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冲突七本建筑:岂有“亵渎范曾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22:47:06
岂有“亵渎范曾罪”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1年06月17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薛涌

  最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画家范曾状告评论家郭庆祥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郭庆祥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法院判决书称,郭的文章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做出了贬损的评价,使用了“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字句,已构成名誉侵害。更因郭庆祥曾收藏范曾的作品,涉及商业利益,故郭文不能视为纯粹的文艺评论。

  昌平法院为什么选择了不公开判决的方式处理这样被高度关注的案件?这里的是非还是由司法界人士来讨论。令我们这些以评论为生的人拍案惊奇的,是“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习见的批评词汇竟然可以用来定罪。如果这样的词句也能定罪,不仅现代意义上的媒体和公共讨论空间无法存在,就是古代士大夫间的传统文艺批评也无法进行。按照字面意思,“才能平平”不过说你是个普通人而已,莫非法院要强迫人们把范曾不当作普通人吗?有谁有权利把不同意自己是“伟人”、“天才”的人定罪呢?“逞能”甚至未必是个批评性词汇,可以用来描绘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挑战精神。我在《天才是训练出来的》一书中,干脆将之归结为成功人士的基本素质。“炫才露己”则是传统最为习见的文艺批评词汇。班固说“今若屈原,露才扬己,”也许是这个词最早的出处了。这最多不过是说屈原的个性太彰显了些。对于班固这种“质木无文”的保守批评家来说,这可算是负面评价。但那些认为文学艺术就是要彰显个性的人来说,这也可算是一种激奖了。

  郭庆祥用得重一些的词汇,就是“虚伪”。当我们觉得一个人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一致时,都可以这么评论。这完全是一种主观评价,和“贪污腐败”等指涉事实的词汇有着本质的不同。文艺不同于体育比赛,没有一个绝对的衡量标准,故而对一件作品的主观评价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这也是文艺批评成为职业的原因之一。莎士比亚可以说是人类的文学顶峰,但托尔斯泰则以“厌恶和无聊”来形容。那些把莎士比亚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也不会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相反,留下这一文学公案,只能使我们的文学史更为丰富。在文艺批评中,事实是人们的心理现实,即主观感受。昌平法院的宣判,则规定了人们对各种事物只能有一种主观感受,仿佛是在说范曾比莎士比亚更不能触犯。这等于宣判被告“亵渎范曾罪”。法院活像个宗教裁判所。

  其实,我当年曾是个范曾迷。那时“文革”刚刚结束,范曾对古代人物的表现,有其特立独行的风格,让人震憾。我相信许多同时代的人都有此感。可惜,在我这个外行人看来,范曾毕竟不是吴冠中。两人虽然都有鹤立鸡群的风格,也都产量巨大,但吴冠中的每幅作品都让人感到韵味无穷,范曾则从风格独特发展到千篇一律,乃至有些“卡通化”了。这恐怕来源于两人对艺术之态度的不同。吴冠中心里唯有画,为作一幅画挣扎不已。范曾则社会活动频繁,应酬过多,为画而画,信手而得,原创性减退。郭庆祥批评他“流水线作业”,不过是说出了许多人、甚至曾经喜欢过他的人的心声而已。

  这种“流水线作业”的商业化趋势,在艺术中非常普遍。比如,已故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罗蒂成名后,也开始“流水线作业”、全球走穴,乃至评论界一片”商业化“的指责。但帕瓦罗蒂泰然自若。他从来不否认自己“商业化”,反而公开地对记者说:“商业化不是犯罪。你要搞纯艺术,就自己去搞。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想,一个有底气的艺术家,应该这样回应。范曾自可以说,我“炒作”也好,“流水线作业”也好,投入的是自己的名声和信誉资产。他甚至可以说,卡通片也是艺术,“流水线”作画怎么就不行?但是,不容许别人说自己“才能平平”,则无异挥舞其“思想罪”的大棒,透露的是一种极度的不自信和不安全感。更可怕的是,这个大棒让法院来挥舞,那么以后我们对谁都不能说“才能平平”了。如此下去,批评还如何可能?中国还如何成为一个创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