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急救中心官网:“审计风暴”何以成了“痒痒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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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何以成了“痒痒挠”?

陈则义 原创 | 2007-06-30 15:47 | 投票 投票人 标签: 审计风暴 痒痒挠      几年前刮起的审计风暴曾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让人们认识了一个铁面判官李金华和一种新的监督反腐形式。人们甚至天真地认为此后此类行政违法、违规现象将在强劲的风暴中逐渐消弥,会出现一大批清明廉洁的政府机构及官员,至少也能使违法乱纪现象有所收敛。然而,几年下来,无情的事实证明人们的期望值过高了,对各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抗暴能力”估计不足,形成了“风一声,雨一声,审计部门忙不停,部门违纪照样行”的局面,审计风暴对被审部门的威慑力大减,变成了不疼不痒的“痒痒挠”!

  媒体报导,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7日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说,审计表明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发现部门本级存在的问题金额348.53亿元;部门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金额120.27亿元。此次共审计56个中央部门,并延伸审计34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发现部门本级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331.15亿元、违法违规问题金额15.24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2.14亿元。

  回想1999年,审计署第一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全面披露了当年的审计结果,水利部等一批中央部门首次遭受公开批评。在此后八年里,国家审计署连年发动的“审计风暴”中,已有多个部门连续两年或多年审计出现问题。

  例如:水利部在1999年首次因挪用资金问题被审计署点名批评。而2005年国家审计署报告中,在对水利部及7个流域机构和15个省区市2004年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时,查出滞留资金35亿元,其他违规资金近14亿元。在本年度的报告中,水利部仍有下属单位因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等被点名。

  再如:2003年,铁道部被审计出上报预算金额与实际所属单位拨款金额不符,年末还有17.2亿元滞留在铁道部。在昨日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中,铁道部再度被查出问题资金。此外,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也出现连续两年或多年审计出现问题的情况。

  另据新华社报道:铁道部、广电总局等6个部门所的9个单位采取虚列项目、虚报支出或多报人数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404.54万元。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27.54亿元,主要用于归还借款、基本建设及对外投资;发放劳务费、津贴补贴及日常支出等。电监会、劳动保障部等23个部门所属的33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资金5.91亿元,其中5.45亿元未纳入法定账册,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福利等。如截至2006年底,电监会所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资产管理中心管理的对外投资和事业基金1.75亿元,未纳入统一核算;该电力企业联合会还用已作废的财务印鉴先后开设3套账户,2004年至2006年截留投资收益及所属单位上缴款等收入3451.63万元,支出3026.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中科院、水利部等13个部门所属的50个单位对外投资管理不严,转制不规范,少计国有资产和权益等,涉及金额22.84亿元。农业部、国资委等11个部门所属的16个单位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49亿元。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4个部门所属的5个单位存在未经批准和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办公楼、培训中心等问题,涉及金额17.39亿元。

  “对待屡审屡犯,最好的办法就是屡犯屡审。只要问题存在,就坚持审下去。”李金华说。

  这也许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也是一种无奈的办法。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某些部门的违法冲动,但问题是,屡审屡犯为什么难以杜绝屡审屡犯?笔者认为,法制不健全、吏治不科学、重查轻处、权属设置不当是根本原因。建国以来,中国对于治吏不可谓不严厉,但基本是群众运动式的,是无序的,非法制的,人为的因素很重。尤其是有着很强的重个人惩处,轻集体担责,重对贪污轻对浪费的倾向。这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上就能够体现出来。据说目前可以参照的相关规定只有95年出台的《预算法》上的三条规定,也都是行政处分,难以找到处置的法律依据,过轻的处罚当然难以抵御巨大的利益诱惑,这也许是违法违纪冲动难以杜绝,形不成有效自律的重要原因之一。

  象05年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犯罪案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有94人被逮捕、起诉或判刑,1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如此重大的集体违法乱纪行为,每个案件却只有不到一人承担法律责任,一个多人承担党纪政纪处分,难怪手中掌握着钱的敢乱花,掌握着权的敢滥用,中央财政资金通过各种非正常渠道转化成个人或小集体利益,风险微乎其微使然!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部门对李金华及其审计署的敬畏感越来越弱,久而久之则麻木不仁了。你审计署有监督权却没有处置权,相关法律条文又有许多漏洞可钻,再说又是集体行为,法不责众又其奈我何?

  为今之计,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建设,细化法律条文,完善法律责任体系,使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违法违纪都能有法可依;一方面要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正如今年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部门要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深刻分析体制上、机制上的原因,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工作的主动性,根据部门的实际,研究和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财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从法律与行政两头入手,通畅中央的财政通道,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