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朝天门双子塔:中国教育积重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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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积重难返?

作者:北鸣燕蓟     发表日期:2011-06-21    

内容提要: 又到了一年一度高考时,谈到中国教育,有识之士总不免蹙紧眉头。

  又到了一年一度高考时,谈到中国教育,有识之士总不免蹙紧眉头。
  
  2009年时,一位中学语文教师黄玉峰在复旦大学演讲,历数基础教育之弊病——“功利主义驱动”、“专制主义坐镇”、“训练主义猖獗”等,这样的教育将人变成了机器。黄老师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培养奴性的人的角度讲,我们的教育是成功的。”“长期以来用斗争的理论去教育孩子”,“教材中,有多少‘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那样残酷无情’的文章,有多少‘要与敌人划清界限’的标准答案。教育孩子,要横眉冷对千夫指!教育孩子,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把事实的真相告诉他们,却要他们完全照标准答案答题。”结果导致受教育者“几乎完全不会将心比心”,“失去宽容精神。”“专制主义的本质是‘不把人当人’,而是当成机器或机器中的零件,当成工具,当成特权者为达到目的,为他们效力的后备军。”“反右时斗,文革时斗,现在还在斗……硬是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同情心。”
  
  对于自己的同行,这位老师也一样直言不讳:“教师是教育行为的具体执行人、贯彻者”,“同时也成了这种教育体制的替罪羊,甚至成了帮凶”。许多教师“失去了独立性”,“只有技术,缺乏艺术;只有知识,缺乏见识;只有学历,缺乏能力;只有苦力,缺乏魅力;只有表格,缺乏风格;只有规格,缺乏人格;只愿做题目,不愿做学问;只会纠缠于字面,不能深入于意旨;只会要求学生作文,自己却常常不如学生;只能关注学生成绩,不能注重塑造人格;只顾眼前利益,很少远大理想;读书不多,修养不够……”
  
  难得的是,这位老师没有停留在大声疾呼阶段,而是身体力行,认为“在这样的教育制度下,教师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的……从另一个角度看,越是难,越能有所作为”。他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尝试以创新之法来点滴改进,尽可能地“肩起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去”,减小中国基础教育对莘莘学子的危害。例如,在课堂上,针对“为了政治需要而选入的”“实在是不能作为范文的”文章,比如“关于香港回归的讲话”、“改造我们的学习”、“春天的故事”,还有鲁迅的为一点小事与人而争吵的文章,“首先是进行处理,该简的简,该删的删”,同时“增加大量的原典名家名篇,包括一些好的时文”。(黄玉峰:《“人”是怎么不见的?(反思中国教育)》)
  
  行胜于言。行动的不只是黄老师这样的中学教师,曾任中国科技大学校长的朱清时先生不顾已过花甲之年,不辞劳苦,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披荆斩棘,出任特区创办的南方科技大学校长。在与教育管理部门等权力机构交涉博弈近两年后,今年终于在全国招到45名学生。这45名学生是在南科大文凭不获教育部承认的情况下由南科大完全自主招生入学的,他们突破教育体制僵化症的勇气令人钦佩!而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他们必须参加高考(这一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未授权南科大招生的情况下显得荒唐)时,他们果断发布公开信,表示:“教育部做出这项决定,我们是可以理解的,同时也是难以接受的”。这种表态是理性稳健、有理有据的,他们的胆识值得一赞。(《南科大校长朱清时称:学生回去高考,改革将无意义》)
  
  而对于中国高考录取中存在的地域不公平问题(例如,在每309名北京高考生当中有一名能考上北大的时候,在山东和河南则分别是每10556名中一名和每15833名中一名),韩国人金宰贤以韩国的经验提出解决之道: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标准录取的真正的“统一高考”。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能消除地域歧视。对于青海省等教育环境落后地区的高考生,大学在招生程序上可以适当地给予优惠。(金宰贤:《谁的北京大学:如何实现高考地域公平》)
  
  为中国教育求医问药,他山之石当可鉴之。缅甸政治家、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昂山素季在向香港大学发表的演讲中谈到:“学习的最高境界是将我们变成关心别人和富责任感的世界公民,以知识装备自己,用实际行动表达我们所关心的事。”“教育应培育对人类尊严的价值观,带领人类朝正确方向发展。教育应当是真正的学习过程,并非纯粹一部生产机器,制造温驯服从……的人民。”(《教育应当是真正的学习过程》)
  
  而在自家,先人也为我们提供了正面的遗产,足以值得我们继承并发扬光大。近代以来形成的正面的教育传统中,就曾包括培养独立精神、自由思想、健全人格的公民的教育。20世纪以来在清末民国时期的近半个世纪中,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无定,包括面临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整个公民教育的进程都没有中辍。而当时公民教育的内容可谓汲取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而居于时代的前列。这从商务印书馆曾出版的公民教科书中能窥见一斑。例如,民国初年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新修身》高小第六册就有《人权》一课,课文中有:
  
  人权者,人人所自有,而非他人所能侵损者也。析而言之,有对于公众之权,有属于个人之权。
  
  组织社会,参与政治,选举议员,举吾学识之所及,皆得发布于外,以求有益于人类。此人权之对于公众者。
  
  信教自由,营业自由,生命自由,财产自由,意志所在,即权利所在,非他人所得干涉。此人权之属于个人者。
  
  具此伟大之人权,但能各保其权,而不相侵犯,任所欲为,无施不可也。
  
  格言:人有同等之权利。(傅国涌:《百年转型中的公民教育——以商务印书馆的公民教科书为例》)
  
  有观念上的变革,有行动上的突破,有人类文明可资借鉴,有正面经验足以传承,中国教育僵硬的坚冰就有望融化。
  
  来源:共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