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逍遥玩什么职业:律师编撰首份民间反腐报告 500案例触目惊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9:45:13
律师编撰首份民间反腐报告 500案例触目惊心 2009年02月06日11:10   华商网-华商报  孙强43岁出生于陕西蓝田的深圳律师王荣利












50万字的《中国反腐败报告》
          律师王荣利以一介平民的身份,发出反腐败之声:

“通过量化分析,更清晰地研究腐败犯罪,以便防治”

近500个腐败案例中,曾担任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职务的有122人,所占比例最高,为28.77%……

历时近10年,搜罗近500个案例,深圳律师王荣利编撰出一部50万字的《中国反腐败报告》。

他希望通过一个平民律师的视角来解读腐败犯罪案例,给预防工作提供一些民间的观察和思考。

新旧年更替的时候,律师王荣利的名字一下在网上传开了。他的出名不是因为代理了哪个受人关注的案子,而是他搞的一项吸引眼球的研究——反腐败报告。

他一个人不声不响干了快10年,搜集了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的中国各类腐败犯罪案例近500个,光文字资料就有2000多万字,经过增删选编,整出一部50万字的腐败犯罪大汇编,冠以《中国反腐败报告》这样一个赫然的题目,令人一惊。

43岁的陕西蓝田人王荣利自称他这是“不务正业”。因为一来没人请他这么做,他的研究纯粹是自发行为,所有花费都得自掏腰包;二来他的本职因此几乎停滞了,这些年,案子没代理几个,钱也没挣到。

王荣利说:“说实话,刚到深圳创业那会儿,我也没多少钱,但那时个人资产好歹还是‘正数’。现在?成负的啦……”

是一个什么样的“报告”,让身处经济特区的律师不抓紧时间赚钱,却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搞研究?而这个报告,对于现实中的反腐败又有多大的价值?

500案例让人触目惊心

1月下旬,深圳,繁华的深南大道。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妻子和正上小学的女儿从西安来探望王荣利,可他撇下她们,让“娘俩自己逛街去”,而他来到办公室,翻出厚厚一摞《反腐败报告》文稿整理起来。

这部报告中的案例全都来源于新华社等媒体的公开报道,王荣利从报纸、杂志、网络中选择编入。最初的搜集还得剪报,很不方便。后来,互联网使这项工作加速。2000年以后,王荣利通过网络查看新闻信息时,随手会把比较典型、社会关注度高、有较大影响的案例搜集起来,几年工夫,搜集了包括民事、刑事、企业家犯罪等各种案例达1000多个,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腐败犯罪。

搜集案例,不过是王荣利作为律师的职业习惯。随着电脑里保存的案例越来越多,他开始由下意识的习惯性搜集,转变成有意地专项分类搜集。2003年以前,王荣利搜集的腐败案例不足200个。近些年,国家反腐查处力度加大,他搜集到的案例很快接近500个。

积累了这么多素材,王荣利想,该做点什么。刚开始,他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目前,官方的反腐败报告是中央纪委的工作报告和每年全国“两会”期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作的工作报告。这些报告具有高度权威性,资料、数据准确,但相对简练,只能反映年度或一段时期内的情况。

王荣利此前也看过一些有关反腐败的研究文章,但他觉得这些文字“更多谈及反腐倡廉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真正能提出具有实质价值的分析意见和指导性建议的不多”。

对于坊间流传的各种反腐题材的小说,王荣利说,他几乎一本也没看过,“只有真实的案例,才更有研究价值”,而且案例越多,“统计的数据才越真实可信,也越有代表性”。

于是,“写作一部‘当代中国典型腐败犯罪案例统计与分析’的《中国反腐败报告》水到渠成”。

王荣利是个律师,他的研究和思考自然融合了个人的法律知识和背景。他将案例分为地域分布、时间阶段、职务结构、年龄结构、发生领域、犯罪罪名、犯罪程度、犯罪表现和犯罪后果这些方面,分别进行了统计和分析。

而这几方面其实就是犯罪构成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体四大要件。王荣利在案例分析时,即以这四大要件为指标。他试图“通过这种具体的量化分析,更清楚地认识、研究腐败犯罪,从而有针对性地找出具体防治措施和解决办法”。

