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布匹批发市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05:52:21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验成都市环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小流域治理等环保重点工作,在加快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城乡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和大气环境部分控制指标不断改善,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保目标任务
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筹划,精心实施。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为成员的环保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各区(市)县环保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二是及早谋划工作。坚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等创建标准,明确了中心城区、郊区市县、乡镇、村2009年至2010年大气、水、声、固废、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59项环保指标,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对《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饮用水源保护和监测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月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建筑工地、小流域整治、型煤生产厂家、农贸市场、场镇治理“六乱”等情况,跟踪落实,督导问责。治理情况上通下达,平时有周报,每月有小结,阶段有总结,通过简报、专报及时反映治理工作动态。
二、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结合城乡环境治理实际,市环保系统将饮用水源保护、燃煤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纳入国家八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要求,组织金牛区、成华区、郫县及市级有关部门,在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进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防护可研报告,市区两级财政拿出2亿元专项治理经费,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护工程和加强应急预警、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针对往年因岁修春灌放水导致河渠及两岸沉积物汇入水体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情况,及早协调相关部门,部署全市岁修河道及流域环境治理,开展河道清淤清障,检查整治沿河排污企业,规范两岸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其中东风渠流域治理出动5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7家,整修河渠33公里,清掏淤泥及垃圾21000方,有效杜绝了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开展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在2006年实现了二环路内禁煤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三环路经营、工业、服务保障性燃煤和生活燃煤及绕城高速内居民、商家、企事业单位使用燃煤情况,提出三环路内实施禁煤方案。市政府批准方案后,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三环路内禁止使用燃煤的通告》,市区两级财政拿出2800多万元对3万余户生活燃煤居民进行清洁能源补贴。出动人员1000人次、车辆200台次,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经营、工业性燃煤进行了清理,对违规输入和使用燃煤行为进行查处,先后查处无证销售燃煤设备厂家60个,取缔非法生产燃煤和烽窝煤厂家80个。郊区及各区(市)县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燃煤整治,推进老城区清洁能源改造和新城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禁煤区,工业进园区,推广型煤固硫生产技术,规范有序使用燃煤。2008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目前,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逐年下降。三是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在严格执行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加强源头控制的基础上,发布和实施了《关于调整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通过对高污染车实施更严格的限行措施,促使高污染车提前报废。为确保《通告》顺利实施,完成了限行标志的设置,启动了集中宣传月活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告正式实施后跟进联合执法,巩固限时限行成果。积极推进提前一年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申报工作,启动了中心城区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监测,采取维修、清洗、保洁企业的综合措施,全方位控制机动车污染,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的实际,扎实开展了农村污染源普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等一系列面源污染控制专项行动,限期治理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农家乐和畜禽养殖场所,修建了212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对农村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生态市(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全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小区、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创建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截止目前,全市有10个镇被命名“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01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三、创新思维,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的监管能力
立足全域成都和环保城乡一体化实际,通过科学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组织对重点污染源现场调研,摸清污染物种类和排放状况,对国控、省控和市控358家企业重点污染源实行全覆盖监督性监测,连续两个季度监测不达标企业纳入限期治理。强化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和饮用水源水质、岷沱江出入境水质、中小河流水质、城区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日报、周报和月报信息。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0%,污水处理厂实行在线监控,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垃圾焚烧厂处置规范,对省级挂牌督办的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限期治理,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执法检查。二是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了部门和区(市)县联动的大气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分四级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大气污染。4月下旬,针对因输入性浮尘造成API指数重度污染的罕见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亲自督导,及时对重点区域交通管控、部分建筑工地关停湿化、主要公共绿地冲洗降尘、一些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并采取人工增雨等综合措施,有效缓解了大气污染。三是积极探索环境管理新举措。完善饮用水源、大气和危险废物应急预案,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兴蓉公司、川化集团、西部化工等专业公司,建立应急人才和处置队伍,应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用科学方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秸杆焚烧发电可行性研究,转变禁烧为综合利用,探索从根本上解决春秋两季秸秆无序焚烧产生大气污染。启动了“成都市大气环境气象监测预报与服务应用研究和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着眼从预测预警上提高大气治理和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协调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研究,探索通过燃煤电厂和垃圾焚烧场焚烧、添加生产水泥等途径对全市日产400余吨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