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梅酱可以做什么菜:“官员裸聊”应受到法纪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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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裸聊”应受到法纪严惩

[12267] (20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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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个网站上出现了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宁在网上“裸聊”的照片和相关帖文。白云区纪委、监察局称,已对刘宁进行调查,暂未发现刘宁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通过组织谈话提醒他不论在任何场合都应注意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6月21日《广州日报》)

  “官员裸聊”其实并非新鲜话题,早在2008年12月,浙江省《舟山日报》广告部主任袁松华强迫女员工裸聊一事被曝光,曾引发全国媒体的广泛关注。2009年3月,山西省忻州市某银行行长田仕锦与广州女子网上裸聊,最终被诈骗走650万元,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据记者调查,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宁“裸聊”被曝光后,各大网站、论坛的裸聊照片均被删除,这些有着明显的网络公关行为。试想,倘若不是媒体捷足先登,此次“官员裸聊”事件很有可能通过“公关”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由此看来,“官员裸聊”绝非个例,也许更多的“裸聊”由于未经曝光还在“潜伏”之中,因此,相关部门对“官员裸聊”不仅需要高度重视,更应该大力整治,以儆效尤。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下面的官员出事,上级主管部门出来辟谣和澄清,已成为当今官场的一种“潜规则”。照此逻辑,新市街道办事处作为白云区管辖内的单位,其下属官员刘宁“裸聊”经媒体曝光后,白云区纪委出面称无违纪行为自然顺理成章。有了上级部门的“声明”,这也难怪刘宁在面对采访时底气十足,无论记者询问什么,刘宁都口口声声以“组织”为挡箭牌,要记者去通过组织了解情况。白云区纪委称刘宁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仅仅通过组织谈话提醒他应注意个人形象,此举不免令人失望。须知即使刘宁无违纪行为,但作为政府官员,代表的也是政府形象,刘宁不仅参与裸聊,甚至还在一些照片中露出生殖器,如此龌龊行径怎能以“提醒注意个人形象”轻松完事?倘若“官员裸聊”得不到惩处,更多的官员都将对裸聊肆无忌惮进而效仿,政府形象该如何得到维护?

  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互联网关于传播淫秽信息的有关司法解释,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明确规定,“裸聊”应往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上去靠。2007年5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全国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时表示,“裸聊”应等同传播淫秽信息。由此可见,针对普通民众“裸聊”尚需整治,对于“官员裸聊”更应严惩不贷。从这一点上来说,白云区纪委的出面不仅不能成为逃避追责的借口,还有“护短”、“渎职”之嫌,“官员裸聊”唯有受到法纪严惩,才能使公众信服,并在社会上起到震慑作用,对构筑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大有裨益。

  广东清远 林 萧《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