这部几经增删、分别有50万字和8万字“足本”和“简本”的两个版本的《中国反腐败报告》,除了上述9个方面,又分为上篇“腐败犯罪的动机”和下篇“腐败犯罪的下场”,列举了形形色色的腐败乱象——追逐权钱、卖官受贿、贪图情色、藐视法律、娇纵妻儿、居功自傲、嗜赌成性……最终东窗事发,落得个——命丧黄泉、贪财财没、弄权权失、痴情情伤、家破人亡、尊严丧尽、悔之晚矣。

由于这些案例都是近年侦破、审判并公开报道过的,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李真等诸多轰动一时的大案,使人记忆犹新,但近500个案例累积一册,即便是粗略翻阅一遍,还是触目惊心。而王荣利制作的各种分析表格、数据,更是复杂而繁多,令人目不暇接。

民间反腐报告的标本意义

其实,早在2005年年初,王荣利就初步完成了《中国反腐败报告》,分为《贪官八耻——剖析腐败犯罪的八种表现方式》、《权力的陷阱——透视腐败犯罪的八大结局》两大块。他给一些机构打电话或寄去书稿,希望能够审读或出版,但遭到婉拒。有些答复是“这事不归我们管”,有的则小心翼翼地表示“话题敏感,无法帮助”。

尽管看上去这个工作一时不会有个结果,可王荣利已经欲罢不能了。一连“折腾”了几年,如果说最初是兴趣和下意识在做,而现在变成一种责任了。王荣利希望通过一个平民律师的视角来解读腐败犯罪案例,给预防工作提供一些民间的观察和思考。

但生活的压力让他不得不暂时放下这项研究,转向能带来一些经济收益的工作。从2006年起,他连着出了几本研究企业家犯罪的书籍。接着又埋头于反腐研究了。经过2008年持续大半年的两次整理、增删,《中国反腐败报告》第二稿基本杀青,王荣利自费打印了近60册,分别寄给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办公室、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党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些民主党派的领导人,新华社等媒体以及一些大学、社科院等研究机构。

有媒体报道了王荣利的这项研究,引起关注。华东理工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唐亚林,在其个人博客中高调“肯定和赞扬”这一“民间反腐败报告的标本意义”。

唐亚林说,这份民间反腐报告的统计分析和研究结论值得关注:譬如,颠覆了传统意义上所谓“59岁现象”之说。如果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腐败发生的机会随时随地都可能有。

又如,“腐败犯罪案件基本呈现出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逐步递减的趋势”,这与人们愈贫穷的地方贪污腐败状况愈严重的想法不大一致。 

王荣利没想到新华社总编辑何平也给他复信了,信中表示“来函和书稿收到,可以看出,您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和分析”。何平祝王荣利“在今后的法律思考和实践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反腐报告”缘何出自深圳

按一般的理解来说,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在这里生存的人也把赚钱放在第一位。“民间第一份反腐报告”似乎在北京出炉才更“合理”。

王荣利不这么看。他用一位中央领导说过的话作为理由: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因为开放得早,遇到问题早,发现问题早,也就需要早些入手研究,拿出对策办法。

在《中国反腐败报告》中,王荣利从深圳市源头反腐的一些具体做法中归纳出预防腐败的经验。

这个名为“清源”的课题组研究发现,高达60%以上的腐败行为,都集中发生在土地交易、建设工程、产权交易领域。而深圳早在1987年12月,就敲下了“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创造了“官员让位、市场就位”,“市场定价、没有闲话”,“挤出‘水分’,挤出‘腐败’”等新名词,也建立起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达到预防腐败犯罪的目的。

“是否可以建立起一种包括道德、职务、法律三重评判的反腐体制。”王荣利提出了一些制度建设方面的创新建议。他设想不妨参照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经济特区”的方式,在局部地区如深圳等地先行试验,闯出一条反腐的新路来。

从一个辩护律师的视角反腐败

看了太多的案例,贪官受到刑罚,王荣利也觉得罪有应得,大快人心,但同时又不由自主从辩护律师角度想:怎样才能预防、避免犯罪?

王荣利记得十多年前的一幕:1998年,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因受贿罪被判死刑,法庭上,两腿发软的戚火贵最后陈述,几次哭出声来。

这种求生的欲望让王荣利“非常同情这个人”。王荣利说:“戚是个市委书记,我地位没他高,但法律专业素养他没法跟我比——如果我能起到一个律师的职责,让腐败犯罪分子认识到律师的价值,原本可以避免犯罪的官员,是否会因此走向另一条道路呢?”

