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丧尸围城奇书网:台湾一兽父性侵女儿 其母袒护儿子逼孙女堕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08:35:05

台湾一兽父性侵女儿 其母袒护儿子逼孙女堕胎

2011-06-28 17:23:27  http://www.iyaxin.com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条 >> 点击查看

    高雄一名兽父长期性侵女儿,趁两人同睡时以暴力威胁女儿就范,直到女儿向初中老师反映才揭发;孙女的祖母知情后竟跑到学校咆哮,怒斥为何把事情闹大,事后还逼迫孙女堕胎。女儿的母亲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240万元(新台币,下同),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除重判8年10个月徒刑,另判决兽父应赔偿母女100万元。

    据报道,这名50岁兽父与妻子离异多年,两名子女与他同住,六年前女儿读初一时,他趁女儿睡觉之际,多次抚摸女儿身体。同年中秋节深夜,他在外做生意返家,见女儿躺在床上,随即以手压住女儿头部,对她性侵得逞。

    两星期后某天中午,他又在住家楼梯抚摸女儿,即使她不断反抗,仍被兽父猥亵得逞。女儿不甘受辱,向学校老师反映并报警通知社工处理;没想到阿嬷知情后,竟袒护儿子,跑到学校向老师咆哮说,“不该把事情闹大”。

    之后阿嬷还逼迫孙女打堕胎针,并威胁孙女不得张扬,孙女因此罹患忧郁症;母亲知道后将女儿带到北部就读,却因身心受创严重,高职仅读一年,即休学在家休息。

    兽父辩称,当天晚上他在屏东某庙宇旁卖果汁,忙到很晚才回家,根本不可能性侵女儿,拒绝赔偿。不过,少女的弟弟出庭证实,曾目睹父亲猥亵姐姐,还问“爸爸为何要摸你”。

    法官根据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弟弟与老师的说法,将他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及加重强制猥亵罪,重判8年10个月。

    少女的母亲认为父亲罪大恶极,侵害女儿的身体及贞操,向法院请求民事损害赔偿少女160万、她本人8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高雄法院法官审理认为,父亲利用母亲无法照顾女儿的机会,罔顾伦常对读初中的女儿性侵猥亵,造成她身心重创;考虑他目前无业,名下无财产,因此判决他应赔偿女儿80万元,母亲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