一人身兼18职”的错误目前已经得到纠正,但这种事后纠偏能否真正起到震慑效果,还有待更严密的监管机制来检验。

 

  当然,系统地看,杜绝这种怪现象,还需要和官员的收入申报、职务申报、干部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起来。当监管无微不至,违规行为自然就无处遁形。

 

    源自

 

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的是谁

 

新京报[微博]东方网 曹林

 

    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的,是权力而不是人,依靠的不会是个人的能力,是依附于个人身份上的权力。

 

    审计署的审计报告称:2010年,铁道部所属信息中心6名司局级干部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兼职,其中个别领导一人兼任18家所属企业董事长。

 

    报告虽然点了铁道部的名,可6名司局级干部未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他们是谁?一个人兼18家企业董事长的“个别领导”,又是谁?

 

    再来看这个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的“个别领导”。很多人关注这个人是谁,这18家企业是哪些企业,其精力怎么顾得过来,他在这18家企业都领工资吗?我更关注的是,此人的能力难道已经强到能兼任18家企业的董事长的地步?我们的人才难道真有如此匮乏吗?

 

    即使此人真有这么强的能力,这样做难道不违法吗?《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明文规定,公务员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仅兼职了,不仅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了,而且一兼就是18个董事长,简直把法律踩到脚下了。

 

    显然,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的,是权力而不是人,依靠的不会是个人的能力,而是依附于个人身份上的权力。

 

    这18家企业是哪些企业呢?市场上那些有着竞争和赢利压力的企业,绝不敢聘这样的官员当董事长,谁也不敢拿企业的利润和未来开玩笑——从报道看,这些企业都是铁道部所属的企业。这些企业名为企业,实际上就是“二政府”,依附于铁路权力的“准行政部门”。

 

    如此一来,这位官员兼任18家企业的董事长,其实就是作为主管官员在所属企业中兼任一把手。这不符合企业的逻辑,却符合“政企不分”的行政逻辑。他手中的权力,决定了他对这18家企业的掌控,即使不是名义上的董事长,可仍能依靠权力掌握这18家企业的决策权。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一个官员兼任18家企业的董事长,可见政企不分到了何种严重的地步。而这样的问题,不只是在铁道部才有。

 

    源自

 

范子军:铁道部官员1人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须纪委介入

 

荆楚网

 

2011年06月29日

 

    今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2010年,铁道部所属信息中心6名司局级干部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兼职,其中个别领导一人兼任18家所属企业董事长。(6月27日人民网)

 

    又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报告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位铁道部官员,竟有如此能耐兼任所属18家企业董事长。倘若“个别领导”是前部长刘志军,按说审计署无须讳言,因为这一巨贪已经被掀翻落马,莫非另有其人?更叫人沮丧的是,铁道部信心中心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兼职的有6人之多!

 

    一边在铁道部及其相关部门为官,一边又在所属企业当老总,是企业经营活动相当关键,非官方亲自出马当董事长不可,还是官员太有才,离开了他企业就难以运转,抑或是官员插手下属企业经营,实现权力寻租的行为?屡见不鲜的潜规则告诉我们,最后的一种可能更大,不然,怎么可能出现一人兼任18个企业董事长的奇观?

 

    无独有偶,现实中恰恰有过这样的先例,据检察日报报道,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建设局原局长周广玉,身兼18家公司的老板,所不同的是,这些企业是他挪用下属企业资金注册,通过所属公司收受贿赂,非法牟利,最终因受贿691万元、贪污31万元、挪用公款1100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39万元,被泰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铁道部官员兼职是个什么性质,背后存在怎样的问题,眼下公众不明真相,固然不可妄加猜测,但是,失去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这是很多贪腐案件早已证明了的铁律。这种监管者坐上被监管的位置、自己监管自己的“群兼”做法,至少告诉我们难避权力“通吃”的腐败嫌疑,不可掉以轻心,更不能只是按照老习惯、老套路自查自纠自己整改了事,而必须有纪委、监察、检察部门的介入查办,才能查清问题,正确定性,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且亡羊补牢,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堵住管理漏洞。

 

    源自

 

兼任18个董事长的官不叫“个别”

 

《华西都市报》 椿桦

 

    审计署每年审计报告,都会披露一些新鲜事儿,今年也不例外。据《新京报》报道,日前公布的铁道部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显示:铁道部下属信息中心6名司局级干部未经批准,在所属企业兼职,其中个别领导一人兼任了18家所属企业的董事长。

 

    我曾经对审计署屡屡揭真相、爆猛料表示过赞赏,但近年来其对违规责任人过于客气的做法,则令我颇为失望。审计署的客气主要表现在,对一些涉事部门与责任人,多以“某某”、“个别”、“××”来指称。

 

    显然,这些人是有名有姓的,名字不叫“个别”,也不应叫“个别”。这话有两个意思:一是,批评与监督的对象必须有名有姓,让大众知情,否则监督的意义就变了。二是,身兼多职甚至兼十几个职位的官员,早已不是什么个别现象。

 

    当然这种一团和气的氛围经常出现。这样的批评与不批评实在没啥区别,甚至批多了,反倒让被批评者提高了“免疫力”。前些年舆论质疑过这毛病,全国人大常委会甚至还问过责,批其报告过于温和不敢点名。看来审计署这个温柔的老毛病还没怎么改。每年审计报告披露的情况都很严重,不能说跟温柔监督没一点关系。许多违法乱纪的官员,因为“无名无姓”,从而逃过了舆论围观,最终都可能弄成了“内部处理”。

 

    我们都知道政府官员是禁止在企业兼职的,哪怕是在国企兼职。但有时候你不能不信,上面禁什么,人家就喜欢干什么。国家禁止建高尔夫球场,结果建得比下禁令之前还多。很奇妙的是,关于官员身兼18家企业董事长一事,我印象中还有一个官员也兼过18家企业董事长,而且18家企业都是自己开的。此人名叫周广玉,山东泰安市岱岳区原建设局局长,他的名字之所以不叫“个别”或“××”,是因为他在兼职之余还犯了受贿罪,被判了刑。

 

    您瞧,官员身兼多职不仅不是个别现象,而且往往还伴随着贪污受贿行为。这事儿说起来并不奇怪,没有巨大利益诱惑,你让人家不惜违反禁令去当活雷锋不成?只是,那些因不点名而被掩盖的问题最终会弄出些什么问题,实在让人冒汗。

 

    源自

 

    博主:“1个官员兼任18家企业董事长”说明什么呢……?把它砍成18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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