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宇loser歌词:以共识、共通、共享创新社会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9:17:57
    余源培
    社会管理创新最近再次成为举国关注的重大话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建设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提高:从以“单位”和“身分”为基础到以“社会人”为基础;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科学发展观;从“稳定压倒一切”到“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表现出复杂性、尖锐性、群体性和多发性。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归根到底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归宿应当是: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不是被统治者;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是目的和服务对象,不是手段或工具,更不是“对手”。社会管理创新应当落实到体制创新上,而体制创新的前提则是思想观念先行。
    首先是抓社会共识。今年,“社会心态”首次写入“十二五”规划。在我国社会大变动、大变革的时代,体制转轨、利益转换、结构转变,必然引发社会心态裂变。利益分化、主体多元,在给社会带来活力的同时,也造成社会共识难以达成,共识的缺失增加了分歧,继而导致新秩序建设和实施出现困难,使社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出现无序状况。孟子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诚服也。”使人民群众“心悦诚服”才是根本。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很有必要。但是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存在一个共识的问题,因此同时还要抓共同价值观建设。新加坡的社会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从1988年起,新加坡执政者就提出制定一套各民族、各种宗教信仰、各种社会阶层的新加坡人都能接受的共同价值观。经过努力,1991年以“国家白皮书”形式提出了共同价值观: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新加坡政府以道德和法律两种途径,推进共同价值观建设,收到良好效果。我们应当从人民群众的社会心态出发,提炼和制定与核心价值体系相配合的社会共同价值观。这对于增进社会共识是十分必需的。
    其次是抓社会共通。如果说社会共识是社会心态建设,那么,社会共通则是社会人际关系的建设。西方学者齐格蒙·鲍曼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出现了“生活总体上的私人化”,这是近代人类生活的一个基本事实,“在我们私人化的社会中,不满似乎指向不同的方向,甚至彼此冲突,它们极少累积并凝聚成一个共同事业”,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原子式的个人”,彼此间缺少共通,成为无家园之感的“异乡人”。这使得每个人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共同体缺少认同和诚信,人与人之间彼此猜疑、冷漠、争斗甚至尔虞我诈,其结果就是诱发各种社会紧张关系,造成各种矛盾激化和难以和解。
    通则顺,社会则和谐;不通则塞,社会则梗阻。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洛克提出“理解”的思想,休谟提出“共感”的思想,康德反对完全功利主义的交往原则,费希特企图用“相互承认”来解决“自我”与“他我”的关系,黑格尔强调“我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我”。亨廷顿进一步指出,为改变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共通感缺失的状况,“人民和民族都试图回答人类可能面对的最基本的问题:我们是谁?”这就是每个人的“身分认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国家(祖国)、对事业(振兴中华)、对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共通。这种共通又体现为政党关系的共通、民族关系的共通、阶层关系的共通、宗教关系的共通、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共通。这是构建真正社会共同体(而非虚幻共同体)的本质要求,是社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
    再次是抓社会共享。这在经济领域突出地表现为社会分配是否公平的问题。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说,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对由他们协力产生的较大利益怎样分配并不是无动于衷的”,“这就产生了一种利益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之间进行选择,达到一种有关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这些所需要的原则就是社会正义的原则,它们提供了一种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办法,确定了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改革,破除“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告别了“贫穷社会主义”,但是由于受到传统经济发展观的制约,致使在一段时期里,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理解为以GDP为中心,只顾追求效率(实际上是追求经济在量上的增长),将公平置于“兼顾”位置,导致分配领域的两极分化不断扩大。社会财富如何分配、改革成果如何共享的问题,尖锐地拷问着各级干部的政绩观,成为做好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
    就国家与国民的分配而言,存在着“民富”与“国强”的关系。管仲说过:“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荀子批评“国富民弱”的现象是:“田野荒而仓廪实,百姓虚而府库满,夫是之谓国蹶”,认为必定会导致灾难性后果。分配正义要求保持政府财政收入增长与国民收入增长的同步,财政收入应当更多用于改善民生。就各种财富创造的生产要素间的分配而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在允许并倡导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积极参与分配的同时,一定要保证按劳分配为主体,不仅二次、三次分配要讲公平,一次分配也要讲公平,因为一次分配是结构性、基础性的。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如下一段话,值得我们认真记取:“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
    (作者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