王荣利是陕西蓝田县小寨乡牛心峪村人。自小在山中长大的他,骨子里有股“老陕”的韧劲。1988年,他从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毕业,先在蓝田县一家法律咨询处工作,1993年南下到海南、广东等地,在一些企业担任法律顾问。2003年,他进入深圳立国律师事务所做职业律师。“如果以物质财富来衡量个人成就,那么这几年我很失败。但我始终认为,我是在做一件非常值得有人去做的事情。”王荣利说,今后还会给报告不断补充新的案例,继续递送给国家相关部门,供领导参考,希望这些努力能为中国的反腐倡廉起点作用。

在工作间隙,王荣利把《中国反腐败报告》中的精要部分,做成了幻灯片。目前他最想做的事,就是给他研究分析出的“高危人群”讲讲课,讲讲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讲讲法律与道德、权力与法律的问题。“我的反腐报告肯定跟一个市委书记讲的不一样。我不讲大道理,以一个律师的视角,用我掌握的案例,挖掘腐败犯罪的表现和后果,告诉官员为啥不能那样做。”

访谈

“59岁现象”是伪命题吗

王荣利认为,腐败犯罪与年龄之间的关系不大,而与其职务和掌握的权力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1月下旬,本报记者在深圳就相关话题对话王荣利。他至今没有为任何一个贪腐官员做过辩护律师,但由于他的结论来自于近500个案例的量化分析,颇具说服力,也得到了学界的肯定。

腐败与年龄关系不大

记者:从近500个案例中分析出的结论,您认为哪个超出了人们以往的判断?

王荣利:以前,人们把临到退休前“捞一把”的腐败犯罪称为“59岁现象”,最著名的就是云南红塔(烟草公司)老总褚时健贪污落马的案子。一些买官卖官的腐败案件中,有些领导干部在39岁左右,急于从副职转为正职,要不然就没机会了,于是又有人提出“39岁现象”。而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出现不少26岁左右的人员,又有了“26岁现象”。

腐败犯罪与年龄之间到底有没有必然的联系呢?我对近500个案例中的260名罪犯初次受贿或主要犯罪发生时的年龄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有关系,但不大。

绝大多数罪犯初次贪污、受贿的时间,往往是在其初次“大权在握”的期间,有的年龄20来岁,刚参加工作,大的60多岁,面临退休。因此,“59岁现象”、“26岁现象”都是伪命题。腐败犯罪与年龄关系不大。掌握权力的年龄阶段,就可能是官员腐败的年龄阶段。

经济发达地区腐败犯罪多

记者:报告中专门有个章节是腐败犯罪的“地域分布”。您认为腐败与地域之间有某种联系吗?

王荣利:专门划分一个“地域分布”,其实是与地区经济发展对比的。我将这些腐败犯罪案例的地区分布情况,与当地GDP情况相比较,可以明显看出,典型、重大腐败犯罪的发生,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关: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越是典型、重大腐败犯罪高发的地区,而且基本呈现出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逐步递减的趋势,这同中国各地经济指标从沿海到内地再到西部呈现出的递减趋势基本一致。

政府交通口落马官员多

记者:您的研究中,哪些部门、哪些人员,是腐败犯罪发生的“重灾区”、“高危人群”?

王荣利:腐败犯罪人员涉及党内机构的有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其中涉案较多的是政法委和宣传部。一些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发生的腐败犯罪事实,大都是在其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时候发生的,与其担任人大、政协领导职务并无太多直接关系。这种情况值得深思。

落马官员最多的政府部门是交通口,近500个案例中,全国共有13个省、直辖市交通部门副厅长以上职务人员17人落马,另有两名交通厅管理下的高速公路建设公司董事长落马。此外,腐败犯罪84%集中在执法、司法、融资、国企经营、产权等领域,95%集中在行政审批、贷款、采购等方面。

省一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厅级、副厅级发生重大腐败犯罪的也较突出,占近11%。

“越反越腐败”只是表象

记者:民间有种说法是“腐败越反越多”,这种观点您怎么评价?

王荣利:改革开放30年来,腐败犯罪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变化:1999年以前的10年查处案件占全部案例的14%,2000年至今查处的案例占全部的85%。而且,最近十年高级领导干部构成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的大量发生。

近年大规模、大声势地查处腐败犯罪,新的腐败犯罪仍在不断发生,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边反腐边腐败”、“边腐败边反腐”。有人认为反腐败是“越反越腐败”。其实这只是一种表象。关键要看采取什么样的反腐败方式。党和国家领导人一直强调要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就会逐步呈现腐败“越反越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